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和他的表妹刘佳这回可真算是一对“难兄难妹”了。正在刘明为自己与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烦恼时,刘佳因为公司拖欠了她三个月工资打算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办法吗?什么情况下才能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呢?
专家提示
TIP1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即员工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并进行处理。
TIP2可以投诉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对赔偿金的投诉权只限于劳动者行使,用人单位不得投诉。
TIP3政府部门监督的情况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而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