基础四国坚持谈判需要继续在联合国框架下进行,对于在G8+5、G20、世界重要经济体能源与气候会议等国际场合就气候变化议题交换看法并不反对,但是这些讨论仅仅是对谈判进程起到补充作用,而不能以此替代联合国框架。同时坚持双轨并行的谈判机制,“国家未来承诺特设工作组”继续讨论并确定2012年后的减排承诺问题;“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长期合作行动的内容及方式提出方案。四国认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等国际法律文件构成国际气候谈判的法律基础,根据其精神所设计的双轨机制最具合法性,理应得到各缔约方的尊重与支持,尽快为发达国家确定第二承诺期的减排目标。
广大发展中国家坚决支持继续以“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等原则作为国际气候谈判及合作的基础性原则。发达国家不仅应承担更多的责任,而且负有帮助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影响的义务。而在减缓行动透明度问题上,四国坚持,发达国家的减排行动须接受“三可”要求(即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MRV)。发达国家向发展中提供资金、技术、能力建设支持。发达国家履行承诺的情况以及发展中国家得到上述支持的减缓行动适用于“三可”。而对发展中国家利用本国资源进行的自主行动,绝不能接受所谓“三可”要求,也不接受其他诸如“同行评议”等任何其他形式的核查。另外,四国呼吁,发达国家在资金募集来源、数量分担、分配方式、管理机制等诸多方面尽早采取切实行动。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发达国家曾许诺在三年内(2010- 2012年)给予发展中国家每年100亿美元的快速启动资金,这笔资金应尽快落实。
5.中小发展中国家:希望最为迫切
对于中小发展中国家集团来说,全球气候变暖对于他们的威胁最直接,因而他们对坎昆会议能够达成行之有效的协议的盼望最为殷切。
非洲及最不发达国家赞同哥本哈根会议上达成的温升不超过2℃,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不超过450ppm的目标,并主张在此前提下,尽早就2012年之后的减排达成近期和中期安排。同时强调其经济与社会对气候变化影响的极端脆弱性,呼吁对非洲及最不发达国家给予特别关注,尤其是希望快速启动资金能够尽早落实,足额到位,以增强其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小岛国联盟则强调气候变化对其生存的严重威胁,要求国际社会采取更严格的减排措施,并提出温升不超过1.5℃,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不超过350ppm的目标。他们提别强调发达国家的历史责任,认为发达国家援助力度不足,要求其提供的援助资金须达到其GDP的1.5%,并呼吁尽速落实快速启动资金、 建立稳定、有效筹资模式,建议通过实施行业减排等筹措资金。同时呼吁尽快加快谈判进程,排放量迅速增长的发展中大国应以某种形式承担量化减排指标。
美洲玻利瓦尔联盟主张全球温升不超过工业革命前1℃,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控制在300ppm以内。在中期减排行动方面,支持谈判在双规机制下进行,要求发达国家承担历史责任并率先减排,到2017年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50%,且不能通过碳交易模式实施减排。他们要求发达国家以其GDP的6%作为公共资金来源,无条件援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并提出设立每年进行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公投,倡议设立国际气候法庭,监督《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执行情况。
二、“都不满意”才是“最满意”的结果
又是一场马拉松式的谈判,经过近两周的紧张磋商,原定于当地时间12月10日闭幕的坎昆气候大会,直到12月11凌晨才最终画上句号。
这次会议总共通过了两项应对气候变化决议。
对于自哥本哈根以来就始终无法达成最终共识的最棘手的问题“《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坎昆决议依然采用了较为模糊的措辞:《京都议定书》特设工作组应“及时确保第一承诺期与第二承诺期之间不会出现空当”。尽管此说法认可存在第二承诺期,但仍未给出落实第二承诺期的时间表;此外,决议还敦促《京都议定书》“附件一国家”(包括大部分发达国家)提高减排决心。
坎昆决议认为,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适应”和“减缓”同处于优先解决地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各缔约方应该合作,促使全球和各自的温室气体排放尽快达到峰值;同时承认,应该允许发展中国家达到峰值的时间稍长,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减贫是发展中国家当前最重要的优先事务。而发达国家根据自己的历史责任必须带头应对气候变化及其负面影响,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长期、可预测的资金、技术以及能力建设支持。决议还决定设立绿色气候基金,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
在坎昆决议中,与会各方都表示要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并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以确保了明年的谈判继续按照“巴厘路线图”确定的双轨方式进行。但令人遗憾的是,此次坎昆大会未能完成“巴厘路线图”的谈判。这意味着明年年底在南非德班举行的第17次会议上,谈判任务仍将十分艰巨。
尽管同哥本哈根一样,在坎昆达成的决议离人们最初的希望依然相去甚远,但与会的绝大多数代表都认为,该决议可以接受。墨西哥总统卡尔德龙表示,决议“开启了气候变化合作新时代”;美国气候变化特使斯特恩认为,决议“指引了前进的方向”;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也表示,决议案文“均衡地反映了各方意见,虽然还有不足,但中方感到满意”。
在出席大会的194个缔约方中,只有玻利维亚反对这两份决议,但是坎昆大会主席、墨西哥外长埃斯皮诺萨指出,必须尊重其他193个缔约方的意见,最终决议获得通过。
客观来说,相对于2009年的哥本哈根会议,坎昆仍然没有达成真正行之有效并且令各方都感到满意的决议,尤其是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中最核心也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的问题: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到期之后,该如何来约束全球温室气体的排放。从哥本哈根到坎昆,每一次谈判,与会各方都认可第二承诺期存在,并且重要性不容忽视,但以何种方式来实现,使得《京都议定书》的约束效力能永远持续下去,依然没有共识。究其根本,无外乎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对于气候变化危机的认识仍然没有超越对国家利益的关注,在无休止的政治博弈下,一个令各方都满意的决议注定是难产的。不过,在坎昆人们还是得到了一些积极的信号。对此墨西哥总统卡尔德龙总结说,本次会议非常重要的一个意义是:重建了哥本哈根会议后人们对对话和多边机制逐渐丧失的信心。
的确,信心很重要,人们对谈判和多边对话的艰难从一开始就有心理准备,然而哥本哈根之后,许多国家似乎突然对漫长的磋商过程产生了悲观的情绪,甚至质疑会议的意义和必要性,坎昆帮助人们重新树立了达成减排共识的信心,这是非常积极的信号。毕竟,离《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到期只剩不到两年的时间,我们不能半途而废,让过去几十年所做的一切努力付诸东流。
而在中国代表团看来,坎昆会议基本上是成功的,虽然如果把坎昆会议通过的两项决议同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在12月8日下午高级别会议上,代表中国提出的四项建议相比,不难发现,该成果离中国的要求还有距离,但是谈判本身就需要各方做出妥协和让步,决议还是令中方满意的。
坎昆会议结束后,中国代表团发表文稿说,作为“77国集团+中国”的一员,中国全面、积极、深入地参加了坎昆会议各个议题的磋商,并积极开展与发展中国家的协调和与发达国家的对话,支持主席国为确保会议公开透明和广泛参与所做的努力,广做各方工作,为坎昆会议按照巴厘路线图达成平衡的成果发挥了积极的、建设性的作用,做出了最大限度的努力。
但另一方面,中国代表团也明确表示,在接下来的2011年,谈判任务将十分艰巨。中国认为,在南非德班会议上,各方需要拿出高度的政治意愿,完成《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谈判,建立有效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技术转让、适应等机制安排,圆满完成巴厘路线图授权的谈判任务,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进程向前推进一大步。
对于南非会议的前景,解振华说,气候变化谈判的进程在南非会议上会进一步体现出来,“从这次(坎昆)会议的气氛看,各国代表对南非会议还是充满了信心”。
而联合国副秘书长沙祖康在评价坎昆会议的结果时表示,谈判要取得成果首先必须要有谈判基础,没有好的基础就不可能取得突破。根据从事国际谈判二十年的经验,沙祖康深知谈判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艰苦的过程,但只要大家愿意坐下来谈,终究会取得成果。
沙祖康同时表示,就坎昆气候大会来说,其实最终出来的结论,只有“各方都不满意的结果才是最令人满意的结果”,因为这说明各方都作出了让步和妥协,这是与会各国逐渐缩小分歧,进一步推进共识和共同行动的必要条件。
三、减排:还能拖到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