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亚当·斯密代表着资产阶级经济学发展的一个阶段,那么随后出现的阶段则是以一批对后世有着重大影响的经济学家为代表,其中最著名的人物有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完成者:英国的大卫·李嘉图;有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法国的让·巴蒂斯特·萨伊。这批人都出生在18世纪60至70年代间,而其主要的经济学著作大都发表在19世纪初20年间。1830年以后,圣西门主义和傅立叶学派曾活跃过一段时期。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分成了两派:一派是承认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但采取折中主义手法来加以调和,表现在经济理论上就是混合主义,即把庸俗经济学的各种见解综合起来,用来“修正”大卫·李嘉图理论,其典型代表为约翰·穆勒;另一派是否认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宣扬各阶级利益一致的和谐论,理论上的特征是以对交换领域现象的描绘来代替古典经济学对生产关系的研究,其代表人物是法国的弗雷德里克·巴师夏。在这一时期,由于历史发展的特点,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被称为历史学派的经济学。这一时期最具有代表性的经济学理论著作有让·巴蒂斯特·萨伊的《政治经济学概论》、大卫·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约翰·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等。
《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德)作者简介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1789—1846),是德国国民经济学的创始人,是德国历史学派的先驱者,德国保护关税政策的首倡者。李斯特的一生充满了失败和困苦。
他生于符腾堡罗伊特林根,早年就读于蒂宾根大学,1817年在该校任教。1821年因起草反封建政权文件被监禁,1822—1824年逃到法国、瑞士、英国。1824年返回符腾堡时被捕,后被驱逐出德国。1825年,被迫移居美国。1832年以美国政府驻莱比锡领事身份返回德国生活。1846年,李斯特在去奥地利、匈牙利的旅行途中,因贫病交迫而自杀。
他的主要著作有:《美国政治经济学大纲》、《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德国人的政治经济的民族统一》等。
历史定位《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是国家学派经济学说的代表。它总结了李斯特作为德国关税同盟经济顾问时丰富的实践经验,比较了当时欧洲大陆各国以及美国的兴衰,史料丰富,行文流畅,说理充分,在批驳自由市场教条的同时,形成了完整的国家主义经济学说,对于遏制亚当·斯密学说对德国工业的威胁,协调德国政界、实业界和舆论界的意见,化解德国地主对保护主义的反对,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李斯特的思想为德国也为后来全球的贸易保护主义提供了根据。他的各种主张都是为了发展和保护德国的幼稚工业,使德国早日实现民富国强。今天这些主张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成长也具有一定的现实参考意义。
背景链接19世纪中叶,德国依然是一个农业国,保留着封建主义国家所具有的种种特征,各种封建势力从维护自身的利益出发,极力阻止国内工业和商业的发展。统治者对外则采取保守主义,德国在当时的国际环境中已处于落后挨打的被动局面,其中最主要的表现就在于关税问题上。拿破仑战争以后,德国的邦数已由300个减少到38个,但是各邦有自己的关税壁垒,各邦内部各个省区也分别规定有地方生产率。这种情况大大妨碍了商品流通的发展和全国市场的形成。为了消除这种阻碍,德国资产阶级早在1819年就建立了工商业协会(由李斯特等人领导),1834年成立了统一的关税同盟。由于共同税界的确立,大工业特别是纺织工业获得了比较迅速的发展。可是德国国内政治上的统一还没有完成,工业的发展还远远地落后于英国和法国。当时英国已经实现了高度的工业化,法国的工业也有很大的发展,它们竭力提倡在国际市场上开展自由竞争,以大量廉价的商品冲击德国的市场。它们把目光放在了德国,德国面临着内外的双重压力,怎样摆脱自由竞争的威胁,促进德国大工业的发展,成为德国资产阶级的迫切要求。李斯特是一个惊人的实用主义者,他为了证明英国人思想的荒谬,为了证明英国想做世界联盟霸主的野心,为了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子,写下了本书,提出了关税保护的观点。
内容简介
本书从历史、理论、学派和政策四个大的方面论述了实行关税保护的重要性,成为历史学派的第一本理论书。
一、历史
李斯特认为,综观西欧其他发达国家和美国的经济发展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它们在成长阶段都不是采用了自由贸易政策,而是保护政策。它们的成功取决于采取了正确的发展路子,根据本国的具体实际,制定了适合于本国发展的计划,总结起来有如下三点:
第一,经济发展首先要取得政治上的独立与自由。二者之间有着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逻辑关系。一项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离不开国家政府的支持,离不开公正的法律和正确的外交政策,这些政治上的因素对经济的发展都会产生影响,有时甚至是巨大的、致命的,哪怕其中的一个小环节没有处理好,都会带来不良结果,阻碍经济的发展。他列出意大利的统一给意大利的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美国,由于法制建设,国内和平,经济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相反,在经常发生战争的国家,经济状况就明显衰退。经济一旦发展,对一个国家的政治也有决定性的作用。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会自然而然地提高;相反,国家越落后越贫困,就越容易处于挨打地位,很难有自己政治主权上的完全独立,也容易遭到外来强大势力的侵略和压迫。而在法国,由于实施柯尔培尔的政策,引进了人才,统一了税率,废除了关卡,兴办了交通,这些都促进了法国政治力量的壮大。
第二,经济的发展要求必须实行关税保护政策。关税保护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特别是对于德国的经济现状,显得尤其重要。目前,德国是一个农业国,工商业不发达,统一的国内市场尚未形成,如果不实行关税保护政策,任由英、法等国的廉价产品进入德国,对德国国内势弱的工商业必然带来致命的打击,使德国经济发展条件更加严峻。因此,实行关税保护刻不容缓。英国在以前实行过保护政策,这造就了英国今天的强大,比如英国人曾禁止使用印度造的任何产品,哪怕是一根线。英国作为新兴大国,其工业进步何尝不是保护政策实施的结果?
第三,经济发展需要各国根据其发展水平施用不同的经济制度。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在起初发展阶段,应该对比较发达的国家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以使自己及早摆脱愚昧落后,开阔视野;在发展到成熟的时期,则应实行保护政策,限制外国商品的大量进口,确保本国的工业顺利发展,稳步前进;在成熟阶段,由于本国经济实力已大大增强,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这时可逐渐取消保护,恢复自由贸易的方式。目前德国刚好处于第二个阶段,自然应该实行保护政策了。
二、理论
李斯特还介绍了几种经济学理论:第一是国家经济学理论。即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国家,而不是由许多国家组成的整个世界。因为每个国家有自己的特征及当前利益,因此,对不同的国家所处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方针政策。这与他前面论述的三个阶段的理论是联系在一起的。他说,国家是处于个人与世界之间的中介体。他的理论无一不是以国家作为研究对象的。
第二是生产力理论。李斯特认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单是与价值、交换价值有关,更与生产力有关。生产力发展到什么高度是决定国家经济发展程度最主要的因素。至于财富积累的多少,并不是真正重要的因素。作为一种财富,它是不能增值的,而作为一种生产力,却可以在原有财富数量上使其增加。生产力水平越高,财富增加就越多,反之则越少。事实上,是生产力把象征财富的货币转化为了可增值的资本。生产力是指一切能带来增值的劳动,它当然包括明显的简单的体力劳动,也包括不明显的复杂的脑力劳动。比如教师、医师、法官等,他们的生产力体现在保持了生产力的延续,他们不是生产那些可直接使用的物品,而是生产新的生产力。
当然,生产力的发展也有其内外两方面的影响因素,无论是土地、科技,还是思想观念和风俗习惯都构成了影响生产力的重要因素,其中影响更大的是看不见的思想和习惯。一个国家的生产力要发展,依赖于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平衡协调的发展,只有工业而没有农业的国家是不能得到持续发展的生产力的,只有农业而没有工业的国家同样如此。
李斯特提出了生产力发展的稳定和有续原则。有续原则同劳动分工及生产力联合的法则一样,都是一种自然法则。李斯特还指出,不管是什么国家,它们所做的努力都是为了生产力在国内的结合,其次是对外形成国际结合。如果这种国际结合在方向上出现了分歧,那么就会使社会生产难以进步。
物质工作与精神工作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物质生产中的工作划分和生产力协作最主要的内容是农业和工业间的划分和协作。
第三,李斯特进一步提出了保护关税的主张。在以前,人们曾长期深信亚当·斯密所提出的自由贸易主张,但这是不对的,保护关税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关税作为建立和保护国内产业的手段和保证,它对国家经济繁荣进步所起到的作用将会是举足轻重的。在一个新兴产业发展的初期,由于受关税的保护,其产品价格会较高,并且不会无销路,一旦这个产业发展到比较成熟的水平,达到了可与国际上其他国家同类产业竞争的程度的时候,其产品价格会自动下降,这时就不再需要关税的保护,而需要冲出国内范围,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第四,李斯特提出了经济发展阶段论。这在上面也同样提到过,只不过他更具体地描述了各个阶段的特征。他认为经济发展的整个过程有以下几个阶段: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这几个时期前后相互承接,具有各自的特点。
三、学派
李斯特还对经济学派进行了分析。他说:第一,重商主义是被误解了的一种工业主义,它并没有自己明确的定义,只是执行着某种政策而已;第二,重农学派的理论有其正确性,农业应该被解放出来,国家经济才有发展前途;第三,亚当·斯密的学说有其可取之处,但它只是一种私人经济学说,而不是关于国家的学说,它是一个价值理论。他是用“店老板”的眼光来看问题的,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并没有深刻的理论。
李斯特认为自己的学说才是纯“重商主义”,而柯尔培尔主张的不过是“工业主义”而已。让·巴蒂斯特·萨伊所做的只是把亚当·斯密的材料系统化、通俗化,在理论上并没有多大的建树。可见,李斯特对自己的评价是非常之高的。他所主张的关税保护政策也得到了采纳。
四、政策
德国在近十年里的发展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主要原因在于执行了关税同盟的政策,对各种日用品实行了不同程度的保护政策,在国内已经形成了统一的市场,市场竞争机制日趋完善,各种封建残余势力正在被消除,这些都对抵制外国经济掠夺带来了强大力量。如今,德国已经由过去的弱国、落后国发展成了今日欧洲的经济强国。产生这么大的奇迹,无一不是实行保护关税制度所带来的福音。可见,李斯特对国家的现状已经由写此书时的不满变为欣喜,他不仅仅是为国家经济的繁荣富强而兴奋,同时也是为自己的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成功而高兴。
总之,李斯特通过对欧洲各主要政治势力的兴衰成败进行叙述、分析、归纳,指出了提高一国竞争力所必备的两点:一是统一、稳定、团结、自由的主权国家;二是先进的工业生产力。随即从理论层面对这两点加以论述,提出国家经济学概念和生产力理论,并驳斥了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主张和世界经济学的论点,同时指出了实施关税保护政策以全力发展德国工业的必要性。最后对历史上相关学派和各主要国家曾经实施的经济政策予以评述,以巩固自己的观点。
作为历史学派的先驱者,李斯特所作的贡献不仅是在理论上提出了新的观点,而且给当时世界各国的经济政策、贸易政策也带来了巨大的影响。本书是他关税保护主张的集中反映。
经典语录
财富的原因与财富本身完全不同。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知道重要多少倍;它不但可以使已有的和已经增加的财富获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经消失的财富获得补偿。
一个单独的城市或一个小邦进行竞争时,决不能成功地建立或保持保护政策。
在保护制度下使国内工业有了保障,国内市场由此获得的利益是人人可以自由享用的,绝对不是一种不公开的垄断,而是一种特有权益,这种权益凡是我国人民都可以获得,除外的只是外国人民。
《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
——威廉·罗雪尔(德)作者简介
威廉·罗雪尔(1817—1894),德国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他出生于德国汉诺威的一个高级法官家庭。早年在格丁根大学和柏林大学专攻历史学和政治学。1840年任格丁根大学历史学和国家学讲师。1841年开始任政治经济学讲师,兼讲政治理论史。1844年他升为教授,开始从事政治经济学的教学和研究,并研究政治理论史。1848年他在莱比锡大学执教政治经济学长达46年之久。
他的主要著作有:《德国国民经济学史》、《16和17世纪英国国民经济学史》、《国民经济学体系》。
历史定位罗雪尔是德国经济学说史上的一位大师级人物,他第一个把萨维尼在法学研究中应用的历史方法引入经济学领域,奠定了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的方法论基础。故历史上称其为德国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他在德国经济学史上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
背景链接19世纪30至40年代,德国资本主义获得了相当大的发展,但远远落后于英、法等国。德国经济发展的现实让国内的经济学家意识到,他们要与英、法等国的资本主义进行竞争,就必须统一并保护其国内市场,不能走英、法资本主义的老路。
本书便是在那种浓厚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由于德国资本主义的落后,德国资本家不像英、法资产阶级那样具有较为彻底的革命性,而是与英、法资产阶级相互妥协。本书很明显地出现了这种贸易保护主义和妥协的两种倾向。
内容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