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倾城的女子走到两人面前,抚了抚清秀的发丝,淡淡一声笑道:“玄迹,还认得出我吗?”
“你是?”
“枯海花偌遥,弃天醉长啸!”绝色女子朝着玄迹微微笑了一笑,玄迹脸嗖的一声变成了红色,“记起来了吗?”
“你……你是婆婆?”玄迹咽咽口水,一脸惊愕。
“就叫我偌遥吧,至少看上去,我和你们年龄一般大,也算是个风姿绰约的年代,当我是一个百岁老太婆自然也无妨。”女子的笑容真是无可企及的美丽,令玄迹和业火尘看得都傻了眼,愣愣地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婆……婆婆,哦!不,偌遥你怎么变成了这样,一个时辰前你还是婆婆啊?”玄迹竟然都不好意思抬头看着偌遥,就低着头问。
偌遥的笑容绝色华美,看的玄迹和业火尘几近痴迷,“因为一个时辰前我服用了红颜蛊毒!”
“红颜蛊毒?”业火尘睁大了眼,“红颜蛊毒,有个漂亮的名字叫红颜孤独,据说这种毒可以把一个垂暮的老人变成一个精神盎然的年轻人,可是服下这种毒,只有三五的寿命。”
“何必管它多少活命的日子,就看看眼下,你们觉得我漂亮吗?”偌遥抬起双手,轻盈地飞旋了一周,美得无可挑剔,就算是九天神佛也会被这种美动容。
“很美,天下无双!”玄迹抬起头,看着偌遥的飞舞,由心称赞,业火尘也是不住地点头。
“好了,现在你们随我坐到榕树下,听我讲故事吧!我把我和弃天的事迹告诉你们,还要拜托你的朋友帮我们作一幅画,至少我看你朋友手指白皙,但右手食指关节和虎口有茧,所以你朋友擅长写书作画,所以我想我猜得没错,带上纸笔了吧?”
“火尘是全山魈最好的画师,婆婆你果然你选对人了。”玄迹刚说完,忙意识到自己对着这么一个美人叫婆婆,实在是不识趣。
偌遥只是淡淡地笑了笑,走到榕树下,敛起裙角,慢慢地坐到榕树下,静静地靠着榕树,玄迹则坐在了偌遥身边,几乎和她靠在了一块,而业火尘则是无比开心,竟能为大巫偌遥作画,早在玄迹和偌遥的正对面坐了下来,摊好了平板和纸墨笔砚,着手为两人作画。
“让我好好想想,我和弃天认识应该是在一百多年前,当时我是二十岁,而他比我大九岁,他不是山魈界的人,但为什么会到山魈,弃天自己也一直搞不清楚,他从小流落在山魈市井,是个很有才干很有理想的年轻人,但是空有抱负没有门路,就开始了他的修行之路,寻觅传说级山魈,想要在山魈一举成名,于是他加入了鬼府,学了很多本事,更凭借将近三年的追捕,收获了水魈·瀑,从那以后在鬼府也算得上一个小人物。也就在那个时候我们认识了……”
偌遥顿了顿,脸上洋溢出了幸福的笑容,继续说:“我是山魈的大巫,受天命每十年须在皇宫举行祭祀颂天大典,如同往常一样,我带着大巫族的二十名灵女,一起去了前王朝皇宫七液池,在祭祀大典上,鬼府会安排最好的鬼符师带着魈灵一同拜天,弃天便是当中其一。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原本不该对男子动心的大巫,看到弃天的那一会儿我却忘记了祖训,竟然对第一次见面的人心生欢喜。祭奠原本是很简单,只是出了一点岔子,导致后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
玄迹轻轻地问了一声,“祭奠搞砸了嚒?”
“那倒不是,只是在我为祭奠跳巫祝舞的时候,原本蒙在脸上的面纱被风吹走了,当时在场的人都看见了我的容貌。”
“难道大巫是不可以以真面目示人吗,还是说必须以面纱对人?”玄迹有点诧异,哪来那么奇怪的规矩。
偌遥扶正额头上的刘海,“这倒也不是,我的样子任谁看了也无所谓,却被那个荒淫的昏君见着了,从那以后他千方百计想要得到我,才酿成了大巫族的悲剧。”
“……”玄迹不敢再说话了,静静地听偌遥说来。
“祭奠顺利结束,大巫按历代规定,必须留在宫内一月,以解君王困惑,赐安方良民之策,于是我就和灵女们留在了宫里,起初几日还好,七液君王还说客气,只敢和我谈国事正事,过了数日,他就按耐不住,谈事过程中总是故意接近我,我以大巫身份警告他,大巫是以天授命的灵女,绝不能有男女之情,请他自重。被我数落后,七液君王确实安分了不少,没敢再来打扰我。祭奠结束,不仅仅是大巫和灵女留在宫里,连许多鬼府鬼符师都一并留在了宫里,因为七液君王对魈灵战斗乐此不疲,天天令鬼符师表演给他看。那样,弃天就有了第二次和我见面的机会,我知道他喜欢到七液池的花宫散步,我也就假作托辞,借口到花宫走走,希望能看到他,虽然那时候还知道不应该这么下去,但是对弃天就是忍不住想要看他。第一次我们说话,是以为我的手链断了,掉在了廊道下的池水中,他看到后急忙跳下水去帮我拾了起来,出水的时候看他全身湿透,不过甩干头发的那一瞬间,我发现我又更加喜欢上了他,我说了一句‘送给你吧’,然后转身就走了,不过当时我真的是很开心,不知道留下他一个人湿嗒嗒的怎么样,到第二天我才知道他应该也没生气。第二天夜里,我发现有人偷偷摸摸地站在门外,我让那人别躲了,结果走出来一看是弃天,他是来给我送手链的,手链已经被他修好了。那一晚我们聊了好多,他告诉了我许许多多不知道的事,我也告诉了他大巫的枯燥生活……”
“婆婆你当时应该很幸福吧?”玄迹温柔一笑。
偌遥扬起了嘴角,露出了无比灿烂的笑容,美得倾国倾城,“那段时间是真的很幸福,在皇宫里,我们一直偷偷地会面,然后畅聊,因为当时我一直生活在大巫族的部落,根本没有接触过外面的世界,只有每十年的祭祀才会出来,因此对于弃天的生活很感兴趣。他当时接近我其实也是另有所图,这是他后来才告诉我的,不过他说也因为是有些喜欢我,才修好手链来还,呵呵……还管什么呢,弃天爱我就够了。”
“嗯,不管什么企图,只要彼此相爱就够了。”业火尘总是感性的,说话方式完全和玄迹不同。
“弃天告诉我,他生活得并不是很好,在鬼府勾心斗角的,每个人都想致对方于死地,这样才能提高地位,所以想想在皇宫里的那么多鬼符师,竟然没有一个他的朋友,他说我是他第一个朋友,能和我彼此交心是他的福气,其实也是我的福气。不然,我这个大巫就太失败了。”
玄迹与火尘异口同声问道:“为什么这么说,是后来发生了什么大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