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爱情宣言,我要告诉全世界!——齐秦《爱情宣言》
文将军的记录Book《为爱而飞》:11。开心得想叫
2006年1月24日-12:24-AM,总是在夜里写东西,可是很久没有写诗
金不喜欢读书。她说她也不喜欢看书。可是我很喜欢。不过并不是有些朋友认为的那样,以为我很喜欢看电脑方面的书。看电脑方面的书,学习电脑方面的技术,只是为了自己变得再强一些,当然对其我也是很有兴趣的。学习黑客技术或是破解或是编程,或是现在开始投入的游戏修改,以及Photoshop、Flash、CAD等应用软件的使用,我能够很花精力地去掌握。当自己学的东西越多,就越是发现自己掌握的程度似乎不够深,于是就越是花费心血去学习。这就是我一直不停地换一本又一本的电脑书籍看的原因。用写程序的一句话说叫进入了死循环。
可是我倒是乐意从电脑中分出身来。不要老是对着电脑,不要老是在编程或破解上面过着青春,我希望有更多的不同的经历来“刷新”生活。只是我还没有找到一条路,还没有一个人去把我从电脑前拉过来。就这样,我的电脑技术越来越好了。
相比电脑书籍,我更喜欢看文学类书籍。喜欢看那些可以在静静的夜里不经意地就打动我让我的心热血澎湃的文字。看书看得最多看得最爽的时候自然是高中的时候了,那个时候我积下了钱,总是会干两件事,其一买磁带,其二则是买书。那时候买书基本上不会怎么犹豫,顶多是价钱贵了心里多盘算几下,然后还是开开心心就买了。买到手后马上就找个地方开始看起来。不像现在,买来买去除了黑客还是黑客,手里捧着看的书也常常与电脑有关,而想看的文学类书籍则一直躺在某一家书店里睡大觉。那时我以为,我有希望拿到诺贝尔文学奖,现在,我觉得找个女朋友比较实在。——这是成长带来的代价。
改天一定要把我写的文字拿给金看。她会是如何的回应呢?有点意思。
除夕就快赶到了。大家应该早从学校里回家了吧,只是我们难以联系得到,因为现在又搬了家,有诸多事情还是不方便。嘿,要不了多久,朋友们就又会回到各自的学校里去,不敢想呵。只剩下俺一个人在家里,只剩下俺一个人没有上学的,不过,这状况是我自己选的。
2006年1月26日星期四23时42分,嘿,开心得想叫
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夜晚。晚上把金约出来,牵着她的手,带着她满县城的转,心里觉得蛮踏实的。也只有她,才能跟得上我的步伐了。和我走了那么远的路,几乎绕了整个城市转了一圈,她竟然一点怨言都没有,这是我很欣赏她的一点了。而且她竟然还没有吃过晚饭,我说带她去吃路边摊,她拉着我不让去,说回家去让老妈弄东西吃算了。嘿,我真是有些粗心,她说过晚上没有回去的,我却只问了一下有没有吃饭,她说吃过我就相信了。真是。这个家伙。笨得够可以的,饿着肚子和我到处跑,开始的时候还一直要问我到哪里去轧马路。嘿,叫我如何能不紧牵着她的手呢!
我把她带到斌家里去玩,到他家里前面有一段路并不好走,于是在过马路之前我抓起她的手,牵她过去,然后就一直不肯松手了,就这样一直牵到斌的家里。还是不肯松。那种握着她的手走路的感觉实在太好了,要不是怕斌的老妈看到了认为有伤风化,或者在心中把对我的印象大打折扣,我还真是不打算松的。如果,嘿,我是说如果斌的老爸老妈要是不在家的话,我就打算一直握着她的手不松,作连体人算了。嘿,第一次这么亲密的彼此握着手嘛。
很开心,我很开心,因为开心,在斌的家里我真的感觉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甚至觉得比在自己家里还要放松。不过说回来,也在于大家之间关系都很铁,而且我和斌家也很熟的缘故。几个人在屋子里坐着看电视,刚好是花儿乐队的歌友会,看着觉得比较轻松,而后来看的《武林外传》也是蛮搞笑的,大家都不停地发出笑声。真是一个够好的气氛。要是再加上握着金的手就好了。
不过出来的时候我的愿望大大的满足了,呵呵。九点钟的时候从斌家里出来,我又顺势牵着她的手,差点自己都兴奋到踩到泥水中。然后牵住了就又不再放了。哈哈,阴谋得逞了自然得好好感受一下幸福的滋味啦。不想那么早就回家,我牵着她往将军城那边的路走,夜里外边有些冷,她的手冷冰冰的,我把她的手放在我的掌心里,就这么一路说笑着往前走。我们的情绪都比较高涨,说了很多话,一路上从将军城走过去,过了二桥,再绕到小区,又过三桥,再走少年宫那条路折回民主街,再送她回家,这是极长极长的路了,可是我们却一路拉着手走了下来,感觉却还是有些短呢!
回家的那一段路上没有路灯,我说,这里竟然没有路灯。金笑我,你不是四个眼睛么还看不到啊!
我说,现在不是四个眼睛了,是六个。这样,我干脆不睁开眼睛,就由你牵着我往前走好了。说完,我真的把眼睛闭上。金故意轻轻把我往外一推,说,让你去撞好了。
那也行。不过要是撞到了,你可一定要帮我收尸的。我说。
我才不要。我怕马上就走。金坏坏的笑着说。
我说,那也好哇,这样吧,我就牺牲自己好了,然后你去找那开车的拿一笔钱也不错。痛苦了我,幸福了你也行啊。
金拉着我的手,停顿了一会儿正色说,不要。
喜欢她这个样子,喜欢她拉着我的手说,不要走。喜欢牵着她的手去任何原本可能觉得没有乐趣的地方。下午,在网上遇到她,我说晚上我在家里等她出来。她说,要是我不来了呢!我说,你要是不来,这个世界上叫谢欢的那个人就第一,烦死了;第二,气死了;第三,恨死你了。
她回消息说,那寻欢呢,叶天蓝呢?
都死了,都死了。
她说,哦,那我就开心死了。
嘿,为了让她开心,天呵,我让自己的三个称号全都死了一遍啊,好在她是喜欢我的。死就死吧,反正她还忘了我还有最后一个称号,在路上。呵呵。那是我一直以来QQ的昵称,为了不让朋友们麻烦,就一直不更改,就一直“在路上”,偏偏金忘了说这个称号,哈哈。
我们提到沉默是金这句经典的成语,我说,嘿,是不是想出这句话的人早就认识你了,干嘛偏叫沉默是金,就不叫沉默是谢呢。
金说,没办法,姓得太好了啊。
我说,那我将来有了小宝宝的话,给之取名就叫“谢谢”,这多好,可以占别人便宜哈。
两个人就这样说说笑笑。拉着手在安静的街上走。
今天,开心,开心得想大叫。金是我的女朋友了,哈哈。真是开心得想大叫。在路上大着声音唱歌,金说,不要发神经了,呵呵,这家伙,把我想喊的心吓回去了。不过,还是开心得想大叫。就是想。等下进被窝偷着乐吧,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