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是一段漫长的历史时期,这一历史时期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这一历史时期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的来说,是一个实现“九个逐步”的历史阶段:
一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二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三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历史阶段;四是由文盲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都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五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都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六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七是通过改革和探索,逐步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八是广大人民逐步牢固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历史阶段;九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
(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就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党的基本路线高度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基本途径和根本保证、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以及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方针,即紧紧抓住了中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又体现了运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全面推动历史进步,实现民富国强、民族振兴的要求。
第一,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基本路线规定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富强”是经济领域的目标和要求,“民主”是政治领域的目标和要求,“文明”是思想文化领域的目标和要求,“和谐”是社会领域的目标和要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奋斗目标在现实中表现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和谐的统一。
第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这是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的基本途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回答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体现了发展生产力的本质要求;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回答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政治保证,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要求;“坚持改革开放”,回答了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和外部条件,体现了解放生产力的本质要求。“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一个整体,集中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布局,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规律和发展道路。全面坚持和正确处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相互关系,是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的内在要求。
第三,“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这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紧紧依靠全国各族人民,有了这两者的结合,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就必定能够胜利。
第四,“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奋斗目标的根本立足点。正如邓小平指出:“中国搞四个现代化,要老老实实地艰苦创业。我们穷,底子薄,教育、科学、文化都落后,这就决定了我们还要有一个艰苦奋斗的过程。”把“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方针概括到党的基本路线之中,不仅是改变我国不发达现状的需要,也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奋斗精神。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内容
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实现共产主义是我们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最低纲领是最高纲领在特定历史阶段的体现,是具体的行动纲领。
我们党在现阶段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主义建设,这是我们党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纲领在现阶段的行动纲领。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各个方面是有机统一、不可分割的。它们是党的基本路线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具体落实和展开。
1.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就是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
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抓紧时机,加强发展,坚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社会安定、政府廉洁高效、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和睦、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加强国家立法和法律实施工作,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制化。
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立足中国现实、继承历史文化传统、吸取外国有益文化成果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民。对党员还要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在我国历史上曾经产生过不少有关社会和谐的思想。孔子说过“和为贵”,墨子提出过“兼相爱”、“爱无差”,孟子描绘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社会状态。两千多年来,人们从不同角度提出过“大同”社会的理想,反映了我国人民对和谐社会的向往和追求。在西方,自近代以来,有不少学者也先后提出过一些加强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思想和理论,蕴涵着许多有关社会和谐的思想。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的空想社会主义,也曾提出过建立和谐社会的构想。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强调要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积极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把社会更加和谐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出了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提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任务,将和谐社会作为奋斗目标之一。
一般的讲,和谐社会就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的社会;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提出,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扩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体现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
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和谐”与“富强民主文明”一起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号召全国各族人民“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表明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们党对奋斗目标的认识逐渐深化,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与奋斗目标的统一。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和谐社会要靠全社会共同建设。我们要紧紧依靠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