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中常听到“我说心里话”、“我说真的”、“我掏心窝子地说”、“我说实在的”之类的话,目的是表白自己说的是真话和真心话,一方面希望对方相信,另一方面也表现自己的真诚。可见,说话真实和做人真诚,从道理上讲是显而易见的,要真正做到却不容易,即使是让人相信是真的,其实也不是容易的事儿。通常情况下,特别是在事关名利的问题上,人们说话常常带有水分,也不自觉地进行伪装。如果有谁自暴短处,说好听的那叫“实在”,说不好听的叫“缺”,也就是“缺心眼儿”意思的简化。当面评价别人或议论别人做的事,实话实说被称作“耿直”,负面的说法则是“没脑子”、“炮筒子”,说得婉转才算艺术,有话不说有“害怕得罪人”的“老好人”嫌疑。与之相关,说自己的长处被认为张扬,呈现出真“我”被认为简单。不说自己的长处和成绩,或者把长处说得短些、把成绩说得少些小些,就算具有谦虚的品质了。于是,说话绕弯儿、无关痛痒,做人低调儿、深藏不露,都是约定俗成的“好”习惯。说实话、做实在人,尽管人人这样表白,甚至作为座右铭,实际上并不是生活的常态,不说实话、不实在的人才是社会的普遍现象。
不管人们如何表白自己是个“实在人”,也不管怎样强调说的是“实在话”,没有多少人真的会相信,甚至忽略了说“实在”的用意。大家都说“实在”,包括说自己话实在,也包括说自己人实在,而究竟实不实在,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本账,那里记录着话和人的真实,至少是记录者自己认为真实的。如果萍水相逢,听说他“实在”,只有傻子才会相信,绝大多数人会一听了之。如果想和他交往下去,到底实在还是不实在,那要等一段时间后才能说。虽然也有看错的时候,把实在的当成了不实在的,通常是因为缺乏判断力,或者是了解不够,以至于做出了错误的评判或片面的结论。尽管如此,人们还是相信自己的感觉和认识,很少轻信别人的表白。原因很简单,大多数人已经不习惯实在了,自觉或不自觉地变得不实在。不实在变成了正常的现象,实在反倒不太正常了。虽然也都说喜欢说实话、喜欢实在人,那主要是针对别人说的,即喜欢别人说实话,喜欢别人是个实在的人。自己呢?则另当别论!这本身就是不实在的表现。
从进化的意义上说,人类和其他动物的区别,尽管表现在各个方面,但实不实在是最明显的区分标准之一,即人类具有理性,比其他动物聪明,具备了造假的本事。有些动物也有伪装的本能,例如夏天的树蛙背部是绿色的,秋天狐狸的皮毛和草色近似,很多动物的伪装本能都是和环境的颜色一致,没有人类那么多弯弯绕。无论怎样,人类的伪装和其他动物的伪装在功能上基本上是一样的:误导同类和异类,保护自身的安全。比较而言,不实在的特点使人类比其他动物更加危险。法国有个女人类学家,主要从事猩猩研究,曾经在非洲的丛林里居住了十多年。当记者问她生活在动物世界是否感到恐惧时,她说:“其实在丛林里生活,与各种凶猛的动物为邻,我从来没感到有什么不安。相反,当我走在纽约的大街上,内心却充满了无限的恐惧”。是啊,人类以外的动物基本上是实在的,存在的规律是能够把握的,遵道而行就能和平共处。人心却变幻莫测,虚伪也层出不穷。无论你有多大的本事,都无法随时随地地了解别人,更不用说把握别人了。在人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只能力求了解得多些、认识得深些、对人心的变化掌握得及时些,却不能企望一览无余和知根知底。提倡实在是回归的呼唤,其意义不在于对个人的改变,重要的在于人类的整体优化。
既然不实在根植于人性,并且在习惯中日益巩固,实在就成了理想的追求。在希望别人实在的同时,自己也要努力地变得实在,才能有助于实在风气的形成。其实,大家都很聪明,傻子并不多见。即使人心莫测,但日常的所思所想基本上都可以由己推人。当交往的双方都心照不宣时,口是心非就失去了意义,实话实说不但可以节省资源,而且能加深彼此的信任。这时,说实在的不但必要,而且完全具有可能。特别是相同层次上的人,如果生活经验也不相上下,沟通起来是应该简洁的。如同两个谙熟棋艺的人对弈,交流时最好实话实说。如果有一方说了假话,对方一定是心如明镜儿似的,对胜败不会发生影响,只会阻碍相互间的沟通。生活中常看到耍小聪明的,说话和办事用小儿科的把戏,甚至陶醉在自以为得计的快感里,实际上最后是得不偿失的,反倒让别人小看了自己。所以,大聪明的人不仅明事明说,而且把有些暗事也明说。为什么?因为他们不藐视别人,相信别人的智商不比自己低。如果事情明摆在那里,却颠倒黑白、指鹿为马,只会把事情弄得更糟。有些事情是对方不知道的,但肯定不会永远不知道,说出来共同想办法解决,要比蒙混过关更好。
社会的管理也是一样,不但要提倡实在地做事、实在地做人,更为重要的是制定促进实在的规则,让不实在的言行付出代价。市场经济是交换的经济,同时也是法治的经济。交换之所以成为可能,关键在于互利互惠、彼此受益。如果让别人受到了损失,如果有人受到了欺骗,必须有人来承担责任,接受法律的相应制裁。中国步入了市场经济,规则的建立有个过程。制裁欺诈则是当务之急,而且急需严刑峻法。现在市场上的造假、侵权,地产领域的为富不仁,贪污行贿破坏公平,公权私授、公器私用,诸如此类如明火执仗,自然有文化落后的原因,更重要的原因是惩罚不重。如果让犯罪的倾家荡产,甚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看看还有多少人敢以身试法、心存侥幸?现在我们也打假肃贪,也在规范不规范的领域,但政治的效果不尽如人意,事实上的犯罪也前仆后继,也许是因为没能伤筋动骨。如果欺诈可以暴富,因此得利会荫及子孙,自然就有人铤而走险,“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杀了我一个,造福后来人!腐败不是中国独有的,全世界哪儿都有腐败。欺诈也不是中国的特产,欺诈的言行无处不在。治理比较好的社会也未必能根除腐败和欺诈,但可以减少腐败和欺诈。例如香港,腐败和欺诈曾充斥着社会,黑恶势力欺行霸市,有些英国人成了邪恶的保护伞,可以说一度暗无天日。后来政府反贪反黑反欺诈,很多市民没有信心。有个警界的英国人是黑恶的靠山,竟然跑回英国避风,最后被抓回来关进了监狱,让大众知道法外无情!廉政公署只要接到对公务员的贪污举报,会让他交待收入的来源,有一笔对不上就要治罪,使很多贪官闻风丧胆。尽管香港依然不是太平世界,但严刑峻法是有成效的。我们在构筑和谐社会,要充分关注人的权利,用温情温暖千家万户,这没有错。但和谐社会一定是有规则的社会,依法构建是必不可少的。很多西方人批评中国,没有多少是客观公正的。他们不也走过严刑峻法的历史阶段吗?不要想靠着哄孩子的方法哄出一个和谐社会,必须用法律规范大众的行为,时间长了会积淀成文化。说实在的,如果加大惩处的力度,大开杀戒持续几年,即使不能使十三亿中国人都成为实在的人,至少会减少许多不实在的人,那时的社会进步也许会变得实实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