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是一个非常灵活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可以施展一些比较重要的技巧,从容取得胜利。这其中,“偷换概念”、“移花接木”就是两种非常有效的辩论方法。
“偷换概念”就是将一些貌似一样的概念进行偷换,实际上改变了概念的修饰语、适用范围、所指对象等具体内涵。例如,由于有些语词具有多义性, 因此,在辩论时就可以利用这些语词来表达不同的概念。如,甲说:“我为母校而骄傲。”乙却反驳道:“你不应该骄傲,因为骄傲会使人落后。”这里乙就是利用多义词来混淆不同概念。 甲说的“骄傲”是自豪的意思,而乙却将其混淆为自高自大。另外,混淆集合与非集合概念的例子也很常见。例如,一个青年在逛公园时将公园里的栏杆给撞坏了。公园管理人员要他赔偿,这青年反问道:“为什么要我赔?”管理人员说:“损坏了公共财物就应该赔!”青年振振有词地说:“我是‘公共’的一分子,公共财产有我一份,用不着赔,我那份不要了!” 这个青年通过混淆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来进行诡辩。因为,“公共财产”是一个集合概念,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而这个青年却故意把它当成非集合概念,认为自己可以任意支配其中的一份,因而以此来逃避赔偿的责任。如果分不清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对这样的诡辩还真不好对付呢?
“偷换概念”的辩论法可以用来对付一些难度很高的辩题,比如,“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这一辩题就是很难辩的,因为艾滋病既是医学问题,又是社会问题,很难将其截然分开。不过正方可以巧妙偷换概念,用“社会影响”来代替“社会问题”,从而肯定艾滋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但不是“社会问题”,并严格地确定“社会影响”的含义,这样,反方就很难攻进来。
而“移花接木”法就是通过剔除对方论据中存在缺陷的部分,换上对自己有利的观点或材料,以收到“四两拨千斤”的奇效。例如,辩论的一方为了证明“‘行’(行动、实践)比‘知’(知识、学习)难”这个论点,这样说道:“要是行不难,孙行者为什么不叫孙知者?”另一方却顺势辩道:“孙大圣的小名是叫孙行者,可对方辩友知不知道,他的法名叫孙悟空,‘悟’是不是‘知’?法名是不是比小名正式?所以孙大圣也认为‘知比行难’,对吧?”
移花接木的技法在论辩理论中属于强攻,它要求辩手勇于接招,勇于反击,因而它也是一种难度较大,对抗性很高,说服力极强的论辩技巧。诚然,实际临场上雄辩滔滔,风云变幻,不是随时都有“孙行者”、“孙悟空”这样现成的材料可供使用的,也就是说,更多的“移花接木”需要辩手对对方当时的观点和我方立场进行精当的归纳或演绎。
鲁迅在厦门大学担任研究院教授时,校长林文庆经常克扣办学经费。这让原想有一番大作为的鲁迅非常不满。一天,林文庆把研究院的负责人和教授们找去开会,提出要把经费削减一半。 教授们提出了很多反对意见。林文庆却不予理睬,反而无理地说:“你们说什么也没用,学校的经费是有钱人拿出来的,只有有钱人,才有发言权!”
这时在一边隐忍多时的鲁迅终于站起身来,从口袋里摸出两个银币,“啪”的一声放在桌子上,铿锵有力地说:“我有钱,我也有发言权!”林文庆料不到鲁迅会说出这句话来,弄得措手不及, 狼狈不堪。
接着,鲁迅又郑重地向大家阐述了研究经费不能减少的道理,有理有据,说得头头是道,教授们纷纷点头赞同,林文庆见此情景,也只好收回自己的主张。
鲁迅在这里就用到了偷换概念的辩论技巧,他抓住“有钱”两字做文章。事实上,林文庆讲的“有钱”和鲁迅讲的“有钱”概念是不同的,但鲁迅就是巧妙利用这一不同,给林文庆当头棒喝,打乱了他的阵脚, 一开口就气势非凡,使对方在心理上先输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