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政策均令“各村庄老教头人实力访察,一有见闻,即当禀首”,并要“连(联)名甘结”,保证绝无新教活动。笔者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造成了继新教反清之后,老教与官府矛盾激化,最终发展为西北回族无论新教老教一致反清的形势。由此,西北回族社会中反官府情绪逐渐酝酿。比如哲赫忍耶派在遭禁的情况下迅速发展,到第四、第五代教主时,势力超过了其他门宦。这无疑表明该门宦的反官府形象获得了广泛的认可。清朝咸同年间,西北回族各门宦的组织体系已趋完备,组织力量空前强大,具备了发动反清斗争的条件。
清政府之所以能够在西北回族社会如此有力地实施其政策,根本原因即在它的政权体系早已控制着这一社会。但另一方面,回族毕竟不同于汉族,其民族社会内部存在的组织结构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官府的种种措施需要“传集该处头人乡约等”②去落实,而回族“头人乡约”多数是宗教教坊和教门的领导。这个角度表现了少数民族社会组织的顽强,清政府不可能完全摆脱回族社会的固有组织结构。这个二重组织关系,此时演为清政府企图通过回族社会力量来限制其组织的发展,结果必然是二者矛盾逐渐深化。这就是从苏四十三事件到同治年间西北回族社会二重组织的运动趋势。
三、二重组织斗争及其演变形态
同治初年,西北回族全面反清。数年之间,甘宁青大部分地区被回民军所控制,清政府地方统治基本瓦解。然而,取得巨大胜利的回民军转而寻求与官府合作的方式,“抚局”时期,回族社会组织上的二重关系更为突出。这是回民起义区别于其他民族运动的重要标志。
如前所述,田五事件后的八十年间,西北回族社会并未因清政府的打击限制而停止组织发展的步伐。从材料看,多数门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遭禁绝的哲赫忍耶门宦组织中心转移到宁夏灵州,第三代教主“马达无在宁夏灵州暗设道堂,夜间礼拜念经,秘密经营教务”。道光年间,官府控制松弛,第五代教主“马以德因以逐渐公开进行教务活动,曾派阿訇去新疆联络教徒,并在金积公开修建道堂、清真寺,甘肃的新教阿訇也常到金积‘跑教门’,远近教徒纷纷前来拜谒教主,奉献‘海底耶’”①。第五代教主马化龙时期,该派达于鼎盛。这特别表现在该门宦教区领导所显示的作用上。如穆生花为马化龙派在陇东的“热伊斯”,他领导了平凉、清水、秦安一路的反清斗争,反映了教主以下宗教人物的权威和该门宦组织扩大后产生的区域组织结构。河徨一带则以花寺门宦最为强大。它不仅在河州地区有广泛的教众,而且在西宁地区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组织体系。其他门宦,如北庄门宦以东乡族为主,牟夫提门宦以临洮为区域。其组织界限区分日益明确,教主权力一系相传已经制度化,组织化和制度化水平均有显著提高。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嘉道以降,清政府日益腐败,甘宁青地方政治之败坏更胜于内地。及至太平天国起义后,陕甘军队多东调,西北军事空虚,官府组织变成了一具腐朽的空壳。毫无疑义,此时官府组织对回族宗教组织的压力大为削弱。
这种情况下,西北回族社会组织发展中的几种矛盾再次表现出来。咸丰年间,循化、西宁一带又起教争。1858年,“巴燕戒戎格厅所属东山各庄撒拉回民与丹格尔厅城回民因争礼拜寺启衅,突聚两千余人持械滋事”②。其原因是:“因西宁回民掌教马归源素为撒拉信服,嗣有狄道回民治承祖等亦在西宁诵经礼拜,得受回民布施。该撒拉遂指为新教,欲与辩论,不侯委员审断,辄纠众肆扰……”③其他地区的回族反清,更主要的是由陕西回汉械斗的刺激而引起的。1862年,陕西回族反清,“陕省有传单到甘,又宁夏府属之灵州有回民数百入境买马、制械”,知州张瑞珍“虑该州回民有变,曾将马化传到,谕以各安本业,勿生事端”①。但形势动荡,宁夏同心平远所回族把总马兆元举旗反清,金积堡、吴忠堡、盐茶厅、平罗县各地回民立即响应,平凉等陇东等处以穆生花为首亦响应起义。河州、狄道回民有参加陕西斗争,途中屡受团练官兵阻截,遂造成“争渡起衅”,各门宦联合起来,攻狄道州和河州。
西北回族反清斗争兴起的方式,折射出该社会组织发展中的矛盾。教争是宗教组织扩大所带动的矛盾,又是该组织发展的形式。但苏四十三、田五事件后,各门宦对教争持十分审慎的态度,因此,数十年中不见教争记载。这反映了清政府政策所导致的回族组织扩大方式的演变。如河狄地区,门宦林立,但却能团结一致,与乾隆年间屡起教争形成鲜明的对比。而西宁地区的教争却屡禁不止。青海办事大臣玉通奏称:“甘回有新旧两教之分,临洮本属旧教,花寺则谓新教,党同伐异,积不相能。……回民总约马归源并不禀官察办,辄聚花寺回子数千……将东关北古城、北关一带居住洮教回子杀伤大半……据花寺回子声称,伊等两相争斗,不敢扰害汉民等语……”②西宁花寺门宦声称并不反官府,因此官府只得借河州上层马乜氏,让马乜氏赴西宁为平息事变奔走。西宁地区的教争渐扩展成民族冲突,马桂源以议抚与官府周旋,遂开西北回族反清中议抚的先河。这个过程使得官府日益依赖马桂源在西宁的影响,在反清和议抚双轨运行下马桂源掌握了西宁地区政权:教争和民族冲突斗争有效地瓦解了官府统治,而议抚又可以借助官府的政权形式来发展本门派组织。左宗棠反复说:“西宁名存实亡,早见奏牍……在城汉官软困已久,豫锡之、黄武贤均趋而避之,此由马尕三奸谋,玉通甘受其制所致。今欲革故鼎新,收其权归之官,谈何容易。”③这当中表达了官府与门宦二重组织关系在抚局中的根本变化。以门宦组织为内核、以回民军组织为形式的回族社会组织,在与官府保持联系的条件下,取得了主导性和支配地位。这当然不是清政府和左宗棠等愿意接受的。
与西宁教争转为抚局的情况相比,由反清向抚局的转变显然要困难得多。宁夏回民军举旗反清,政治态度鲜明。1865年前虽亦多次与官府议抗,但均无结果。1864~1865年,清军部署攻金积堡,被回民军一举击溃,宁夏、甘肃官府统治陷于瓦解。马化龙与驻甘伊犁参赞大臣联捷、宁夏将军穆图善等反复议抚,并资送清军粮饷,至1866年元月始达成抚议,从而形成四年之久的宁夏抚局。马化龙对官府更名为马朝清,被任为朝廷官员,从副将直至记名提督。其他回民军领导人马耀邦、马万选、赫壮图、马明起等亦“均蒙分别赏给官阶虚衔”①。北起石嘴山、南至陇东广大地区尽入抚局。
抚局时期,回民军组织的主导地位无可置疑,如“甘回素所马化之命,地方公事及征收钱粮向皆马化主政”②。马占魁为灵州知州亦马化龙所委任,地方治安亦由回民军负责。③“西宁郡城城门之启闭,回匪司之;公文之往来,回匪拆之;官民之出入,回匪主之。虽无戕官显迹,而已阴踞城池。”④作为反清军事胜利的结果,这一局面合乎自然。值得关注的是,清政府的政权组织在抚局地区仍然存在着。回民军在议定抚局后,立即将占据两年之久的宁夏府城和灵州城交给官府,并由官府派驻官员,即使如灵州这样回民军的核心地带,城中仍然由清政府任命官员。可见,在回民军控制区仍然存在着二重组织。这种组织上的二重性还表现在回民军领导人的职务上。马桂源为花寺门宦教主,此时又是清政府西宁知府。这标志着西宁地区二重组织关系集结于马桂源一身,从而达到了某种程度上的统一。马化龙不仅为哲赫忍耶门宦教主,且任回民军“总理宁郡两河等处军机事务大总戎”,其部属有元帅、参领等职。这些资料透露出,回民军有一个自己的组织结构,与原有门宦组织有一定的区别。笔者认为,在组织向地缘化方向发展中,必然多少会摆脱纯粹的宗教关系,而向政治化演变。这正表明了回族反清胜利推动该社会组织的扩大和内部关系的演变。但在这个组织之外,抚局中仍然接纳了清政府官府的组织,马化龙亦同时为清政府任命的官员,成为二重组织的结合人物。可见,西北回族在取得反清斗争巨大胜利的条件下,并未抛弃官府,反而积极地促进回民军组织与官府的联系。从回民军领导人兼任清朝官员的现象看,他们希望在自己统辖的地区把两种组织结合于一身。这自然可以理解为,抚局是回民军巩固反清成果的形式,是其追求的组织发展形式。
抚局所表达的政治意图,既不同于农民起义,也不同于历史上的少数民族割据。前者旨在推翻旧王朝,后者则追求独立于中原王朝体系之外自成一体。抚局中的回民军把自己放在地方政权的位置,承认清政府的中央政权地位。其中有两条原则界限清晰而统一:政治上没有推翻清王朝的目标;组织上不打算完全独立于清政府之外。而这也正是清政府承认回民军组织的基础。这种发展道路确立,深刻反映了西北回族社会的特性。二重组织的长期存在,既造成压力和矛盾,也积成习惯与传统。“二元忠诚”的思想框架和对皇权的依赖是回族小农社会的基本倾向。一当官府压力解除,政治归属性要求便浮出水面。更何况回民军面临多民族共居现实,与官府的结合有利于化解许多复杂的矛盾。总之,回族反清斗争的胜利,为其社会组织发展开拓出广阔的空间,组织化水平迅速提高。但这种组织发展又形成了新的要求,与武装反清现象相反的抚局,代表了回族社会组织扩大之后,寻求稳定协调社会环境的需要。
然而,抚局终于没有成为永久性政治格局。1869年起,清军大规模进攻西北回民军。湘军进攻金积堡时,清政府内部发生了争论。穆图善等认为宁夏回民军早已归属官府,“马朝清之深明大义,证之前事已斑斑可考”①。而左宗棠认为“马化名虽投顺,阴与陕甘各回相通”②。其实质在于抚局中清政府失去了主导性,“名为官抚回,实则回制官”①。最后,刘松山攻破马家寨,“搜出马化九月十三日给伪参领马三重、吴天德、杨长春纠党抗拒伪札一封,伪衔刻‘统理宁郡两河等处地方军机事务大总戎马’,钤以伪印”②。这成为清政府支持左宗棠的根据。抚局中回民军组织与官府体系的联系与结合,没有真正改变二重组织的区分和排斥性,清政府具备足够的军事力量时,立即着手改变这一局面,西北回族反清中的抚局走向全面破裂,和平又转为战争。
结语
二重组织结构造成了西北回族社会组织发展的复杂性。其中既包含大一统中央集权体制与少数民族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也受到多民族地区各种民族力量的制约。西北回族反清运动为解决这些矛盾做出了极具创新的探索,二重组织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和发展,但这个局面终于没有固定下来。清政府镇压回民起义后,进一步改变了西北回族社会的组织结构,使之走上了剧烈变化的道路。回族军事集团开始了新的历史条件下追求二重组织重新结合的方式,并取得了相当的成绩。此问题有待另文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