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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摩登(4)

张爱玲的好友炎樱家开着一爿珠宝店,在张爱玲的小说中,珠宝店是经常出现的场景。小说《色戒》最精彩的部分,就发生在炎樱家的珠宝店:易先生陪伴王佳芝到珠宝店取钻戒,那颗闪闪发亮的超大钻石不光让读者惊羡,也让王佳芝的嘴角一直抽动,对易先生喃喃道:“走吧,走吧。”一场布置周密的锄奸计划就这样落空,“因为男人送了一枚戒指就心软了,这就是女人。”——十几克拉的火油钻,在张爱玲眼里就是无价的珠宝,像爱情本身。

《色戒》如果给它加一个副标题,应该就是:一颗火油钻引发的惊天血案。开篇第一句话就有如下描写:“麻将桌上白天也开着强光灯,洗牌的时候一只只钻戒光芒四射。”那里面情节的生发就围绕着一颗火油钻,太太小姐们在打麻将时这样说闲话:“火油钻没毛病的,涨到十几两、几十两金子一克拉,还说火油钻粉红钻是有价无市的。”王佳芝就在牌桌那头想,只有她没有钻戒,戴来戴去只有翡翠的,叫人见笑——正眼都看不得她。结果最终摧毁她的正是一颗“鸽子蛋”般大的火油钻,可见在女人心中,宝石的分量从来都是举足轻重。李安果然是电影大师,他就把一颗钻戒当成迷惑世人的道具,一颗十几克拉的火油钻,最终让女人失防,导致自己和同盟者毁灭——色易守,情难防,在荒腔走板的命运中,好色的人看到情欲,现实的人看到物质,软弱的人看到了爱情。

火油钻英文名叫做ollie,是指在日光下,会呈现蓝色荧光反应的淡黄色钻石,看上去就像煤油燃火后那朦胧的蓝影。民间一直认为带有蓝色荧光的钻石才是最好的钻石,所以火油钻在张爱玲眼里显得特别珍贵。与张爱玲同时代的海派作家沈寂认为:“张爱玲在这里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她以为火油钻就是在火油中浸过的,所以看上去珠光宝气。”沈寂认为,真正的好钻石绝不会放到火油中去浸,何况还是十几克拉的钻戒。沈寂也是学西洋文学出身,与张爱玲、炎樱相熟,他甚至和姐姐一同去过张爱玲的卡尔登公寓和炎樱家的珠宝店。李安拍《色戒》,请他当顾问,他的话应该有一定的可信度,起码他有鉴宝眼光。张爱玲就没有这个本事,她多半是想当然地在小说写到钻石,甚至还写到酸凉的水钻——那与易先生无关,那只是振保的手感:“振保把手伸到她的丝绒大衣底下面去搂着她,隔着酸凉的水钻,银脆的绢花,许许多多玲珑累赘的东西,她的年轻的身子仿佛从衣服里蹦了出来。”女人,就这样免不了要做钻石的俘虏,男人的俘虏。

作为男子,我还是喜欢李安在《色戒》中添加的那闲闲的一笔,那是神来之笔:在女人议论十几克拉的火油钻之后,梁朝伟饰演的易先生出场了,他板着面孔,目光深邃地说:“再好的钻石也就是石头。”——是的,这是至理名言:再好的钻石,也不过就是石头而已。

带喇叭的手摇唱机

老上海经典的怀旧道具之一,就是带喇叭的手摇唱机:一个木头盒子,一个大得不成比例的大喇叭架在上面,像极了一朵喇叭花,黑胶木唱片缓缓旋转,金嗓子周璇唱起来,有点嘈杂,有点喑哑,是尖尖的、细细的嗓音:“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周璇的歌声时断时续,令人有时光倒错之感,仿佛一脚踏进老上海的花样年华。

早期带喇叭的唱机又叫留声机,装在一个木匣子里,打开木头匣子,必须先摇转好几下,上紧发条,才能发声,所以弄堂里姆妈娘姨又叫它话匣子。张爱玲写道:“米先生想起老式留声机的狗商标,开了话匣子跳舞,西洋女人圆领口里腾起的体温与气味。”“她们有一只留声机,一天到晚开唱同样的一张片子,清朗的小女子的声音唱着:‘我母亲说的,我再也不能,和吉卜西人,到树林里去。最快乐的时候也还是不准,不准,一百个不准。’大敞着饭堂门,开着留声机,外面陡地下起雨来,啪啪的大点打在水门汀上,一打一个乌痕。俄国女孩纳塔丽亚跟着唱片唱……一扭扭在雨中跳起舞来。”

带喇叭的手摇唱机

跳舞是老上海夜生活的主要娱乐之一,歌舞厅仿佛在一夜之间遍地开花,无论唱歌或跳舞,唱机必不可少,有唱机必得要唱片,百代唱片就应运而生。现在耸立在徐家汇公园里的小红楼,就是老上海百代录音棚,大约从1921年起,百代公司就开始请明星名伶在这座小红楼里录制唱片《何日君再来》、《夜来香》、《美酒加咖啡》、《路边的野花不要采》——老上海最早的流行曲,中国内地第一代现代意义上的流行歌,就是从这里开始传唱,然后唱遍大上海那些灯光迷离的歌舞厅,唱遍千家万户那些开着“喇叭花”的手摇唱机。

手摇唱机现在是老上海的旧物,只有到城隍庙一带的古董铺子里才能觅得,可是在老上海时代,那绝对是时髦物与奢侈品。最早开百代唱片公司的那个小贩,在陕西南路一带摆摊,就是让人听留声机。机器里有什么呢?无非就是几句京剧唱腔,要不就是洋人的哈哈大笑——几句京腔几声大笑也能卖钱?当然,机器里传出人的笑声与歌声,还有比这更新奇的事么?一直到张爱玲时代,手摇唱机才成为中产家庭的居家必备——张爱玲在《创世纪》里这样写:“她小时候有一张留声机片子,时常接连听七八遍的,是古琴独奏的《阳关三叠》绷呀绷的,小小的一个调子,再三重复,却是牵肠挂肚的……唱片唱到一个地方,调子之外就有磴格磴格的嘎声,直叩到人心上的一种痛楚。”——在这里,潆珠对留声机的印象就是张爱玲的记忆。

老上海之所以深入人心,就在于它的洋派与摩登,在于它的时尚感觉与异域风情,它有旗袍与香水、高跟鞋与霓虹灯,还有手摇唱机与屋顶花园——分开来看,都是不足挂齿的微小细节。可就是这些小细节组合起来,我们才看到了老上海世界性的大格局。

练习淑女风度的钢琴

在中国,钢琴是幸福生活的标志,张爱玲大致也认同这样的幸福观,多年之后,她回忆童年的幸福生活,就是母亲和一位胖伯母并坐在钢琴旁模仿一出电影里的恋爱表演,而她自己则在一旁大笑着,在狼皮褥子上滚来滚去。

那个时候张爱玲立志要做钢琴家,那应该是1927年,张爱玲7岁,刚从天津来上海不久,母亲此时恰好回国,带回西洋的风尚与礼仪,教她钢琴、绘画与英文。当时她随母亲看了一场描写穷画家的影片后,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她应该有这个天赋,弹钢琴时能想象七个音符穿七种不同颜色的裙子翩翩起舞,这是很神奇的一件事,是天赋。那个时候她是脆弱的,文艺的,她自己说:“画画之外我还弹钢琴,学英文,大约生平只有这一个时期是具有洋式淑女风度的。此外还充满了优裕的感伤,看到书里夹的一朵花,听我母亲说起它的历史,竟掉下泪来。我母亲见了就向我弟弟说:‘你看姊姊不是为了吃不到糖而哭的!’我被夸奖着,一高兴,眼泪也干了,很不好意思。”母亲是希望她成为一个会弹钢琴的、有西洋礼仪的富家小姐,但是昂贵的学费让他们头痛,张爱玲最痛苦的事就是向父亲要钱交外籍钢琴老师的学费。站在父亲的烟榻前,父亲黑着脸不说一句话,阴沉沉的屋里浮着鸦片烟的味道,那味道让她生不如死。这种心情直接影响了她对钢琴的兴趣——练琴时心不在焉,老弹走调,老师非常生气,把琴谱往地上一掼,一掌打在她的手背上,把她的手横扫在钢琴盖上,砸得骨节震痛。对于钢琴她渐渐失去了兴趣,练琴时躲起来看小说,一上钢琴课就害怕,总是浑身发抖,最后完全不学了。她这样说:“许多人丁丁冬冬弹琴,纷纷的琴音有摇落、寥落的感觉,仿佛是黎明,下着雨,天永远亮不起来了,空空的雨点打在洋铁棚上,空得人心里难受。”

胡兰成曾经拿钢琴来比喻她:“是这样一种青春的美,读她的作品,如同在一架钢琴上行走,每一步都发出音乐,但她创造了生之和谐,而仍然不满足于这和谐,她的心喜悦而烦恼,仿佛是一只鸽子,时时要想冲破这美丽的山川,飞到无际的天空,那辽远的辽远的去处。”男人似乎都喜欢弹钢琴的女人,张爱玲这样写振保:“她不容易熬到席终,身不由己地立即跳上公共汽车回寓所来,娇蕊在那里弹琴,弹的是那时候最流行的《影子华尔兹》。振保两只手抄在口袋里,在阳台上来回走着。琴上安着一盏灯,照亮了她的脸,他从来没看见她的脸那么肃静。”男人终于忍耐不住,走近她:“她根本没照着谱,调子是她背熟的,自管自从手底悠悠流出来。”“他挨紧她坐在琴凳上,伸手拥抱她,把她扳过来,琴声戛然而止,她娴熟地把脸偏了偏——过于娴熟地。他们接吻了。振保发狠把她压到琴键上,砰訇一串混乱的响雷,这至少和别人给她的吻有点两样罢?”

在这里,娇蕊就像一架钢琴,等待着振保来弹奏。好女人就是一架好钢琴,关键看谁来弹——张爱玲无疑是一架好钢琴,可惜无论胡兰成还是赖雅,最终都没有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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