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曾以为自己已经将北京烂熟于心,可是,真正的北京从来没有给过这些自以为是的人一个正脸。宽敞的长安街、闹腾的王府井、臭烘烘的中关村……这些地方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北京城,就连大前门、故宫、北海……也不过是北京的一扇大面具,它们在人们的口口相传中浮夸、虚幻起来,变成了一大堆气派的小模型。
我们走在北京城里直着脖子昂着头,这个看似骄傲的动作,很好地暴露了我们对于这个城市的过客身份。一个真正的北京应当在视野的水平线以下:那里有排泄不畅的下水道、拥挤破烂的大杂院、佝偻在墙角边晒太阳的无业游民、还没来得及清扫的垃圾……。
老舍把小羊圈扛在肩膀头上,背着走了一辈子。他理解这世上苟活着的人,同情那些车夫走卒的鄙俗,就连那些衣着寒酸人的粗语也同样宽容和理解。他采集这些被作家们呵出的热气熏得昏睡过去的词,摘下被人群挤搡得变了形的句子,收留被丢弃在街头巷陌的俗语。这些因为反复使用而显得皱巴、畏缩的文字,从市井烟尘的摸爬滚打中挺过来,反而在老舍的笔下具有了某种不容诋毁的尊严,像一群在沙土中匍匐而过的朝圣者,使人亲眼看过之后,感到不可直接逼视的神圣。
老舍笔下的穷人是如此善良而美丽,在那个年代,所有流在下水道里的污水都挤出了井盖,冲破了老百姓的屋门,从名门官邸中穿堂而过,到处臭气熏天、污浊不堪。但是,老舍硬将穷人的善良裹在自己长衫的内兜里,于千般挣扎中留住了一股人性的香味。
老舍很懂当时的中国,庙里的菩萨只能在烂茅草棚里找到自己的活化身,中国有皇族,但中国没有贵族,无论物质与精神。孔孟之道虽由统治者提倡,却单由老百姓负荷这压顶的千斤,老百姓要一辈子做善事,否则,即算辛辛苦苦地挨到死期,也会被牛头马面抓去千刀万剐、刀山油锅。
于老舍自己而言,则始终逃不开自身卑贱的骚扰,文字不能当枪使。他自己的良心投射到纸上之后,不过是各式各样的哈哈镜。老舍照在这些心怀叵测的镜子里,便会发现自己一会儿被放大成强壮的神斗士,一会儿又惊恐地缩成了卑微的鼠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