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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鱼塘和别墅

八月底,离开学的日子很近了。我检查了一下书包里已经做过的暑假作业,发现还缺几篇日记没有写。当初布置作业的学校是白云街小学,可是我暑假之后就要去读实验附小,我不知道两个学校的作业题目是不是一模一样,人家实验附小认不认我们白云街小学的账。唉,算了,不管它,我还是老老实实把手里的作业写完吧,这样的话,就算两个学校有不同,那也不是我的错。

我已经打算好了,要写一篇看3D电影的感想,还要写一篇饲养菜青虫的经过,这些都是我亲身经历过的事,比较有话可说。可是我忽然又想到,丁老师说养这些虫子是不诚信的,是弄虚作假欺骗人。那我到底还要不要写出来呢?我不想新学校的老师看完我的日记后,认为我是个坏孩子。

我坐在饭桌上,咬着透明塑料的圆珠笔杆,把日记本的边角揉成了几片烂菜叶。我发现,“决定”是一个很要命的词,它总喜欢把人折腾得七荤八素才放手。

这时候我听到楼下有人喊我:“余宝!余宝!”

我扔下笔,飞奔到阳台上。楼下,小凌叔叔穿着一身浅蓝色警服,戴着深蓝色大盖帽和一双雪白的手套,站在水泥花坛边,使劲地朝我挥手,示意我下楼。

太好了,帮我做决定的人来了。我可以问一问小凌叔叔:饲养菜青虫的结果和饲养菜青虫的经过,两者是不是同一种性质的事?如果“结果”很坏的话,“经过”是不是也不可以写呢?

警察是最善于判断是非的人,这事他一准能断定。

不过我一出楼门,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小凌立刻拉起我的手,拽着就走。他的脸色看起来无比严肃,迈步出门时又显得脚步匆匆,吓得我把想问的问题憋回到肚子里。我一声不响地跟着他走。他腿长,步子大,迈一步顶得上我两步,我小跑着才能够勉强跟上他。

还好,出了巷口,就看见他的那辆带车斗的警用摩托车。他一拍我的肩,示意我爬进车斗里,然后自己也骑上去,突突地发动了车子,穿过整条蓝天街和白云街,朝着郊外疾驰。

我突然明白过来,他把摩托车停在巷子口,是不想让邻居们看到他把我带走了。他一定有秘密的事情需要我帮忙。这样一想,我兴奋得胸口嗵嗵直跳。

坐在摩托车上的感觉真惬意,热风呼呼地吹在我的脸上,头发唰啦唰啦地往后飘过去,头皮的每个缝隙里都有空气在穿梭,麻,微微地刺疼,但是绝对的爽。行道树像绿墙一样从我身边掠过,我根本不可能看清楚它们每一棵树都长成了什么样。前方有一辆慢腾腾行驶着的三轮小卡车,装着一车从城里拖出来的泔水,本来我还嫌泔水桶的气味太难闻,一眨眼的工夫我们已经呼地超过了它,把刺鼻的沤馊味抛到了身后。阳光在路两边的田野上跳跃,每一株植物的叶尖尖上都滚动着一粒小金珠,在它们同时迸射光芒时,世界变得如此美好,我真希望我能够张开双臂扑过去。

小凌叔叔一直没有跟我说话。我想这是因为他要全神贯注开车的缘故。再说了,风声这么大,声音一出嘴巴就会被吹走,他要是真跟我说什么,估计我也听不见。

我们很快拐下柏油大道,转到一条碎石子路面的农用公路上。小凌把车速降下来,左转右闪地躲避着路上那些大大小小的泥土坑。有时候他躲开了一个,躲不开第二个,车子就猛一颠,车尾像风浪中的小船一样翘上去,再重重地砸下来,我和小凌叔叔的屁股便跟着一起一落,两个人同时龇牙咧嘴。

“坐稳!手抓牢!”他大声吼叫着提醒我。

我抿紧了嘴唇,眼睛眯缝着,抵挡公路上一团一团扬起的尘土。现在我们两个人都潇洒不起来了,满身泥土不说,屁股还火辣辣地疼。我发现城里的摩托车还是不能适应乡下的公路。

还好,又往前行驶约莫十分钟之后,小凌叔叔把摩托拐到了路边,停下来,钥匙一拧,关上发动机。然后他长腿一偏下了车,绕到车斗这边,揽住我的腰,把我夹出座位。

幸亏他帮我,因为我的屁股和腿脚都被颠得麻木了,一步都迈不开来了。

“怎么样?还行?”他低头问我。

我用劲跺着两只脚,说:“还行。”

他摸摸我的头,又拍了拍我的肩,大概是表示赞许。

接下来,小凌叔叔把一只手搁在我肩头上,带着我往前走。走了不到五十米,看见路边有一个不太大的鱼塘。他三步并作两步地冲下河坡,胳膊一挥,拨开塘边高高的芦苇丛。我忽然看见一辆破旧的汽车半栽在坡岸上,车头已经没入水中,车轮子一边陷在污泥里,另一边高高地翘着,活像狗在路边撒尿的那种架势。

“看看车牌。”他扭头提醒我。

我看了一眼车牌。33194。没错,就是那辆桑塔纳。

我的心狂跳起来。我爸的失踪跟这辆车肯定有关系。车在这儿了,我爸在哪儿呢?

“我们查过了,这是个假牌照。车是安徽车,半个月前报了失踪。你提供的关于车的线索,到此为止。”小凌叔叔简短地告诉我。

我不太能听懂他的话。假牌照,偷来的外地车,这是什么意思呢?

“这鱼塘太小,藏不住东西。再说,车跟人不可能在一起,傻子才会这么干。”小凌叔叔眯眼打量鱼塘,像是对我解释,又像是自言自语。

我还是没怎么听懂。难道他怀疑有人把我爸扔进这口鱼塘了?

“鬼眼男孩!”他突然喊我的绰号,“来,帮我个忙,发挥你的超能力,看看能不能感受到你爸的踪迹?”

我心里说,我爸不可能在这里,如果他在的话,我不会没有一点儿感觉。可是,既然小凌叔叔请求了我,我要尽可能地帮助他。

我站在坡岸边,闭上眼睛,用心聆听来自鱼塘里的声音。我听到水流清凌凌地、慢吞吞地在鱼塘里旋转,听到塘底水草蜿蜒飘浮时有节奏地甩动它们的叶片,听到鱼儿在喋喋地咂嘴,水流从它们的腮肺中呼呼地穿过,鱼尾在水中扑打时“哗”的一声,“哗”的又一声,果断而有力量。还有,我听到风声在耳边呜呜地响,听到鸟儿翅膀穿透空气时的轻微的震荡,听到芦苇们咿咿呀呀地低声絮语,水底淤泥汩汩地发酵,还听到脚下大地一起一落的呼吸。

可我没有听到我爸爸的任何动静。如果他在,他会用各种方式提起我的注意,会迫不及待呼喊我的名字。可是他不在。

我爸爸不在。

我把这个结果告诉了小凌叔叔。他咂了咂嘴,好像早有所料,又好像很不满意。我猜他是希望我能够更明确地给他一点儿提示,就像我之前向他报告有一辆可疑的桑塔纳一样。我很愧疚,我的“鬼眼”似乎并不是随时随地都能管用。

“走吧,回去吧。”他轻轻叹一口气。

走几步之后,他又回头看看鱼塘:“不管怎么说,有一点是确定的,桑塔纳是涉案车。”

我同意他的看法。有一句很经典的话:万事开头难。我们家报案才两天,警察们就找到了“涉案车”,这是好兆头,往下的事情一定会顺利。

我妈问我,想不想去温家别墅干一次活儿,挣一百块钱?原来温家的花园里长了杂草,温太太怕环境污染,不肯喷除草剂,就让我妈帮她找人拔,一次一百块。我妈怂恿我,去吧去吧,就当过去陪妈干活儿了。

几年前,我跟妈妈去过一次温家。那时候他们家刚搬到别墅,一切都是崭新的,我印象中楼上楼下全是玻璃镜子,走到哪儿都能看见另外一个我。我还记得他们家有个小女孩,叫温曼曼,差不多跟我同岁,白得像个瓷娃娃,特别爱哭,弄得我妈一看见我走近温曼曼就紧张,生怕我哪儿不对招惹了这个泪公主,让温太太误会。后来我觉得他们家很没劲,再不乐意去了。

几年不见,温家的别墅旧了一点儿,可是也更加气派,我想这是因为别墅周围的大树花草比从前长得更加茂盛葱茏的原因。还有,也因为我妈妈每天每天在这里辛苦打扫,把别墅的里里外外都擦得这么清洁明亮。

妈妈带我见过了温太太,就把我领到别墅后面的花园里,告诉我应该怎么拔草。我妈拨弄着草棵子教我分辨:叶片细得像头发丝的,是花大价钱从国外买回来的洋草,千万不能糟蹋了,只有一些大叶子的、长得四仰八叉没个好模样的,是杂草,要拔掉。得揪住它们的茎,连根拔,否则一场雨一下,它们又会发疯一样地蹿个儿。

“小心着啊,别糟蹋了东西啊。”我妈一再叮嘱我,好像草地是我们自己家的一样。

时间是早晨八点钟,太阳还没有升到树梢那么高,草地上的露珠一颗一颗闪着光亮,低下头,能闻到潮润润的泥土香,还有青草被我的凉鞋踩过之后甜丝丝的青涩味。

我一只手拎着一只塑料袋,另一只手去抠杂草的根,抠起来,扔进袋子里。杂草其实并不多,太阳从树干爬到树梢的工夫,我已经清除完了草地的一个角落。我喜欢干这活儿,看到杂草拔去后草地变得像绒毯一样漂亮,心里挺有成就感。

草地上有许多小虫子:咖啡色的地鳖虫,一扭一扭匆忙逃窜的百足虫,还有草根带出来的淡黄色的虫蛹,我不清楚它们将来会蜕变成什么玩意儿。偶尔还有七星瓢虫飞过来,红玛瑙一样圆滚滚的小身体,乌黑的花点点,停在发丝一样柔软的草叶上,美得让我大气都不敢喘,生怕一出声会把它们惊着了。

忽然,我听到身后有小心翼翼地脚步声,很轻很轻,像是踮着脚尖在走路似的。来人停在草地边上,不再动了,无声无息,只抛过来一条薄得透明的身影。我好奇地回转头,看见一个穿粉红色短裙的女孩,头上扎着同样粉红色的发带,手里抱着一个扁扁的书本那么大的玩意儿,很期待地看着我,想说话,又不好意思说。

温太太跟着从别墅后门里走出来,对我招手:“余宝,你别拔草了,过来我跟你说话!”

我起身,在短裤上擦了泥乎乎的手,走出草地。

“你看,大了几岁,都不认识了。我女儿,温曼曼。她跟你同岁,同年级。”温太太说。

我知道温曼曼跟我同年级,可她上的是外国语学校,寄宿,那是另外一种生活。

“她也放暑假,一个人在家,挺无聊的,你们两个玩玩吧。”

我有点不愿意,可我又知道不应该反驳温太太的话,这不礼貌。我迟迟疑疑告诉她:“草才拔了一点点。”

“没事。”温太太说,“明天再拔,我会算你工时。”

我一下子脸红起来,眼前的局面让我挺尴尬,答应不是,不答应也不是。

“我们玩这个,好不好?”温曼曼举起手里那个金属的书本模样的东西。

我问她这是什么?因为它跟我见到过的游戏机不太一样。

“Ipad。”她说。

我想起了,我在电视购物节目里看到过,它是一个叫乔布斯的美国人发明出来的很特别的电脑,跟余朵朝思暮想的苹果手机一样有名。

我没有用过这种东西,连摸都没有摸过。我不想跟她玩,那会让我露怯,显得我这个人笨头笨脑。我不愿意让女孩子对我有这种看法。

可是温曼曼误以为我的不表态就是答应,开心得满脸放光,也不管她家的台阶上是干净还是脏,拉着我一屁股就坐下去。想到她穿着这么漂亮的衣服,坐下去的时候没有任何迟疑,我又觉得她这个人不坏,起码不是我想象中的有钱人家的坏小孩。

她开机,手指灵活地滑开屏幕,找出游戏图标。图标有很多,有的画着扑克牌,有的画着钢琴键,有的是一大堆五彩球,还有一只卡通小狗神气活现地瞪着我。她点开一个小鸟图标,欢快急促的音乐声突然响起来,把我吓了一跳。她先玩了一遍给我看,原来这游戏很简单,就是在画面上想象出一把弹弓的意思,让虚拟的石头飞出去打笼子里的小鸟,打不着,小鸟会开心得叽叽喳喳叫,打着了,有砰砰的爆响,鸟笼炸开,飞出一串串的数字,表示你的得分。两个人轮流玩一遍之后,得分高的那个人是赢家。

太简单了,我只看了两眼,就知道我绝对会赢了温曼曼,因为她打出的那些石子根本没准头,不是高就是低,让小鸟们又蹦又跳得意死了。女孩子玩电游,再怎么都不是我们男孩子的对手。

第一轮结束得很快,因为彼此技术都不高,每人差不多都是五万多分。我头一回上手,还没有琢磨出门道,打了好几个瞎弹。到下一轮的时候肯定不是这个局面,我会大开杀戒,赢她个稀里哗啦。

温曼曼把红艳艳的小嘴巴嘬成一朵花苞的模样,睁大眼睛看我,“哦”了一声,表示对我的赞叹。“你好棒哦!”她真心实意夸我,“第一盘就打这么好。我刚开始玩的时候,一只鸟都没打着。”

她干脆放弃了她的游戏权,把小电脑放到我的膝盖上,侧转身,一只手撑着身后的台阶,歪斜了脑袋,兴致勃勃地看我玩。她不像我们学校的许多小女孩那么要强,不依不饶的那么一股劲儿,我玩和她玩,她同样都高兴。她的脑袋小小的,圆圆的,头发上有一股很好闻的香味,跟我大姐余香在家里用的洗发液的气味不一样,好像淡一些,也更加文静一些。

我想我还是不要赢她太多,那有点欺负人。我可以装作笨手笨脚,偶尔失误一两回。

每次我失手,她一定为我遗憾:“哎呀!哎呀哎呀!”

她希望我一直一直赢,赢到最高分为止。我觉得她有点过高估计我了。

温太太拿着两瓶冰冻果汁走过来,递给我和温曼曼一人一瓶。瓶子已经打开了,瓶口上插着白色吸管,瓶身表面的水珠密密麻麻,肯定是刚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

“喝吧,”温太太说,“天太热了,要多补充水分。”

她抬头看看太阳,又看看我们坐的位置,提出建议:“别坐这儿,一会儿就晒着了。家里有空调,会凉快得多。”

温曼曼轻轻碰一下我的膝盖,征询我的意见:“进去嘛?还是你喜欢坐这儿?”

我倒是不怕晒,可我知道女孩子们都不喜欢太阳光。我拿起膝盖上的小电脑,站起身,准备跟她们进屋去。这时候别墅大门外传来嘀嘀的汽车喇叭声,然后电动大门徐徐地打开,沙沙地滑进来一辆铮光闪亮的车,是温董的大奔驰,我能认出来。

温太太本来已经进了屋,看到车子,赶快又走出来。

车门打开,下车的不是温董,是一个晃里晃荡的小个子男人,长头发,戴墨镜,穿一件暗花的翻领衬衫,底下一条黑色瘦腿裤。他走出车门时头一抬,迎向阳光,我于是看见了一张异常丑陋的脸:墨镜后面的半边脸颊是深深浅浅的红色,布满疤痕,坑坑洼洼,活像被热气烘烤后纠结成一团的塑料布。疤痕最深处,脸颊甚至凹陷进去,连带着半边嘴巴也皱缩起来,露出挺恶心人的粉红色牙龈。还有,在他转头时,头发一甩,我看见他的耳朵也很怪异,整个耳郭都没有了,只剩褐红色一团残肉,虫子一样地趴着。

这根本就是一张电影里面才会出现的恐怖面孔,如果我在黑夜里冷不丁看见,我一定会以为见到了鬼怪。

小个子男人关上车门,跟温太太招呼:“嫂子,温董让我来拿份材料,他忘在早饭桌上了。”

温太太点头:“我收到餐具柜上了,你自己去拿。”

那个人三步两步跳上台阶,从我身边擦过去,进了别墅的嵌彩玻璃门。

我想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因为温太太都注意到了我的异常。

“余宝,”她抬手揉揉我的脑袋,笑着说,“别怕,他是温董的表弟,小时候摔了个跟头,脑袋摔到火炉上了,没好好治,脸就长成了这模样。他叫阿四,一直跟着温董做事的,以后碰到,你叫他

四叔。”

温太太什么都不知道,她只看见了我的苍白如纸的脸色,不可能看见我心里的恐惧。

我害怕的不是眼前这张丑陋无比的脸,是藏在这张面孔背后的、跟他这个人如影随形的套牌桑塔纳,它正在起步掉头,轰隆隆地驶向我,它的车轮像鲨鱼张开的牙齿一样,白森森地闪光,转眼就要把我碾碎,再一口吞下肚。我看见我爸爸跟在车后面拼命地跑,他高声叫喊我的名字:“小宝!小宝!”我想要答应他,告诉他我在这儿,我没事。我还要问他去哪儿了?为什么丢下妈妈和我们不再回家?为什么不给我们一点点暗示,让寻找他的小凌叔叔那么为难?为什么跟这个叫阿四的男人纠缠到了一起,弄得我心里混沌不清、一团乱麻?

我有很多话要问我爸爸,可是在那一刹那,我的嘴巴是紧紧闭着的,我的心脏也被一根绳子用劲儿勒住了,憋不过气,不能呼吸……

我身边的温太太还在轻声轻气地告诉我:“别怕,他是温董的表弟。”

……

继续说我们家的事情吧。二大爷的心脏手术做完之后,医生告诉他说,他可以先出院,回乡下老家康复一小段日子后,再来做癌症手术。医生说,这样比较好,能省掉康复期间的住院费用。

好多报纸上的文章都说,医院是一台榨油机,只管榨干病人的钱,不讲公德和人情。其实不全是这样,二大爷的这个医生就很好,他知道农村人看病不容易。

走之前,狗叔特地到我家里来告别,顺便打听有没有我爸的消息。

“哥这人真是,出门就不知道打个招呼,害嫂子着急。”他嘟嘟囔囔。

我妈一直都没有告诉他们真实的情况,怕他们瞎着急。二大爷的心脏刚装了支架,还没长牢实,万一那玩意儿急火攻心蹦出来了,我爸的钱就白花了。

狗叔一嘟囔,我妈就把话头岔开去,问他说,再来住院的话,钱的事情有着落了吗?

我妈的意思很明白,她是在委婉地提醒他,恐怕我爸爸再也帮不上他们的忙了。

可是很奇怪,一提到这事,狗叔反而眉开眼笑:“嫂子哎,哥没跟你说过吗?他早就把手术费预存到医院柜台上了,就等我们提用呢。”他羡慕不已地咂巴着嘴:“还是城里人日子好过,大几万的钱,说弄就能弄得到。这要搁乡下……”

我看见我妈一下子变了脸色,神魂不安,眼神游移,狗叔再说什么她都是嗯嗯啊啊,明显没有听进耳朵里。

送走狗叔之后,妈独自坐在饭桌边,手撑着下巴,想了半天的心思。

她是不是在担心,爸爸借的钱太多了,将来我们一家人怎么还清这么多的债?

立秋过去后,早晚天气转凉,天使街的人不再指着日头骂娘了。过了处暑,日子就更加好过,台风带来的雨水三五天就来一场,一点一点地洗去了城市的暑气,让人们可以直着脖子顺顺畅畅呼吸。

星期天我妈歇工在家,四处转悠着找活儿干。看到床上睡得油光光的竹凉席,就说立了秋不能贪凉,凉席该收起来,改睡草席。她让余香烧了一大锅热水,要擦洗换下来的席子。睡了整整一个夏天,汗水把席片浸透了,不擦洗干净的话,收进橱柜里一准会长霉。

我妈个子小,干起活儿却可比我两个姐姐利索得多,我们家里只要我妈休息在家,那一定是窗明几净,馒头掉在地上都能捡起来吃。

擦洗凉席的程序是这样:先烧一大锅热水倒进洗衣盆子里,拿一条旧毛巾当抹布,把凉席摊开在床上,先擦一面,完了翻一个身,再擦另一面。擦完还得挂到阳台晾衣竿上阴干。干透之后卷成小圆筒,拿麻绳扎紧,在橱柜角落给它们找个安身之地。

这一套程序,年年夏天过去后我都看着妈妈做,已经看熟了。

我妈先擦大床上的席子,这个工程最大,按她的理论,难做的活儿要先做。她穿着一身大洞套小洞的汗衫汗裤,晃动着胸脯和肚皮上的肉,俯身在热水盆里咝咝哈哈地倒着双手绞了一把热毛巾,托在手里,爬到床上,跪着,从里面往外面顺序擦。床上有我爸的一个枕头,硌在席子下面挺碍事,我妈随手扯出来,扔到身后我的小床上。

枕头一挪开,我妈忽然停住了手,腰背猛地往后一挺,半天没动弹。

我赶快问她是不是腰扭了?要是扭着了的话,我可以爬到床上帮她擦席子,这活儿我爱干。

她摇摇头,一句话都没有说,手伸到凉席下面,夹出了一个紫红色的小本本。

银行存折。崭新的,应该没有使用过。我的眼睛好,看得很清楚。

她扭头瞄了我一眼,又抿一下嘴唇,下大决心似的,在手指头上舔一下,碾开了存折的第一页。我想她是一下子没有看懂,因为她眉头慢慢皱起来,脸上现出一种奇怪的迷茫。然后她掰了一下手指头,嘴里念念有词了几声,合上存折,仍然是跪在席子上,脸色却一点一点变白,变得惊慌、惊惶,直到从双手到身体都在簌簌地哆嗦,像寒风中的枯叶一样。

“二十万。”她嘀咕。

我问她二十万什么?说真话,我对这个数字一点儿不敏感,因为跟我的距离太远。

“钱。”她清清楚楚说,“你爸爸留给我们的钱。”

什么意思啊?爸爸给我们留了二十万?他哪有这些钱,又为什么要给我们留这些钱呢?我还是不太明白。

我妈猛地扔掉存折,双手一下一下拍打着竹席,号啕大哭起来:“宝啊,余宝啊,出大事了啊,你爸给我们弄这些钱,他是准备好了去送死了啊!宝儿哎……”

我站在床边,呆呆地看着我妈,看她呼天抢地的样子,心里很害怕。我明白二十万是一笔大钱,很大很大的钱。爸爸刚给二大爷付完了手术费,又在家里藏下这二十万,他的无端失踪,是不是跟钱有关系呢?

不由自主地,我跟妈妈一样拼命地哆嗦起来。我抖着抖着,觉得裤裆里热乎乎的,肯定是我一边哆嗦一边尿了裤子。可我现在管不了这些,我的心思全在我爸身上:他从哪儿弄来这些钱,谁会给他这么多的钱。

毫无疑问,我爸爸犯了大错,他付出去的可能是生命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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