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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爱好篇(11)

读高中时,我才真正接触到系统的唐诗宋词元曲,当然,那都是写诗的朋友引荐的。也就是那时候,开始意识到诗歌的奇妙和华美。后来,接触到现代诗,顾城、舒婷、北岛,还有《台港文学选刊》里的郑愁予等诗人,可谓是如痴如醉。当时尝试自己写诗,但是很幼稚,倒是好友建平写出了不少好的诗,有的我还一直保存着。至今还记得他的一首小诗,叫《喝咖啡》——“往你的杯子里加一匙月光/这样的奶末该别有风味吧/窗外是半弯地月/你闪着大眼睛告诉我/记得下回从左上角下勺/这样就不会碰伤那棵桂花树了……”

我一直有个令不少人羡慕的大本子,上面记录了我从高中时代到现在自己特别喜欢的诗歌,一笔一画地用隶书誊录下来,存了几百首。每次心情不爽时,拿出来读读,真的能起到疗伤的作用。甚至,有同事写情书,也拿我的本子去参考,结果第二天,女朋友就和他手牵手了。

最近整理自己过去写的一些诗歌,发现了在年少时也写了些肤浅的东西,细细看来实在是幼稚得要死,但是诗歌言为心声,也算是对过去记忆的一种怀念。誊录三首,纯属娱乐,望读者不要见笑。

同桌

第一次见面你并不温柔

只是半块橡皮你就踢我一脚

我说你的脸太大会挡住阳光

单薄的肩膀被你铁文具盒一阵猛敲

我被站在教室外还被罚去锄草

只为是我在书本上画你的绰号

你有时呆呆地看三八线问我为什么这么坏

我撇撇嘴说我是克星你逃也逃不掉

你曾发誓再不见我还写了三封蓝色绝交信

可第二天为我带来邮票、玻璃球和黑铜板

我给你折飞机扎风筝还有一堆花绿的糖纸

你羞涩的笑像个大人说为什么我们不谈一谈

6年的云带走了那个小眼睛同桌的你

等我再想起你那些信已锁到伤感的抽屉里

(作于1994年,纪念我6年的同桌。我们同桌6年,打架6年,直到分开,才发现,其实,我跟女人本没有仇。到了初中,我再想跟女同学好好相处的时候,坐在我旁边的全是五大三粗的丑陋男生。)

野火

小城的姑娘你说从没看过乡下的野花

青田埂上招摇的蒲公英愣愣的狗尾巴

烂泥池里的小螃蟹紧张的小眼睛似乎在洗澡

我拉着你的手逃离你家小巷狭仄的枯塔

来看这边芦苇荡冬天里有灰白色的野鸡

来看那边牵牛花心蕴隐晨露秋虫们的早餐

我们从这水边向西追赶太阳神的残晖

你说走着走着突然好美想起外婆家的葡萄园

当这凝黄的运河横在面前你说你思念起大海

铁皮的老船上有狗还有歪歪曲曲的炊烟

迷离了你的眼你说星星光太冷不会照亮我们的归来

你说我们有了一点缘差了一点分自然要分开

于是松开双手放一把野火好找到东边的路

你长发飘飘走出好远好远我手里还拿着火柴

(附同名古体诗:夜来枯坐淡水边,冷月残思墨云闲。昨日堤上焚冬草,今晨借酒埋罗衫。)

(作于1996年,纪念自己的初恋,像所有的少男一样,我曾经发过春,时间长达10年。)

美女

你说 你很美 他们都看你

我不看你 喜欢 爱意放在心底

你踩着兰花裙子的碎碎的步履

从窗前走过

他们吹着口哨

呼喊你的小名字

我不看你 喜欢 心里有你背影

你走的时候 眼眸里有晚霞般的哀颜

你向他们微笑

向我摆摆小手

我不看你 仓惶地逃入风里

(作于1999年,大概是纪念比我们大一届的一个生物系美女。好像叫小霞,她曾是中文班大部分男生意淫的对象,她走的那天,我们在楼上,她向我们招手,最后眼神看了我们每一个人,永生难忘。)

谈到诗歌,就不得不提诗人。当今社会,诗歌完全成了一个贬义词。出来的诗人货色也是梨花体和“纵做鬼来也幸福”这样的。这是可悲的,大唐盛世,连农夫都能作诗自乐,现在诗歌完全成为怪物,诗人成了神经病,这一现状值得反思。

在此,我就结合我看的一部电影《顾城别恋》来谈点看法,这是我第二次看这部由冯德伦主演的电影。大概有七八年了吧,电影频道上放过这部片子。然而七八年后的现在,我再看原装版的《顾城别恋》,才发现,原来电影频道剪掉了很多露点镜头,真是作孽啊。新西兰的草,新西兰的树林,不能因为诗人和他的情人露点了,就全部被咔嚓掉。

这部片子重新观后,我渐渐发觉出自己的不满,因为电影把诗人描绘成了一个精神病,很难想象一个精神病患者能写出顾城那么嚣张唯美的诗。只是,片子现实影像和浪漫风格的交错让你不得不佩服,左边是敏感年代,中国愚昧的批判;右边是新西兰,美丽的草原山光,赤身相对的诗人情侣。而顾城的生活就夹杂在这样左右经历的冲击下。

结尾有点残忍,大多数人想必是知道的。这里面很自然地让人想起一个问题,如果诗人只会写诗,后果总是不堪的。女儿国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在物质无忧的年代,顾城永远是“可汗”,但后来,他只写诗,他不教书,也不为钱写作,于是老婆要跟他离婚了。情人也因为一张绿卡上了一个巫师的床,结果是如此不美好,于是他举起了斧头(也有一种说法只是当时恰好案发现场留了一把斧头,诗人并没有杀人)……

顾城自然是时代的悲剧,加上先前卧轨的海子。随着时代滚滚潮流的推动,人们已经越来越没有诗性,为了拼命掩饰自己的无知,现代人开始嘲笑诗歌,讥讽诗人,其实恰恰说明自己的无知和退化。

这世界有太多的光怪陆离,海子、顾城是时代的牺牲品,牺牲的当然远远不是他们自己,所以这部片子在某些方面表现得很深刻,诗人有诗人的痛苦和悲哀。诗人更是无奈的,像游鸿明《诗人的眼泪》中唱的那样:“新秋年年有,惆怅还依旧,只是朱颜瘦,天空飘着雪,诗人的泪,两者都太悲都太美……”

不过,作为一个真正的男人,不管这世界变得怎么样,有些东西毕竟是永恒的,我们需要保持住内心的诗性。感到庆幸的是,无论我是生活在扬州,还是贵阳,这两座城市都有定期举行诗会的诗人们,每次坐在咖啡厅或者小型剧场里看他们朗诵诗歌,一脸的沉醉——人生需要这样诗性的美丽。

17.泡吧:卸下伪装,暧昧流香

好的酒吧需要自己去寻找,最适合自己的酒吧才是最好的酒吧。现代的很多酒吧是主题酒吧,如果你喜好体育,你可以去体育吧,尤其是世界杯到来之际,那里面的气氛远比在家看电视强许多。如果你想满足自己的小小的手艺愿望,可以去陶吧,一边喝酒,一边如《人鬼情未了》般去和心爱的人做陶艺。另外,现代的很多酒吧,有的比较闹腾,有的比较清雅,根据你的心情或者性格,可以选择慢摇吧,跳跳舞,唱唱歌。或者选择清吧,听听老歌,看看美女。总之,酒吧文化在国内许多城市发展还算迅猛,只要你善于寻找,总能找到符合你气质的酒吧。

酒吧脱胎于酒馆,最早起源于美国西部大开发时期。最初,在美国西部,牛仔和强盗们很喜欢聚在小酒馆里喝酒。由于他们都是骑马而来,所以酒馆老板就在馆子门前设了一根横木,用来拴马。

后来,汽车取代了马车,骑马的人逐渐减少,这些横木也多被拆除。有一位酒馆老板不愿意扔掉这根已成为酒馆象征的横木,便把它拆下来放在柜台下面,没想到却成了顾客们垫脚的好地方。顾客们都很喜爱,后来柜台下放横木的做法便普及起来。横木在英语里念“bar”,所以人们索性就把酒馆翻译成“酒吧”。

“泡吧”一词也是近年的事。酒吧作为洋玩意进入我国后,发展迅猛,尤其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似乎一夜之间到处都是酒吧一条街。有人总结说,北京的酒吧粗犷开阔,上海的酒吧细腻伤感,广州的酒吧热闹繁杂,深圳的酒吧最不乏激情。酒吧里的装饰大多美观、典雅、别致,具有浓厚的欧美风情。视听设备比较完善,并备有足够的靠柜吧凳,酒水、载杯及调酒器具等种类齐全。无论是酒吧歌手,调酒师,还是酒吧女郎,都给人视听上最大的美感。因此,无论事业有成的中青年,还是年少轻狂的新新人类,对于“泡吧”情有独钟,在酒吧里欣赏歌舞、听音乐沉思、扎堆聊天、喝酒品茶甚至打球看球,都市人总能在酒吧中找到最契合自己的一种情愫。

我第一次泡吧大概是在1999年,城市小,酒吧自然不会多高档,当时主要是好奇,关键的是酒吧里可以投飞镖,可以打台球。

2002年,我和菲还是恋人的时候,晚上约她出来,没有地方去,去了一个名为“太极”的酒吧。这是扬州最早的酒吧,坐落在最好的一个星级宾馆旁边。酒吧里最大的特色就是可以做陶艺。陶艺在一个小角落里,周围都放着那些泡吧的人留下的陶艺作品,有小碗小壶。墙上挂满了常来泡吧的一些外国客人的照片。

谈恋爱的青年男女,是不适合喝酒的。酒吧的主人为我们准备了红茶,我和菲在楼上聊天。因为还是冬天,外面很冷,所以两个人都不愿意出去,到了夜里3点多,才离开。

第二天,我们又来到太极。在送茶时,一位女服务员面带微笑地悄悄告诉我,他们的营业时间到夜里12点半。刚开始没反应过来,后来才恍然,前一天晚上我们一直待在这里到3点多,酒吧老板不忍心打扰我们,一直陪我们到最后。我和菲的恋爱,似乎忘却了时间。我们到了12点,就满怀歉意地离开。也因此,我和酒吧老板陈总成了不错的朋友。

我留在扬州工作后,经常泡吧,我喜欢这里的安静,各人做各人的事,没有人打扰你。酒吧歌手大毛特别擅长唱齐秦和张信哲的歌,这都是我喜欢的两个歌手。大毛的声音沧桑有味,不亚于快男陈楚生。后来,他还去了电视台当了音乐主持人。

在太极,一般泡吧喝的啤酒是百威,10元一瓶,有时陈总也送来自己现磨的咖啡,整个酒吧装饰既有深沉的怀旧味道,也有浓厚的欧古风格。墙上的各种老照片暗示这里吸引着太多的回头客。

陈总不忙的时候,我们就聊天。他讲了酒吧的许多趣事。扬州毕竟是个小城市,1997年以前,扬州还没有酒吧。陈总从北京、上海考察后决定搞一个带有理想化色彩的酒吧。1997年,太极酒吧诞生了,刚开始营业时,没有生意,没有人愿意到酒吧来喝酒,因为酒吧里的酒当时比外面的要贵好几倍。无奈之下,酒吧的啤酒最后只卖一元一瓶。这样一改革,倒是吸引了不少人来光顾,不过,大部分都是小混混,这些人不是来品酒的,来了就酗酒,接着就是打架闹事。陈总说,刚开张的那年,他老是遇到这样的无理取闹,不过好在他是跆拳道冠军,再加上有几个警察朋友,很快就摆平了这些小混混。

不过,因为城市的规模,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限,所以从1997年到2003年,酒吧都是在亏损状态下经营。酒吧的真正红火是非典以后,那时人们都无处可去,酒吧成了放松的地方,酒吧的生意也渐渐红火起来。

除了太极,这座城市在非典以后,陆续开了很多酒吧。繁忙的工作之余,有时一人,有时和朋友也喜欢四处泡吧。一些酒吧,可以满足你听老歌的愿望,你进到里面,跟老板说,放张学友专场吧,整个酒吧里就弥漫着80、90年代的怀旧情调。

不过,随着时代发展,很多酒吧开始逐渐变味。严格说来,酒吧文化离不开去消费的群体的素质。遗憾的是,很多城市酒吧的消费主体是暴发户小老板和只会公款消费的公务员。这里面,就遇到了一些尴尬。我举自己亲身经历的例子。

有时,一人喝酒感觉很好。一人喝酒,在吧台上,点个四五瓶啤酒,足够很快乐地度过一个晚上。有一次,在一个酒吧喝酒,老板娘是老乡,大家聊得很愉快。一个小时候,来了一个醉醺醺的家伙,老板娘告诉我,他是机关里的一个小主任,经常应酬完以后就到这里醒酒。他那天似乎真的喝醉了,一人点了一瓶高级洋酒,外加12瓶百威,还有4瓶绿茶,消费一下子近千,做生意的老板娘赶紧屁颠颠地陪他喝酒了。我一人,看着自己点的四五瓶啤酒,自惭形秽地离开了。我举这个例子想说明的是,一些酒吧为了经营,都有点嫌贫爱富,文化档次自然就下来了,服务质量也会下降。你每次去品酒,其实品位的是一种环境,但你每次只消费几十元,各种对比,会让你有负罪感,自然就失去了泡吧的趣味。

再举一个例子。现在很多酒吧里都有酒吧小姐,她们是服务员,同时也陪你聊聊天,喝喝酒,这都很正常。有时你碰到一个好的酒吧小姐,跟你谈她的经历,是一件很愉快的事。不过,不少酒吧里的酒吧小姐没有什么交谈的深度,她们的唯一目的就是劝你多喝酒,这也是可怕的。有一次,和朋友去酒吧谈事情,一个女孩过来敬我们酒,什么初次见面啊,什么都是老乡啊,各种各样的敬酒借口。我们还没怎么喝,她一个人就干掉了3瓶百威。这些女孩以身体为代价,来索取并不多的酒水提成,几乎都是醉醺醺的。你和她们交谈,基本上是对牛弹琴,说不出任何东西,这种感觉很不美妙。如果,酒吧文化就是要多喝酒才能得到快感,那酒吧必然会死亡。

我在北京和上海都泡过酒吧,相比以上的例子,坦白讲,这些城市的酒吧文化已经真正融入到都市时尚精英们的血液中去了。通过观察和了解,来泡吧的这些人,年龄大多在20岁至40岁之间,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但是又不为工作和家庭的压力所累,有大把的时间和足够的闲钱来追逐时尚潮流。他们对于时尚生活方式的理解是,既有一份能够安身立命的工作,又能练就多个足够达到专业级水平的业余爱好。工作只是为了赚钱,但爱好是超越金钱目的的纯自我表达和完善人生的事情,能不为了钱而做好一件事,是商业社会里人的一种精神价值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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