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水马龙不是只有现代大都市才有的,洛阳的任何一处街景都可以用这句话形容。
只是古时现代它们仍有很大的不同之处,除去那古代所没有的高科技,那大都市所拥有的快节奏绝对不是此刻长孙思爰所见的洛阳人拥有的,古代百姓还是很知足的,有一口白米饭吃就会很满足,不然长孙思爰此刻所看到的不会有如此多生动的面庞,而且笑脸还是居多。
“世民哥哥,你看他们在干什么。”长孙思爰低头凑近李世民的耳边说着,小手指向一团围在一起的人群。
李世民顺着小手看去,还没来得及说话,便听见从后头传来一句:“快走,有个小美人卖身葬父了……”
“卖身?我们去看看!快!”长孙思爰骑在李世民的身上使劲地揪住他的脖子,小身子扭呀扭的兴致勃勃。
“观音婢!”李世民冷声喝她,“那是卖身葬父。”
额,我知道是卖身葬父,要不是我还不想看了呢,毕竟电影小说中时常出现这一戏码,实在是让人好奇得不行。
长孙思爰自知自己失态,尽量挽回自己的不好形象,坚定地说:“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我觉得该是我们伸出援手的时候了!世民哥哥,我们不能见死不救啊。”
语言恳切,那是正义的化身!说得让人不忍拒绝,也不该拒绝。
李世民沉默一下,点头便走。
长孙思爰心中窃喜,面上却还是很悲痛地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同为华夏儿女,我们实不该见死不救。”
李世民暗暗点头,可背后又传来一句话“所以,等会儿要是看得顺眼,我们就把他买了吧。”
李世民微微地叹了口气,有些无奈。
……
以上情形诡异,让人摸不着头脑,明明两个人之前是在长孙府的,这会儿怎么就到这里了?
说起来事情并不复杂,怪就怪在小美人在前李世民英雄失志,竟然“允诺”长孙思爰“一盏茶时间将酸辣鱼摆在我面前,许你一个要求,即便无理。”
于是,不出意外,长孙思爰很光荣地完成了任务,在这个只有一次的条件下,她很狡猾滴耍了个心眼——“今天一切行动听指挥。”
很好,大丈夫不能言而无信——
于是,被令攀墙出府,接着大街小巷地走累了小脚抽筋,所以又被命令当牛当马地驼着,而且不能有丝毫怨言。
对今天的长孙思爰来说,幸福就是来得这么简单。
……
前面挡着一堆人,有路人甲也有路人丙,要是平时一钻就过去了,可是现在可是两人一体的,而且李世民还得尽量避免别人碰到她。
“前面的大叔,请让一下!”长孙思爰出声了,为防别人听不到还下了点功力。
如此清脆的声音让人始料未及,还是近在耳际,热气传来,耳根子不禁有点发痒,李世民眉头一皱,强忍痒意。
前面的大老爷们们听到声音回头一看,见是两个乳臭未干的小孩,愣了一下,有些不以为然。
“大叔,请让一下。”长孙思爰探出个头来,试图用微笑感染磕碜大叔,让他自动让行。
“我说这哪家的娃娃,没人管啊?”面相磕碜的大叔才不管那么多,小娃娃再美貌还是小娃娃,对他半点诱惑也无,当下便不高兴地嚷了起来。
闻言,李世民面色一冷,目光如剑地刺过去:“我家的,你有意见?”
呃……
大叔在如此强势的眼神下不由自主地后退一步,打量了一下李世民的穿着后暗暗叫苦,心道肯定是哪家有权势的公子哥出来玩,这下子可惹麻烦了。
长孙思爰在后面看不见李世民的表情,不过看那位大叔的表现,正是说明李世民气势很足,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李世民那句“我家的”真是温暖人心啊。
大叔正想息事宁人,赶紧走人,旁边却有不开眼的来打抱不平了。“明明是你家的小妹妹无礼,你这当哥哥的不好好教教她居然还出言不逊?”
长孙思爰火大,她哪里无礼了,不是还说了“请”吗?
仿佛知道她的不悦,李世民无言地用眼神威压那位好事者,却忽略了背上驼着的小女人的无聊程度。
长孙思爰不屑地瞥了他一眼,冷笑哼出声来,暗道:哼!我冷笑三声表示对你的不屑。
受到如此明显的轻视,好事者脸色涨红,正想冲过来,李世民沉着脸:“你可得想清楚了。”语气中颇有种整装待发,打死不偿命的味道。
刚才的那位大叔不着痕迹地拉着了一下好事大叔的衣袖,给他使了个眼色,好事大叔犹豫地打量了李世民一眼,强笑:“算了,跟个小孩子计较什么……”然后脸色还很不豫地消失在人群。
李世民仿佛对这种人司空见惯了的,连看也不看一眼,只是冷笑一声:“刁民。”
有了前车之鉴,明眼的群众很识趣地让开一条路来供这两个恶霸通过,所以两个人除了刚开始的那一点小摩擦,一路上几乎是畅行无阻的。
“世民哥哥,我告诉你,这叫杀鸡儆猴……”长孙思爰附耳低语。
李世民淡声道:“那你怎么不干脆把猴也杀了?”完全不以为然。
长孙思爰趴在他背上沉默了,歪着头,似乎是在反思,可没过多久还是不怕死地嘀咕出声:“猴太多了,还没杀估计我们就得被分尸了……”
“你说什么?”
“我说你今天很不一样。”是的,的确不一样。
“你还好意思说,我答应过无忌要帮忙照顾你的,以后不许任性了。”李世民显得很无奈。
“我哪有任性?”长孙思爰反驳。
李世民不想多说,只是摇了摇头,只当她年纪小不懂事。
很快,长孙思爰便见识到了那位引起围堵的卖身之人,探出一个头来打量了半响,也琢磨不透这穿着孝服麻衣的人是男是女。
按道理说,男女的骨架相差很多,几乎是可以一眼认定,不过这边胡人多,她也见过像大叔模样的大婶,也见过像小妞一样的美少年,所以眼前这人……她还真不敢确定。
只见他披麻戴孝,看上去柔弱得不行,不管是男是女都是属于很适合被男人压的那一款。脸色苍白地跪在地上,两手触底,支撑着那摇摇欲坠的身子,不知是过于单薄的缘故还是过于伤痛,整个身体都在微微颤抖着。
长孙思爰很细心地发现,所谓卖身葬父,却不见一滴眼泪,只是形容哀泣,那眉眼的倔强更是让人心疼。
摊在面前的是卖身葬父的另一主人公,那位等葬的可怜大叔。整个身体用一破麻布盖着,只露出一小截手指,目测应该是死人手没错,青紫僵硬,皮肤干裂,指甲黑硬,里头还有很多泥土,让人联想到这老大叔有可能是饿死的,死之前还用手刨土吃来着。
所以,这又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破麻布底下的模样,肯定黑兮兮的胡子,黑黝黝的皮肤,青紫的嘴唇,估计还能看到死白死白的铜铃眼不舍离世的样子。
这世道,骗人的很多,说实在话,长孙思爰还真有拿根绣花针戳死人脚的想法,期待着针扎人起,继而揭开这一骗局。
只可惜,这确实是卖身葬父没错。
“这位兄弟……”李世民试探出声。
兄弟?是的,美人也有男的,不过显然李世民的眼力更好,一眼看出这是个兄弟,而长孙思爰还在为这亦男亦女的身形纠结着性别属性。
既是男的,长孙思爰很干脆地放弃了买人的念头,就等着李世民发点慈悲给点钱让他好好回去把可怜大叔给葬了,然后走人。
“小公子想买我?”
跪在地上的小美人出声了,声音细细的,但却没有丝毫的恭敬,仿佛他不是在卖身,而是在卖萝卜,进行你情我愿、价格合适的一场交易。
如此柔细的声音发自一个男子,还没变声可以理解,但是我们还是可以就这个信息进行一些联想。
比如说,此刻的美少年出生自一个很贫穷的家庭,作为家里的老幺本来应该是很惹人疼的,可是经济不景气,实在养不活那么多人,所以就将老幺给卖了。
一般比较好卖的是娈童七岁上下,所以他便在八岁时被卖作当男宠,然后有钱人的新鲜感是差不多维持在半年或三年之内,所以长孙思爰暗自猜测,这位有可能被卖过五次以上了,然后对自己的身体毫无眷恋,随意发配。
越想越有可能,长孙思爰来兴趣了,“我要下来……”
李世民依言放她下地,甩了甩有点发酸的双手,见长孙思爰竟想上前,连忙将她的手紧紧拉住:“别乱跑。”
……
……
作者:有看我的小说的肯定可以发现,其实前面少了两章,所以看上去才如此跳跃,为何?作者写得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