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以报道社会事件、反映社会舆论为己任,同法律制度、政治制度密切相关,属于思想上层建筑意识形态范畴。新闻在具有商品属性的同时,更具有作为精神产品所特有的意识形态性质。绝不能把报纸在生产流通过程中所具有的商品属性,不加限制地引入意识形态领域。
从经济学观点分析,新闻毫无疑问是一种信息产品,并以一定的物质形式表现出来。这种信息产品需要付出一定的人类劳动,不仅仅是体力劳动,还包括脑力劳动,因此,毋庸置疑,新闻是一种产品。但按照商品定义的标准,新闻这种产品到底是为谁而服务的,新闻产品是为自己生产还是为别人生产的,是否存在交换过程呢?从表面上来看,新闻采写是为了吸引受众的视线,新闻工作者付出了很多劳动,也应该取得经济回报。但是这种认识只是从表面的直接生产过程讲述了一种现象,并没有弄明白新闻产品的本质。在现代社会里,存在着阶级、政党和国家,即存在不同的利益集团,正因如此,每个阶级或国家的新闻产品都有很强的阶级性,新闻都是为实现占统治地位阶级的利益服务的。这一点尤其体现在时政新闻上,它的作用主要是为了实现统治阶级对人民群众的教育和指导,是为了满足新闻生产者,也即占统治阶级地位的人的自身需要。因此阶级社会中的新闻,特别是政治新闻及与政治有关的新闻都不是商品,当然也不能进行市场交换。所以,新闻产品生产者生产新闻根本上是为了本阶级的利益,而不是为了简单的销售,最终新闻因其自身的强阶级性、不能交换而失去了商品的本质特性,已经不能称之为商品。当然,由于新闻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不排除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条件的改变,非商品性的新闻也可以作为商品进行交换。但是这已是时过境迁之后的后续行为,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列。
在文化传播体制改革进程中,必须认识到,正因为在媒介产品中,存在新闻非商品性,文化传播才具有鲜明的政治性特色。只有在这一前提下,研究传播事业和传播产业的划分才具有真正的实际意义。我们目前所进行的文化传播业改革,也正是在这一认识下展开的,即区别对待文化传播中的可经营性成分和非可经营性成分,实现二者的剥离,从而真正实现政事分开,产事分开,政产分开,管办分开的目标。从理论的角度来讲,文化传播产品生产部门所控制宣传领域的核心资源是传播业非可经营性成分,除此以外的传播产品生产部门控制的各类资源都是可经营性成分。文化传播管理制度改革,无论是制作与播出分离、制作与出版分离,还是产业事业分开,其根本归结点都在这里。
综上所述,文化体制改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专门的研究与探索。就文化传播体制改革来讲,根据传播产业发展的规律和市场经济的要求,文化传播体制改革应该注意这样几点:
(1)在所有制结构上,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相适应,未来的文化传播产业制度模式应当是:以改革国有传播产业为重点,积极培育民营传播产业体系,面向受众,面向市场,进行机制创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在文化传播产业投资战略模式上,应该建立以国家和传播机构投资为主导,以合资经营和合作经营为基础,以赞助投资、公益投资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形式的文化传播产业投资战略模式。
(3)在管理体制上,报业传播产业应实行产政分开、产事分开的管理体制,广播电视传播产业应实行“制播分营”的管理体制,网络文化传播产业应实行单一的产业化管理体制。
(4)在组织机构上,应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文化传播产业化集团。
(5)当前,文化传播体制改革的任务是转变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研究文化传播产业实体的性质和功能,在此基础上逐步深化传播文化体制改革。
(第三节)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是我国改革开放大局的组成部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提升我国综合实力的迫切需要,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从社会实践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形成,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体制环境、社会条件、传播技术都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我国的文化体制则远远落后于改革进程,出现了5个不适应:一是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发展文化生产力的要求不相适应;二是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不相适应;三是与建立法制国家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环境不相适应;四是与高新技术在文化生产、传播、流通领域的广泛应用和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的趋势不相适应;五是与世界各种文化相互激荡和国际文化市场竞争的形势不相适应。无论是实现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使中华文化走向世界;还是增强软实力,进一步提高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在国际上的地位,都迫切需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文化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创造更多更好的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因此必须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思考和规划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供体制机制保证,诸如强大的动力和活力。近期的目标是:
3.3.1创新文化宏观管理体制
体制改革首先要创新管理体制,突破旧的管理模式。一是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明确党委、政府、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各自的任务和职责。二是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分开,使现有的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依法行政,创新管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行规等多种方式的科学管理。三是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在投资、准入、监管、评估、考核、奖惩、退出、市场、布局等环节上建立应对机制和政策规范,实现有效调节。四是制定文化企业、文化事业公开明确的运行规则,完善扶持公益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支持文化创新、鼓励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走出去的政策。五是分类制定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和相应的政策措施。六是完善文化综合执法体制。
3.3.2重塑文化市场主体
发展文化产业首先要培育文化企业,建立文化市场必须要有市场主体。这个主体只能是文化企业,文化企业也是文化产业的基础。因此,第一步就是要推动各类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清产核资,明确产权,落实资产经营责任制。转制后的文化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条件的可加快产权制度改革,进行股份制改造,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上市。通过市场机制,以资本为纽带,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兼并、联合、重组,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让它们成为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和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
3.3.3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建立健全与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是发展文化产业、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关键环节。要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的建设,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垄断经营的计划分配资源和产品的旧体系,形成全国统一、公平、竞争、有序、健康、繁荣的市场体系。大力推动集中配送、连锁经营、电子管理的文化产品大流通,形成大市场。加快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专利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建设,支持以新技术为支撑的新型文化产品的市场发育,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和国际市场,扩大文化产品的市场覆盖面。打破计划经济体制留下的按行政级次、行政区划、行政部门分配文化资源和产品的旧框架,建立现代流通组织和跨地区网络,让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产品向终端市场流动。发展和完善经纪、评估、鉴定、推介、咨询、策划等市场中介机构,提高文化生产经营和文化服务的市场化程度。依法规范和管理市场,营造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
3.3.4深化文化单位的体制改革
任何一个文化单位都要深化自身的改革,不论事业企业,都有改革的任务,都要建立新的运行体制。文化按不同性质和功能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按不同要求进行改革。党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讲的非常明确:“国家兴办的国有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等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通讯社、重点新闻网站和时政类报刊,和承担政治性、公益性出版任务的出版单位,重要的社会科学研究部门,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艺术剧团,实行事业体制,由国家重点扶持。其他艺术院团,一般出版单位和文化、艺术、生活、科普类报刊社,以及新华书店、电影制片厂、影剧院、电视剧制作单位和文化经营中介机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行业组织所属事业编制的影视制作和销售单位,逐步转制为企业。”
这里分了三种类型:一是政府兴办的文化事业,如图书馆等“六馆”和社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等,改革的要求是整合文化资源,调整配置方式,加大政府投入,引导社会资金以捐赠、赞助等多种方式投入公益事业,逐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二是政府扶持的文化事业,如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政治性公益性出版社、重要社科机构、国家水准的艺术院团等,改革的要求是转换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扶持政策和措施与成果评价结合,要保证完成国家确定的任务。三是经营型文化单位,改革的要求是创新体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就是首先要转制,通过清产核资、明晰产权、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确认出资人,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规模较大的可以实行资产授权经营,变成真正独立的经营主体。转制企业自工商登记之日起,一律实行企业的财政、税收、分配、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制度。一定时期内国家将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3.3.5形成两个新的格局
一是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文化领域的主导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化建设,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二是积极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和传播手段,推动内容创新,使原创性文化产品在市场上占重要地位,进一步提升我国文化产品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