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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大荒集(15)

3.口讲之重要--在听讲写读中,口讲尤为重要,尤其是在初级时候。这并非说我们学习英文的目标,只在能讲几句英语,实在因为方法上应当如此。自然能看不能讲,只可说是半身不遂的英语,但即使目的不在口讲的人,在学习之程序上,为求基础之稳固,习惯之养成,进步之神速,文理之清顺,都得如此。这有几种理由。第一,口讲可多得练习,因为口讲是学习的最轻便的方法。如在班上,大家肯讲,每小时总可说十几句英语,对不对且不管,但已确多得练习机会无疑了。如教员令学生在家造句,每课最多交三句,已经有点困难。第二,文法对不对,全在习惯,造句总是慢慢推敲出来,养不成什么习惯。口讲之妙,在使学习的人在不知不觉之间吸收英文的句法,有一句话,不费心思,脱口而出,初有疑难,久而久之,自能顺口,到了顺口之时,英文句法已在不知不觉之间学来,比写作时算什么主格宾格,强似多多了。第三,口讲的话都是自自然然说出来,少有堆砌奇字,矫揉造作之弊,因为口讲应答之间,不容你矫揉造作。试将通常社论与名人演讲稿比较一下,就可显然看出这个分别。英文最重自然清顺,写英文论必有这口讲的基础,写出来才读得下去,不然满纸都是字典上找来填上的奇语僻字,用上去一无是处。所以概括的讲,英文写作必以口讲为基础。第四,文字之有音调,犹如人之有声容,许多诗歌散文抑扬顿挫之妙,都须朗诵才可体会出来。不会读好的人,总不会完全领略此中的妙处。所以口讲的练习,于将来文学之玩味,也很有裨益。

4.直接教授法之用处与范围--凡谈外国语教授法的人,都讲到直接教授法。所谓“直接”是用外国语直接表示意思,不靠本国语翻译。因此法是小孩学话的法,故又称为“自然教授法”(凡侨居外地直接学外国语,也可谓直接法)。因为抽象观念不易直接表示,故直接法每由具体物件,如衣帽、钟表、耳目五官等教起,故此法又称为“物体教授法”。但是物体教授法范围极狭,譬如教家禽野兽时,不能全数将家禽野兽搬到课室来,所以平常总限于最初的二十课而已。其余须以图画代替实物,或用联想方法表示抽象意义。在此层上,有便有不便。譬如糖盐可以带到课室来,而甜咸之味,却不易表示,除非由教员表演尝味之神情不可。所以极端主张不用翻译者矫枉过正,常自讨苦恼而已。专重翻译以为练习,固然根本不对,因为翻译时使学者心中时有本国语观念,译入英文,定然不成功,但是在许多解释意义的地方,一二字翻译出来,省却许多周折。再如叫学生译整句的意义,或述其大旨,再令以自然英语译出,是有益无损的;若令字字对译,再使叠字成句,则利少弊多。

例如“快下雨了”一句话,若整句译来,为It will rainsoon,可译为 It is going to rain now也未尝不可,因为这译法不背整句的意义。若用字字对译,学生心中必先形成quick comerain already这么一句,待来改正,已有文法上、习惯上的种种困难了,况且把这四个字如何改,都改不像真正的英语。

5.注重仿效与熟诵--学习英语唯一的正轨,不出仿效与熟诵;仿效即整句的仿效,熟诵则仿效之后必回环练习,必使能顺口而出而后已。凡能依这方法读英文的,无不成功,而且这极容易,真是学习英语的康庄大道,其应用远超出于物体教授法之上,初级高级都可适用。须知小儿学语神速之秘诀,也不过仿效与重叠练习而已。这是与旧式以文法入门的方法,根本相反。譬如文法第一课说a是indefinite article,the是definitearticle,但知道这有什么用处?a,the二字的用法与省略,一百个留学生中没有五个人能有十分把握,可见所讲文法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旧式的文法家以为下定界说,指出造句的楷则,叫学者按这楷则字字照填,便可成句,实在完全是梦呓。不但这方法极迂腐难行,就使按规则填好,也未必是顺口的英语。

学者最要的警语,是少用堆砌功夫,学时必整句吞下去,再整句吐出来,其文必顺,其音必正,句法必通,用字必当。若凭字字译成英语,再依文法规则慢慢叠成句读,必一无是处,劳而无补。

例如以上“快下雨了”It will rain soon一句只需整句念好,三数次已可成诵,文法关系,暂时都可不管,只把这句法吸入脑中,不但再出口时可保无误。下次要说It will clear up soon,it will stop soon,he will come soon,you will die soon,心中早有此句的模范,不期然而然,说出都能合于正轨。

所以学者最要二事:

(1)凡学英语,必学整句,不觉中将其句法音调整个吸入。

(2)每日选二三句,回环熟诵,此数句读音必正,出口必熟。如此半年,操英语能力必大进。

6.普通原则--以上所述,可大略合并为具体的学习要则十数条。兹将《开明英文读本》卷前之普通原则中有关系的十三条译出如下:

(1)打定口讲的基础。只要能达到这目的,任何方法都可用。

(2)学生在课堂上,必须踊跃参加练习,不怕错,不怕扣分数。假如分数足减少学生练习的勇气,则教员应暂时毅然废弃分数。

(3)凡遇新字,必耳闻口讲手写阅读四事并重。

(4)应尽量在课室里操英语,听英语,借以吸收英文句法。

(5)注重仿效与熟诵为养成正当习惯之最好方法;不可偏重理智的分析及文法规则等。

(6)句义字义不明时,可用翻译方法,但不可专用翻译为练习方法,翻译句义之用处,在于作比较,研究本国语与外国语说法之不同。

(7)注重字之用法;字义应看做活的、生动的、有变换的。不知一字之用法,不能算为懂其意义。

(8)注意日用成语虚字;常见之字用好,大体已备,生僻之字不难安插下去。

(9)凡有意思要表现,必因教员的利导,毅然尝试。

(10)凡说英语,必说全句,不可仅限于yes,no等字。初时或觉其难,日后必有进步。

(11)用客观归纳的方法学习文法,即时时注意字之形体变化及其用法。在读本上,看见同类的变化,发生疑问,即求文法的指示,以为解决。得了文法的指示之后,又须时时在读本上观其应变,以为印证。

(12)必须有写作的练习。

(13)拼音须精,读音须正。

7.方法要领已如上述,兹更就学习阅读、文法及语音的方法要点分列叙述于左。作文会话等表现动作即附于文法项下。

乙 语汇8.语汇语法语音之分--语汇英文就是vocabulary,就是语言的内容本质。语法(文法)英文叫做grammar,是讲某种语言中表示意念关系的种种方法。语音就是读音(phonetics)。这三个区别略与中国小学家所分形、声、义三学相仿佛。说文等于文法;音韵等于发音学;训诂等于语汇。

所不同者中国小学是以文字为主,学英语者却须以语言为主。

故如在中国小学,说文及金石之学只讲文字的变化与构造。而在文法,却须讲语言字句的变化与构造。然其同属于一类的研究,注重构造化合的原则,则两者实处于相等的地位。(旧式文法一部分专讲字形的演变,名为“形态学”[morphology],则与字形之义尤近。)9.目标之重要--语汇既为语言之本身内容,其根本重要可知。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必先有米,然后用得着巧妇的烹饪功夫。学英语者每病辞字缺乏,不能达意,犹如初写白话文的人,只能说美人“好看”,她也“好看”,而另一个她也“非常好看”,第三个她“不大好看”,却不能用“娉婷”、“曼丽”、“轻盈”、“绰约”等字样。说人不好看,就说“难看”,也不能用“其貌不扬”、“面目可憎”等字样。反过来说,文章做不好的人,专会堆砌僻字,使弄玄虚,用些什么“颜如舜华”、“沉鱼落雁”、“羞花闭月”等搔不着痒处的俗套,而不能用明眸皓齿,纤妍洁白,不长不短,不肥不瘦等自然通用的成语。所以对于学习语汇的目标不能不注意。

10.语汇贵自然--中国留学生及非留学生写起英文来,都是韩柳三苏的变相。须知韩文柳文好则好矣,无如在英文里边读起来,总是高雅有余,切实不足。上焉者还有韩文之古气磅礴,下焉者只像童生学做不通的六朝文,不但读者不知所云为何物,即作者自己也莫名其妙。行文者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结果言之无物,落了虚浮的毛病。实则三代古文所以胜于六朝,一句话说,不外自然本色而已。说其所当说,其义足以应付,其文又能自然符合当日的语调。太史公之文所以高不可及,其实就是他能自然充实,倘使有人做起太史公语汇之研究,必发现其言辞之丰富,且多实质器用动作之形容词。总说一句话,文贵实质,后人徒取腴词而弃实质应用动作之名词,文遂疲靡不振,到了后来要用文言做描写文写小说简直为不可能的事,至于文人集中的什么墓志铭,行状等寻常的叙事文,费九牛二虎之力做成,读起来还是可怜得很,处处感觉束缚、痿弱、平庸,就是因为那语汇中少古代实质名词,而现代实质名词又弃为鄙野不敢应用。黠者乃用浮美空泛之典故辞句以为掩饰,回去读点《左传》、《史记》的文,乃相顾失色,叹其文“高不可及”。

因为中国文学有这样的一种传统观念,所以学英文的人也最喜用长字,拉丁名词。然而现代英文固是一种雄健丰富、不离本色的语言,英文文学也未入了委靡浮华的时期。真正的好英文还是多少带点街谈巷议或是文士雅谈的气味,英文谓之有smell of the soil,正与司马迁之文相近。譬如Swift称为“英文散文巨擘”(master of English prose),我们看他的《小人国》,文是如何的浅显流利,味同嚼菜根,并不像吃燕窝鱼翅,然而真懂饮食的人才知道“尝尽天下美味不如菜根甜”。学英文的人必须注重学这种浅显常见的字的用法。这种字用得好,用得老,才是入了英文文章的正宗。

现在且举几个例。我在《开明英文文法》第188页曾经说到这个道理,举五个例。在这几个例中,B条的成语都是最易而最好的英文,A条的成语都是不如B条的成语的生动达意。

(甲)有一位大学教务主任说所计划的课程科目足以代表中国今日社会的各方面变迁,用了这么-句(A)“It epitomizes the processes of modernizationof China.”这是真正哲学博士的英文,同这一句话,可以说(B)“It sums up,in a nutshell,thevarious phases of changing China.”

(乙)有一位文字极漂亮的语言学家沙比尔氏,他要说语言演变之趋势不说(A)the tendency of language,却用一个比较不抽象的drift字,说(B)the drift oflanguage。

(丙)要说劳意乔治与守旧党吊膀子,与其说(A)Mr.

Lloyd George" s efforts at pleasing the Conservatives,不如说 (B)Mr. Lloyd George" s flirtations with theConservatives.

(丁)要说麦唐纳首相认真对付问题,与其说(A)Mr.

Mac Donald began to deal with the problem directly.

不如说(B)He came to close grips with the problem.

(戊)要说根究经济困难的焦点,与其说(A)try to locatethe economic distress,不如说(B)try to find outwhere the shoe pinches.

所以英文要学好的人,不应先注重epitomize,processes,modernization,tendency,locate等字,应先注重nutshell,drift,grip,flirtation,shoe,pinch等比较不抽象,比较有实质印象的字。这一类字用得好,英文必好。

11.注重常用的字--照上所讲,这道理已很明白。凡学者必由所谓成语学起,常用成语学好,抽象的字如“趋向”

(tendency)“近代化”(modernization)不难安插下去。中国学生喜欢读Macaulay的论文,其实这种文章尽管到大学程度时看了念了,不值得如何咀嚼。要尽量吸收英文常用成语,还是读Stevenson,Dickens,Bennett等的小说,及Chesterton,Shaw,Heywood Broun,Hilaire Belloc的小品文。大概小品文、戏剧、游记、书札一类的文字,都富于常用成语,因为近于语体。

12.注重近代文--近代英文历史虽不很长,但文字的用法各代不同。现代人总须学现代文。例如Addison,Goldsmith十八世纪的文章固然很好,但绝不能给我们学习现代成语的机会。现代语言是与现代文化俱进的。所以学生到了第四五年时候须赶紧读日报杂志一类的英文。自然第四五年未必有看日报的能力,但是选得精当,实在有不少现代游记、谈话、访问、记事、书札浅易文章可以做阅读的材料。不但如此,好的读本编起来,从头就应以活语言做材料,如通常应用会话等。

好的文法也应用现代话为例,不应如纳氏《文法》,专引英文名家着作之句为例。能做文法的人,为什么不会做几句现代语为例?好的字典,如《简明牛津字典》,举例都是由通常报章集下来的,或由作者自撰(参见该书序言),并不要去引经据典,拉上莎士比亚、米尔顿等人做招牌。这部字典的好处,就是名副其实,真正是现代通行英语的字典“dictionary ofcurrent English”。我久有意编一现代文选,作《开明英文第四读本》,材料全由现代报章搜集,可惜到现在尚未着手,至为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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