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句话说,仅从心性论的角度去掌握儒学,颇不充分。儒者出于司徒之官,其学重在以礼乐养民,而饮食则是与其礼乐教化整体相关的。循此理解以观儒家经籍,便可有新的认识。
闻一多先生曾于一九四一年作 《周易义证类纂》 一种,以社会史之角度,分类录出 《周易》 相关文字,并附考辨。计分三大类:经济事类、社会事类、心灵事类。经济类包含器用、服饰、车驾、田猎,牧畜、行旅。社会类包括婚姻、家庭、宗族、封建、聘问、争讼、刑法、征伐、迁邑。心灵类则有妖祥、占候、祭祀、乐舞、道德观念。体例新颖,迥出古人 《易》 解之外,足资参考。因为作 《易》 者观是象而立卦,但天地之间,物象甚多,可以取象者也甚多,作 《易》 者为何取此而不取彼、所取又以何种物事为多,都涉及了作 《易》 时的观念。故举其事类,可观 《易》 义,闻氏的做法,实有其见地。然椎轮大辂,可以补苴继武者,固不在少,饮食事类,即其一端。
《易经》 中专论饮食之卦甚多,颐卦即为其中之一。卦象艮上震下,是雷出山中,春暖气和,万物长养之时,故曰:“颐,贞吉。观颐,自求口实。彖曰:颐贞吉,养正则吉也。…… 象曰:山下有雷,颐,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 由颐,厉,吉,大有庆也。”颐,是指人的腮帮子,咀嚼食物时腮帮子就会动。颐卦全从饮食处立论,后世有成语云“大快朵颐”,出典即在于此。但孔颖达疏说“朵颐谓朵动之颐以嚼物。喻贪惏以求食也”,“朵是动义,如手之捉物谓之朵也”。可见 《易经》 并不强调大快朵颐,而是主张自求口实、养之以正,不能为了好吃便不择手段。
此乃借饮食事而说义理,故取象于颐。类似者尚有鼎卦。鼎,离上异下,异是木,木焚后火焰上腾,即炊煮之象。炊煮用鼎,所以 《彖传》 说:“鼎,象也,以木巽火,烹饪也。圣人烹以享上帝,而大烹以养圣贤。”卦象中,九三指“鼎耳革”,谓鼎耳脱落了,象征“雉膏不食”。九四指鼎折足,象征打翻了菜肴,弄得汤汁满地。孔疏云:
烹饪成新,能成新法。然则鼎之为器,且有二义,一有烹饪之用,二有物象之法。…… 《杂卦》 曰:“革去故而鼎取新。”明其烹饪有成新之用,此卦明圣人革命,示物法象,惟新法制,有鼎之义。……鼎用之美,烹饪所须,不出二种,一供祭祀、二当宾客。若祭祀则天神为大,宾客则圣贤为重。……享帝直言烹,养人则言大烹者,享帝尚质,特牲而已,故 直 言 烹,圣 贤 既 多,养 须 饱 饫,故 烹 上加大字。……
俗语“大亨”、“革故鼎新”,都出自这个卦。其义理均由用鼎煮饭吃之中悟出。“大烹以养圣贤”更是后来儒家政治哲学上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
与“鼎”、“颐”有关者为噬嗑卦。此卦震下离上,象征刚硬的牙齿嚼破食物、柔软的舌头去含咀滋味,两相配合,故噬嗑即是咀嚼。《彖》 曰:“颐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彰,柔得中而上行。”这个卦刚柔相济,所以大体是吉利的。固然吃东西不免也会有些状况,可是基本上仍能无咎。例如“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是食物中毒。“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是吃肉咬着铁片,表示虽然有些艰困,终无大碍。“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六二,噬肤灭鼻,无咎”,与此同义。肤,据 《释文》 引马融注:“柔脆肥美曰肤。”《仪礼·士聘礼》:“肤,鲜鱼、鲜猪。”碰到鲜美的食物时,就是拼命吃,吃得把自己鼻子都吃掉了,也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另外有不少非取象于饮食,而是取义于饮食者,例如豫卦。豫,震上坤下,应是像雷声震动,万物破土而出,但 《象传》说:“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言圣王见此象,即应法象天地,飨荐祖先及上帝。由饮食论政,甚为明显。
也论饮食,但与鼎、颐、噬嗑略异者,则有观卦、中孚卦、损卦等。观,坤下巽上,这个卦是讲观天文以察时变,观人文以化成天下的,其卦辞说“盥而不存,有孚颙若”,彖曰“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为什么 《彖传》 要从神道设教来解释观卦的卦辞呢?原来,观的本义即是观宗庙祭祀。盥,就是“灌”,祭祀时用酒灌地以迎神。荐,指献牲。孔 《疏》 说:“可观之事,莫过宗庙之祭。盥,其礼盛也。荐者,谓既灌之后陈荐笾豆之事,其礼卑也。今所观宗庙之祭,但观其盥礼,不观在后笾豆之事,故云观盥而不荐也。”以荐为陈荐笾豆之事。我认为是讲错了,但也仍属于饮食。
中孚,兑下巽上,泽上有风之象,卦辞说:“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王引之云:“豚鱼者,士庶人之礼也。《士昏礼》:‘特豚合升去蹄,鱼十有四’;《士丧礼》:‘豚合升,鱼鲚鲋九,朔月奠用特豚鱼腊’;《楚语》:‘士有豚犬之奠,庶人有鱼炙之薄’;《王制》:‘庶人夏荐麦,秋荐黍。麦以鱼,黍以豚。’豚鱼乃礼之薄者,然苟有中信之德,则人感其诚,而神降之福,故曰豚鱼吉。言豚鱼之荐亦吉也。”
损,兑下艮上,卦辞:“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亨。”卦为大泽浸减山土之象,故称为损。卦辞以祭祀用二盒饭为喻,孔 《疏》 云:“曷之用二簋,可用享者,明行损之礼贵夫诚信,不在于丰。既行损以言,何用丰为?簋至约,可用亨祭矣。”以上这几个卦,卦本身虽非饮食之事,亦非取象于饮食,但卦辞皆直接用祭礼等各种礼所涉及的饮食问题来说明卦义。
需卦也值得注意。需卦,需,乾下坎上,是需要的意思。这个卦虽不像“颐”、“鼎”两卦全从饮食上立论,但许多部分与饮食有关,至少 《象传》 认为它主要仍是讲饮食,故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这是有道理的,因为人的需要固然不仅只是饮食,然而饮食毕竟是人的基本需求。卦辞九五“需于酒食,贞吉”,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即指此言。人若能中正而行,自然能获得酒食;而有酒有肉吃,当然是大吉大利的。
这个卦还有一个有趣的地方,上六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象曰:“虽不当位,未大失也。”正饮食宴乐时,客人不请自来,即请他们一道吃。虽不尽合于礼,却也没什么大错。此亦需义,可见人不能不考虑到别人或许也有不时之需,在自己有的吃时,应随机供给别人吃,而且要“敬之”,不是能施舍式的“嗟!来食”。
以上这些都是整个卦跟饮食有关的,以下则为局部与饮食相关者。整个卦与饮食有关,可见于卦辞、见于卦象;局部相关,则可见诸爻辞:
△泰卦九三,爻辞说:“无平不陂,无往不行,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大有卦九三,爻辞说:“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剥卦上九,爻辞云:“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坎卦六四,爻辞:“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
△明夷卦初九,爻辞:“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信往,主人有言”,象曰:“君子于行,义不食也。”
△姤卦九二,爻辞:“庖有鱼,无咎,不利宾”。象曰:“庖有鱼,义不及宾也。”九四爻辞:“庖无鱼,起凶。”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
△困卦九二,爻辞:“困于酒食,朱绂方来。利用享祀。征,凶,无咎”,象曰:“困于酒食,中有庆也。”
△井卦初六,爻辞:“井泥不食,旧井无禽。”
△渐卦六二,爻辞:“鸿渐于磐,饮食珩珩,吉”。象曰:“饮食珩珩,不素饱也。”
△未济卦上九,爻辞:“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象曰:“饮酒濡者,亦不知其节也。”
通观这些爻辞,可见作易者在人生诸经验中,格外重视饮食,有吃有喝,代表有福气;若庖无鱼,则为凶。但饮食不宜过度,故饮酒濡首,喝到脑袋都淹到酒缸里去便不好了。而且不义之食也不该吃。
此外,大畜,卦辞说:“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闻一多 《璞堂杂识》 认为:“不家食,盖谓耕而食于田野,《诗》 所谓‘馌彼南亩’也”;孔 《疏》 则说:“已有大畜之资,当须养瞻贤人,不使贤人在家自食,如此乃吉也。”推溯易象,仍以孔 《疏》 为是。因为 《彖传》 已说“不家食,吉。养贤也”,《象传》 也说“天在山中,大畜”,足见所畜者广,非农耕于野所能涵盖,且至少在彖、象两传写成时,此卦即已被如此理解了。
《易经》 论饮食事,其实尚不只于此,但排比事类,其义自显,故亦不烦一一缕述。《易》 本以道阴阳,亦即以男女事为其基本象征结构,故上经始于乾坤,下经始于咸卦,咸即为男女感悦,娶女大吉之象。然除男女之外,饮食亦为其基本象征结构,不可不察。要从这个脉络来观察,我们也才能理解到孟子那种以饮食来说义理乃至论政事王道的方式,其实是渊源有自的。《易经》 的论说风格与取象方法,早已成为儒者思维的传统与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