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着不容易”,这话,有些年纪,有些阅历的人才说得出,孩子们暂时还难以领悟。
说“人活着不容易”。有多种原因—物质的困窘,事业的坎坷,人际关系的错综复杂,乃至突然降临的天灾人祸,都常常使人陷入进退维谷、苦不堪言的境地。以上种种,都事关重大,暂且不说。在日常生活中,有时我们会遇到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情,本来可以视而不见或不以为然的,但我们却错误地认真了,当时可能得到了某种心理的满足,事后呢,却给自己的人生增加了几分沉重,可能得驮一辈子。
我考上初中那年,不知什么原因,我们学校初一年级竟一下招了十个班,原有的平房教室不足按班分配,只能在操场边上建新的教学楼。在教学楼尚未竣工期间,我们这些初一学生没有固定教室,只能像吉普赛人一样背着书包四处流浪,到临时空下来的教室里上课。可以想象,在一个仅有两个篮球场大的院子里,每到课间,便有几个班的孩子抡着书包四处游窜,该是何等混乱!老师走错教室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记不得是星期几了,反正那学期每礼拜有一天上午,我们班可以单独使用一间教室。这天上午,我们便有一种出奇的安全感,课间休息时,我们可以跑去打几分钟乒乓球,可以搂着好朋友的肩膀说说笑笑,连去厕所也从从容容的。每到这天,我们班的同学都像松了一口气似的。
不愉快的事情,就发生在这个日子。
那天的第三节课课表上安排的是体育课,第四节课是历史课,还在这个教室,当然,我们没有必要背着书包去操场。一次,上完体育课回来,我发现课桌里的书包不见了,慌忙四处寻找,最后发现它被丢在讲台底下的烂纸堆里。
不是班上的同学跟我开玩笑,我的书包竟会不翼而飞,真莫名其妙!
同样的情况,又发生了一次。
我生气了。须知,那个教室的讲台下面,说是藏污纳垢之所毫不过分,不仅堆着积满灰尘的废壁报旧报纸,有时笤帚簸箕也塞在里面,让我的书包与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为伍,就算是恶作剧,也太过分了!是谁?这么可恶!
直到这时,我这才恍然大悟—我们在操场上体育课时,这个教室是有人上文化课的。坐在我座位上的那位,因为要在课桌里放自己的书包,便把我的书包弃之如敝屐了。我们班的同学,没有背着书包去上体育课的,而他们班的其他同学谁也没有擅自丢弃课桌里别人的书包,只有他—这家伙怎么这样坏!
到下个星期这一天,下了体育课,我加足马力跑回我们上文化课的院子。有几班已经下课了,还好,在我们教室上课的老师“压堂”,学生们都整整齐齐地坐着。我跑到教室门口,立时火冒三丈—我一眼便看见我的书包被丢在教室外边的窗台上,铅笔盒都掉出来了。欺人太甚!
我扒在窗玻璃上向教室里张望。坐在我位子上的是一个小白脸,眉毛淡得似有若无,鼻梁像婴儿似的塌下去,两只眼睛亮晶晶的,正盯着讲台上的老师。原来是他!
在我们初一小院里,他是个引人注目的人物。那时,从农村来的寄宿同学,大多穿对襟的黑布褂子,黑裤子;城里的同学大多穿一身蓝布制服;惟独他穿一件灰色条纹呢子大衣,褐色呢裤,还戴一顶蓝色毛线小帽,怪模怪样的。走起路来,昂首望天,挪着小碎步,还挺得意呢!好吧,今天我要叫你好看!
我守候在教室门口,见他一出来,立即扑上去。他虽猝不及防,却身手敏捷,抬手架住我的胳膊,和我扭打起来。他没我高,却比我力气大得多,扭出几步,便把我脆生生地摔在雪堆里。
本来我就一腔怒火,这时更羞愤难当。我爬起来又向他扑去,他却不再应战,转身就跑,我在后面紧追。
这时,我们班的同学陆陆续续从操场回来了,其中有三个是我小学的同班同学,他们见我吃了亏,立即在前面堵截,将小白脸团团围住。我冲上去,狠狠地给小白脸一记大耳光!小白脸要还击时,我那三位同学嘻嘻哈哈地做出一副拉架的样子,将我们隔开了。
那记耳光虽然是在别人帮助下完成的,我却欣慰不已,因为打得实在,打得响亮,出尽了我胸中的恶气。
不久,操场边上的新教学楼建成了,我们都有了固定教室,我和小白脸不在同一楼层,很难见面,偶尔在校园里相遇,也是一闪而过,各奔东西。
天长日久,说是孩提时的一次英勇也罢,总之,我早已忘却了。
等我知道为这件事情脸红时,已经是个大学生了。
一个暑假里,我去北京图书馆看书。那时北京图书馆还在北海西岸。当踏上主楼前的平台时,我意外地看见了小白脸。虽是七八年未见,我们已由孩子成长为青年,但我一眼就认出了他。他身高几乎一分未长,像婴儿似的塌鼻梁也没高起来,只是从头到脚都宽了,厚了,显得结实而精干。
像触电似的,我突然想起那记耳光。我万没想到,当年那一记曾令我欣慰不已的耳光,这时却使我陷入一种极为尴尬的境地。怎么说,我们也算同窗,但敢说我们之间是同窗之谊吗?我不能决定我是否应该过去跟他打招呼。我惭愧。我心虚。
他已经走过来,微笑着叫出我的名字,自然得很,好像不曾有过那件不愉快的往事。他的坦荡,使我更加不安。
我们交谈了几句,原来他也在一所大学里念中文系。
他说:“我看过几篇你的散文。真不错!没想到你还有这么两下子。”
那时我像中文系不少学生一样,做着美丽的文学梦,在讲义背面煞有介事地写一些浅薄的文字,承蒙几位编辑老师的厚爱,有些竟在一些报章杂志上发表了。我万没想到,我的读者中有一个会是他!
从那以后,那在记忆中久已泯灭的一记耳光,就不时侵扰我。不是因为他慷慨地跟我说了两句客气话,不是,是由于作为一个成年人,我对那件往事的思索。
人都有偶尔失去自控的时候,当我们的怒火像地心的岩浆喷发时,心满意足地烧灼了对方,但是,我们可曾想过,与此同时,也烧灼了自己?是的,烧灼了自己。只是我们常常不自觉罢了。如果当年我的胸怀能宽阔些,多一分自控,多一分宽容,会有那出闹剧吗?
如今,我已过了“知天命”之年,就是说,那记耳光响在四十多年前。在短促的人生中,这是很遥远的往事了。可是,在静静的夜晚,在寂寞的旅途中,甚至在聆听友人的谈话时,鬼使神差似的,没有任何预兆,有时它会蓦然出现在我的脑海。我看见了自己的狭隘,自己的粗野,自己的疯狂。于是,我脸热心跳,甚至耳朵里轰然作响。
我常常愧悔,那次在北京图书馆邂逅,为什么不向他道歉?良机一失,时不再来。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他,甚至不知他大学毕业后的去向。
我确信,我那位同窗早已忘记了这件小事,既便有时偶然想起,他也会付之一笑,但我不会忘记,更不会原谅自己—除非有一天,我能当面向他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