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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咬文嚼字(1)

语言、文字是我国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但是很多词语在发展中改变了原意,还有一些则因为人们不了解它的真正含义而被误用,本章我们不妨咬文嚼字一番。

“捉刀”“捉笔”有何不同?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分不清楚“捉刀”和“捉笔”的区别,经常把两者混淆。

“捉刀”一词来源于《世说新语·容止》上的一个典故。说的是曹操手下有个武官,名叫崔琰,长得眉目俊朗,英俊潇洒。连曹操自己都觉得崔琰的相貌远胜于自己。有一次,匈奴派来的使者要见曹操。曹操为了让外国使者见而敬畏,就叫崔琰冒充他代为接见。到接见的时侯,崔琰穿戴魏王的衣服鞋帽,比平时更加威武雄壮有气派。曹操自己却手持钢刀,恭恭敬敬地站在崔琰的坐榻旁,扮作侍卫,在一旁观察匈奴使者。接见过后,曹操想知道匈奴使者的反应,便派人去暗暗打听。使者说:“魏王丰采高雅,可是那个榻侧的捉刀人却更加气度威严,看起来是一位真正了不起的英雄!”

后来,人们便称代替别人做事为“捉刀”。例如请人代写文章,就叫“捉刀代笔”;而替人作文的人,叫“捉刀人”。

而“捉笔”一词就比较常见了。“捉”即“握住”“拿住”之意,“捉笔”的意思就是“提笔、执笔”,并没有“替别人写作”的意思。

这两个词其实很好区分,“捉刀”有“替”的意思,而“捉笔”则是自己动手写。

为何说“红得发紫”?

我们经常用“红得发紫”来形容某人在某些领域的地位或在某方面红火的程度。“红”,我们知道是好的意思,有成功之极的意味,可为什么要红得发“紫”呢?

曾经紫色是不被人喜欢的颜色。孔子在《论语·阳货》中说“恶紫之夺朱也”,东汉刘熙《释名·释采帛》中亦有句曰:“紫,疵也,非正色,五色之疵瑕,以惑人者也。”古时,紫色被人们视为一种惑人的邪恶色彩。紫属杂色,远不如朱(红)正统。这样看来,紫色的境况是不能胜任现在的“红得发紫”的比喻的。那么,“紫”是如何翻身,甚至胜于“红”的呢?

紫色的“翻身”跟春秋时的齐桓公有很大的关系。齐桓公喜欢紫色服装,因为国君的癖好,文武百官上行下效,紫色渐由不被重视的杂色变成高贵之色。到了汉朝,紫色又一度攀升,生活中高贵的东西常被冠以“紫”字,如紫薇、紫檀、紫晶、紫貂等。

到了唐朝,对紫色的推崇更甚,规定三品以上穿紫色,四品深红,五品浅红,六品深绿,七品浅绿,八品深青,九品浅青。很明显,“紫”已经升到“红”之上了。“红得发紫”是说已经要离开“朱(红)”这个层次,要升级到“紫”那一层级了。

可见,“红”到极致便非“紫”不可,所以“红”要到发“紫”才是好。

“不尽人意”还是“不尽如人意”?

我们在生活中常用到“不尽人意”一词,这是一种错误的用法,正确用法应该是“不尽如人意”。

这里的“尽”是“都,完全”的意思,“如”是“符合”的意思。“尽如人意”就是指“某件事情的结果完全合乎人们的心意”。在前面加一个“不”,意思是“不完全合乎人们的心意”,也就是“仍有让人不满意之处”的意思。其中的“如(符合)”不能省略,所以,把“不尽如人意”说成“不尽人意”是不妥当的。

你认识“囧”字吗?

“囧”,音jiǒng,与“窘”的释义相同。原为“光明”之意。它本是象形字,形似一个简易的窗户(墙上挖个洞,洞中用竹片或木棒横七竖八地支撑起来,就成了窗户)。有了窗户自然就有了“光明”了。这个字一直都属于生僻字,长久以来很少被用到,但是在2008年通过网络被人们认识并且迅速大红大紫起来,被人戏称为“21世纪最牛的古汉字”。

这个古汉字“囧”,之所以能够重新焕发青春,是因为它的字形让人们产生了联想。如果把“囧”字看成一张人脸,方形的脸上,耷拉着一副八字眉,下边是张着的嘴巴,这个字形简直就是郁闷、哀伤、尴尬、无奈之类脸部表情的简笔画。何况它的读音又恰巧跟“窘”相同。因此有心人把它从古字堆里挖掘出来,用来表达今人的某些心情。这也算是一种“古为今用”吧。

现在,当我们想表达一种有些郁闷有些尴尬不那么惬意的情感,而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时,不妨就用这个“囧”字来替代。

“黎民”曾经不是“百姓”的意思?

现在生活中,人们常将“黎民”“百姓”放在一起说。而在现代汉语词汇中,“黎民”也被延伸解释为“百姓”的意思。可是在古代,这两个词语的意思却很不相同。

“黎民”在最早时是黎族俘虏和奴隶的意思。《山海经》中记载,四千多年前,在黄河流域,黄帝和炎帝部落结成联盟,打败了从南方进犯的蚩尤所率领的九黎族,并俘虏了九黎族的人做奴隶,由于他们都来自九黎族,黄、炎部落的人就称他们为“黎民”。后来,“黎民”一词就专指受过黥刑的犯人。

炎帝和黄帝联合消灭了蚩尤后,他们之间也开始争逐,结果黄帝得胜。随后,住在东方的太嗥带领着夷族部落也归顺了炎黄部落,三个大族开始合为一体。合并后的炎黄部落约有一百个氏族,每个氏族又各有自己的姓氏。因而炎黄部落内的氏族也被称作“百姓”。此时,“百姓”指的是主人,“黎民”指的是奴隶。

到了西周时期,“百姓”成为贵族的通称。这时的“黎民”(也称庶民)包括自由民、农奴、奴隶,与“百姓”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大阶级。到了春秋末期,随着宗族世袭制的破坏以及土地私有制的出现,“百姓”的地位逐渐降低,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最后也降到“黎民”的行列中来。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把天下的百姓统一改称“黔首”,“黔首”有继承“黎民”的意思。

现在“百姓”与“黎民”在词意上没有多大的区别。其实,二词的变化也象征着中国五千年文化的发展历程,在历经沧桑变化后,消除了等级观念。

“家父”“令尊”有什么区别?

在书信和社交场合中,我们经常会用到敬称。对我们经常使用到的敬称,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家大舍小令他人”。这句话意思是说,在社交场合中,说到比自己大的家人,如自己的父母、兄长等,通常要在前面加一个“家”字,如家父、家母、家兄;说到比自己小的家人,如弟弟、妹妹等,就要用“舍”字——舍弟、舍妹,以此来表示谦虚;而说到别人的家人,如父母时,则要在前面加上“令”字——令尊、令堂,以此来表示尊敬。因此,“令尊”“令堂”是对别人父母的尊称,而“家父”“家母”则是对自己父母的谦称。

至于“家父”和“令尊”有什么区别,则很明显了。“家父”仅为子女对别人谦称自己父亲时用,不能在问到别人的父亲时说“家父如何如何?”“令尊”中的“令”,含尊敬的意思,是称对方父亲时的敬词,不能自己称自己的父亲为“令尊”。

“豆蔻年华”是多大年纪?

在古代,对不同年龄的女子有不同的称呼。比如,女孩12岁被称为“金钗之年”,13岁被称为“豆蔻年华”,15岁被称为“及笄之年”,16岁则被称为“碧玉年华”,20岁为“桃李年华”,24岁为“花信年华”。

在这么多对于女性年龄的称呼中,“豆蔻年华”是使用率和知名度最高的。豆蔻,“多年生草木植物,外形似芭蕉,春末开花,色淡红,极鲜艳。果实和种子可入中药。”二月初的豆蔻花含苞待放。“豆蔻年华”的“豆蔻”就是从这种植物中引申出来的。“豆蔻年华”一词被广泛引用源于唐代诗人杜牧的《赠别》诗:“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他用早春二月枝头含苞待放的豆蔻花来比拟体态轻盈、芳龄十三的少女,这一千古妙喻流传至今。所以,豆蔻年华只能指十多岁的少女,最多不能超过二十岁,再往外扩展就太牵强了。

破镜重圆是夫妻“专利”?

破镜重圆的典故出自唐人孟棨所着《本事诗·情感》:陈后主是南朝最后一位皇帝,他的妹妹乐昌公主是当时有名的才女和美女,她成年后嫁给了陈后主舍人徐德言为妻。婚后两人两心相合、相敬如宾。那时杨坚已经建立隋朝,准备南下灭陈。徐德言与乐昌公主约定万一国破家亡,被迫分离,双方都要坚持找到对方,以求重逢。他们将一面铜镜破为两半,每人各执一半作为团聚时的信物。

很快,隋文帝就派兵灭了南陈,乐昌公主因为姿色过人被掠入隋朝大臣杨素家里,很受宠幸。乐昌公主每年元宵节都会拿出那半块铜镜让老仆去叫卖,并且要价昂贵。而徐德言却因为战乱颠沛流离,生活困苦,几年后流浪到京城长安。正月十五这天,看到有人用很高的价格在叫卖铜镜,过去一看,拿出自己身上所带的另半块铜镜,两下一合,果然破镜重圆。徐德言也知道了妻子沦为杨素爱妾这一事实。他悲愤交加,在镜面上题诗一首:“镜与人俱去,镜归人未归!无复嫦娥影,空留明月辉!”乐昌公主看到此诗,便知晓是丈夫徐德言,无比伤心。杨素知道后派人召见徐德言,让他们夫妻相见。此时的徐德言落魄凄惨,乐昌公主已为他人之妻,见到前夫也不敢多说一句话。杨素就命乐昌公主作诗,公主随即赋诗一首:“今日何迁次,新官对旧官。笑啼俱不敢,方验做人难。”杨素为两人的真情所感动,随即让乐昌公主回到徐德言身边,并赠送了大量财产。后来徐德言和公主回到了江南,两人白头偕老。

这就是破镜重圆的故事,被历代的人们所称颂。后“破镜重圆”常用来比喻夫妻失散或决裂后重新团聚或者和好,是夫妻的“专利”。

“震撼”还是“震憾”?这两词有何差异?

日常生活中,常把“震撼”误为“震憾”,其频率之高,是很惊人的。街头有“震憾价”,广告中经常叫嚣“震憾上演”,新闻中有“全场震憾”……所以,“震憾”的“憾”字被《咬文嚼字》列为最常见的100个错别字之一。

撼、憾都是形声字,声符都是“感”,就字形来说,有高度的相似性。之所以出错,主要不是在字形上,更多是用字者的想当然。有人想当然地以为“震撼”是心灵受到冲击,引起精神颤抖,所以一想到这个词语,脑海里就会冒出竖心旁的“憾”字。这也说明他们对“震撼”一词的真正含义并没有真正掌握。

“震撼”是由两个具有强烈动感的语素构成的词,有震动和摇撼的意思。“震”的本义是雷,由雷引申出来的“震”,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撼”的本义是摇,显示的是一种力度。了解了这两个字的字义,就能更准确地体会“震撼”的感觉。

而“憾”呢,是内心感到苦闷,或者失望和不满足。比如遗憾、抱憾、缺憾、引以为憾等,都是一种心理状态,这和“撼”完全是两回事,不能代替。

“竹杠”岂可随便“敲”?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把那些凭着恶势力、利用别人的弱点或寻找借口向别人敲诈勒索钱财的行为称为“敲竹杠”。关于“敲竹杠”的来历,有三种说法。

一种说法是,“敲竹杠”一词来源于清朝末年,当时,帝国主义商船纷纷向中国输入鸦片,牟取暴利。清政府对此类行为虽然进行了严肃的整顿,但也有不少人冒着被砍头的风险从事着贩卖烟土的生意。有一个商人在毛竹刚长出嫩芽时,剖开嫩竹,把烟土藏进去,等毛竹长大后,便将毛竹做成竹杠、船篙等类似的东西放在他往来的船上贩卖烟土,这几乎让人看不出一点儿痕迹。

一次,官船在审查他的商船时,一个官员抽着烟袋锅监督手下人搜查。在监督的过程中,官员随意地用烟袋敲了几下竹杠,这举动吓坏了这个走私商人。走私商人以为官员发现了竹杠里的秘密,于是马上对他进行贿赂。那位官员并没有发现什么,而且见钱眼开,很快便放走了走私船。这个官员无意“敲竹杠”,却敲出了钱。

另一种说法是,四川有一位有钱人,去山里烧香时,当时的山路很崎岖。有钱人乘坐一种用竹竿做的滑竿,走到半山腰时,抬滑竿的人就敲起滑杠,暗示要加工钱,否则就罢工,不继续往前走。乘坐滑竿的只好乖乖地加钱。这里“敲竹杠”是借口向别人要钱或者勒索钱财。

还有一种说法是,清代末年,市场上的小额买卖都是以铜钱作为单位。店家接到钱后便会丢在用竹杠做的钱筒里,到晚上结账时才倒出来,称为“盘钱”。当地的地痞流氓常去店铺勒索钱财,去时不会开口说话,只是恶狠狠地敲打竹钱筒,店主自然会明白来意,赶紧掏出钱来。另外也有一些黑店铺,遇到陌生顾客进门,就会随意提价。当伙计在接待此类顾客时,店主就会敲一下竹杠,示意提价。这里“敲竹杠”是凭着恶势力、用别人的弱点来索要钱财。

关于“敲竹杠”的来历,这三种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不过说法虽然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不能随便“敲竹杠”。

“狙击”“阻击”大不同,误用何时了?

狙击”和“阻击”这两个词经常被混淆。

“狙击”和“阻击”都是军事术语,广泛使用于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用来比喻各个领域的对抗性活动,但其具体方式和目标有很多不同。

“狙击”指的是埋伏起来,伺机袭击敌人。这里的“狙”读作jū。古书上认为狙是一种猴子,猴子的特性是灵巧,善于偷袭。由此“狙”字引申出偷窥、狡诈的意思。“狙击”的方式和特点是一种由一个人或少数人暗中埋伏,伺机对特定目标进行的极具隐秘性的袭击,它可以是一种军事行动,也可以是对个别人的行刺行为。在军事上把隐藏在暗处的伏击者称为“狙击手”,能担任狙击手的士兵都是经过特殊训练,射击精确,伪装能力和侦察技能超强的人。

“阻击”中的“阻”,则是阻止、阻挡的意思。阻击就是以防御手段阻止对方的行动,是公开的对抗和较量。目的是阻止敌人前进、断敌退路,或掩护主力部队。

简而言之,凡是出其不意的主动袭击,就是“狙击”;凡是公开的被动抵抗,就是“阻击”。该用“阻击”的地方,不能用“狙击”。

“失足”原来问题不大?

日常生活中经常把人犯严重错误称为“失足”。一般都认为“失足”都是很严重的问题,然而,从该词的词源来讲,“失足”并非大问题。

有句谚语:“人有失足,马有失蹄”。意思是说,人跟马一样,都有可能不小心跌倒,说明人难免有犯错误的时候。不小心跌倒,属于一个无心的意外,无关乎人性的好坏,“失足”也只是指人的不可避免的一些过失罢了。

《礼记·表记》说:“子言之:‘归乎!君子隐而显,不矜而庄,不厉而威,不言而信。’子曰:‘君子不失足于人,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是故君子貌足畏也,色足惮也,言足信也。《甫刑》曰:‘敬忌而罔有择言在躬。’”

这段话翻译成白话,是这样的:孔夫子说:“回去吧!君子引退而德行昭着,不骄矜而庄重,不疾声厉色而有威严,不说话就能取信于人。”“君子不在人面前丧失进退的节度,不在人面前丧失容色的严谨,不在人面前丧失说话的分寸。”因此,君子的外貌要足以使人敬畏,容色要足以使人畏惧,言论要足以使人相信。《甫刑》说:“一个人应该心怀敬戒而自己身上不要有可以被挑剔的地方。

由此来看,“失足”只是一个礼节性问题,是指君子在他人面前失去了进退的节度。在这里,“失足”是一个随时可改正的错误,与需要被“改造”的“犯罪问题”相隔甚远。

“期间”“其间”是一个意思吗?

“期间”与“其间”都是名词,它们音形相近,但是意义和用法上却很不同。主要区别有三点:

1.范围不同。期间只用于时间方面,指某个特定的时期里面,例如“奥运会期间”。“其间”也可用于时间,指某一段时间,一般是单用,前面不加别的成分。例如“他进行科研多年,其间获得多次嘉奖”。“其间”还可以表示时间范围之外的事物,如“侧身其间”,指的是空间。“其间必有缘故”是指特定的抽象范围。

2.结构不同。“其间”是代词和名词搭配,“期间”是名词和名词搭配,当“其间”表示时间的时候,“其间”的间就可以理解为“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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