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短文,会给今天的青少年朋友们一些什么感受,我很难预料—怜悯,嘲笑,厌烦,还是别的什么?
这是三十多年前的一桩小事,也许像老奶奶讲了一遍又一遍的故事,陈旧而枯燥。然而,它又像大柳树上的叶子—那一茬树叶虽然早已脱落了,却曾在晨风中飘动,在暮雨后闪耀夺目的新绿—它真实地存在过。
那年,我在北京四中上初中二年级。我们生活用的零花钱是以“分”计算的。一分钱可以买到两三瓣橘子糖;二分钱可买一茶碗葵花子或铁蚕豆;如果花五分钱买满满一衣兜又小又瘪的炒花生米,—就算很奢侈了,必得找小伙伴们分享。在我的印象中,那时夏天极少有卖冰棍的,更不必说各色各样的雪糕和冰激凌了。在小摊儿上出售的是冰镇酸梅汤和刨冰,都是极便宜、制作极简单的消暑饮料。
物价如此便宜,同学们却极少吃零食,好像大家都没有花零花钱的习惯。
我也是这样。春节期间,给长辈磕头得了为数不多的压岁钱,是要花一番的。去白塔寺逛庙会,套圈儿、看洋片、吃冰糖葫芦、更多的是到书摊上租小人书。春节过了,没花完的压岁钱也就交给妈妈,而且绝想不起再讨回的。
有一个月,大大不同了。我不但多买了花生、瓜子,还天天光顾学校对门大墙底下的小饭摊儿。对当时的初中学生来说,简直过的是财主般的日子,可是,没想到,那一个月竟会成为我有生以来最惨的日子!
那时候,我和班上的十几个同学都迷上了足球。这足球,一脚踢上去,“嗡嗡儿”的,会发出金属的颤音,妙极了!我们迷上了足球。一天到晚脚丫儿痒痒,连课间十分钟也想跑到操场开几丫子,漫长的中午就更不必说了。
忘记是哪位聪明的同学首先提出合伙买一个足球,想什么时候踢,就什么时候踢。
他的建议,获得一致拥护,我们十几个人共同摊钱。热心的同学专程跑一趟西单商场,打听了足球的售价,加减乘除一番,每个参加者,均摊五角。五角,在今天不过是一根雪糕的价钱,买串糖葫芦还不够,可当时对我们说来,却是不小的数字。
住校的同学,可以从一学期的生活费中省出五角,而我们几个走读的同学,就苦难些,有两个已经知难而退了。
也许我觉得五角钱这个数字太大,加之严厉的父亲要求我每天下课必须回家,我竟不敢向母亲提及此事。可是足球对我的诱惑太强烈了。我不敢设想,合伙买足球没我的份儿。每天踢一场足球已成为我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没有足球我将会失去多少欢乐!固然,同学们不会因为我没交钱便不让我踢,但我好意思吗?不交钱,白踢球,又是我敏感的自尊心难以容忍的。那几天,一想到这件事我便坐立不安。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月初,妈妈给了我七块五角钱,是我应该交给学校食堂的伙食费。我几乎没有犹豫,就果决地拿出五角钱,交给了那位出主意的同学。
缺五角钱,不够交伙食费,又不敢对妈妈说,怎么办?我就只好把这不够交伙食费的七元钱揣在口袋里,自己解决这个月的吃饭问题。
校门口对面,有一家小饭铺—是一间稍能遮风避雨的木板棚子,里面卖家常饼和馄饨。旁边还有一个露天的老豆腐摊儿,兼卖烧饼大窝头。我就成了这里的常客。
我在小饭铺里吃家常饼和馄饨,还慷慨地请好朋友吃老豆腐,吃橘子糖,吃葵花子,好像那七元钱永远花不光似的。
过了一个多星期,将钱偷偷一数,唉呀呀!多乎哉?不多也!就剩五元了,怎么花得这样快?
拿起笔一算,七元钱,按三十天计,每天我只有二角三分钱的饭费,一日三餐,平均每餐几分钱,而前些天是“超前消费”了!没办饭,改吃老豆腐吧。
吃了几天老豆腐,一算,继续亏空。于是,不再吃五分钱一大碗的老豆腐,改吃三分钱一小碗的;也不再吃烧饼,改吃窝头。烧饼与窝头虽然同是三分钱一个,但窝头个儿大,吃下去占地方。这样一来,每天可以节省出九分钱。前途光明!
过了几天,才知道这个设想很不切实际。因为每天要在足球场上奔跑两三个小时,这点儿食物,远远不能满足我的胃口,致使饥肠辘辘的感觉总是追随着我。
我盼星星盼月亮似的盼星期日,能回家去吃顿饱饭。在那一个月的最后几天,连吃窝头、老豆腐都困难了。饿急了就买两分钱葵花子。有时,我饿得眼睛发蓝,肚里空荡荡的,心慌意乱……
我无心上课,无心写作业,最悲惨的是足球也无心踢了。为了买球,我使自己陷入如此困窘的境地,现在却只能看别人在球场上追逐,岂不哀哉!
幸亏有两位要好的同学从食堂里带出一些剩馒头、发糕及时援助我,才使我度过了这个难关。
我轻率地花出五角钱,受到的惩罚竟如此惨重,恐怕你们是难以想象的,也是我始料不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