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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

我那时候十一岁,上小学四年级。

我是正常人,所以被姣好面容的一个女人吸引过,我的面容也姣好,也就促成了我们的恋爱。

我记得那时候正因《还珠格格》的风靡而热播琼瑶剧。琼瑶写的故事是很感人的。我觉得它们感人的最重要原因,还是由于那里面相爱的双方多半是初恋,当然也不排除一些非初恋的感人事迹,但这世界上全力投入并且心力交瘁的,大部分还是初恋那帮傻子。

有的人说琼瑶是在胡扯,其实不然。在这个恋爱如流水的年代里,我们自然是淡忘了那种真挚的感觉。所以我们往往会说它们幼稚。琼瑶的东西,念初中的孩子是最信奉了,因为他们正开始初恋,与琼瑶写的几乎一摸一样,所以就觉得真。尽管琼瑶戏里的主角往往是二十五六岁的青年,但由于时代差异,他们的爱情经验与初中生无异。所以我们那时候会很感动。

而一旦告别了初中生活,我们换配偶就频繁起来,再加上只有一个狂傲的头脑却并没有与这份狂傲相适应的成熟思想来支撑,我们会对掉过头来对年幼时见过的琼瑶剧大加菲薄,评论琼瑶的东西真是幼稚透顶。再后来,我们的年龄随着时代又进一步开放而又一步增长从而导致我们又一步无耻,放肆的****自由主义逐渐抬头,最后肆无忌惮地完全**,早年看的琼瑶写的那一套就更扯淡了。于是乎我们这个年代言情小说的描写主流就变成了以****的撞击与打胎的无声之叹为主的靡靡之音,号称伤痛文学,悲伤逆流成河。

文学总是紧跟时代。

目前连初中生都不太愿意看琼瑶了,我想琼瑶快要传到小学生手里去了。当时代再一步迈进,小学生也不爱看了,再传到幼儿园,再传到三岁孩子,再传到两岁孩子,再传到一岁孩子,再传到刚生下来的孩子,总之必然要与人类的生理极限全力靠拢。假如按照正常来看,什么时候往下传传传传到一个男孩子都还没有开始遗精的年龄段,就可以停住了。但是目前时代不是很正常,所以我又怕受当前文学趋势的带动,人类精神进步影响到生理成长,由《进化论》可知,男孩子在娘胎里就可能已经学会了**,纵欲过度本来肾的办事能力就不太利索,再加上一出娘胎喝了不该喝的,疲惫的肾自然不堪一击,衰竭。

这下子,琼瑶的戏会慢慢沦为所有人都陌生了的历史剧了,琼瑶也会由一个作家的身份转化为历史学家,而后时代再迈进,她又转为童话家,然后发明家,然后空想者,然后巫婆。我又实在想象不出当琼瑶沦为一个巫婆的时候,人类已经发展到了什么样子,会不会已经变成了那种发型很酷的超级赛亚人呢?

我由于出生在上世纪九零后,所以我的初恋诞生在小学时代,也没什么好奇怪的。那时候真的让我感觉很纯真,就像几年前作词者还没有无能地疯到想用****词让歌手把牙咬碎的年代,所有爱情歌曲里唱的那样,陪你去看流星雨落在这地球上。

我真的以为我要和那个女的结婚,生孩子,生个男的还是生个女的,给孩子取个名字,让他的名字各取我们两个名字的一个字。

我还想到了我在三十岁左右的时候天天起着自行车去她的单位接她,然后一起去幼儿园接孩子,他们在我的自行车上一前一后地坐着,我们一家三口在落日的余晖下其乐融融。

我还想到我们在年老的时候住着拐杖漫步河边去看夕阳红。

甚至还想到过将来谁先死。我那时候由于年轻和大无畏,痛苦地在想象中考虑让我先死,让她活得久一点。但后来我长大了一点这种想法转变了,我觉得应该让她先死,我留下来承担她死后所留下的无限寂寞,独自承担深切的思念之痛。

我几乎断断续续地把一生都******想好了,但始料未及的是,我们居然连婚都没有结。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开始了初恋。没有开房,没有乱摸,没有做爱,当然也没有打胎。爱得好纯真,好简单,好可怜。后来我在成长的过程中历尽风雨,回头看去,甚至还怀疑那叫不叫谈恋爱。——我们最常干的仅仅是牵手而已。但当时给予我的冲击力,不亚于******。

我们不是一个班的,但下课上厕所的时候经常会擦肩而过。所以我那时候每节课都拉着我的前桌黄小胖去上厕所,目的就是碰见她。

我也忘了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了她,肯定不是在第一面。因为我们读一二年级的时候,虽然不知道男女在一起会发生什么事,但一见到男女在一起,就有种与生俱来的意识,觉得一定是会发生什么事的,所以很早就懂得以此为耻了。假使我在一二年级就碰见过她,那也必然是抱着一种正义感极强的排斥心理。

在我念四年级的时候,F4红了,唱了首《流星雨》满大街地飘,几乎每个人都会唱,大概是从那个时候起,我们就学坏了。这首歌掀起浪潮,带动其他一切情歌闯入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思想最先正是受到这些流行歌曲的影响,开始发生了变化,有了“爱情”这个模糊的概念,继而就想谈恋爱了。但最初的爱都很羞涩,我记得那些情歌我从来不敢在家人面前唱。即便是和同学们凑在一起唱的时候,每当有“爱”这个字,声音也会不自然地瘪缩一下。并且我记得有个同学曾悄悄对我说,“让你的泪落在我肩膀”这句歌词真流氓啊。

真是记不清她什么时候闯进了我的视野,很朦胧。

除了下课上厕所能见到她,她竟然放学回家还和我是同一个路队。后一点发现也让我觉得相见恨晚。所以我那时候通常会很期盼两件事,一个是下课,一个是放学。而不知道我至今读到高三每天最热衷的仍然是这两件事,到底是由于学业本身的问题,还是我的初恋后遗症。但我发现,凡是很专注于学习的人,一直到高三毕业,对下课与放学的兴趣都不是很浓烈,同样,他们当中的多数人也没有谈过恋爱。而那些很热衷于下课与放学的,多半学习态度不很端正,这类人又多半谈过恋爱,那定然也是有过初恋的。由此大概可以得出结论,热衷于下课与放学,与学业本身无关。是初恋后遗症。

经常在这两种时刻见到她,日积月累,在某一天,我忽然肯定我是爱上她了。

那时候没有手机,我不可能给她发短信,内地网络事业也不如现在这么风生水起,我也没有办法通过给她买一套旋舞衣服的方式叫出来开房。我只好用一种最古老但又很复杂的招数——心有灵犀。

我总是一下课就叫上黄小胖,先守在我们班教室门口假装玩耍,而黄小胖并不知道实情,还好这个孩子无欲无求,调度起来很方便。

我的注意力时刻都放在她们班的门口。一旦发现她从班里出来,我们也就随之而动,跟在她后面一个恰到好处的位置,去上厕所。

我很喜欢看她的背影,她扎着一个马尾辫。

厕所不在教学楼内,建在操场旁。一个长方体的白色房子,男生左边,女生右边。每次跟到厕所,假如没有尿,我就假装和黄小胖在附近的双杠边玩耍,有尿的话,会在确定她进入了右边之后,我飞快冲进左边,急忙掏出******很用力地将尿撒完,唯恐她在这期间走了,然后迅速提上裤子跑出来,有时候尿没有滴完,感觉湿湿的很难受。我朝教学楼的大门望一眼,没有她,又把眼光逐渐往回收,进行地毯式搜索,一直到女厕所门口,也没有。这才放了心,她多半是还没出来。

经历过几次之后,我发现她上厕所总是很慢,我急急忙忙撒完尿之后要在厕所门口等上好长一段时间,所以后来我尿尿就不那么火急火燎了,我以平常速度让尿顺流而下,完全挤尽滴尽,从容提上裤子向外走,出来等一会儿就可以了。

由于男女厕所仅一墙之隔,墙壁最上端有一些通风孔,能使两边相互听到较大的声响。所以我在厕所里通常很大声地跟黄小胖说话,时而豪爽地哈哈大笑,笑声回荡在两个厕所之间,我满以为她会听到,我心欢如笑。

在厕所门口等她的时候,我会和黄小胖说些完全不太经过我大脑的废话,有时候也会你追我打地闹腾一下,一举一动都很注意,尽量让他们看起来很帅,我的注意力每分每秒都凝聚在女厕所门口,以保证她在任何时刻从里面走出来所见的都是我最完美的状态。

直到她从厕所里出来,我精神一振,猎物来了,随之慌忙将我和黄小胖正做的事收个尾,向回走去。

从厕所往回走我们换了个队形,这一回是我和黄小胖走在她们前面,适当调整距离,在她最容易注意到的位置。

我尽力调整速度和她保持一致。我让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显得很成熟。我很享受这种她在我后面看我的感觉,我时而快走一步,越到黄小胖之前,转过身来和他说话,以便用眼的余光观察她,她正在我身后两米远的地方和她的女同学一起走,我忽然感到害羞,心跳加速,慌忙转过头,退回来继续和黄小胖并排走。

每次回到班里坐在座位上回想刚发生的一切,都觉得非常甜蜜,也很刺激。

但实际情况又不得不是其实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

而我的感觉却像刚才什么都发生了似的。

唯独发生的我曾和黄小胖说了一路话,但我记不得我们到底说了什么,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了。

但我渐渐发现了一个问题,她根本没有注意过我。整天沉浸在我们两个人甜蜜爱情里的只有我一个而已。我那时候每次回家看《情深深雨蒙蒙》,都觉得她长得像依萍,有时候也觉得她像如萍,我则是书桓或者杜飞。我尤其还想在温暖的春光里拉着她的手同别的情侣成双成对地去野游,夏天我们去海上游泳,秋天的黄昏在某条落满黄叶的乡间小路上你追我赶轻舞飞扬,冬天一起在荒芜的麦田里堆雪人,或者是去俄罗斯滑雪,我那时候联想力很强,每一件美好的事情都能主动拉到我们两个人身上。

她也不是每节课都去厕所,但是我怀着“宁肯错杀十个绝不放走一个”的心理,每节课都叫黄小胖陪我去门口等。

黄小胖并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好动,一到下课就坐不住,有时候他想在位子上坐一会儿,有时候他没有尿意却要被我硬拉去上厕所,有些烦。一天他终于不愿意了,我迫不得已,告诉他我喜欢上了邻班的一个女生。黄小胖一脸惊讶,恍然大悟原来我们友情的根基原来是我的爱情,我总喜欢和他在一起,原来是要拉个陪衬。不过幸亏他还只是个小孩子而已,思想并没有这么复杂深刻,所以不但不太介意,反倒被这一新鲜事物所吸引,好像是看到别人在耍流氓一样。我们向来是爱看热闹的,往往对不危险的热闹还很热衷参与。于是黄小胖决定参与进来,帮我。

我们制订了战略。第一步,得先引起她的注意。我想了一个有些卑鄙的方法。我让黄小胖假装跟我闹,不小心把我推一下,我自然而然地被推在她的身上,引起她的注意。

但在实际操作中,我因为怀着一种对爱情的敬畏,意志总会不由自主地退缩。我总觉得她是神圣纯洁的,不该被亵玩,我没有资格靠近她,所以在一次下课上厕所回来的路上,我与黄小胖打闹,他瞅准时机就势把我推过去,我却及其敏捷地闪开了她,并且闪得好远。我那时是既想又不敢,浪费了第一次机会。

后悔不已。

黄小胖也有些疑惑地埋怨,问我为什么闪开了。我想我那时候,或许这个比喻听起来不舒服,我就好比一个头一次**的人一样,想嫖,却又一方面对自己的发展趋势于心不忍,另一方面因为先前没动过女人而对小姐怀有一种神秘的敬畏心理。这真是令我很为难。但立即又下定了决心,第二次机会绝不浪费。

我急切地盼到了第二节下课。这一回,是一个转折点。她在我后面两米的时候,我和黄小胖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对打起来,你推我拥,这种“为什么”,是不管从主管还是客观来看都是不知道直接原因的。我们的动作比较默契,黄小胖在恰当的时刻一把将我我向后推去,我有种幸福即将来临的感觉,我想我将投入她的怀抱了,我正要紧闭双眼跌进温柔乡的时候,她忽然出现在我的视线左侧,我在一刹那间明白——推歪了。我无奈地看到她用不解与轻微受了惊的眼神看着旁边有一个男的被推倒在地,而推他的那个男的则显得有些尴尬,不知所措的同时,居然还说了声“对不起,这回推歪了”,然后又看看她,说

“她往左边躲了一点”。

那整个场景与黄小胖的补述,大概让旁边所有看着我倒下的人都一头雾水。

我顿时恼羞成怒。疯狂地爬了起来,抓着黄小胖就往地下按,黄小胖尚未从戏剧回到现实。我打他这件事先前是并没有议定好,我们的目的是要幸福,但是我们忽略了,故事并不会在幸福中戛然而止,达到幸福的目的不意味着我们能直接幸福死。后面还有一堆事情要等着料理。就好比我们在**的一瞬间,也应当顾虑到打胎的。当代伤痛文学总是给我们以超前的温馨的提示。

黄小胖有些呆滞,于是乎我轻而易举地将他放倒在地。她在一边看一遍走,匆匆走过去了。黄小胖爬起来之后,她已经不再看我们了,我们又恢复了常态,一幕戏结束了。

这一次虽然我们都遭了一些罪,但目的还是达到了。我终于引起了她的一回注意,只是方法并不像原定的那样。过程不对,但结果正确。

吸取了第二次的经验,我们决定来第三次。这一次是在放学时回家的路队上进行的,不仅成功了,而且是过了头。

黄小胖把我推到她身上了,但力气过大。这一次他是由于觉得角度准确无误,把握十足,导致自信过度,最终问题出在了力度上。他这次推得好卖力,导致我失去了重心,只能任由身体朝她倒过去。

这是我无法控制的,又是我希望的。我的无能为力掩盖了我的罪恶感,这一回我觉得合情合理。

我幸福地撞在她身上,她倒了,我也倒了,这就更幸福了。我事先没有想到可以接触地如此亲密,还真是意外。

但意外之余,总得付出相应的事后努力来补偿命运的眷顾。

我激动地一跃而起,把同样震惊在这份意外中的黄小胖一顿暴打。

他由于经受不住这份挨打的痛苦而反抗,但不小心制造了意外之后的畏惧心理又使他不得不以负罪心理来承担后果,他反抗甚微。连防御都有些不好意思。

我的英勇,大概是生平头一回。爱情力量伟大。

我在激烈的奋战中隐约听见她在哭。女人柔弱的声音,不管是哭泣还是叫床,都会激发男人的无限潜力。这犹如战斗中的冲锋号,使我的小宇宙完完全全地爆发了,超越了极限,朝着黄小胖的鼻子重重一击,他的鼻子流出了血。

终于,黄小胖也哭了。

我在一刹那间忽然被这男人的哭声感动,我不再打了。

紧接着我本着事件的主谋心态,准备回过头去道歉。当时有两三个小女生正在安慰她,我想我该怎么讲呢,讲对不起么?看起来说这话还真是很困难。

困难激发了我的聪明才智,我忽然想起来我们是在演戏啊,于是我的立场立即回到了戏里。我对着黄小胖说凶悍地说,快给人家道歉!我现在回忆起来我那时候还真是个混蛋,但又实在抑制不住得为我童年时那机智灵巧的反应能力而自豪。

黄小胖看清了我的丑恶嘴脸,在皮肉之痛之余心也痛了,忘记了我们的最初目的。我觉得他真是个立场不坚定的人。

他指着我呜呜地对她们说:“是他让我推的.”

我要分辨,而她却揉着眼不高兴地走开了,我们的第一次交流,就此收场。我其实还有很多戏份可以临时加,但无奈观众走了。

不过自此以后,她开始注意我了。虽然看我的目光里总是充满了仇恨与不屑。但是毕竟,是在看我了。这说明我第一步的目的达到了。这时候黄小胖已经不理我,并且把我的丑事给说了出去,说我喜欢她,弄得一时间沸沸扬扬。

但社会舆论未必不会促成一些好事。

那时候大家相互之间的感觉还是很纯洁也很单调的,所以我这个举动无疑是像一个改革者那样,在最初遭到了诸多无情的嘲笑与冷眼。

但是也成了焦点。后来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她了,就经常把我们往一起联系。当然,对我还是持轻微的鄙视态度的。

我在这种角色下生活了好久好久。

后来大家或许因为日子久了一习惯,思想也就渐渐开化了。并且流行歌曲在虚空中的轰鸣引导,现实版,也让他们有些不得不顺从接受。他们终于一天一天地敢坦胸露乳地说和恋爱有关的事情了。毕竟小孩子在无知的年代也同样是渴望个性的,它们的个性展现,首先是紧跟未来长大了的时代潮流。恋爱,就是他们未来长大了的时代潮流。这与十七八岁的孩子的相反之处,在于,十七八岁的孩子以叛逆为个性,为时尚。而小孩子则是以跟风为时尚,其实二者归根结底,都是跟风罢了。

在这种观念的渗透下,日子一久,我又高人一等了。

社会舆论从最初的反对扭转至赞同了。

而由于时间过长的原因,她也已经没有了怨气,反而在社会舆论的蛊惑下显得有些迷茫。她看我的眼神,已经改变了,一种胆怯与羞涩开始在占据了眼睛的大部分。

其实活到今天我已经对此很有体会,一旦女生对你有胆怯与羞涩的表现,那么事情就好办了。那与厌恶与不屑的眼神完全是两回事。

此时的黄小胖因为出卖了我,被定性为不仗义,从而深深陷入了谴责的谷底与自责的深渊,他还期待着与我的再度合作。我思量了一下,决定不用他了,因为现在他不仅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而且很可能在事成之后成为一个累赘,到时候论功行赏都不知道该怎么分。

那时候经常有同学出门之后回来讨好似的对我说,

“我刚才看见你的那个了”。

附带着羞涩又诡异的一笑,仿佛是看到了我的“那个”了一样。

这时候我每当再见到她,就有了一种触电的感觉。

起先只是一股小电流,随着日子一天天增长,电流也逐渐增大,最后慢慢达到了将近十万伏特。她对我已经由于岁月的遗忘功能尽弃前嫌。大概我还是有优点的。她发现了我的优点,外加社会舆论的蛊惑作用,她那幼小的无知的心灵被牵引着向我这里靠拢了,我估计她那时候也在心里暗示的作用下觉得她与我是有联系的。

她温柔的眼睛,直到后来不看我了。她也是让电给过得够呛。

并且还有一个更明显的现象——她每节课都出来上厕所了。并且已经习惯了先前由我开创的老规矩,去时她前我后,回来时她后我前。

她在厕所里待得时间渐渐也短了。

她这时候,叫有心思了。文雅点,叫怀春了。

我现在的责任就是:表白。

我冒出这个想法的时候自己也惊了一下,这实在是件很新鲜的事。我也被这念头给震住了:对一个自己不认识的女孩子表白,很棘手。我是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表白方法呢?我手捧一束鲜花像个劫道的忽然蹦出来,单膝跪下?这很扯淡。或者是在上厕所的时候,快步赶上她,但说什么呢?说我爱你还是我喜欢你呢?我想一开始不要太猛了,说我喜欢你吧,我想那时候一定是悠扬的歌声从远方传来,柳絮横飞。于是我决定了,在下课上厕所的时候追上她,说我喜欢你。我决定之后,很自豪。

然而令人失望的是,我每节下课时都是信心满怀,可是一见到清纯美好的她,就先软了一半,又想到我将要对如此美好的清纯佳人说话,又软了一半。那时候我很退缩地想,下节课吧,时间是无穷无尽的。我跟在她后面的时候,犹豫不决。回来的路上,我几度鼓起勇气想对她说,而我又实在吓得连身子都不敢转。回到教室我就后悔,想下节课一定得去找你,无论如何也得说。然而下一节课的情形依旧。我就这么反反复复地在我的初恋到来之前不断反复。

她的态度却一直不卑不亢。仿佛是无关紧要,但我又明明感觉到了她的期盼。

在原地痛苦挣扎了好久,我终于选择换一种比较传统的方式——托媒。

这回我又决定重新启用黄小胖了。于是不得不着手打算一下将来怎么报答黄小胖。我们这里的民俗规矩是过年给媒人一个猪头,我想我要是真给了黄小胖一个猪头,他会不会觉得我是在骂他呢?而我又是吝啬的,我连一个猪头也不想给他。我找到一个可以不报答他的理由,就是这回算他将功折罪。一个理由可以让很多事情显得顺其自然。我们今天一直在做荒唐事而没被自己察觉,是因为我们挖空心思找了很多看起来合适的理由。

黄小胖自然很欣喜。

我得写封情书,让黄小胖送给她。

写什么呢,我记得家里有一本书,叫《赠言辞典》。

那书摆在我爸爸的书架上。里面有好几章,譬如赠老师、赠亲友、赠同学,还有一个叫赠伉俪。我每次看到赠伉俪的时候都会犹如看********小说一样紧张,得确定周围没有人,才敢偷偷看。其实我先前并不知道伉俪具体是什么东西,直到我脸红地浏览完了那些赠辞之后才明白伉俪具体是什么东西,伉俪就是和爱情有关的意思。家里没有人的时候我便会偷偷拿出那本书翻到赠伉俪去偷偷大饱眼福地爽一下,那大概是我生平最早的意淫经历。没想到后来我有了伉俪的时候,这个东西倒是派上了实际的用场,那时候的罪恶感更强烈了。因为我在爱情的笼罩下深切地体会到了其中每句话的含义,越深刻越罪恶。

我在夜里趴在床上,从一本硬皮笔记上撕了张纸,用小刀和直尺裁得整整齐齐,下面垫两本书,打着手电筒,用钢笔一丝不苟地照着《赠言辞典》往下抄。

在这安静的夜里我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我的爱情中,全神贯注地忽略了周围的一切。我写的每一个字都力求工整,所以写的很慢,也很疲倦。不知不觉,我睡着了。手电筒没有关。

我爸爸起床上厕所的时候,我正在做着有关情书的梦,梦被惊醒的那一刻耳朵正被一只手提着——我被抓了。

于是连夜起来挨了顿揍。我哭着发誓再也不敢了。

我的第一封情书就这么夭折了。

幸亏我没有讲信用,否则恐怕我们家要因我为躲避挨揍所说的话而付出断子绝孙的代价。因为我觉得不写情书,就不能谈恋爱,不谈恋爱,就不能做爱,不做爱,就不能繁衍后代。但转念,又觉得其实没那么严重,不写情书,也是可以谈恋爱的,不谈恋爱,也是可以做爱的,不做爱,也是可以繁衍后代的。香火还不至于葬送在情书手里。

我第二天天见到黄小胖的时候他正摩拳擦掌地要为我的爱情事业尽忠,我揉着微肿的眼睛告诉他稍微等等。他有些失望,他的积极性能让人联想起电视里的“团长!让我去吧!”这类的场景。他的忠心令我心头一热。

我必须尽早将这封情书赶制出来。

我在课间操的时候给我的女同桌偷了一张很精致的纸,是从她的那个华丽的本子上撕的。那个本子买来之后就从没用过,她经常拿出来抚摸抚摸自己端详一下或者小心翼翼地让别人看看,这些都被我瞧在眼里。我上课的时候把那张纸夹在作业本里,老师让做题,我便低下头挡住四周,凭着我对《赠言辞典》的记忆,参杂我自己的语言写,字仍然要好,我还顿着笔写的,很用力。

到下课铃声响起,我刚好写完,大约有一百个字。

然后将它仔细地叠成了长方形,以为这样看起来很秀气,干净利索。我后来见到有人能把情书叠成心形、大树形、千纸鹤形。我便觉得我的第一封情书还真是单调。为了防止有人中途拆开来看,我在长方形的两端各砸了一个订书钉。

我交给了黄小胖,这个懵懂的少年如同接到别的女生给他的情书一样兴奋不已。并且很是耀武扬威地像是辨别假币一样拿在半空对着太阳看看,惹得旁边的人一阵羡慕。他向着胜利的目标前行的时候,身边围着一圈热情洋溢的群众,黄小胖在他们的中间,仿佛是众多欢欣鼓舞的人簇拥着一个新郎去迎接新娘。

在我的福泽下,黄小胖在替他人做嫁衣裳的时候感受到了当模特的乐趣。我看着似乎有些浩荡的人群,觉得这样太过声张,不妥。

由于我提早进入了一个他们还未知的领域,所以有些偶像的意思,颇有地位,我向他们大手一挥,说:

“去的人不能太多,惊动了老师就完了”。

然而群众的热情很是高涨啊,拦不太住。我不得不同意选几个代表,代表他她和它。我选了三个学习成绩非常好的同学,在我看来颇能撑得起门面。其他人在此时大概第一次觉得自己学习成绩不如人是一种损失,我想我的这次爱情或许还会起到激励大家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功效,可谓造福万民。

以黄小胖为首,在我的信任与群众的期盼下,他们四个人趾高气扬地走出了教室,该给他们胸前挂几朵大红花鸣几响礼炮,或许会显得更为正式。

他们这一走正是我初恋的开始。

过了一会儿,看到他们神色慌张地跑回来,我以为把事情搞黄了。但是没有。他们是年少不经事激动的。

黄小胖说:

“交给她了!”

我顿时很紧张,他们的慌张回撤,也让我觉得他们的确是在战场上的兵,上战场时很英勇,越靠近敌人越紧张,等到回来,就心有余悸的如此一般了。

受宠若惊,

第二天她就给我回了信,而且是自己来亲手交给了我。

我很敬畏她的勇气。我在送了情书之后就一直不敢出教室门,晚上放学也找借口不站路队走得很晚。正当我坐在位子上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忽然有一个同学兴奋地在教室门口喊我的名字,说有人找我,我几乎窒息了。如同春风拂过我的脸,她把纸条递过来就转身从容地向她班里去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好美丽。

我在众人羡慕与皎洁的眼光里回到了座位上。打开纸条,他们都朝我这边看,我环视了一下,他们依旧不知廉耻地看着我。

那上面写着:

“看了你的纸条之后,我很感动。不过我们不应该这么早就谈那种事的,不过我想和你交个朋友还是可以的啦。”

我现在描述我看纸条的前后的感觉,就像是我在脱一个女人的衣服一样,脱之前,充满了期待,脱了,发现果然很值得期待。然后又发现,不过如此而已。于是期待没了。剩下的只有巨大的满足感,满足久了,也容易空洞。

一阵芬芳,我被芬芳冲昏了头,忘却了自己本来的目的,按照她的意思,在我心里我们瞬间成了朋友。

但是立即又反应过来了,这不就等于答应我了么,只是在她嘴里比较含蓄罢了。是的,我们现在,应该算是恋爱了吧。

接下来,我们书信往来频繁了。狡兔死走狗烹,黄小胖这一回再度受了冷落,并且估计翻不了身了。

我开始了我的爱情生活,然而它单纯得让我一度怀疑那是不是爱情。

我们只是每天下课相互看上一眼,交换一下纸条而已。

在我们什么事情都没做的情况下,旁人都知道我们谈恋爱了。其实说来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否在谈恋爱,但全世界都已经确定了我们是在谈恋爱,我们在这种舆论大潮之中也渐渐地确定了我们是在谈恋爱。但我们的年龄又不得不让我们面对着另外一个问题:我们在早恋。那时每当想起这个词的时候,我就总有一种罪恶感,但每当继而想起她的时候,爱情的幸福又轻而易举冲淡了那种罪恶感。

我起先很不实在,传纸条总是照着《赠言词典》抄,以至于她不明真相地夸我文采很好。但后来我觉得那样说话真的是很费劲,并且除了展示文采什么内容都不方便讲。后来我从一句名言里发现了写东西的真谛:我又不是余秋雨。

由于条件限制,我的初恋时光大多是在幻想中度过的。我那时候最远还没有幻想到后来许多人热衷的“马尔代夫”,我只幻想到海南岛。我以为那就是中国的最南端了,是风景最好的地方了。在海南岛最南边的海滩上,我们光着的脚丫伸进暖融融的海水里,就算是穿过国界线了。然而后来上了初中我才知道中国的最南端在曾母暗沙,在“马尔代夫”这个名字仍旧没有冒出来之前,我一直以为那非常时尚。于是我在那段日子,假如有人问我最想去哪里旅游,我便会微仰着头一脸时尚与高雅地说:“我最想去曾母暗沙看海”。

后来知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在结婚蜜月的选择上不断变化,从法国巴黎到美国瓦尔登湖,再到荷兰鹿特丹水城威尼斯、冰岛摩纳哥。无论到哪,总是在别人能想到之前。比如别人学会了说去马尔代夫的时候,我已经是去挪威的森林了,而别人说去挪威的森林时,我的性格已经显得有些古怪了,我想去撒哈拉大沙漠,再后来当我成了年对生活无望的时候,我连婚都不爱结了。

我初恋时的海南岛是一片大沙滩,海浪向沙滩上一波接一波的地涌来,我和她牵着手在黄昏里看落日,拾贝壳。还追逐,追着追着一把把她搂在怀里,她羞涩地低着头,脸上泛起一道红晕。最过分的事情也是,我们接下来在海阔天空中,接吻了。旁边还有一些小帆船。

是的,那年夏天我的确是亲了她一下,我一直引以为傲我的初吻从那以后没了。

但后来在高中的时候听过一种说法,舌吻才算是真正的吻,而唇吻是不该算作接吻的。我记得这是当时班里一个女的和我说的。我因此而引发了一场思考,我想吻到底是一种形式呢还是一种情感的表达?说那话的女同学不是一个圣人,她随便下的一个定义恐怕未必就可信,不像孔子或者领导一样,下个定义不用解释就是真理。但我发现很多女同学都很信奉她这个理论,后来有一次我的同学里发生过一件事,让我知道了为什么那么多女同学都坚持认为这个说法正确了。

我在念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同学,他跟一个女的谈恋爱的时候去旅馆开房,但他似乎是很纯洁的,他告诉我他们在房间里只是脱光了衣服互相搂了搂摸了摸,并没有真做,但是那个女的摸他的那里的时候,他射了。他也在此过程中也曾激动不已,按耐不住想一步到位,但是那女的不让,因为她说她是处女,不能干的。而可惜的是,他似乎从此后就不是处男了。

试想一男一女从宾馆出来之后,女的仍然是处女,男的却已经不是处男了,还真是匪夷所思。

后来他和那个女的分了手之后,又介绍给了我。我曾与那个女的讨论过她是不是处女,她很肯定地说:

“当然是了。”

我轻笑,我想她依仗的不过是她那个**没有被捅破罢了。

由此我终于知道了,那些标榜没有舌吻就还有初吻的女的,多半是被人吻过的。只是自己后来后悔了,但是要面子,但是良心上又不太好意思说假话,于是就编了这么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倒是符合了大多数人的口味,所以就对了。

毕竟我出生在上世纪九零年,我的男同学同史上一切男人一样,是觉得动过的女人越多就越有面子的。而我的女同学,大概还是生早了五六年,依然没有冒出那种后来很风靡的,即被越多的男人动过就越有面子的想法。所以他们虽然在童年因本代人的自身素质而过早地被人亲了,但又承接了八零后人强烈的原则性而在长大了之后坚决地否认自己被人吻过。

而在这个时候,处女和初吻,似乎已经失去了本质上的意义。处女和她原有的“贞洁”已经不是很有关系了。倒是更像“胆小、虚伪”的代名词,倘若依旧觉得处女绝对是贞洁的意思,那么我们会见过少数因为体育运动而意外导致**破裂却对性一无所知的****。与好多见过摸过甚至舔过男人**的贞洁女人。

其实目前的处女,只是说一个女的有**罢了,在新时代的开放行为与旧时代的自爱思想的共同作用下分离出来的一个单纯的含义。

现在它只有一个含义了。

正好比我们先前说丝竹,是指的管弦乐器。后来人类越来越聪明,人们鬼斧神工地满足需要的方式越来越多,以丝竹为材料的乐器越来越多,后来丝竹,就不能一统而论了,到了今天,丝竹,仅仅是指丝和竹罢了。

展望21世纪与22世纪,处女说的将会仅仅是一种有**的女人了。已经没了贞洁懵懂或者豆蔻年华之类的意思。

所以说假如你的女朋友是个处女,那你可千万不要企图在男性的问题上蒙她,或者班门弄斧地经常拿着这东西说来说去引以为豪,你小心啦,她或许比你都懂。

出于一种男人的、无压力反而可引以为豪的心态,那年夏天时我虽然没有跟她舌头相勾,但是我绝对要这么说,我,在四年级的夏天献出了我的初吻,也得到了她的初吻。——这个事实我将永远承认,但我怕她长大了不承认。

我记不清了,为么我小学时拥有很多星期六星期天,但却没有和她共处的印象呢?只记得那时候自从恋爱之后,我对她的思念就越来越强烈,只要见不到她就会想,我现在回想我那时候脑子里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想过,只有她。我脑海里对那个时代的我的印象是在一片爱浪里天天翻腾,但我为什么从来没有跟她在一起共度周末的印象呢?我那时候周末都干什么去了呢?我记不清了,但我又清楚地记得我有一回给她打过电话。

我记得我们除了传纸条和相互笑笑,还真是没有讲过什么话。

除了有一回我给她打电话。

我传纸条的时候问过她的电话号码,她说他爸妈星期六不在家,让我给她打电话。一个星期六,我在电话前犹豫了很久,始终不敢拿起话筒。我们约定好了是上午九点开始打,我从八点就开始盯上了电话,盯了一个小时,琢磨着到时候怎么说,说什么。我一遍又一遍地庆幸还不到九点,但我又希望快一点到九点,很矛盾。由于高度的紧张,那时候甚至想把家里的钟表卸下来不让它走了。我有种噩梦与幸福即将同时来临的感觉。

时间就要到了,拦也拦不住,索性在那一刻豁出去了,秒针跑到九点的那一刻,我尽力使自己的大脑什么不想,保持着一片空白,像是喝中药,闭上眼,不品味道,仰脖灌下去。我把那个记得比什么都熟的电话号码噼里啪啦地按好,屏住呼吸听着嘟嘟声等她接。

电话只响了一声,她就接了,我并没有料到她能接得这么快,由于我屏住呼吸时气还没有调节好,被突如其来的“喂”给顶岔气了。

我仓促地回答:

“喂···”

然后就忽然发现没什么好说的了。我们瞬间沉寂在沉默里。

半晌,她开口了:

“你在家里干什么?”

我想了想,并没有干什么,我说:

“我在做作业呢”。

而后又加了一句:

“你呢”。

她说:

“我也是”。

又开始了一段时间的沉默,我觉得这一回应该是我作为一个男人主动点说话了,但我实在想不出来说什么,于是就把思维交付给感觉,我凭着感觉说:

“没什么事情了吧。”

她很坦诚地回答:

“没有了。”

我极不情愿但是仍然无法控制地说:

“那咱挂了吧”。——好像那个说话的不是我。

她说:

“好吧,再见。”

我也有礼貌地说:

“再见。”

等候准备了一个小时,就在这不到两分钟里结束了。我觉得这完全是由我们主宰而我们也的确主宰过了,但好像又不是我们主宰的。这事情很蹊跷。

但我那时候并没有因这空洞的内容而失落,相反,我内心非常满足。我在放下电话之后在电话前又坐了大约有一个多小时,不断地回味在刚才的幸福。而多年以后我发现其实真的是什么也没有。但我每当再次回忆这个场景依然幸福不已。

四年级的暑假,正是我献出与取得初吻的时候。假如用价值来衡量的话,我不知道这属于占了便宜还是吃了亏,我觉得这大概是叫做双赢。所以后来大概以同样的心态面对大学里的女孩子对我说“我把第一次给你吧”,才不至于愧不敢受。

那年暑假,我们终于有机会在一起了,还真不枉恋爱一场。那也是我恋爱之后,第一个比较长的假期。我们作为情侣应该履行在一起的义务。我们选定了西山烈士墓。那是我们那个小城在我们看来唯一一个适合谈恋爱的地方,那里树木茂密环境优美,我们没什么大公园,所以多半情侣就拿着那个陵园将就着用了。似乎死去的先人不会享受,活人纷纷来帮忙。

我告诉家里我们一些同学组织春游去爬西山。我想我用“一些”这个词是没有撒谎的,因为后来我在高中开始不交作业的时候被不点名批评,总是听老师说“一些同学没有交作业”。——而往往只是指我一个人罢了。况且我们那时候是两个人去爬山,数量是一个人的两倍,我没有用“一大些”来形容简直就很含蓄。

我还家里要了五块钱,这于我讲不是笔小钱。我只有在学校里组织看电影或者运动会的时候才会得到这么多的钱,那时候,我们每个人都这样,我们得买吃的。我们用五块钱通常可以琢磨半天到底买什么。

这五块钱可以给我们两个人一人买一根五毛钱的雪糕,外加两袋“辣条”,这就用了两块,再一人一个一块钱的果冻——这可算是大手笔,剩下一块钱,视情况而定,总是资金让我感觉很富裕,一切都很轻松了。

那天她穿了一条红裙子,我想那正是初恋的打扮,上身穿了一件白色吊带。给我一种清纯又火辣的感觉。我们约定好了在她家附近的一个书店门前见面。我见她向我款款走来的时候有些神魂颠倒。我们一见了面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咧着嘴相视一笑就莫逆于心了。

在那里对立了几秒钟,她说:

“我们走吧。”

我说:

“好。”

我们走在路上,她问我“你作业做完了吗”,我说“没有,你呢?”她说“我也没有”。多年之后我一直回想为什么我们小时候见面总要问人家作业了写完了没有。我记得我念初二有一回在逛商场的时候见过一个同班同学,老远就相互打招呼,他急匆匆地向我走来,仿佛是有很多重要的话要说,走到跟前之后他问我:

“你作业做完了么?”

我说:

“没有。”

他说:

“我也没有。”

我们就相互道别了。

我们以问作业开始了一路的谈话。

她问我:

“你妈妈让你出来么。”

我很幽默的说:

“让,我告诉他们说很多同学一起出来的。”

她轻轻一笑,表示赞赏我的幽默。说:

“我告诉妈妈我和一个同学去书店看书。”

我也笑笑,表示也赞赏她的幽默。我们就这样,她问我答、我再问她答地,断断续续说了一路。我记得我们还谈了一些比较初级文学方面的事,譬如《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唯一一个显得有些出格的是我说我读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令我在听完她的称赞之后成为了一个博览群书的人。后来我们大概觉得说文学有些过于俗气。我们又说起了父母,她告诉我她妈妈在第一百货上班,爸爸在农业银行。我说我妈妈也在银行,不过是工商银行。这两个银行让我顿时觉得我们家境都很好,她是大家闺秀而我是大家闺少。就让我不由自主的对这份爱情又有了一种门当户对的意识。

我由此忽然想起来我在小学的时候的确是被认为是家境非常好的。

那年学校附近办了一家本市开的住房银行,银行到学校里拉存款,给老师提成。于是我们的班主任就在班里一边宣传往住房银行存款的好处,一边让我们回家告诉家长往那里存钱。后来动员了好多天没有存的,老师便在班里这样说:

“我们班里比较有钱的同学,让家长往里面存个一万两万不是什么问题的,比如某某某、某某某。”

并特意点到我,说我妈妈虽然在工商银行工作,但是也可以往住房银行存款的。利息一样。那时候大家从这话中提取的信息就是我妈妈是银行的,就觉得我家里很有钱了,我也误以为我家里很有钱了。从那以后每当看到类似的“某富豪、少爷”之类的字眼,我都会觉得不自在。直到现在看到“富二代飙车撞死人”,我都有负罪感。我真想对他们说,虽然我家里很有钱,但是我并不是像你们想象的那样好吃懒做的。

我的爱情因为注入了金钱与门户的缘故忽地让人感觉更加甜蜜了。我记起了兜里那五块钱,我觉得应该给我的女朋友买点什么了。

于是我开始留意周围的商店,然而没有商店。

不过钱总归是让我觉得自己很有安全感,是个靠的住的男人。

到了西山脚下,有个推着冰柜车卖雪糕的。我在巨大财富的惑乱下改了原定计划,买了两根一块的,我给她的时候她说了声“谢谢”。我以首次做东者的心态伸长舌头贪婪地添了起来。但又发现这样好像不太雅观,因为她是咬着吃的,于是我也咬着吃了,一口一口,很有情调。

我们咬完了的时候,已经沿着石阶爬到半山腰了。

西山总共不到一百米高,山顶竖着一块纪念碑,写着人民英雄永垂不朽。从山底到纪念碑是一段长石阶,石阶两侧是松树林,林子里有半圆体的坟墓。

爬到山顶,很空旷,一个人也没有。我心里有种莫名的躁动。我们站最高处俯视着这座城市,其实我们以前都看过,所以没什么太大感受,但当发现了我们学校的位置时,倒是兴奋了一下。

我们瞭望远方,两个人站着一动不动。我考虑是不是应该拉住她的手,这是件让我想想都震撼的事情。我发现在恋爱中每一步进展都令人震惊。我忽然觉得战斗的时刻又到来了,于是情不自禁地响起了冲锋号,我莫名奇妙地说了一句:

“我爱你。”

我们同时为此话所冲动。

我说的时候手拉住了她的手,软软的,像我以前捏过的橡皮泥,却又有体温,是热的。那热流由手传遍全身,我极力地稳定着情绪,使我的身体不至于随着心一起颤抖。

······

很明朗的感觉,那是我这辈子迄那为止觉得最舒适的时刻。

我********,想天下有没有再比这更舒服的了,这是人生的巅峰了。但紧接着又发生了件让我把刚才的想法全部否决的事。

我们对视了一下,她眼里那股清纯的欲望透过羞涩的眼波传到我内心,让我在一瞬间不知道是让什么魔力给控制了,刚经历过尴尬却忽地大胆起来,我慢慢把头向她探过去,——亲了她的嘴一下。

生命的乐似乎真的达到了巅峰。此后似乎可以死了。死而无憾。

准确地说是我的嘴唇碰了她的嘴唇一下。

在那短暂的瞬间,我还考虑要不要“么”一声。我又回想在电视上要吻好久的,还得把头不断地歪过来歪过去,男女的嘴在一起揉过来揉过去,但我觉得那好像不适合我们。

我只做完了那个简单的动作,就停下了。这一来,我们被崭新的事物接二连三地到来搞得晕头转向。——刚刚牵手的激动尚未平息,又重新开始了更为激动的接吻。

多年以后我在打麻将的时候重温了那种感觉,就像“杠上开花”一样。可惜那时贫乏的词汇量让我都无法描述那种感觉。

我们的手依然拉着,我发现她的脸已经很红了,简直都快和她的裙子顺色了。她小鸟依人般地朝我低下了头,仿佛要扑进我怀里。

而我,感觉身上的某个部位发热了。我们就这样手拉着手,没什么话,继续朝远方看。我发现我的******好像变硬了——那是种罪恶的感觉,我通常只有在看见电视上男女裸露的床戏和看过去老挂历上骑着摩托车的比基尼女郎时才会有那种感觉与反应,我知道它是罪恶的,是恶心人的,所以在那一刻,我极力地转移注意力,将眼睛望向远方,望向我们的学校,才渐渐觉得它不硬了。但是依然很想,我为我的可耻行为深感愧疚。

我在这种小心翼翼里享受着恋爱的幸福。

她忽然问我:

“你会爱我一辈子么?”

这句有些成人得话,让我觉得很熟悉,也很容易回答,我记得先前在纸条上好像回答过她。

“我爱你一生一世”。

我后来交了很多女朋友,起先也经常说这句话,所以我一直怀疑我这一辈子是不是活了几世的轮回。

我的初恋在这一天达到高潮之后,接下来发生的事,记忆就模糊不清了。

而我们唯一的一次分手,我也实在说不清怎么回事。先前总听人说非得分好几次才能彻底分开,我却只分了一次就彻底分开了,并且那仅有的一次分手我还理顺不太明白。

先前和她好的时候,我也幻想过很多假如我们分手时候的场景。但那时候我更相信我们能在一起生活一辈子。而有关分手的幻想,不过是在美好憧憬完毕之后的一种消遣方式,是一种对于审美疲劳的缓解。没想到,反而成了真的。但又并未符合其中任何一种猜想。并且,我至今仍然认为,那次分手我们两个似乎都没有参与。

我们只是在后来的某些闲暇日子里又在西山上那么亲了几下,到最后也没有发生过什么舌吻,我顶多用我的两片嘴唇夹住过她的上嘴唇,——这已经让我觉得自己甚是风流了。

我们去的不一样的初中。小学毕业后那个暑假里,联系渐渐地减少,最后我几乎没了什么印象。我就忙着开学上初中了。

没有什么告别仪式,以至于我不敢确定我们到底是不是真的分手了,所以后来每当和别人谈恋爱的时候我时不时会有种在偷情的负罪感。

我在回忆里只能找到一个软绵绵的证据来证明,我们的确是分手了,这个证据支持着我以无罪的心态走完我一生中剩下的所有爱的历程。

那是我念初一的时候,学校开秋季运动会。我跑八百和一千五。比赛流程安排得很不恰当,八百米完了之后紧接着就是一千五,而一个长跑运动员通常是这两项都报了名,以至于八百米有七个人跑,而接下来的一千五百米,只剩下四个人了。

我们那时候还很工于心计,我想接下来可以不必太卖力,我与另外三个人商量了一下,按照大家跑八百米的成绩,划定了一千五百米的成绩。大家到时候不必太卖力,装作筋疲力尽,只要慢慢跑完全程就可以了,反正一到四名都有分数奖励。大家一致通过。

我被排在第三名。

但是我后来跑了第二。因为她的出现。

我们四个人原本在众目睽睽之下,背负群众的谅解,开始慢跑。第一圈二百米结束后,已经默契地各就各位了,按照事先定好的名次,每隔十米左右一个人,继续缓缓地围着跑道绕圈。

我在无聊中忽然冒出个想法,环形的跑道还真是个不错的发明。不必像直道那样无限延展,它只要一闭合,我们就可在它之上无限延展。它是无穷的。能轻易满足人类的驰骋欲。

在同学们撕心裂肺的加油声中,我们镇定自若。

离终点还有五十米,眼看计划将顺利执行完毕。意外发生了。当然我不是说我前面的两个人掉了鞋或者不小心被他们自己的左脚绊倒了。我是说,我在终点迎接胜利的人群里发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她两手叉在胸前,全身重量支撑在左腿上,以右脚“稍息”的姿势站着。身上穿着一套紫色的运动服。这一场景,促使我变了卦,我不由自主地快速启动,像是冲刺一样,五十米,在先前的第二名差异的目光里,呼啸而过。第一名听见后面急促又激昂的脚步声,吓得慌忙提速。然而我发现她发现得似乎有些晚,我距第一名还有两三米的时候,第一名挺起胸膛慌张地撞了由两名女生轻轻拉着的那条红带子······

我得了第二。

我一直看着她,她躲闪的目光令我有些尴尬,我又不好意思看她了。

我低头喘息,听到有人夸我“刚才那个冲刺真是棒极了!”。这份赞赏掩盖了我食言的内疚感,忘记了自己在比赛中没有遵守体育道德的事情。

我再次抬起头看她的时候,她正偷偷看我。眼神里透出一股陌生与胆怯,也或许是高傲。

我们没有说话。

我以为得先沉默段时间,制造一点气氛,毕竟好久不见。

但是她忽然将身子转向了旁边一个女生和她攀谈起来,而我则在众人的欢呼声中,被呼上领奖台。其实我根本不累,但是有两个志愿者主动过来搀扶我,于是我配合场景很累似的被搀扶走了。

后来我老远见她出了校门,和某个女生摆摆手,若无其事地走了。

我那时候并没有觉出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后来终于渐渐悟到,这件事就是说我们之间已经没有关系了。

而我心里倒是一点感觉没有。

就像我奶奶,那年去世后我始终回不过味,无论如何也体会不到在她活着的时候我想到的那些有天她去世时的凄凉与悲痛。有的事,想的时候惊天动地,真的经历了,却要平淡的多。或许是感情之深,已经超出感觉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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