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来得这样突然,就像一颗蜜饯,不期然间掉进嘴里,甜到了心里。
若说恋爱,黎咏歆是谈过的,可却从没正儿八经的谈过,对于21世纪的男女来说,恋爱就像快餐,而上床不过是一道好吃的菜而已,没有人会在意彼此之间究竟有多相爱,因为还有太多他们认为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亦或他们并不在相信会有爱情发生。
丁副官带着丫鬟端来了皮蛋瘦肉粥,白玉般冒着热气的粥面上撒了几粒翠绿的小葱花,附着几碟小酱菜,清脆可口,咏歆本没有食欲,却也吃了一小碗多。
聂思远一直柔柔的举着碗喂她,这让丁副官及仆人看的目瞪口呆,他们的少帅,有统领千军万马的帝王气概,有惊为天人的英俊脸庞,有整个泱泱大国无人可比的显赫家世,这样一个完美的人,却没见他身边出现过哪个女人。
即便有过,那也不过是众人皆知的逢场作戏,连那些女人们,也不敢奢望聂少帅会将她们留在身边,因着他的冷漠与戾气,她们惧怕他,虽喜欢,却从不敢主动接近,他是高高在上不可触摸的。
丁副官等聂思远手下一批亲信,一度偷着以为少帅是对女人没有兴趣,像他这样刚毅坚硬的性格,没准儿...没准儿是喜欢男人的。
可这话,谁又敢说出一句来呢。
如今看见这一幕,丁副官简直激动的要疯,恨不能将这一刻定格,让全部华北军将士和整天在家里长吁短叹的督军及老太太都来看看!少帅是之前没遇见意中人嘛!
聂思远瞥了一眼丁副官憋得通红的脸,不用猜也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冷着脸将咏歆吃完的粥碗递给他:“找几个得力丫鬟婆子,好生照看黎小姐,出一点儿差错,军法处置!”
丁副官被他吓得腿一抖,连忙从臆想中回过神来,双腿一并,倏地敬了一礼,粗声喊道:“是!”
咏歆见他这副样子,觉得好笑,忍不住便轻笑了一声。
聂思远听见她笑,脸上的冷然顿时如冰川融化般,回暖成春。
因着咏歆的关系,聂思远绛州行程,已经耽搁三天,如今咏歆暂无大碍,聂思远也每天开始早出晚归起来。
他到绛州的目的,本是为了与绛州督军,吴家长子吴岭洽谈收编绛州军阀,归顺总统府一事。华北军属于直系军阀,聂家虽权大势大,到底上面还有一个总统,军人和政客之间必然要相辅相成,相互牵制。
若只凭枪杆子,也做不成大事,若只有嘴皮子,怕也会被枪杆子堵的说不出来话。
上峰决意派他来,一是知道吴岭的性子,当兵出身,一向看不起没拎过枪没沾过血只会耍嘴皮子的政客。二是知道这次会谈最大的可能性便是失败,他有足够的头脑和身手,即便遇险,也能自行脱身,他华北军要的地盘,他们吴家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
自古先礼后兵,若吴岭识趣,还是有可能成功的。
咏歆在查尔斯精心医治和丫鬟婆子的悉心伺候下,康复很快,右臂的伤口已经结痂,查尔斯说可能会留疤,她到不甚在意,她也知道是枪伤,枪伤哪有不留疤的道理,现在的科技还没先进到那种程度,没留下后遗症她已经很知足了,只是查尔斯有时会莫名其妙的盯着她看,她很疑惑。
事情最终还是水落石出,她只需多问他几句,他便娓娓道来,想来是她的身体,他也认为她有权利知道一切,西方人是极尊重女权的。
听完后她还是吃了一惊,身体里有变异细菌她是有准备的,以为只是火车上遇险时被注射的那些药物,没想到自己来Z3一并带了过来,查尔斯很严肃的说这两种细菌他都没有接触过,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甚至很像日本人与德国人正在研究的细菌武器。如今不知功效与副作用是什么,不过可想而知,弊肯定大于利。
黎咏歆微微笑,居然安慰起查尔斯来:“不用太担心,若迟早要发生些什么,太担忧也于事无补。”
查尔斯钦佩她的淡定与胆量,目光里满是欣赏,他与咏歆相处时间虽不长,却天天见面,他还没有见过哪个中国女子有这样的胆量和耐力,她让他刮目相看。
咏歆已经能下床偶尔活动,有时天气凉爽且阳光正好,会让丫鬟搬张椅子坐到院子里晒太阳,看上去舒缓惬意,实则心里已经火烧眉毛,她急,急于救出黎家二老和莞慧,事情一再拖延,他们就会多一分危险,她没来由的相信聂思远晓得她心里的急,所以并不催促他。
他这几日早出晚归,每每脸上都带着些许疲惫,却还要回来后在她床边坐上大半天,喂她吃粥,给她掖被,直到她睡去才肯离去,有时咏歆也会问他是否想到救她父母的法子,聂思远总说很快机会就会来,她便不再多问。
看着他完美的侧脸,她其实觉得黎大小姐并没有白活,只可惜这爱情让她占尽了,每每想到此心里便不是滋味,聂思远爱着的到底不是来自21世纪的黎咏歆。
这日天气依旧晴好,绛州属南方,六七八月当属梅雨季节,不是阴霾便是淅淅沥沥下着雨的天气很少有晴朗的时候,可不知为何,最近总是一片艳阳天,丫鬟小菊有次打趣说可能是少帅来了,天公不敢在阴着脸了,咏歆只是笑的不以为然,这个年代的人,总还是如此迷信。
吃过午饭,聂思远早早便回了别苑,咏歆见到他,不禁诧异:“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聂思远穿着一身笔挺的白色西装,整个人愈发器宇轩昂俊朗挺拔,咏歆觉得自己简直都要看呆了,这样的人,要放在21世纪,不是明星也是模特的。
咏歆今日也穿了素白色的钩花如意襟旗袍,一头青丝被小菊手巧的盘了个髻,月牙白的象牙簪端端正正的别在发髻里,整个人看上去倒像个小媳妇般。
她坐在欧式沙发上,阳光从窗子射进来,打在她身上脸上,娇嫩的肌肤仿佛起了一层发光的绒毛,聂思远看着她,心跳便漏了一拍,走上前去,笑道:“太想你,便早些回来了。”
咏歆听了,有些局促的笑了,脸上飞起一抹嫣红,像院子里的海棠花。
他坐到她身边,揽住她的肩膀,怕碰到她的伤口,便只是轻的不能在轻,其实她的伤口已经没有那么严重了,结痂了,哪里还会特别疼呢。
两个人坐在一起,便是说不出的美好般配。
“晚上有个宴会,是吴家的,我想带你一起去,但你身子没好利索,又怕你太疲累。”他一脸慵懒的靠在沙发上,在她耳边说。
她想她自然要去,这次他提出来,恐怕是个机会,不然他也断不会要她拖着伤病的身子参加宴会。
“我要怎么做?”她问。
聂思远讶异她小小年纪如此聪明,总是一点就透,脸上带着轻松的笑:“你不用做什么,乖乖呆在我身边。我金屋藏娇这么久,怎么也得带出去风光一下。”
他总是时而打趣她,而她总是每次都红了脸,这次也不例外,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她没想到,自己一个新世纪来的人,谈起恋爱来竟然不如小学生。
聂思远每次见到她这幅样子,就说不出的开怀,24年,他从未像这几天一样快乐过,虽然也累,但心里却忽然充实许多,生活不再被灰暗的事物填满,觉得有了那么一丝光明。
但这光明,也许就像梦境,总是要醒来消失的。
他还有公务要处理,和咏歆聊了一会儿,便去了书房,咏歆自是懂事,并不去叨扰他。
晚宴是下午五点钟开始,在绛州金斯利酒店举行。
咏歆站在房间里,开着衣柜,看着满满一排衣服,有些挑花了眼。
踌躇来踌躇去,小菊站在身后小心翼翼的张口:“小姐,时间快不够了,您还要梳头上妆呢。”
她更是着急,这次一定要盛装出席,惊艳四座,让吴家人目瞪口呆才行,他们一定以为她死了吧,不然这么多天一点动静都没有。
身后传来脚步声,很轻,是高级皮鞋踩在地板上发出的声音,她听得出来是他。
扭头撅起小嘴,沮丧道:“不知道穿那套衣服好看些。”
他走过来,表情认真的看了一遍衣柜里的衣服,伸出修长的手,挑出一件宝石蓝的旗袍,笑道:“虽然有洋装,但我还是喜欢你穿旗袍。”
她盯着他看,黑色的西装,白色衬衫,打了宝石蓝的领带,是为了要她配合他么....不过她心甘情愿了。
见到金斯利酒店的时候,咏歆又惊了一惊,夜上海的繁华她只在电视里见识过,不过眼前大概和那一般了,也是衣香鬓影,歌舞升平的样子。门口一辆辆对于现在来说顶尖豪华的轿车走走停停,一些素不相识又光鲜亮丽的人从车上下来走进酒店。
小菊不知怎么会有那样的巧手,将咏歆一头秀发打理成了妩媚的卷发,服服帖帖的贴在头上,一丝不乱,宝石蓝旗袍包裹着玲珑有致的身材,将肌肤衬托的如雪般白皙娇嫩,她精神好了许多,一双眼睛已然恢复神采,许是有希望埋在心里,脸上总有几分欢快。
聂思远先下车,绅士的走过来替她开了车门,牵她下来。他到没想到她会有这样的好身材,但见她脸上的笑,不禁有些怔愣。
怔愣的其实不只是他,还有站在门口的吴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