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的意愿、思维和行为(知识和技能的运用)总是一再重复,这就是习惯。如果习惯遵循客观的原则——自然法则(原则)和社会法则(道德、法律、社会习惯,总称为道德),我们就能赢得成功,否则,只会撞得头破血流。
前面我们讲过,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往往决定其处世原则,但是每个人的处世原则却不一定都符合客观原则,即客观规律,这包括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
培养以客观原则为中心的思维方式,将对我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而人的思维方式是不断的发生变化,至于所说的人到了成功以后会比较成熟,主要就是指人的心理及思维方式的成熟。
成熟的思维方式即符合客观原则的思维方式。这个转变往往需要经历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
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过程,主要是通过感觉、知觉、记忆、思维等心理活动来完成的。感觉、知觉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感性认识阶段。思维(包括记忆过程)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在头脑中概括的、间接的反映,是认识的高级阶段——理性认识阶段。
人们为了加强对事物的认识,借助记忆把过去生活实践感知过的东西、体验过的情感或知识经验,在头脑中重复反映出来。对事物的认识过程,不仅通过感知去认识事物的外在联系,还以表象形式向思维过渡,进一步认识事物的一般特征和内在联系,全面地、本质地把握事物的本质。
感性是人遇到事情时最先传达给大脑的直接反应。第一感觉、最初印象、直觉等等。女孩子通常喜欢感性地思考问题。陷入爱情的人常常喜欢感情用事。
理性是建立在感知基础之上的对感觉的分析、判断之后上升的有计划、有目的的思维方式。无可非议,工作中需要理性思维。
这个理性思维也就是符合客观原则的思维方式。
纪晓岚写过一本《阅微草堂笔记》,其中有他被流放到新疆时在乌鲁木齐碰到的两件真事。
一个是采金。新疆北部阿勒泰地区当时有金矿,很多关内去的流民去那里淘金。这事被清朝政府驻乌鲁木齐的大臣知道了,找谋士来商量。有个谋士出了个馊主意,说很简单,通往阿勒泰产金区就一条路,派兵把守住关口,不准粮食进去,里面的人没粮食,只有乖乖地出来。驻乌鲁木齐大臣接受了这个建议,派兵把守路口,不准粮食往里运。这下糟了,里面有好几万人,粮食一短缺就乱了。他们翻山越岭出来后,不少人变成了土匪,到处抢掠。清朝政府派兵去围剿,打了好几年,花费的军饷不知道有多少。这就是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其实只要顺着经济规律,很好办。既然只有一条路可以进去,在门口设个关卡,采了金的人要出来,可以,照章纳税。这样,民众有收入,国家也有收入。
第二件事情,新疆有一年春耕的时候,牛很少,怕误了春耕,有谋士建议,说新疆人都吃牛肉,如果禁止宰牛,牛就多了。驻乌鲁木齐大臣听了这个建议,下了宰牛禁令。结果,整个新疆那一年都不养牛了。牛的数量没有增加,反而更缺了。不得已,过了一段时间,又把这个禁令取消了。
这两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定要遵循原则,遵循客观规律,懂得客观规律。
原则是普遍适用的,可以应用于不同的文化和不同地域。
原则也是永恒不变的,它们总是在背后起作用,却从不改变,尽管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人的实践不同。
原则无需证明——你不可能缺乏可信赖性而仍能赢得别人的长期信任。这就是原则。
自然规则——如万有引力,社会规则(道德)——如尊重、正直、诚信、善意和公平,决定了我们所做的选择(我们的行为总是在选择)的结果。
遵循客观原则,则能够成功,违背客观原则将撞得头破血流。
史蒂芬·柯维先生提到了八个习惯,即反映客观规律的习惯,即以原则为中心,以道德为基础的习惯。
史蒂芬·柯维先生提到的以原则为中心,是讲习惯要符合自然规则;以道德为基础,是讲习惯要符合社会规则。
而史蒂芬·柯维先生讲的习惯,即是一种思维习惯(意愿和知识),又是一种行为习惯(技巧)。
因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总是按照自身认定的原则在重复,所以会有习惯。
老子所讲之道,即客观规律和社会规律,老子所讲之德,即为人处世的法则。德要符合道,才能够成功。这与史蒂芬·柯维先生的观点是一致的。
当然,我们的所有思想和行为不可能都符合客观原则,但是,我们的思想和行为背后一定有我们自身认定的原则在起作用。
按照史蒂芬·柯维先生八个习惯的分类方法,分别相应地列出对你影响最大的八个原则,然后思考它们是否符合八个习惯的原则?它们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它们是怎样影响你的工作和事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