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柔性何享健 第二章用资本助推美的4
“我和联想控股不一样”
2006年初,美的集团聘请国际咨询机构毕博为其向控股型公司转型设计方案,何享健的想法非常明确:
美的集团向投资控股主体转型,逐渐剥离过去与二级平台重叠的经营性功能。未来的美的控股集团在进一步丰富投资家电领域的同时,将展开相关多元化投资,如可能会进入船用、火车用空调等工业电器领域,同时也不排除进入非电器领域的可能。
变革的一方面是美的集团的权力“弱化”,三级经营单位副总的任命权下放给各二级平台;而另一方面,则是制冷(白色大家电)和日用电器(小家电)两个二级平台的“强化”。2007年上半年,美的新的组织运营模式初显轮廓。
此举在美的内部被视为打破运行10年之久的事业部制的重要信号,这个制度曾被业界视为“美的法宝”。多年来,美的就这样让每一匹马跑得最快,单个事业部做到30亿、50亿,整个集团就跨过了100亿、300亿的发展瓶颈。
但是,当家电行业的平均增长率从过去的30%降低到10%左右,尤其是白色大家电的增长率只有4%~5%,这种“赛马机制”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阻碍。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让美的这辆马车跑得最快,这需要各部门的协同。
在美的内部,事业部之间的沟通变得越发困难。参加一次广交会要用几个月的时间去准备,光协调就要开十几次、二十几次的会议。白色大家电与小家电两个二级平台的割裂感更强。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是,为了让一家实力雄厚的经销商100%为自己服务,美的某个事业部会要求对方不再经销其他产品,即使同样是美的品牌旗下的其他产品也不可以。
美的集团战略部曾经测算,只要每年保持18%的平均增长速度,集团到2010年实现1200亿的营收并不困难。但是,美的现在的问题不是如何发展,而是要如何持续发展。
作为美的事业部制的缔造者,何享健正面临着自我否定的难题。回忆事业部改制的经历,他曾在企业内部的多个场合提出:“1997年的事业部制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现在的包袱,我们一定要甩掉这个包袱。过去的美的是30个亿,现在是500个亿。主体多、环节多,资源分散,投入重复,个别单位太强势,各自为政,互不认同,很难协调,要进一步调整组织结构和经营结构。”
既然事业部制问题突出,美的究竟该怎样通过变革突出重围?
何享健与美的职业经理人进行过反复讨论、论证。
有一次,何享健问方洪波:“你认为把事业部制打破,行不行?”
方洪波说:“我觉得可以。”随后,他提出了以产品事业部+区域事业部的组织模式。
方洪波继续说:“美的的事业部制是法宝,我们不能丢,而且短期内也难以完全打破既成格局。但可以在处于起步阶段的海外市场设立跨产品、跨部门的区域事业部,来推进美的集团的国际化,所有产品、事业部的海外市场都由区域事业部推进。”
但是,方洪波的观点当即遭到一些事业部负责人的反对。
有人说:“这样做不行。我的事业部会和区域事业部扯皮,责权不清。”
方洪波反问:“那在你的事业部内部有没有产、研、销的扯皮?”
对方说:“有,但我能协调。”
方洪波随即反问道:“为什么在你的事业部里就能够协调,在别的地方就协调不了呢?”
至此,对方只好沉默,不再多言。
其实,类似的情况在联想也出现过。当年,杨元庆领导的联想电脑和郭为领导的联想分销业务,也存在互相扯皮、争夺资源的情况。而柳传志的做法是将分销业务分拆出来,单独上市。
2006年以后,资本市场的繁荣给何享健留出了重组的空间。在美的电器上市之后,何享健计划让美的旗下二级集团的每一项赢利业务都实现上市。但究竟是分别打造一个个独立的融资平台,还是将它们注入美的电器,实现整体上市?何享健称:“这是我们在整体考虑的问题。”
其实,2004年底,美的集团通过收购广东本地国企华凌集团,拥有了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华凌控股,尽管这只股票因为多年亏损,早已跌入不到1港元的“细价股”之列,但在高盛这样的资本高手的襄助下,美的集团完全可能使这个资源“变废为宝”。
美的日用家电集团成员之一——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现任总经理黄健就坦言:“美的的小家电产业体系,要成为国际品牌必须上市,通过拓宽融资渠道来支持小家电进一步的发展。支持小家电体系的转型,转型是需要代价的。”
当美的集团所有实现赢利的业务全部登陆资本市场,何氏家族所拥有的市值之高和随之而来的发展空间可以想见。何享健可以在合适的时候将一部分股份减持变现,或是将资产用于家族关联企业间的股权交易。
但什么时机才是合适的呢?沉思半晌之后,何享健对这个问题做出了回答:“关键在于中国有一种更好的外部环境。资本市场成熟,职业经理人成熟,私有产权保护,监管规范,不用老板管企业。而内部环境来讲,我自己完全有能力可以解决。”
何享健并不否认将再次进入投资领域。但美的控股注定不会是联想控股的模式。何享健对此已经考虑了很久,他说:“我和柳传志是不同的,柳传志的联想控股公司实际是投资公司,他还是做业务的,他的业务就是投资。而将来美的的控股公司,实际上就是一个母公司,家族就是一个股东,不是经营者,也不是企业家。就是这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