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皆有阴阳
如何认识阴阳
1.阴阳是中国哲学上的一对范畴
应该说从古时候开始,人们对自然界中的自然现象——阴阳,就渐渐形成一些比较科学的认识。日常生活里人们对阴阳的认识,其最初的意义就是指日光的向背,向日为阳,背日为阴。不仅如此,人们还结合社会生活的需要,引申来说明气候的寒暖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认识亦不断向前发展。例如我国古代思想家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发现,一切现象都有正反两方面,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阴阳,所以就用“阴阳”这个概念来解释自然界两种对立和相互消长的物质势力。
西周末年伯阳父就得出了相当符合科学的认识,用他的原话来说,就是叫做:“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国语·周语上》)
春秋时思想家、道家的创始人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肯定阴阳的矛盾势力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
不仅如此,《易传》里也提出了“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学说,将阴阳交替看作宇宙的根本规律。
2.阴阳者,天地之道也
《内经》,即《黄帝内经》的简称,现分为《素问》、《灵枢》两书,是我国现存较早的一部重要医学文献。据《辞海》载,成书年代约在战国时期。它汇集了古代劳动人民长期与疾病做斗争的临床经验和理论知识,奠定了祖国医学的理论基础。《黄帝内经》的作者究竟是谁,目前尚无资料可考据。
但是,因为《黄帝内经》成书的年代大约是在我国春秋战国时代,所以从“阴阳”的认识上来说,其根本观点,可以说是与春秋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如伯阳、老聃、《易传》作者等的基本观点大体上是相同的,如果说有所不同,就是在角度上不同而已。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黄帝内经》提出的一些认识及其观点,是密切结合中医学的原理,来阐述和说明社会生活中有关人类疾病的一些问题。
例如《黄帝内经》“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里,就有“阴阳者,天地之道”之说。
将阴阳看作天地之道,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就是指自然界的规律。
阴阳的对立统一,就是属于自然界的根本规律,宇宙万物的发生、发展、运动、变化、消亡,皆离不开阴阳。
天为阳地为阴,所以古人将父母比喻成自然界万物变化的根源。
3.阴阳与天地、人体、疾病的关系密切
“阴阳者,天地之道”,既然阴阳是对立统一的,是属于自然界的根本规律,那么不言而喻,不论是天地、人体和疾病都离不开阴阳,并且阴阳与天地、人体、疾病的关系,也是非常密切的。
《黄帝内经》“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里就有:“故积阳为天,积阴为地。阴静阳躁,阳生阴长,阳杀阴藏。阳化气,阴成形。”意思是说:天是清阳上升,积聚成为天;地是浊阴下降,积聚成为地。阴阳各自的作用为:阴主安静而阳主躁动,阴阳之气,既能生长万物,又能杀藏万物。阳的运动,可以化生清气和能量;阴的凝聚,可以构成有形的物质。例如,由于水阴寒而凝结成的固体,就属阴的凝聚而构成的一种有形物质。
《黄帝内经》还进一步提出了“寒极生热,热极生寒。寒气生浊,热气生清;清气在下,则生飧泄,浊气在上,则生膜胀,此阴阳反作,病之逆从也。”意思是说:阴阳之间的关系,既对立又统一,其辨证性又很强:阴——或曰寒,到极点可以转化为热;阳——或曰热,到极点可能转化为寒。寒气的凝固,可以产生浊阴;热气的升腾,可以产生清阳;清阳之气应升不升而在下,就会使人发生飧泄;浊阴之气应降不降而在上,就会使人发生胀满。这是什么原因呢?这是由于阴阳升降运动反常,使人的消化机能逆乱而造成的。
以上所说的这些阴阳与天地、人体、疾病的关系来自《黄帝内经》“阴阳应大论篇第五”。其原文为:
故积阳为天,积阴为地。阴静阳躁,阳生阴长,阳杀阴藏。阳化气,阴成形。寒极生热,热极生寒。寒气生浊,热气生清;清气在下,则生飧泄。浊气在上,则生膜胀,此阴阳反作,病之逆从也。
4.阴阳与人体“五脏”、“六腑”、四肢、视觉、听觉皆有关系
“阴阳者,天地之道也”,阴阳是自然界的根本规律。《黄帝内经》“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里,就在认识自然界阴阳根本规律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社会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指出天地形成的原因是,清阳之气上升而为天,浊阴之气凝聚而为地。
天气的变化,可做这样的解释,叫做:地气上升成为云,天气下降变为雨;雨自天而降源于地面的水汽,云成于地气有赖天气的蒸化。
结合人体“五脏”、四肢、视觉、听觉等来说,可做这样的解释,叫做:清阳气出于人体的上窍,而有发声、视觉、听觉、嗅觉、味觉等功能;而其糟粕和废水由前后二阴排出;清阳之气(人体内的营养物质)发布于腠理,而能温煦体表肌肉;而浊厚的阴精(人体内所需要的营养物质),则分别储藏于“五脏”——心、肝、脾、肺、肾;清阳之气(营养物质)充实于四肢,饮食之物则归入六腑。
以上所说的这些内容来自《黄帝内经》“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其原文为:
故清阳为天,浊阴为地(注:或者名为天为阳地为阴)。地气上为云,天气下为雨,雨出地气,云出天气。故清阳出上窍,浊阴出下窍;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脏”;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腑。
5.运用阴阳科学说明一些具体问题
社会生活中,一年四季,不论“春、夏、秋、冬”,人们都要接触各种物质,例如水火、药物的气味和饮食五味等。那么,按照阴阳科学的原理,应该怎样正确理解和认识呢?
《黄帝内经》“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里做了解释,例如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洗衣、做饭等皆离不开水火。
按照阴阳科学的认识和解释,以水和火的性质来区分,水属阴,火属阳。
生活中,难免要接触到药物的气味,按照阴阳理论的认识解释,以药物的气味来区分,气属阳,味属阴。
生活中人们也离不开食物中的“五味”——酸、甜、苦、辣、咸。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人们食用的不论是“主食”还是“副食”,无论其食物多么繁多复杂,却有着一个共同的突出特征,就是皆离不开“五味”——酸、苦、辛、咸、甘。
食物中的“五味”,是人体内所需要的营养物质。
按照阴阳理论的认识和解释,食物中的“五味”,可以滋养其身体,亦会使形体进一步产生元气。而所谓的“元气”,亦称“原气”,指人体维持组织、器官生理功能的基本物质与活动能力。 《难经·三十六难》里亦云:“命门者,……原气之所系地。”
日常生活,不论“主食”和“副食”,或饮食中的气(人体内所需要的营养物质),都可以温煦阴精(由食物所化生的人体所需要的营养物质);而阴精(营养物质)可以通过气化而转变为元气(人体所需的营养物质)。
人体内所需要的营养物质,其阴精吸收食物中的气(营养物质)而形体取养于食物中的味(营养物质);元气的气化功能将食物的精华转变为阴精(营养物质),进而滋长了形体(身体)。
日常生活,如果饮食不节,食物中的味就会伤其形(指人体);食物中的气(营养物质),就会伤其精(营养物质);阴精(人体内所需要的营养物质)可以转化为元气(人体所需的营养物质),而元气亦可因饮食五味的失调而受损。
味属阴,饮食的糟粕,由下窍排出;气(食物中的营养物质)属阳,轻清的阳气升发于上窍;也就是阳气走上窍。
日常生活中,食物中的味,其味厚的为阴中之阴,味薄的为阴中之阳;食物中的气(营养物质),其气厚的为阳中之阳,气薄的为阳中之阴。
食物味、气,对人体有各自不同的作用,具体来说就是:食物中的味(营养物质),其味厚的有泄下作用;食物中的气(营养物质),其气薄的有发散功能,气厚的则可助阳生热。
按照中医学的认识和解释,阳火亢盛,能使元气衰弱,阳火平和,能使元气旺盛。因为阳火过亢会消蚀元气,而元气则须依赖平和的阳火的温煦。也就是说,亢盛的阳火可以耗散元气,平和的阳火可以充养元气。
仅就气味而言,辛甘之味具有发散作用,属于阳;而酸之味则具有涌泄的作用,属于阴。
总之,上面所说的这些内容,来自《黄帝内经》“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其原文为:
水为阴,火为阳;阳为气,阴为味。味归形,形归气,气归精,精归化。精食气,’形食味,化生精,气生形。味伤形,气伤精,精化为气,气伤于味。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味厚者为阴,薄为阴之阳;气厚者为阳,薄为阳之阴。味厚则泄,薄则通。气薄则发泄,厚则发热。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气味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
6.阴阳不能偏盛
人体内所需要的营养物质,其阴阳不能偏盛,偏盛了,人就会发生疾病。
这是为什么呢?
《黄帝内经》“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里指出:
社会生活中,不论是谁,因为其饮食不节,就会使其体内所需要的营养物质阴阳不平衡,或曰不调和。阴阳失去平衡时,如果是阴气(营养物质)偏亢,阳气(营养物质)就受病;阳气偏亢,阴气就要受病。
按照中医学的认识和解释,人体内所需要的营养物质,如果是阳胜于阴,就会出现热症;如果是阴胜于阳,就会出现寒症。
所谓寒症或热症,具体的就是指:寒症会伤害人的形体(或曰“人体”);热症会伤害人的气分;而气分受伤,就会使人出现疼痛;人的形体(身体)受伤,则就会发生肿胀。
具体来说,先痛而后肿的,是气分先伤而后影响到形体(身体);先肿而后痛的,是形体(身体)先伤而后影响到气分。
总之,以上所说的这些内容,来自《黄帝内经》“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其原文为:
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重寒则热,重热则寒。寒伤形,热伤气,气伤痛,形伤肿。故先痛而后肿者,气伤形也;先肿而后痛者,形伤气也。
7.阴阳二者相互为用
人体或曰人体内所需要的营养物质——阴阳,二者间的关系为相互为用。
人体气血阴和阳是相对的。以阴阳来区分气血的属性,则血为阴,气为阳;以男女来区分阴阳的属性,男是代表阳的属性,女是代表阴的属性。总的说来,就是:天为阳,地为阴;男为阳,女为阴。
人体的左和右,是属于阴阳升降的道路。对此,《类经》二卷第一注就有:人体内,阴阳的运行,亦有规律性的轨道,即“阳左而升,阴右而降”。
所以说,人体内所需要的营养物质的阴和阳,其二者的关系是:“阴气居于内,为阳气之守持,阳气居于外,为阴气之役使,阴阳二者相互为用”;用古人的原话来说,就叫做“故曰: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
总之以上所说的这些内容,来自《黄帝内经》“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其原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