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象入诗,其作用并不总是立象尽意的。有时候,诗人在诗中描绘客观景物,并不是为了借景抒情,托物言志,而只在感叹自然造物的神奇,只是礼赞那景物本身的美。寄意之象,可能变成了“无意之象”;托物言志,可能变成了“玩物丧志”。事象入诗,也可能只是叙事而已,别无寄意。
得象忘意又何妨
庄子主张“得鱼而忘筌”,“得意而忘言”。意思是说,就像捕得了鱼儿就可以忘掉渔具一样,悟得了意蕴就可以忘掉语言。用以论诗,后人在“意”与“言”之间加入了一个中介——“象”。意、象、言,遂为诗之三要素。在纯意象诗中,诗人以言造象,以象寓意,语言是用来营造意象的,意象是用来寄寓情思的。因此,情思得以传达了,就不妨忘掉意象;意象得以营造了,即不妨忘掉语言。“得意忘象”、“得象忘言”遂成为前人津津乐道的诗歌创作及鉴赏中的一种至境。
但是,在诗歌创作和鉴赏中,也不必总是“得意忘象”、“得象忘言”的。譬如,有时为什么不可以反过来“得象忘意”呢?当诗人手植一组意象,如“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如“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意象鲜活灵动,明丽可人,此中依稀有真意,但那寄托在“可言不可言之间”,那旨归在“可解不可解之会”,读者又何必冥思苦想,上下求索,务求条分缕析,“把这纷扰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呢?诗无达诂时,诗其实也无须达诂,见仁见智时,但得诗美,又何须考究仁乎智乎?甚至连“知人论世”的功夫也不妨省去,颂其诗,醉其象,不知其人,不知其意,也没有什么不可的。听人讲围棋,说某个图形很好看,但得图形赏心悦目,又何必锱铢计较,细辨其战术意图?当然,这是一种很高的弈境,前提是弈者和观弈者都具有很高的棋艺修养。
所谓得鱼而忘筌,乃是一种唯目的论的思维方式。只要目的达到了,便可忘掉一切为达目的所曾经运用的手段和经历的过程。只要得到了鱼,那为得鱼所曾经使用过的渔具及捕鱼过程都可遗而忘之。其实,手段(及过程)与目的,未必只有这一种关系模式。在某些时候,我们可能更看重那工艺品般的造型精美的渔具,和捕鱼、垂钓的充满乐趣的过程,而并不在意最终获得了多少鱼儿——不是“得鱼而忘筌”,而是“得筌而忘鱼”。超然于功利目的的人们,如姜太公,是不会为几条上钩的鲜鱼而忘乎所以的。七月七日鹊桥幽会,也并不是为了孕育一个小牛郎。
诗的意象经营,并不总是为了传情达意。目的淡化之后,手段(及过程)本身就成了目的,诗家便不妨“得象而忘意”。
自然意象的非意象化
物象入诗,大致有两种情形:
一、旨在立象尽意。此时,状写客观景物的目的,在于表现主观情怀,让主观情怀有所寄托、有所附丽。意象设置是为情设景,为意置象。诗人的兴奋点在于托物言志,借景抒情,以象寓意。
二、写景状物而已。此时,状写客观景物的目的,在于再现自然美,呈示景物自在的审美价值。对其中可能具有的隐喻意味,则漫不经心。其诗给人的印象是,得象忘意,玩物丧志。
在中国诗史上,托物言志、借景抒情一路,一直被认为是诗之正宗,受到推崇,而玩物丧志、得象忘意之作的存在价值则受到质疑。“咏物之作,在借物以寓性情,凡身世之感,君国之忧,隐然蕴乎其内,斯寄托遥深,非沾沾焉咏一物矣。”诗歌必须服务于政治教化,必须以美刺载道为旨归,持这种唯政治功利是图的实用主义诗观的白居易,更是否定“余霞散成绮,澄江静如练”式的写景状物之作,认为“不过嘲风雪、弄花草而已”,“丽则丽矣,吾不知其所讽焉”。王维式的山水诗,即便不被否认,也要强调其社会的、人生的隐喻意味。而在某些西方诗人看来,山水景物只是主观心灵的客观对应物,山水景物入诗更不能构成独立自足的、纯粹的存在。
这当然是失之偏颇的。就像我们承认,偏重客观叙述历史的“史诗”与偏重主观评述历史的“咏史诗”,有着同样的存在价值一样,我们也应该承认,偏重描摹客观景物的、得象忘意的“物诗”(恕笔者生造),与偏重抒发主观情怀的、以象寓意的“咏物诗”,是有着同样的存在价值的。咏叹自然的诗篇,其中有无人生的或社会的寄托,并非判别其艺术品位高下的标准。强求寄托,实际上是否定诗对自然美的纯粹的摹写和咏叹。
这里有两点可以质疑:一、是不是所有的咏物写景诗都必须有寄托?无寄托者是否就没有存在价值?二、如果一定要有寄托,那么寄托什么?身世之感、君国之忧是寄托,政治讽喻、思想教化是寄托,而自然之怀、风物之恋,是不是也可以作为一种寄托?
如果说在王维《辋川集二十首》里,《文杏馆》“文杏裁为梁,香茅结为宇。不知栋里云,去作人间雨。”是以山中悠悠白云化雨人间,隐约述说出世与入世的彷徨,那么《辛夷坞》“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只说山中芙蓉自开自落,又寄托什么呢?远离尘世的自鸣得意或寂寞难耐吗?
社会生活不必是诗人唯一的兴奋点,置身大自然物我两忘的咏物诗、写景诗,有时何妨纯而又纯,不刻意寄托“身世之感,君国之忧”呢?
古往今来,物象入诗,托物言志者众。从庚信《秋夜望单飞雁》:“失群寒雁声可怜,夜半单飞在月边。无奈人心复有忆,今暝将渠俱不眠。”以秋夜孤飞之雁,寄国破家亡、身世飘零之慨,到黄巢赋菊、陆游咏梅、于谦吟石灰以明志,比比皆是,不胜枚举。但没有寄寓“身世之感、君国之忧”,或寄意淡远,若有若无的咏物诗,也为数不少。例如,骆宾王7岁《咏鹅》,只在摹拟鹅的天真烂漫模样。苏轼《海棠》只在表现花的可爱和诗人爱花之痴:“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空蒙月转廊。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
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望庐山瀑布》
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
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
——《望天门山》
关于庐山瀑布,关于楚江天门,李白也只是摹写,只是惊叹自然山水之雄奇美妙,并没有关于人生或社会情怀的任何寄托。有人说,李白这些诗通过对祖国壮美山川的描绘,抒发了诗人的爱国之情。这似乎有些牵强。如果这香炉峰、天门山坐落在外国,诗仙于出游出访途中,惊呼“疑是银河落九天”,感叹“孤帆一片日边来”,又该是抒发了什么情怀呢?总不至于外国的瀑布就不能“飞流直下三千尺”,外国的峡江就没有“两岸青山相对出”吧?
纤细如一握楚腰/在杨柳风里/甩开葱绿的水袖/袅袅婷婷/舞出千古风流//二十四桥箫声/化作婉转的黄鹂/洒落一路清幽/五亭之下/引出多少明月/在碧波中漂浮//北海的白塔连夜飞来/依依不愿再走/隔江的金山涉水而过/分一片奇峰/在湖中淹留//最多情是水边垂柳/把绵绵幽思/写满荡漾的绿绸/是杜牧的诗/还是姜白石的词/谁能猜透
——黄河浪《瘦西湖》
昔日苏轼出守杭州,一句“欲把西湖比西子”即为千古绝唱,后人再度来游,往往是眼前有景道不得,岂敢再轻以美女取喻?今人黄河浪(1941~)此番知难而进,径取扬州瘦西湖之一“瘦”字,喻以雅好细腰的楚王国中那婷婷舞女,虽已神形毕肖,仍不免胆怯。乃再三调度艺术想象,以箫声月色勾连人间天上,白塔奇峰联络北国江南,垂柳绿波拂荡唐风宋韵,为壮声色,可谓用心良苦!而黄河浪此篇却也仅仅是礼赞自然山水别无寄托的。
诗画同理。曾经深受封建礼教禁锢的中国人,在人体艺术这个领域,总想划清,却总也划不清艺术与色情的界线。为此,有的美术理论家提出了一个简单明了的划分标准:表现人体的作品,有寓意的为艺术,无寓意的为色情。这显然又失之偏狭、武断,甚至还有伪道学之嫌。毕竟人体是一种美妙绝伦的造物,能用作意象另有寄托固然好,仅仅展示其自身的美,包括女性的娇柔之美和男性的阳刚之美,此外别无寄托,也绝不是什么大逆不道。有没有关于社会的或人生的寓意,有没有关于哲学的或宗教的寄兴,并不是判断一首诗以及一幅画、一支乐曲、一段舞蹈的艺术真伪和价值高下的标准。
“言志乃诗人之本意,咏物特诗人之余事。”如果这里所说的言志是指托物言志,咏物是指“咏物而已”,这“余事”和“本意”也许可以三七开,二八开,一九开,但总不至于十零开吧。我当然也无意贬低诗的托物言志,主张诗都应该无所寄托。我只是认为,“托物言志”或“玩物丧志”,偏重寄托人生情怀社会忧思,或沉迷自然之美,礼赞自然造化,两种咏物诗可以并存。
近人周济《介存斋论词杂著》有云:“初学词求有寄托,有寄托则表里相宜,斐然成章。既成格调,求无寄托,无寄托则指事类情,仁者见仁,知者见知。”究其实,他说的无寄托,还是有寄托,只是无明确寄托,以致“作者未必然,读者未必不然”。而拙著这里标举的,是得象忘意、玩物丧志式的无寄托,是真正的无寄托。读这种无寄托的诗,则仁者不见其仁,智者不见其智,作者未尝然,读者何必然。
社会意象的非意象化
诗要表现的,是诗人的主观世界,和诗人所面对的客观世界。在主观世界一方,诗要表现的是情、理、美,即诗人对世界和人生的情感体验、思想颖悟以及审美感受。客观世界要求于诗的,则是状物和叙事,状自然之物,叙社会之事。其所状之物、所叙之事,可以作为意象,寄寓主观情思,也可以不作为意象,只是状物、叙事而已。
社会意象进入诗中,有时,它们的寄意可能会很淡,从中我们所能体会到的,只是淡淡的情怀,若有若无的思绪。或者说,社会事物、人物、场面和情节等,有时并不是作为寄托情怀的意象入诗的,诗人并不是希望通过对它们的吟咏,另抒情怀。它们本身就是吟咏的对象,而不是征象或喻象。它们已不再是手段,而是目的。这时,一般作为社会意象的事物、人物、场景和情节,已经非意象化了,其诗也不再是“立象寓意”的抒情诗,而只是“口述故事”的叙事诗,“笔录史实”的史诗。
历代诗人以诗笔记录社会生活最多最成功的,大概莫过于杜甫,他的“三吏三别”等号称诗史。对于杜甫这样以史笔作诗,也有人不以为然,认为太过写实,缺少空灵蕴藉之美。有人声称喜欢三李(李白、李贺、李商隐)的浪漫瑰丽诗风,对杜诗的“写实主义”敬而远之。然而,毕竟除了表现功能,诗还有再现功能;除了教化功能,诗还有认识功能。在孔老夫子那里,诗在兴观群怨之余,也还有“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的功能。尽管后者可能是次要的,或者不是诗歌最为擅长的。即便是“咏物以托物寄兴为上”,也不能否定甘居其下、无意寄兴的咏物和叙事之诗的存在意义。试看杜甫《近闻》并序:
永泰元年,郭子仪与回纥约,共击吐蕃。此年二月,吐蕃来朝,诗纪其事。
近闻犬戎远遁逃,牧马不敢侵临洮。
渭水逶迤白日尽,陇山萧瑟秋云高。
崆峒五原亦无事,北庭数有关中使。
似闻赞普更求亲,舅甥和好应难弃。
仅仅是“诗纪其事”,纪事即其目的,纪事之余,别无它意。不管你喜欢与否,这是诗之一格。
张籍这首《江南曲》津津乐道于江南风土民俗,与之异曲同工:
江南人家多橘树,吴姬舟上织白苎。
土地卑湿饶虫蛇,连木为牌入江住。
江村亥日长为市,落帆度桥来浦里。
青莎覆城竹为屋,无井家家饮潮水。
长干午日沽春酒,高高酒旗悬江口。
娼楼两岸悬水栅,夜唱竹枝留北客。
江南风土欢乐多,悠悠处处尽经过。
而陶渊明的《桃花源诗并记》,读其诗前之“记”:“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已经让我们心旌摇曳,不胜向往之至了,作为其主干部分的刻意抒情的诗,倒有点像是蛇足,一般读者甚至只知《桃花源记》,不知还有《桃花源诗》:
嬴氏乱天纪,贤者避其世。黄绮之商山,伊人亦云逝。往迹浸复湮,来径遂芜废。相命肆农耕,日入从所憩。桑竹垂余荫,菽稷随时艺。春蚕收长丝,秋熟靡王税。荒路暧交通,鸡犬互鸣吠。俎豆犹古法,衣裳无新制。童孺纵行歌,斑白欢游诣。草荣识节和,木衰知风厉。虽无纪历志,四时自成岁。怡然有余乐,于何劳智慧!奇踪隐五百,一朝敞神界。淳薄既异源,旋复还幽蔽。借问游方士,焉测尘嚣外?愿言蹑轻风,高举寻吾契。
遗憾的是,这种“诗并记”的形式至今还被沿用着。往往是诗题之下,先讲一个见死不救或别的什么足以见出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新闻或故事,引出诗兴,然后以分行文字大发感慨。作为读者,遇到这种作品,我通常是匆匆览过其“记”,决不再读其“诗”的,因为在知道其所记之事以后,我完全想象得出,它接下来要抒什么情,言什么理,感什么慨了。当然,写得好的除外,例如前述叶文福的《美学新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