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株待兔
文案:
一眨眼便是十年。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能再等待下去。
也许总有那么一天,她可以在他面前微微一笑,以自己最漂亮的姿态对他说上一句无关爱情的简单问候,“嘿,你好!”仅此而已。
既不是“我爱你”,也并非是“我喜欢你”,她认为自己够理性,也清楚地知道现实的差距,王子和公主的爱情也只是童话而已。
她用了十年的时间努力地长成一棵大树,只是不知道还有没有下一个十年让他向自己靠近,有没有可能让她说一句,我等过你……
一句话总结:
这是一棵不适合狩猎只能默默成长的大树等待有只兔子撞出火花的故事。
(一)偶遇
第一次遇见他应该是在下午。
那时,他正在和一群男孩子踢足球,白色的短衫在阳光下格外耀眼,一下子就跳入了楚芸的视线里。
楚芸是个假小子,小时候剃个光头整日里东奔西跑野惯了,衣服也从没干净过。所以她的穿衣风格是黑色,白色对于她来说则是奢侈品。
她回过神来拉拉妈妈的衣袖道:“下次也给我买白色的衣服吧?”
“穿白色的干嘛,弄脏了又要好洗。”妈妈毫不留情的回绝。
她回头看看那个与她年龄相仿的男孩子,他依旧背对着她,身子灵活的穿梭于人群中,耀眼而夺目。她半是羡慕的拉回了目光,默默地跟在妈妈身后扯着自己黑短袖发呆了好一阵子。
有时想来,他在楚芸生命中的出场一开始就注定不能被轻易忽视,如果非要做牵强的路人甲式角色,也是那种后妈式打压主角气场的强势配角。只不过,当初没有注意到并加以防范罢了。
隔天,她百无聊懒的看着黑板前滔滔不绝的老师突感莫名。
“她今天怎么回事?”挪了挪凳子她悄悄的问道。
“三班有人英语考了满分,咱们班连上九十分的都没有。”同桌挺直腰板眼神都没有离开黑板,装作乖乖听课的样子。
“这么厉害啊。”她故意压低声线。
“那是,三班的班长做什么都是第一。”
“唉……”她支起下巴叹了口气,看了看自己的卷子上鲜艳的六十分,想象不出来那个考了满分的家伙脑子里到底装了些什么东西。
一日放学,她突然发现将作业忘在了教室里,便急忙叫上同桌一同回去。刚脱离队伍就被同桌把拉住,附耳小声道:“你瞧,三班的领队就是他们的班长。”
后面那一班的领队穿着草绿色的上衣,手中举着小黄旗,眉宇间透着淡淡的温和,以孩子的眼光来看已是漂亮的五官,身高有些低,但这个年纪的男孩都是这个样子。
直到他转过身背对着她,楚芸才发现那日踢球的男生竟然就是谭思远。
三班的班长谭思远一直都是学校的红人。在那个还不崇尚追星的年纪,他在众人眼中早已是耀眼的星星。文武双全,谦逊有礼,几乎是所有老师口中的评价。楚芸不用刻意打听就知道关于他的辉煌事迹。他的比赛排名和试卷分数本就是每次话题的前提。
“你看,他长得就是帅吧!”同桌拉着她的衣袖往前走,一副与有荣焉的自豪感。她算是自己班里的三班班长的头号粉丝,楚芸知道的谭思远大多都是从她口中得来。
这个年纪的男生总是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惹是生非,今天不是惹哭了谁家的小姑娘,明天就是砸坏了谁家的玻璃窗,路边的小狗小猫包括小蚂蚁都逃脱不了他们的魔爪。但是,谭思远似乎不太一样。
谭同学是个极有气质的人。在以可爱著称的年纪,他顶着那张温和可亲的小正太脸征服了全校师生的小心肝。现在想来,他仿佛脱离了热血暴躁的幼年时期,从骨子里透出优雅冷静自持的味道,淡然和平静几乎是天生。
那时的小女生还没有经历初中的叛逆期,大多数的“择偶标准”还停留在好学生和乖宝宝的阶段。长得可爱帅气,为人温和亲切的谭同学无疑是懵懂时期小姑娘心中的白马王子的不二选择。
楚芸经常能在三班的门口看见成批围观“谭白马”的粉丝团,她们常常一边装做不经意的偷瞄白马,一边抿嘴偷笑讨论他的魅力点。据好友介绍,谭班长大人的座位一到下课时间就是万众瞩目的焦点,拿着课本问问题的小女生接二连三的不放过他。想必看在他一定程度上带动了一阵学习热潮,看待早恋问题严肃的老师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对于班里粉丝团热烈讨论谭思远的每日的穿着,小楚芸倒是显出异常平静的心态。和有名的班长大人同在一个家属院这件事她和谁也没说过,同一条上学路经常碰上也不是什么少见多怪的事情。所以每天卡好时间跟在谭同学身后“偷窥”对方的一举一动已然成为了今后的习惯。
那人的步伐不快,很容易让她保持两人之间的距离。他的浅蓝色书包总是端端正正的维持在同一个高度,衣服的颜色倒是从白色换成了西瓜红、橄榄绿、明黄或是天蓝色,很少在一周内重样的。
小楚芸心安理得享受着最新资料带来的莫名兴奋感和憋在心里的闷骚感,倒是和那个被偷窥的主人一点交集也没有。
真正有交集的那一次,倒也来得突然。
那天晚上放学,楚芸因为数学作业的问题被老师留下来订正错题,好不容易把所有的错题都规规整整的重新誊写好,太阳都已将近落山了。老师重新看了看她的作业,年近五十的她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眼神中颇有一股恨铁不成钢的味道。
“都弄清楚了吗?”
“弄清楚了。”楚芸赶忙乖巧的点点头。
她似乎叹了口气,随后放温和了语气,“以后在数学上多下点功夫。好了,不早了,快回去吧。”
“嗯,老师再见。”楚芸像是得了大赦一般点点头,攥了攥手中的书包带就快速走出了办公室。
夕阳将天空染成橘红色的渐变,楚芸抬头望着感到情绪有些低落。正巧走到教学楼的拐角处,迎面匆匆跑来一个男孩,他微微抬起的手臂因惯性擦过楚芸的肩膀,便急忙停下脚步向她轻声道歉,并赶忙竖起食指放于唇边做嘘声状,将自己隐藏在梧桐树后面。楚芸这才看清这人竟是谭思远。
“我明明看见他往这边走了,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呢?”
“会不会是在那边呢?”
“不会吧,没看见啊。”
楚芸抬眼便看见不远处两个女生正四处张望,其中一个女生的手里还捏着一张粉色的信封。这个年纪的女生大多偏爱粉红色,因为这个浪漫的颜色符合心中幻想的罗曼蒂克。
侧眼又看了看躲在梧桐树后一直和她打眼色的谭白马,楚芸立刻明白了怎么回事。
“喂,你有看见三班的谭思远吗?”其中一个女孩实在摸不清方向朝她喊道。
想到那次谭同学狼狈的模样,至今为止楚芸都还会暗暗发笑。她甚至隐约感觉到这句问话一出来,树后的男生整个身子都缩成一团。那时的她虽然偶尔调皮捣蛋,但绝对是个不会说谎的孩子,却没想第一次说谎竟然那么面不改色。
“穿白色衣服的男生?”她刻意顿了一下,“似乎往那边走了。”说着伸手指了指反方向。
直到两个女生都消失不见,谭思远才从梧桐后面冒出脑袋。夕阳的余晖落入他的黝黑的瞳孔,晶亮仿若黑曜石。他朝楚芸笑了笑,嘴角露出两颗小巧的虎牙,“谢谢,请千万对老师保密哦。”
请千万对老师保密哦。
这句话对于当时的小楚芸来说绝对算得上是瞬间秒杀。
谭思远的做法永远都是那么独树一帜、别具一格。在她看来,同年纪的男生要么是趾高气昂的划着三八线一脸鄙夷的模样,要么就是整日上课捣乱揪辫子、掀裙子无所不为。就是遇上“收情书”这种高档次事情临上场也是装模作样、故作深沉;一下场就瞬间换成了中奖的侥幸。
但是,这个人是如此的不一样。温柔到连当面拒绝都做不到。
在小楚芸还不明白何为爱情的年纪;在那个年代还没开始流行青春忧伤;在之后的故事都还没开始之前,在谭同学的笑容里,十岁的她第一次体会到了属于这个年龄的懵懂味道。(新短篇开始更新啦~~这是个狗血的治愈系故事~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