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沿着盘旋楼梯上得三楼宴会厅,右边一个装修完毕,格调雅致,上书‘秋月厅’三个隶书的分厅房门紧闭,门口站着的一个侍女。
那侍女看见秦睿轩上来,正准备叫,却被他制止了。秦睿轩蹑手蹑脚走到门口,突然用力‘哗’的一声将门推开,屋子里立刻传来一阵惊呼声。这家伙仔细一看,哇,好养眼呀,一屋子的旗袍美女在练习走模特步。
乔乔的旗袍姿态他是见识过了,没想到这阵汐颜身着旗袍,却又是一翻韵味。如果说乔乔是小鸟依人的话,那卢汐颜则是高挑性感,丽质天成的她穿上旗袍立刻给人一种现代摩登女郎的时尚感。
当旗袍遭遇美女,旗袍可以显示出美女的身材,让女人的身段更加迷人,一切都会变得更美丽,那种东方女性的美,震慑人心,让人销魂。
众美女见发现闯进来一个人,而且是个男人时,都一阵惊呼。除了乔乔,她们还是第一次在男人面前穿这种既让人心动又让人害羞的衣服,个个都是玉面绯红,羞的低下头去。
侍女们也就罢了,毕竟是在自己的老爷面前,而这个老爷还是个大才子帅哥,如果能成为老爷的一房小妾,那也是幸福的。
卢汐颜就不一样了,他是听乔乔说了这衣服,还有模特步,觉的好奇,上来看看。爱美是女人的天性,结果她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便也穿上旗袍学起了模特步。却没想到突然闯进来个男人,直羞的退到墙角里。
朱若兰听到屋子里的惊呼声,也赶紧走进来。发现屋子里的二十来个人都穿着款式新颖,韵味十足,又性感勾人的衣服,脸色也跟着微微红了起来。再一看秦睿轩这家伙,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卢汐颜,口水已经流成了黄果树瀑布。
乔乔已经不是第一次穿这种衣服了,比起其它姑娘还是要放的开一点,她走着秦睿轩教的模特步,款款上前,说道:“轩哥哥,这是赶制的二十套旗袍,已经按你说的改好了。我挑选了二十个知书达礼的姑娘,教会她们走‘一’字步。将来再由她们来训练其他姑娘。”
“恩,如此甚好,如此甚好。”秦睿轩被乔乔一叫,回过神来,恋恋不舍地从卢汐颜身上收回目光,全然没意识到乔乔说什么。
乔乔对着屋子里的姑娘们说道:“姑娘们,以后旗袍就是咱们的日常装束,你们就随身穿着吧,不要换衣服了。海棠姑娘,你带着姑娘们按照我刚教的步伐在酒楼里转上几转,先给其他姐妹们做个示范。”
姑娘们虽然害羞,可夫人的话却不能不听。因为他们已经卖了身,就算是要让他们去做妓女,她们也得乖乖地接客,何况只是穿穿衣服呢。姑娘们羞答答地扭捏着挨个走了出去。
秦睿轩这才想起了正事,说道:“乔乔,让下人去通知下厨子,准备两桌丰盛的晚餐,咱们要宴请郡主,卢小姐和他们的侍卫,以谢他们昨日助阵。”
卢汐颜这种大家闺秀可是很在意风化礼教的,此刻她郁闷地低着头,想着这次又被这个大坏蛋赚了便宜,大好身段都被他看到了。便急急地走到乔乔身边,说道:“乔乔姐,快带我去换衣服吧。”
“轩哥哥,我带汐颜妹妹去换衣服,你先在这里歇着。”乔乔说完就带着卢汐颜去她的闺房换衣服了。
看来女人不但天生爱美,还天生适合走模特步呀。秦睿轩看着二人不自觉地走起了模特步,眼睛又盯在了那扭动着的水蛇腰,摆动着的圆臀。
朱若兰自从进了屋,就没有说话,而是拿了一件多余的旗袍,左翻翻,右翻翻,仔细看个没完。这会儿看到两个丫头要去换衣服,连跟了上去,说道:“乔乔姑娘,我跟你们一起去吧,我想试穿一下旗袍。”
女人哪,就是爱美。朱若兰这样尊贵高雅,气质非凡的女强人穿上旗袍会是什么样子呢?秦睿轩在后面不怀好意地喊着:“郡主呀,换上旗袍别忘了出来给我瞧瞧呀。”
朱若兰撇了这个大胆的奴才一眼,说道:“这会儿怎么不见你拿自己当下人了?”
“哈哈,郡主,不是我不拿自己当下人。你可不要搞错了,这里是我家哦,我的地盘我做主。”秦睿轩得意地坏笑着。
三个女人钻进乔乔的闺房,半天都不出来。无聊之之下的秦睿轩将醉仙楼转了两圈,周王府的侠士、卢府的护卫也都已经赶到,饭菜也已准备停当。三个丫头才姗姗来迟地走出了闺房。
一向只有被女人等,从来没有等过女人的秦睿轩看到三个丫头走了出来,不满地说道:“郡主,汐颜姑娘,你们二位知道我这个大帅哥还是单身,也不用为了在我面前显摆,化装化了这么久吧?我看这妆化的也不怎么样呀。”
心思细腻的乔乔知道他的轩哥哥虽然表面上嚣张跋扈、放荡不羁,实际上却是真诚善良、敢作敢为的男子汉大丈夫。知道他又在故意斗嘴,就忙说道:“郡主,汐颜妹妹,你们不要介意,轩哥哥最爱开玩笑了。”
二人也是多次见识了这货的无厘头,都有了点免疫力。郡主对乔乔说道:“我们会跟他计较?他有什么值得我计较的?”
我有什么值得计较?虽然是实话,可这话也太伤人自尊了吧?算啦,好男不跟女斗。有机会一定要整的你服服帖帖,当然,最过瘾的是‘干’的你服服帖帖。这家伙的阿Q精神还是很厉害的。
一行人分主次坐定,秦睿轩与三个女人同桌,周王府与卢府的侍卫们则是单独一桌。朱若兰可不是轻易服输的人,看到自己的护卫,忽然计谋上心来,拿腔捏调,带着挖苦的口气说道:“秦大天才,你以为这‘烈火’酒当真无人能降的住么?你可敢让本府的侠士一试?”
秦睿轩岂会怕了这些寻常侠客,他还正想试试这酒的威力,看看还要不要提高酒精度。就说道:“郡主,随便你挑个人去把那坛酒喝了,若吃完饭他还能站立不倒,就当你没输。”
朱若兰对府上的侠士是很有信心的,因为她不止一次见识过他们的酒量,这一小坛对他们来说可以用杯水车薪来形容。她当下就从众侠士中挑选了一个五大三粗,彪悍异常的侠士,这个人是酒量最强的。
秦睿轩一看朱若兰挑选了这个人,就知道了这帮侠客的喝酒水平了。体型硕大的人当然比身材瘦小的能喝,因为如果喝下去同样多的酒精,由于体积的关系,大块头的人体内的酒精浓度低。
不过这都是对正常人而言的,真正能喝酒的人是借助体内特殊的化学酶,加快酒精的分解速度,显然,这群人还停留在依靠体型上,他们没有喝酒的天赋。
男人爱酒,何况又是这些刀口上讨生活,有今天没明天的人呢?这帮侠客早就对屏风下的酒坛议论纷纷了,因为主人在场的原因,他们才一直忍着,此刻见主子发话。这个壮汉提起酒坛,拔掉塞子,就往嘴里倒,边倒边说道:“好酒,真是好酒,千年难得一遇的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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