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访中,一定要深入,能够找到当事人的,一定要找当事人;除了当事人外,还要找旁证,多听几面的意见。这方面的教训很多。例如,1980年轰动全国的关于延安青化砭142岁老人吴云清的报道,最早由新华社发一照片,说他是1839年(道光十八年腊月)出生,结果全国各报刊纷纷转载。江西的一家报纸打了个长途电话,向当地行政领导了解了一下情况就写成了一篇生动的人物通讯。美国、阿根廷、日本的记者也要采访。经过并不复杂的调查,他只有82岁。可能由于老人没说清楚,把光绪年间,说成了道光年间,记者采访不深入造成了这样大的失实。而关于这位老人的通讯,更是道听途说、笔下生花的结果。
有时当事人说了还不够,需要找旁证。例如,陕西曾经一度出过一位英雄司机刘志春,说他在下坡路段停车检修时汽车下滑,硬是用身体顶住汽车,头皮挤破、耳朵都拉下来了,拧上了汽闸螺丝,保住了人民的财产。记者采访了他本人,以及他的领导,还有医院的医生。但是所有的情节实际上都是出自他一人,记者没有访问在场的押车员和附近的群众。实际情况是:正好有块大石头挡住了汽车下滑,他在车下拧螺丝,车子碰伤了他的头。
由于编辑过程的差误,出现失实也是需要警惕的。80年代初曾经轰动的浙江农民红学家胡世荣的报道,就是一道又一道编辑“把关人”失误造成的。当时最初的报道是胡“被推荐参加红学会”,没有明确是不是被批准。接着其他媒介就变成了“被批准”,既然已经是红学会会员,当然就可算是红学家了,于是更多的通讯便开始吹上了。胡多次向有关报刊写信说明真相,但是没有回音。最后搞清楚他算不上红学家后,出现另外的一面倒,仍然没有深入采访,又说胡是骗子,甚至说他爱人也是他骗到手的,弄得他一家不得安宁。无论说他是红学家、说他是骗子的报道,都是失实的。
1989年下半年小行星撞击地球的报道,也是由于当时新华社在稿件翻译、编辑过程中出现差错,几经改动后变成了一条耸人听闻的新闻。这条新闻当时造成一定的思想混乱。再如早年一条关于苏军歌舞团取消访问法国的新闻,经第二遍改时删掉了主语,只是说,访问已被取消。再经几道关后,最后的编辑认为还是应该出现主语,但是没有核对,就写成法国方面取消了这次访问。事实就是这样被颠倒了。
还有属于编辑想当然出现的失实,例如,日本首相大平正芳访问西安时题词“温古知新”,结果新华社的编辑接到稿子,没有再找记者问问,就自己改成了“温故知新”。再如《北京日报》出过的一次差错:来稿上写着一男一女的姓名,说他们向托儿所合捐一台风琴。编辑想当然他们是夫妻,于是做标题为“×××、×××夫妻向托儿所捐献风琴”,其实他们不是夫妻。
一般来说,事实的主干出现颠倒的情况较少,更多的是细节失实,或者叫“软”事实失实。这是由当事人、目击者或采访者认识差误造成的。记者不是专业侦察员,没有这方面的训练,一些“硬”事实,例如法庭判决、航班时间、体育记录等,只要认真,是不大会出错的,但是关于这些硬事实的细节描写,常常出现差异。有一年在德国举行一个心理学会议,会场上突然跑进两个人格斗,整个过程只有20秒钟。骚乱之后,主持人让与会者立即写出事情的经过,结果40份描写中只有1份正确率达到80%以上;14份的正确率是60%-80%;12份的正确率是50%-60%;13份的正确率在50%以下。这说明,观察的准确性是有限的,要写出“软”事实需要特别细致的调查。在批评性报道和对判罪前违法事实的描述中,最好抓住主干事实,即相当于“硬”事实的内容,不要过于描写细节,这是保证新闻真实和免于陷入新闻官司的一个要点。
八、描写和认识绝对化造成的新闻失实
我们的报道有时带有宣传的考虑,但是事实叙写必须实事求是,不能把事情讲得叫人不敢学、敬而远之。特别是典型报道,这种情况发生的频率最高。
例如当年关于栾弗的通讯中有这样的描写:“经他手刻印的120万字的讲义,从第一页到最末一页,找不到一个漏字和涂改过的字,每一个词,每一张图表,每一个数字,都像铅印出来的一样,端正、清晰、准确。”120万字相当于四本长篇小说,用手刻印,无一漏字、无一涂改,还像铅印的一样,这就有些叫人难以相信了。就是校对业务,还有个允许的差错率万分之三呢!有的报道谈到某人“一向如此”时,也是不留余地的。说一个典型人物上班早,下班晚,节假日不休息,提笔就是“几十年如一日”,这不可能是事实;做到“经常”如此,已经是很了不得了。
还有数字的运用,也常发生失实。一篇关于某战士担水浇地的报道,说他每天从二百米远处担水浇地三遍,一遍就是上百担。仔细算算,除非不睡觉、不吃饭连续走24小时,否则这位战士无论如何在一天内走不了这么长的路(120公里)。
九、记者参与事实的进程造成的假新闻
过去这种情况叫“导演新闻”,现在有了个好听的称谓“新闻策划”。这方面早先有个典型事例,是说某市一位清洁工人去世,领导不派车,引起群众不满。记者知道后进行交涉,并说,如果不派车,他将亲自抬棺送葬。结果转眼来了各级领导的四辆车,局长、处长都参加了追悼会,家属极为感动。这位记者就此写了篇报道,主题是“干部关心清洁工”。这不能不说是假新闻,尽管记者当时“为民请命”的精神可嘉,但最后还是没有从体制性的新闻弊病中跳出来。
现在的新闻策划,直接就这样说:新闻策划是一张改变现状的蓝图,是一场演出的导演过程,是由新闻媒介规划设计、促成事件发生、发展并予以报道的一种新闻类型。新闻事实可以由媒体自编、自演而后自播,从找新闻、抢新闻到制造新闻,这是对过去理论的突破,不能被事实牵着鼻子走;新闻策划符合新闻工作的发展规律,是媒介竞争的秘密武器,是新闻改革的新的增长点。
如果说新闻策划是指对已经发生的事实或预计要发生的事实进行报道部署,这以前就有,那时叫“组织报道”,是正常的新闻工作的一部分。如果是指前面论述的参与事实的发生和发展,那么这是违背新闻工作职业道德的,尽管许多制造的事实符合一般的社会道德,例如救助儿童、改革某项弊端等等。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激烈,一些媒介要搞些公共关系活动,借此提高声誉,偶然搞搞,行行善,可能还行;但是若作为一种常项,作为新闻的一种基本类型,就要考虑一下新闻工作的职业是什么,是告诉公众一个真实的外部世界,还是不断地用媒介制造的一系列美好的事情来替代真实的世界。关于这个问题,仍然在争论,我不主张参与制造事实意义上的“新闻策划”。19世纪末美国的“黄色新闻潮”就是这样做的,也都说是为了公众的利益,其实商业利益才是真的。
十、新闻失实的几种情况归纳
现在可以归纳一下新闻内容失实的主要表现,第一,基本事实不真实。或是道听途说,或是无中生有,或是移花接木,或是以点代面,或是导演事实等等。
第二,部分事实不真实。例如某些时间、地点、人名、数字、细节(包括所用语言、心理活动)不真实。有的在关键性的时间、地点、人名上出现失实,会造成整个新闻的失实。
第三,新闻背景不真实。例如通过说某单位(或个人)过去落后来显示现在先进;还有的是部分背景不真实,只说有利的方面,回避不利的方面。
第四,原因不真实。发生事实的原因通常是多种因素促成的,但是报道只说一种,甚至这种因素明显地不是主要的,有的原因几乎完全与事实的发生无关。
第五,倾向不真实。某些新闻报道的不是物质性事实,而是一种社会观点或趋向。倾向或观点作为事实来报道这是可以的,但是常常为了达到过于明显的宣传目的,将作者的主观意向强加于某些人或社会。现在出现的“精确新闻”,以“科学”的名义报道各种调查数据,由于有的调查方法并不科学,也不公布调查的效度和信度以及技术手段,因而内容的真实性是相当可疑的,主观色彩较为浓厚。
十一、尽量避免、减少新闻失实的一些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