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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爱好篇(12)

这些泡吧的人,有时候甚至可以说是专业的。他们会告诉你,哪些酒吧的地下乐队是全北京最好的,那里可以听到最震撼人心的原创而不媚俗的音乐;哪些酒吧有上海最好的红酒;哪些酒吧调制出的鸡尾酒是世界一流的;哪些酒吧有最漂亮的女服务生。

有人说,酒吧是暧昧的代词。这说明酒吧不但是时尚的,也是最真实的。《卡萨布兰卡》里亨弗莱·鲍嘉与英格丽·褒曼在酒吧重逢,鲍嘉有一句沧桑的台词这么说:“这个世界的问题,就在于每个人都少喝了两杯酒,以至都太过清醒。”

酒吧营造出各种虚拟而真实的气氛,让我们这些有压力的男人在夜晚与酒、灯光、异性、音乐和一种说不上来的氛围一同沉醉。心中压抑便随着音乐排遣出,重新寻回那份自由和洒脱。

泡吧与其说是一种行为,不如说它是一种生活姿态。相对于只喜好看电视的男人,泡吧男要更有品位和内涵;相对于只会到迪厅胡蹦一气的男人,泡吧男则更具思想和魅力。酒吧里的喧闹、幽静;淡淡的烟草味道和各式酒的流香;陌生的喝酒的男人女人,都是风景。在这里,高脚杯里的美酒,会让你忘记白天的繁忙,卸下虚伪的外装,只要真实的沉醉。放松绷紧的神经,今夜,你可以忘记原来的自己,变得脆弱而感性,变得落寞和善感。

18.表演:玩票也是一种绝招

这里说的表演,其实就是玩票。每个人都有特长,有时小小的一个特长,能够打开一个大局面。有的人会唱歌,有的人会唱戏,还有的人会跳舞,有的人能演相声小品。在繁重的学习、工作中,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集体娱乐活动,如果你什么都拿不出,你既脱离了群众,也脱离了领导。也许,平时大家都是一本正经的,但是到了舞台上,尽管没有多少观众和霓虹灯,但你依然是焦点。所以,在外混,需要一点表演绝招。

好,不吹牛,我的表演生涯已经有20多年了。

读小学时,有个理想,想当一个喜剧演员。我很有天分,1988年,当时才上小学3年级,我就登台了。剧本是我写的,自然课教科书有很多昆虫的图片,我加以合理的想象。现在能残留的唯一印象,就是蚂蟥的照片,把它想象成21世纪的松紧裤带,因为蚂蟥有伸缩性。当时台本上创作的一句台词——“这是21世纪的松紧裤带,又能拉又能拽”,在学校里成为流行语。那时候,感觉21世纪好遥远。

当时的演员有三人,一个是我同桌,还有个高个子。我演老师,高个子和同桌演学生,我教他们自然课。不过他们上课很调皮,我就去揪他们耳朵。我一点也不紧张,效果很好,至今记得同桌和高个子被我揪得龇牙咧嘴,他们对此很不满。读高中时,高个子已经成为无业青年,街道上一个小混混。有一次,他大概实在无处混了,找我来“借”50元。我不畏强暴,和他深情地回忆起了我们演小品的美好时光,他颇受感染,很是惭愧,再也没提跟我“借钱”的事。

小学时,本来我的嗓门还是不错的,后来突然得了咽炎,每天都想吐痰,但总是吐不出,只好天天喝中药。因为这场病,我失去完美的嗓音,再也不能唱歌,从此只好在小品相声界混了。

我上初一的时候,也出了大风头。当时要排练元旦晚会,我就根据母亲平时喜欢听的扬剧《懒大嫂》改编了个相声小品。三个人演,其中一个老是放不开,我感觉很窝火,老是说他,而且很担心。演出的那一天,我看台下有几百号人,自己心里倒是有点发虚。谁知那个放不开的家伙,反而有点“人来疯”,演得吐沫横飞,喜剧效果狂好,我们一下子成了校园名人。后来的三年,没几个老师记得我们的名字,如果上课喊我们回答问题,一般都说“那个演小品的,你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俩会同时很委屈地站起来。那个“人来疯”虽然成绩不怎么样,但是做事灵活,常常有意想不到之举。上次回乡,听说他子承父业,已经成了一个小老板。后来我们见过一次,每每想到初中的那次表演,都感觉恍如隔梦。

我读高中的时候,似乎也不安分,平时不说话,一有文艺晚会,都要报名,亲自写本子,里面抖的包袱很多。记得高二的时候,跟一个叫什么龙的同学演相声,他在台下神气活现的,到了台上头都不敢抬,我只好一个人在那唱独角,总算应付了过去,效果也不错。

读了大学,曾经改编过《简·爱》里面的一个经典场面,自己扮演残疾的罗切斯特先生,加以适度夸张,演得有点话剧的味道,十分有文化。像这么有深度的演出,加入幽默色彩,添上文化元素,很美很暴力。记得一个暗恋的对象,偷偷地从隔壁班上来看我的演出,情境让人难以忘怀。

我到扬州当老师时,把以前一个学生原创的《武松打虎》加以改编,和几个学生在水利学院演出,出奇搞笑,以至于初中部的小娃娃们看到我,都很激动地抱住我的腿,喊我“武松老师”。这应该是我演出最经典的一个小品,相信太多的人今生难忘。

最近的一次表演,也是在学校,和一个光头同事表演《葛优上厕所》,调侃成一大经典。主要内容是,一次,葛优请朋友吃饭,中途上了趟厕所,回来时,裤子湿了一大块。朋友:你的裤子怎么湿啦?葛优:自从我成名之后经常这样。朋友:经常这样?葛优:可不是!经常是旁边的人撒着尿突然转过来大叫:“这不是葛优吗!”不少学生表示,一辈子记得我和那个光头老师的表情。

到了报社,我基本已经退出舞台,因为知道,年纪大了,再上台不见得是好事,但我总是莫名地怀念那过去的20多年。

现在的聚会,我基本上参加少了。学生到扬州来聚会,总是要去KTV,我去了也只能看他们喝酒。他们极力劝我唱歌,我都加以推辞。其实,唱歌是最没技术含量的,我现在不唱歌,主要是优质的嗓音曾受过毁灭性伤害。妻子菲唱歌是非常好听的,当年在学校曾经以一首杨钰莹的《风含情雨含笑》深深地迷倒我,但是我有时只要一哼歌,就被她粗暴打断。从此,唱歌,在我这颗自卑的心里已经成为禁区。

不过,有一次,学生聚会,一定要我唱,我很无奈地唱了首郑智化的《生日快乐》和老狼的《虎口脱险》。学生都有点惊讶,说我是隐藏歌坛的高手。看来,我的嗓子有所恢复,有机会好好地去练歌房好好锻炼下,重新登上舞台。也许,相声小品带有点理想与梦的色彩,唱歌可能在表演中世俗点。我们能雅能俗,一定不错。

其实,男人都是有表演欲的。表演往往能够塑造一个男人的信心,一开始可能被人觉得张狂、不成熟、好出风头。不过,时间长了,其实会发现,所有这些过程都是一个成熟男人必经的一个过程。相反,如果一个男人从小就登不了台面,做什么事都畏畏缩缩,过于害羞,相信绝不是大方之人,也不是做大事之人。

19.品酒:唯有饮者留其名

有句俗话,男人不喝酒,白在世上走。作为一个男人,酒桌上如果总以各种理由拒绝喝酒,那么,总被人觉得有点娘娘腔。“古今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饮酒一为应酬,一为自我享受。现今各等男人往往都是孤独寂寞的,只有酒中能够迷醉一切。郑板桥所提倡的“难得糊涂”,也是酒后。但是饮酒乐趣,饮酒人自知,对于那些酗酒的人,是一种病态,很显然我们并不提倡。

说到饮酒这么一个大话题,先说个有趣的传说让大家调剂一下。大家都知道,酒是杜康发明的,当然这只是传说,大家只晓得一个皮毛,但是杜康是怎么酿成酒的呢?听我慢慢叙来。杜康在酿酒前,有一天晚上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一个鹤发童颜的老仙人告诉他:“你以水为源,以粮为料,再在粮食泡在水里第九天的酉时找三个人,每人取一滴血加在其中,就能做成你需要的东西。”

杜康醒来后就按老仙人的方法去做。在第九天的酉时(下午5点~7点)到路边寻找三人。第一位是一个书生,文质彬彬的,杜康急忙上前说明来意,书生是个性情中人,割破手指滴了一滴血在桶里;书生走后,不一会儿又来一个带军队的将军,杜康又上前说明来意,将军二话没说,也割破手指滴了一滴血在桶里;这时酉时已经快过了,也就是很快就要过7点了,可杜康还没找到第三个人,非常着急。后来一想,老仙人说要三个人的血,也没说是哪三个人,只要是人不就行了么。于是他找到了村子里的一个傻乎乎的乞丐,按住他,扎破他的手指滴了一滴血在桶里,疼得乞丐大喊大叫。有了这三滴血,杜康终于制作成了,可是他不知道这种液体该起个什么名字好。后来一寻思,这饮品里有三个人的血,又是酉时滴的,就写作“酒”吧,怎么念呢?这是在第九天做成的,就取同音,念酒(九)。

正因为如此,所以有人说,每个人喝酒时都会受到这三个滴血人的影响:第一是书生的血,喝酒开始的时候都是谦虚礼让,你让我我敬你;第二是将军的血,喝得差不多的时候开始像将军一样,豪言壮语,一副大将气派;第三是傻乎乎的乞丐的血,到这最后时刻,恐怕都像乞丐一样神态各异,丑态百出了。

当然,传说归传说,事实上在我们的祖先还是猴子的时候,就已经和酒发生了关系。地球上最早的酒,应是落地野果自然发酵而成的。后来,人类制造出了陶器。在仰韶文化遗址中,发现陶罐,也发现了陶杯。由此可以推知,约在6000年前,人工酿酒就开始了。

从人类会酿酒的那天起,酒文化就应运而生了。自古以来,酒都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我们离不开它,一方面,酒确实也误事。历史上就有人把酒比喻成“祸水”,可是喝酒的人,跟酒本身又有什么相干呢?这如同把女人比喻成祸水一样,国家灭了,是君主没本事,为什么总是怪罪在柔弱的女子身上呢?

作为男人,我喝酒也有好多年的历史,不过,说句实话,倒不是怕醉,喝白酒快感有限,现在最喜欢喝的还是啤酒和红酒。父亲年轻的时候常年在外做生意,他走南闯北,领教了各地的酒文化。在山东,喝酒时都是三杯三杯地喝,而且客人为了显示热情,往往轮番轰炸,你若推辞,就拂了这些山东大汉的好意;到了内蒙和广西,喝酒是载歌载舞,姑娘们亲自把酒送到你嘴边,你不喝就不像话了,而且内蒙这些地方都产烧刀子这样的烈性酒,喝多了自然要醉倒。我父亲一次没扛得住,在广西一家人家悄悄把一碗酒倒进水缸里,并且舀了一碗水,才算勉强过关;还有喝酒更奇怪的,比如在广州那边,喝啤酒都是用盆喝的,一瓶一瓶的不过瘾,倒在盆里,三瓶一起倒着喝;在四川,还可能一顿喝好几种酒,喝过黄酒喝白酒,喝过白酒喝红酒,还有什么啤酒,最后再来什么自己调和的鸡尾酒。父亲说,喝到最后,都感觉肚子不是自己的了。

我第一次到盐城的老丈人家,老丈人二话没说,给我倒了一大碗白酒。盐城人喝酒都是用碗,我喝完一碗人就晕了,但是老丈人谈笑间4碗就没了。

我一个女同事跟我讲了她一段经典的经历,说她有天和朋友一起吃饭,站在马路上等车,突然对面走来一个男人,盯着她看了一会,女同事刚想问他认识她吗?那人看了她一眼,接着吐了——那人是个醉汉!从此此事流传千古开来,同事的朋友逢人就说,某某那个丑啊,那人看了她一眼就吐了……

喝酒其实是件雅事,虽然现在有点变味,酒桌上酒喝得越多似乎才显得真诚,其实过去人喝酒还是雅大于俗的。我最近看丰子恺的传记,对他的喝酒之雅心生佩服。二十多岁时,丰子恺在日本结识了一个叫黄函秋的留学生,喝日本黄酒,吃一种叫壶烧的名菜。壶烧是一种大田螺,名叫荣螺,约有拳头来大,壳上生许多刺,把刺修整一下,可以摆平,像三足鼎一样。把这大螺蛳烧杀,取出肉来切碎,再放进去,加入酱油等调味品煮熟,就用这壳作为器皿,请客人吃。这段吃大螺蛳搭酒的描述,颇令人向往。

丰子恺在杭州西湖畔,见一男子,每次在钓钩上装一粒饭米钓虾,拉线,就有大虾,钓三四只,就去下酒。丰子恺去请教,之所以不用蚯蚓钓虾,图的一个是清爽,而且虾下锅就煮,比鱼清爽方便。每次钓三四只,够下酒就可。丰子恺和该位先生遂成好友,两人在西湖畔每日钓虾饮酒,怡然自得。

孙中山喜欢喝洋酒。有一次,他在饮酒时出一上联:五月黄梅天,让胡汉民等同僚对下联,可是,直到孙中山去世以后,他们都没对出来。有一次,胡汉民喝三星牌白兰地,蓦然想起孙中山的上联,脱口对出下联:三星白兰地。

这都是喝酒的雅事,当然喝酒误事也很多。胡适早年爱吃花酒,有一次吃多了,被三轮车夫抢去皮夹,脱去外套,还和巡捕打了一架,在牢房里关了一夜。酒醒后后悔不已,后发奋图强,方成大家。现代社会,我们在外难免应酬太多,有时喝酒不但伤身,而且误事。试观,每年酒后驾车造成伤害的家庭不计其数。所以,个人觉得,男人少不了酒,但是喝酒前一定要为自己想好后路,千万别纵酒过度,于他人,于自己,于家庭,都不是好事。

对于男人来说,酒桌上白酒应酬是难免的。不过,如果一人独处,我建议还是品红酒。威廉·杨格关于红酒有一段名言“一串葡萄是美丽、静止与纯洁的,但它只是水果而已;一旦压榨后,它就变成了一种动物,因为它变成酒以后,就有了动物的生命。”

迷人的色彩,神秘的情思,柔和醇香的红酒饱含了鲜活的生命原汁,蕴藏了深厚的历史内涵。红酒也许是中性的,女人,男人,手捂一杯红酒,沉默即是一种味道。

也许,红酒远比白酒安静,正如安静的男人,永远比粗躁的男人有魅力一样。品饮红酒,其实品饮的是一种文化与一段历史,潜移默化之间,一个男人,就在红色液体的舌尖溶动,氤氲出一种华贵。

最后,喝酒的最好状态就应该是微醺,正如台湾诗人郑愁予写的那样:

微醺是枕着山仰卧 全身成为瀑布

微醺是左手二指拈花 右手八指操琴

微醺 抬头满天的灯 低头满座的美人

微醺就是微醺

环顾左右 想要一个个地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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