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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十月裂帛(1)

每个地方对我来说,都像是中途站。

这一站,我从你眼里看见烟波蓝。你不只是一个杀人犯。

2006年10月21号。

冬天还没有到,整个城市已经被狠狠地冻僵了。

地下餐厅的红字灯牌刺开夜雾,如同刚刚被割开的新鲜伤口。男人又看见了那个女孩。这已经是第五个晚上在这里遇见她。她习惯坐在角落的阴暗处,戴着耳机拉一架旧的大提琴。五天前的晚上,第一次听见她的琴声:那琴声低哑,如沙漏的沙子缓缓渗下,刺破城市里花花绿绿的七情六欲;又仿佛已经起了皱纹的裸唇,在深深地咏叹,长长的低尾音,令人不自主地把旧时光一一捡回来。

男人不禁轻声苦笑。他这种人,何来留恋。

只是她的棕红色大提琴,令他心惊。那架琴,像是某种生死之间的记忆,而且是他一直在找的记忆。

外面下着很冷的雨,餐厅里阴暗而寂静,有水滴般的音乐在迅疾地坠落。

今晚,她仍旧戴了一副耳机,在角落里给她的提琴调音,然后往琴弓上抹松香。那架大提琴很旧了,很小的一架,看上去是儿童用的,一身的棕红色已经斑驳苍老。

很快,大提琴的音符在角落里飘起来了。这种音乐从她细瘦的指尖飘出来,如一朵泥莲花在慈悲地绽放。但那柄琴弓仅仅在弦上推拉了几个来回,声音便戛然而止,如丝缎断裂的声音。

“小姐,请问点餐吗?”服务生过来问第三遍。

她取下耳机。

“请问要点餐吗?”

她摇摇头,却问:“你觉得我的琴拉得怎样?”

“不好意思,我们的确不需要乐手。”对方已经是第五次回答她的这个问题。

她顿了顿,无奈地打开琴盒,用纸巾小心翼翼地拭去它上面的松香粉末,把她的提琴放进去。

“小姐,我们这里……”服务生想要说“我们这里不用残障者”,但他犹豫了一下,礼貌一笑,“我们这里不用大提琴手。你以后不用再来了。”

这里不用大提琴手,以后不用再来。她其实早知道自己这样是徒劳的,却仍旧每天来这里。她一笑,耸耸肩,朝门口走去。潮湿的板鞋在地板上留下斑斑印痕。

都该走了。

他拎起行李箱和挎包,走出餐厅。刚走到街角,冷不防身后有人一把抓过他的挎包。他立刻反应过来,紧紧抓着包不放,手臂却猛地被一把尖亮的匕首扎了一刀。他飞快朝劫匪追过去,也顾不上鲜血直流。

他死死追着那人,眼看对方就要跨上一辆摩托车,却忽然听得一声闷响,劫匪应声倒下。原来是餐厅里拉大提琴的那个女孩子。那个细瘦的身影就站在街边,她拿她的大提琴将劫匪绊倒在地,顺手拿回他的包递还给他。

他接过包,对她点一点头:“谢谢你。”包已被打开,他将包中的东西倒出来,查看是否少了什么。

她一笑,朝他摆摆手就离开了。光线昏暗,他甚至来不及看清她的长相,只是仍旧忍不住打量了一下她的大提琴——他已经习惯打量每一个带着大提琴的女孩子。可惜,这把琴看上去很安然,而且也不是他记忆中的黄褐色。

看看手表,时间足够他赶去机场。这时手机在口袋里振动起来,是一条短信:“凡事小心一点。遇事先和我商量。暂时不要回家,伯母有我照顾。”

他深吸一口气,心里如同有巨大的冰块压下来。他很想回去看一眼母亲,只是不能够。

三年了,就算这样回来又怎么样呢?这辈子,想找的人,想见的人,一个个早已与他隔了一条三生河。

他走进旁边的电话亭,拨出一个电话:“杨宇,帮我留意我家里。谢谢。”说完挂了电话。他习惯性地打开行李箱,取出那个急救箱,里面有拆分的左轮手枪零部件。他取出来安装好,并装满六颗子弹,再放入腰间的手枪套里。其实这里倒是没有人认得他的,他也不怕流血和送命。这只是一种习惯:独自一人的时候,他习惯准备好一切。

他掏出烟来抽,一根接一根,直到将口袋里所有的烟都抽完了,才缓步走出电话亭。他决定暂时留在这个城市。只要活着,一切都还有可能。现在尚且安全的落脚地,只有城中村的小旅店,那里不用登记,只需交十元二十元就可以住一晚。城中村是打工者和抢劫团伙聚集的地方,鱼龙混杂,没有人会注意他。

天气凉了,开始下起了毛毛细雨。他快步走过地下通道,打算找一辆计程车去城中村。在地下通道的尽头,他看见一个有些眼熟的细瘦身影,枕着行李包躺在一张长椅上。灯箱广告的微光照着她的大提琴,那琴盒已经半湿。

她竟然在这样的寒夜里露宿街头。

他吃了一惊,走过去轻轻唤了一声,“嗨。”却没有得到回应。她显然已经睡熟了,身体缩成小小一团,帽子遮住了半张脸,只看得见嘴角微微带笑。细雨飘进地下通道,沾在她的头发上,脸上,毛衣上,但是她睡得太香,并未察觉,只是手脚都缩了一缩,翻个身又继续睡了。他脱下自己的风衣外套盖在她身上,在旁边坐下来,刚好挡住飘进来的雨点。随即他大为诧异:自己竟然在这里停下了。

一阵凉风灌进来,他不由得打了个喷嚏。身旁的人动了动,他赶紧拎起行李箱离开。

“急着赶路吗?”刚起身,即听见身后清脆的女声。这时通道里的灯光也亮了许多。

他一转身,就看清了她。

她穿着发白的牛仔裤和旧板鞋,毛线外套已经起了很多毛球。他猜想,她还是一个学生,和很多女孩子一样,提着乐器去一些餐厅或是酒吧找一份兼职。但她是特别的一个。这个短头发长刘海的女孩子,面容清秀,目光明亮,带有微微的苦涩。

女孩的目光顿时也在他的脸上凝住了几秒。她几乎是在瞬间被震动。这个高而略瘦的男人,他在深秋的寒夜只穿了一件衬衫,露出领口的皮肤,一张带着岁月尘埃与沧桑的漂亮的脸,深邃的目光,蓬乱的头发和胡楂,眉头紧紧皱着,有些疲倦和不羁,内敛的眼神中藏着深深的苍凉。她打量着他,她看到这个男人的眉目之间,种种的远近与冷热、烟火与流光,从时间与尘世的深处迎面铺盖而来。

男人时刻记得警方发布在网上的通缉令——尽管已经过去了三年。他不怕被认出来,只是奇怪,他害怕被她认出来。于是他只说了一句“谢谢你帮我拿回挎包”便转身要走。

“我可以借你一把雨伞。”女孩子又叫住他。

他转过身来,正对上她无防备的眼睛。他觉得自己有点神经质了。通缉令上的照片,与现在的他已经差别太大,应该不容易辨认出来。但他还是警惕地轻轻一笑,“谢谢,不用了。”

女孩子拿掉身上的外套,递还给他,“也谢谢你。”

他接过衣服,正要转身,又补上一句:“露宿街头很不安全。”

谁知她却笑起来,“你真有趣!”

这是第一次有人评价他有趣,他朝她淡淡一笑。世上无家可归的人又何止他一个人呢?正要道别,忽然听得一声响,像是断弦的声音。同时,她轻轻惊叫了一声。他这才注意到她的提琴,琴枕已经有微微的裂痕,是新的,最细的那根弦刚刚断裂,耷拉在一旁。

“真不好意思。”他知道这琴是她帮他阻拦劫匪的时候撞坏了。

“没事,我有准备。”女孩子说完麻利地从帆布包里掏出一个小包裹,拿出一根弦换了上去。

那架提琴,看上去是难以驾驭的棕红,琴的主人是那样细瘦的女孩子,总是坐在地下餐厅角落的暗光里,却能让人轻易把她的身影分辨出来。

“我见过的人当中,你的琴拉得最好。”他已经意识到自己今晚多话了。

“谢谢。”她轻轻扬起眉毛,“我见过的人当中,你长得最漂亮,可你就像跟谁有仇似的,总皱着个眉头。”她的声音很有韧性,眼光放肆却柔和,带着少女的明亮。

他有些诧异。这女孩子说话的时候,像一个温暖的妖精。

“你不是本地人。”她边拧琴弦边对他说。他的眼神和行装,是完全的一个浪人。

他看着她手上的动作,并不回答。

她继续说:“哈,我现在,也到处流浪。我一路走过上海、广州、北京、大连、杭州、丽江,现在来到这里,也许几个月以后,我将去大理。”她转头看着他,又问:“你为什么也飘来飘去?”

他顿了顿,说:“我要找人。”他说的是实话。

“真巧,我也找人。”她眼里有悄然的亮光,“我找我的孩子。”她说完,微笑着抬起头来。这一刻,通道里的灯光仿佛骤然一闪,照得他微微心悸。

原来每个人各有自己的繁荣与荒凉。

“祝你好运。”他站了起来。

“也祝你好运,欧城。”她见他有些诧异,又说,“你把包里的东西倒出来的时候,我看到你的护照本上的名字是欧城。”

他欠了欠唇角,像是在对她微笑。

“再见。”她捋了捋她的长刘海。

这个瞬间,他看清她额头上蔷薇样的大块伤疤。

2006年11月25号。

货车司机欧城运完最后一批货,他看了看自己的手表,还有半个小时拍卖会就要开始。他迅速换上深蓝色的西装和新的皮鞋,将头发梳理好,戴上一副墨镜。他得去那个慈善拍卖会。也许,可以看到他要找的那个人。

已经是十一月底了。在城中村整整住了一个月,日子表面平静,欧城不明白自己到底在寻找什么,他只知道自己已经不能再回头。

拍卖会场设在市中心的一个酒店,欧城到达酒店以后,先把货车停在离酒店不远的停车场,然后才步行去会场。酒店里早已灯火辉煌,一切都像即将接受洗礼那般隆重和虔诚。欧城下意识摸了摸腰间的枪,确定领带没有歪,才走进酒店。他并不是想在大庭广众之下射杀某个人,带上枪只是他的一种下意识的自我保护。

前一天晚上,欧城从报纸新闻中得知,地产大亨于嘉陵将会出席本市的杰出青年颁奖礼。而慈善家正是于嘉陵的一个重要身份,他应该不会错过这次慈善拍卖。

拍卖会很快开始了,欧城没有心思观看老板们争相竞富,

他的视线搜寻着密密麻麻的人,却没有发现那张面孔。他有那么一点失望。

直到拍卖会结束,于嘉陵也没有露面。倒是在宣传海报里,看见一张于嘉陵的照片,旁边有一行隶书:人性德善为本,一切所得,须归得其所。欧城不禁冷笑——这个精读《庄子》的生意人,戴的面具到底是与别人不一样。

在欧城的印象中,于嘉陵只是一场噩梦。

三十年前,房地产商于嘉陵在云南的边陲小镇建立了当地的第一所慈善学校,资助孤儿并帮助当地人脱离艾滋病和贫穷的困扰。许多的穷苦孩子在这里完成学业,有的成为于嘉陵的员工,有的走出了这块土地。欧城是得到于嘉陵资助的孩子之一,他一直认为这所学校,是一只拯救这块贫瘠土地的青鸟,尽管它的气质总令人感到有点异样。直到他从警官学校毕业,他才发现,原来这个慈善家在房地产生意背后还从事走私与贩毒。于嘉陵通过这个慈善学校控制并训练其中一部分胆大的男孩子为自己壮大生意,走私军火,集结兵团,连杀人越货亦已是平常——这是涂生在临死前一天用一小块闪存盘传达给欧城的。

涂生是一个在于嘉陵这个慈善家的关怀里成长起来的建筑师,他和慈善学校里的一部分孩子的命运并没有差别:他们从清贫的小山村走出来,他们向往走出去,却渐渐走上了一条回不了头的路;然后,这些人的岁月被打磨得渐渐丰厚和锋利,与他们做伴的,由野花山溪变成了白粉和枪口。这样的转变,

欧城是不知情的。直到他忽然在一夕之间成为凶手,他才晓得,原来自己竟然一直活在一场噩梦的门外。一步之差,便踏了进去无法回头。

那时候,欧城不叫欧城。

那时的他叫做林靳,但是,如今他的身份、姓名,都再也找不回来。

而现在,涂生已经从这场噩梦中消失了整整三年……

欧城松了领带,在酒店的喷泉前点燃一支烟。

“嗨!没想到你也来了!”身后一个熟悉的声音。

竟然是她,那个拥有漂亮眼睛和一架棕红色大提琴的女孩子。他万万没想过还会再次遇见她。她穿了一件围裙,看上去像是园艺工的打扮,身旁还有一辆破旧的三轮车。她穿的牛仔裤在膝盖上有一两个破洞,几乎可以看见初冬里冰凉的皮肤。

“真巧,你也是来拍卖会的吗?”她问。

欧城点点头,又摇头,“我来见一个人。”他也不知为什么,自己愿意对她讲真话。

“那见到了吗?”

他顿了顿,答:“他失约了。”

“那真是运气不好。”她放下手里的一个花盆,“对了,上次没有告诉你我的名字。我叫米凉。”她向他伸出手,忽然发现自己满手是泥,正要缩回去,却被对方握住。那双宽大的手有些冰凉,散发着淡淡的烟草味。他看着她,面无表情,但目光是微温的。她心里一暖。

“很高兴认识你。”米凉说。

他只是轻轻点一点头。踩灭烟头的时候,他看见米凉脱了线的鞋子。

米凉搬起脚边的花盆,放在喷泉边的花坛里,“终于完工了!”她转过身来,却发现欧城已经在朝停车场走了。

“嘿!”她唤了他一声。他停在那里,并未回头。

米凉推了三轮车,快步走到他身后,“你在哪里上班?”

他这才回过头来,随口回答一句,“珞合路。”

“啊,”她有些兴奋,“我打工的花店在珞合路57号。方不方便搭你的便车?”

欧城愣了两秒,才说:“好。”

他们走到货车前,他帮她把三轮车搬上后车厢。她并不知道,眼前的男人在两年中从来不曾让任何人搭过便车。而他也不知道,她之所以暂时留在这座城市,只是因为见到这个叫做欧城的男人第一眼时,她竟想起《红楼梦》里宝黛初会,那般的前世今生一眼万年。她决定留下的时候,自己都觉得有点神经质。但是她的直觉告诉她,这个城市的空气里多了一点与众不同的东西,也许她能见到一直在寻找的东西,哪怕只是万分之一的机会。

米凉从离开家的时候,就深刻醒悟到,自己唯一继承她母亲的地方,恐怕只是那种容易置人于死地的清苦的诗意。所以后来她丢了孩子,还差点丢了性命,如今她的生命里只剩了寻找,寻找那孩子。然而真正要寻找什么,她自己也不清楚。

都是这尘世的孤儿。

货车开起来,发出老残的轰轰声。米凉禁不住问:“能不能告诉我,你到底是做什么的?我还以为你真是参加拍卖会去的。”

他简短地答:“我只是帮人打工。”

“你在哪里住?我记得你好像不是本地人。”

他动了一下唇角,继续开车。

“我以前,也开过一次货车。那时候小,不懂事,爬上车子就不小心开了出去,差点没命。”米凉边说边摆弄车子的CD机,抱怨道,“这车子真是老掉牙,早该报废了吧,除了四个轮子能跑起来,其他什么都不灵。”她见他没有反应,又说:“我觉得,你应该去当模特或是演员。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男人。真的,我很少夸男人。”她说完爽朗地笑一笑,露出两颗调皮的虎牙。

他依然无动于衷,仿佛没有听见她的奉承话。

米凉叹了一口气,“唉,我猜你这个人只喜欢黑色,还总是买相同样式的鞋子,你和女人过夜从不记她们的名字。十年前的你是个容易热血沸腾的人,现在的你心已经老了,但仍然有着从俄罗斯流亡到南非的勇气。”她看着他的侧脸,认真似的说:“而且,你一定不简单。你才不会是一个货车司机。”

那张胡楂沧桑的面孔这才转过来看了米凉一眼。他有些诧异——这女孩子会看相。

“你真是货车司机?”她问。

“我常常换工作。”

米凉撇撇嘴。这男人像座冰山,惜字如金。她见他实在没有聊天的意愿,就从帆布包里掏出MP3来,一边听一边看窗外的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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