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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从哨所采访回来,在汽车驶上通往医疗所的小路时,我就已看到了等在路口的彭澄和同她在一起的这个穿便服的男子了,非常醒目。在云南边防,穿便服比穿军装醒目。但我没认出他来,直到下车,因为想不到。我机械地握住他的手张口结舌:

“你不是那个、那个——”

“对,我是。”

我脱口而出:“我还欠你钱呢!”

他笑了:“没错!”

彭澄也笑,说:“哥你不是专门来要钱的吧!”

听口气她好像什么都知道,怎么回事?这时彭湛问我:

“你的脚怎么样了?”

“没有骨折。”

“那天有人去车站接你吗?”

“有。谢谢!”

彭澄站一边一言不发,晃着她短发蓬松的脑袋,笑眯眯地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这时我便断定,她肯定什么都知道,怎么回事?

这天是云南边防一个难得的晴好天气,像我和彭澄去三连那天的天气一样,没有雾,天空明澈高远湛蓝。彭澄请求:“咱们去外面走走!”我们在外面走,沿着傍山的小路,到处是浓绿和大山吐出的清鲜,三人成列,彭澄居中,一手挽我,一手挽她的哥哥。

彭澄说:“今天天气真好!”

我说:“真好!”

彭澄说:“可惜没有太阳。”

没话说时人们便会谈“天”,意识到这点我觉得有点好笑,正寻思着找些有意思的话来说,彭湛开口了,接着我们刚才的话题,他道:“——太阳出国了。”

我和彭澄笑了。他看我们一眼,又道:“去了美国。”

我们大笑,他继续说:“留学。”又一顿,“——自费。”

我笑得气都喘不过来了,彭澄则干脆捂着肚子蹲在了地上。事后,彭澄生怕我不明白还特地向我指出:“我哥这人挺幽默是不是?他其实特有才!要不是婚姻问题没处理好,早出来了。”

彭湛结过婚,现在是单身。据彭澄介绍,她哥哥的前妻是服装商场的售货员,又虚荣,又俗气,还懒。“整个儿就是个小市民,没文化!我哥本来一直挺好的,二十三岁就是副连长了。”我的判断没错,果然他是当过兵的。“一结婚,全完了。我爸从前一直指望着他这个儿子子承父业当少将的,结果刚当到中尉就转了业,到地方这么多年来,也没什么长进。都说一个女人就是一所学校,我看我哥就是在‘她’那个学校里给待坏了。当然我哥也有问题,意志力薄弱。”对于他们最终分手的原因,彭澄概括说:“他们从根上就不是一路人!”我说这样一无是处的一个人你哥当初为什么还要同她?彭澄说:“我哥说她漂亮。”我说:“她漂亮吗?”彭澄说:“一般。”

医疗所节日聚餐,彭湛作为彭澄的亲属出席,席间落落大方不卑不亢,跟女孩子们谈笑风生,跟男人们大碗喝酒,诙谐幽默豪爽热情,把在场男士们比得没了颜色,令女孩子们满眼满脸放光,其中尤以彭澄为甚,随着她哥哥的每一个不俗表现拍手跺脚大笑大叫,有时都有点儿过了,有点儿“领笑”“领叫”的嫌疑了。我当然不会那样幼稚,已过了轻易被谁蛊惑的年龄。后来大伙让我唱歌,不唱不好,这种场合。唱又不能,我内向。这时他站了起来,说是愿代表我们两个后方来的人,在春节之际,为远离家乡亲人战斗在云南前线的同志们献上一曲。选的歌出人意料又恰到好处,苏联歌曲《灯光》。

“有位年轻的姑娘,送战士去打仗,他们黑夜里告别,在那台阶上……”

头一句既出,偌大的房间一下子静了下来,此时此境此曲,再加上感情充沛有着相当水准的演唱,令人动容。好几个女孩儿泪光闪闪想必是已进入了角色。隔着诸多餐桌人头以及饭菜香烟的氤氲我遥望着他,心想,他与他的妹妹倒真的有些相像。

那天晚饭后彭澄值班,请我陪她哥哥“出去走走”。这是我们俩第一次单独相处,因为他一直表现得热情洒脱妙语连珠所以我轻松上路,却不料那天走出好远他都没有说话,我因没思想准备也没有话说,静默中只能听到两人的脚步声,令人紧张不安还有些尴尬。我想,得说话,否则,一对孤男寡女这样默默地走下去没事也有事了。环顾四周,天上正下大雾,不失为一个话题,于是咳了一声准备开口,他却早我半拍先开口了,说的是:

“你的脚怎么样了?”接着就笑了,自我解嘲地道,“‘没有骨折’。”

我也笑了。同时心里不无感动,暗忖:难道像他这样的人也会紧张会不安吗?这时听他又说:

“没骨折你当时那个情况也不适合去敦煌,怎么就想不到?”

他肯定只是随口这么一说是为了找点儿话说,我却不假思索就说了——说为什么在那种情况下还要去敦煌——越说越快像蓄积过多过久的水终于找到了流通的渠道,哗啦哗啦流利顺畅从头到尾,隐瞒的只是男主人公的身份和名字。没有动机,也许动机在潜意识里。彭湛两眼平视前方,默默地听;我说完了好久,他仍默默。大雾如纱,四周静悄悄仿佛整个世界都隐去了。我们在静默中走,走得我觉着无趣了,有些讪讪的了,有些沮丧后悔了,这时,听到他说:

“韩琳,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好!”

我猛然扭过脸去,看他——这分明是一句掐头去尾没说完整的话——但他从此再就没说。那天剩下的路,我们只谈“天”了。

是后来的后来了,在电话里,彭澄向我承认事先她的确什么都知道,我们熟悉了不久,当得知我仍是一个人时,她就开始琢磨一件事,琢磨我和她哥哥之间的某种可能性。我说那你应该跟我说呀;她说她怕,怕破坏了我和她之间亲切随便的气氛,更怕万一不成,和我连朋友都做不成了。她觉着她哥哥条件不是太好,结过婚,有孩子,工作也不理想,普通机关干部,没权没钱。但是那其间她一直在跟她哥哥热线联系,说我;她哥哥至今住在父母干休所的那幢房子里,有军线电话。她说她第一次跟她哥哥提到我时她哥哥就说见过我,并一丝不差地说出了我的名字单位和年龄。我颇为惊讶,说想不到你哥哥居然能够在那样匆忙的一瞥之间记住了我工作证上的全部要点。彭澄说这是因为当时你给他的印象很深的缘故。我就问:什么印象?同时努力回想自己当时的形象:拖着个大箱子,瘸着一条腿,满头大汗。彭澄说:聪明,本色。

接下来的日子里不知为什么彭澄特别的忙,忙到了晚饭后都无暇陪她哥哥的程度,于是,顺理成章地,这个任务落到了我的肩上。我们沿着傍山的小路走,他跟我说了他的婚姻生活说了他的妻子。

“……她很漂亮,有点儿像那个日本电影演员栗原小卷,走在兰州大街上,回头率百分之百,当时追她的人很多,她选择了我,这对我的虚荣心是一个极大的满足,有一种成就感,男人嘛。”说到这他自嘲地笑笑,又道,“彭澄说我庸俗,我想你是应该能理解这种心情的。”

我笑笑。

“……她身体不好,没病,就是弱,很多事情做不了。比方做饭就做不了,闻到油烟味就反胃,就吃不下饭,只好我做。孩子生下来以后她身体更弱了,夜里得我起来给孩子喂奶,把尿。有一次孩子半夜发烧,我一个人抱着他走了好几站地去医院,夜里没车,孩子太小,自行车坐不了。”

说这些话时他并无抱怨,只是平静地叙述,却比抱怨更让人同情。

“……应当说她人不坏,性格耿直,刚烈,甚至是暴烈,所以在单位得罪人不少,优化组合时差点被组合下来。如果她比较稳定,我早就辞职干公司了,很多朋友叫我去。可是她这个样子,我哪敢轻易辞职?饭碗不大,毕竟姓铁。别我这边辞了职,她那边再没了工作,两边落空,大人好说,孩子怎么办?

“我儿子叫冉,长得像他妈,很漂亮。离婚时她说她不要孩子,我说我要;替她想想,一个女人,还得再嫁人,带着个孩子,是不好办。离婚后,我带着孩子过了半年多,她又要复婚,也是想孩子,说不要孩子不过是一种要挟,她并不是真的想离婚。那次离婚是她先提出来的,俩人吵架,吵着吵着她又说,离婚!我说,好。她说,走!去街道办事处!我说,好。到了街道办事处,她说她不要孩子。我说,好。就这么着,离了。我早就想离了,她不知道。所以那次离婚,等于是我使了个计谋,她这人头脑比较简单,加上要强,很容易地就上了当。你说,我是不是有点卑鄙?”我又笑笑。“就这么着,她又回来了。一度,我的确想复婚来着。离婚后,朋友们给介绍了不少,也见了几个,感觉上大同小异,都是各有长短。结过婚的人再看女人和没结过婚的人是不一样的,实际了许多也透彻了许多。既然都是各有长短,都是对付,还不如跟原来的对付,毕竟中间还有着一个孩子。就这样一起又过了一段后,双方决定复婚,去办复婚手续的日子都定下来了,单位突然派我去北京出差,把这事耽搁了。”

“后来呢?”

“后来我从北京出差回去,再后来上班,再后来春节,再后来就到了这儿。”口气是玩笑的。

我没有笑,静静地看他:“我是说,复婚了吗?”

“没有。”

“怎么呢?”

“从北京出差回去后,又有点动摇了,想等一等,再说。”

我知道不能再问下去了。如果答案如我猜想,他说了,而我这边还没有充分明确的思想准备,会使双方尬尴;如果答案不是,我则会感到很失望很没趣。不如就这样朦朦胧胧好了,如同云南的大雾,似是而非,若有若无。后来,在我们的事定下来后彭湛说:“事实上你那天的不再问下去,就表明了你的态度。”我问什么态度,他说,“你很在意。”

那次在云南,他共住了八天,我们之间的关系一直如雾般似是而非若有若无,直到他离开。他走的那天雾格外的大,大到后来就变成了小雨,淅淅沥沥。我和彭澄去他的居所送他,东西都收拾好了,彼此的通信地址也留过了,告别话也说过几遍了,就都不知该说什么好了,包括彭澄。彭湛住的是军部临时搭建的木板房,房隔壁是军文艺宣传队,天不好,宣传队无法下部队演出,就在屋里排练,也许是娱乐。总之,录音机一直开着,放一支当时非常流行的歌曲:“亲爱的小姑娘,请你不要不要哭泣……”就好像是为外面雨天配的乐。远处传来渐近的汽车声,开近了,又远去了……又有汽车声传来,渐近,近到门外,然后,吱,停住。我们三人不由同时挺直了身体。彭澄站了起来,说声“我去看看”,就去了,于是屋里只剩下了我们两个。隔壁歌唱:“亲爱的小姑娘,请你不要不要哭泣……”屋外,浓雾聚成的小雨淅淅沥沥。就要分别了,作为主人,哪怕是暂时的主人,我该说几句什么。可是,说什么呢?

“韩琳,”他突然叫我,声音严肃,“你看,我们俩是不是考虑成立一个家庭?”

我看他,没马上回答。我得看他是不是逢场作戏,看他是不是想试探一下自己的魅力,看他究竟有几许认真。这也是我的大毛病,过于自尊,自尊到了自卑,脆弱,遇事的第一个反应永远是防范。这时,彭澄回来了,是车来了。北京吉普数秒钟之内便被浓浓的大雾吞没,只有依然清晰可闻的汽车马达声告诉我,他还没有远去。

从云南回北京后,一封航空信已在收发室里等了我几天,拆开信,是他的。“我说了,决意不复婚。她哭了,一夜一日,现成昏睡状,在床上躺着,真不知以后会怎么样。你的事我没有提——固然是因为你还没有态度,但即使你永远没有态度我也不想再这样同她凑合下去,因我已有了一个明确的坐标。——借口和理由俯拾即是,没必要在致命处再给她一下。我想这几天要好好陪她说些宽心的话,毕竟在一起六七年了,又没有深仇大恨。……这个时候孩子在楼下唱一支无忧无虑的闲歌,偶尔弹一下电子琴,纯洁得完全不成调。我想你会真心爱上这个孩子的。”信最后他说,“我的那个建议是认真的,请你考虑。”

我得说在看信的前半部分或前大半部分的时候,心情一直良好,激动,感动,悸动,只是在最后,一下子沉了下来,沉重,沉静。我不想做后妈,不管是给谁的孩子做。有虚荣的成分,更多是出于实际的考虑,那会从一开始就把我的婚姻生活置于一种复杂的、难以理喻的境地。我没有回信。他很快又来了信。

“她发难了,首先是,她要孩子。我说,好。然后一块去街道办事处改了孩子的归属。完了她又说,她也无暇带,要我立即给孩子安排全托,并且要条件最好的。我也同意,即刻办往军区幼儿园,找了一个朋友,朋友极爽快,说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这时,她翻了脸,在历数我的全部罪恶后,发誓要死死缠住我,要和我马上去办复婚手续,说将来随便我在外面找情人、胡作非为都行。我想她现在说这话是太晚了,因为你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已是那样的清晰完美,这里面当然有很多我自己的复杂的心理因素。”信的最后他问,“你给我回信了吗?”

我回信之前给远在云南的彭澄打了电话。那电话不知经过了多少个总机的周转,彭澄的声音因此很小,听得我耳廓都被话筒压疼了。电话中彭澄和盘托出了这事的来龙去脉,最后她在电话里声音很小地喊道:“韩琳姐,我哥很有能力,跟你在一起他会很快发展起来,相信我!”放下电话后,我给彭湛回了信。那封信我是去邮局里寄的。那天的太阳很好,明亮,柔和。收到我的回信后他没有回信,打来了电话。晚上,我已睡下了,听到楼道里有人喊:韩琳,电话!我“噌”一下子就从床上跳了下来,穿着拖鞋睡衣就冲了出去,心在胸腔里扑通扑通跳,不知是因为起得太急还是因为了某种预感。电话是他打来的,也是经过了不少的总机,声音也是很小。电话中他的头一句话就是:我爱你!并且固执地,孩子气地,一定要我也说。可是我不能,我这是公用电话,上上下下全是耳朵。他非要我说。被逼不过,我只好小声说了,等于没说,他听不到。感觉到他有些生气了,只好对着话筒喊:“我跟你同样心情可我这里是公用电话!”他一下子笑起来了,接下去,就说到了结婚,让我去兰州,去“救他”。“你不来,她不放我。她不相信有你这么个人,以为是借口。”

母亲说,你去吧。又说,困难时候的互相帮助支持,很重要。春节后回家我跟母亲详详细细讲了这事,母亲聚精会神听完了后问道:“他的孩子最后判给谁了?”我说:“女方。”母亲说:“那就好。”我说:“妈妈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他还可以?”母亲没有马上回答,凝神看窗外盛开在篱笆墙上的蔷薇花,看了一会儿,扭过脸来,笑眯眯重复了一遍几个月前她说过的那句话:“这孩子不错。”当我通过层层总机把决定去兰州的事告诉彭湛时,他在那头说:韩琳,现在就是真塌了天我也不怕了,现在我们是两副肩膀了!

我乘飞机去的兰州。那个时候乘飞机的除了公款就是大款,这两款我都不是。但是彭湛说:“坐飞机来!火车时间太长!”语气急切。他的急切加深着我的急切,于是放下电话我就去买机票,用去了一个月的工资。

申申和她的男友开车去机场送我。

申申的男友姓陆,名成功,是一位在餐饮行业颇有成就的中年男子,一如他的名字。其妻在同丈夫一道历尽创业初期的千辛万苦之后,在苦尽甜来之际,因操劳过度撒手而去。丈夫对妻子的逝去痛心不已悲怆万分,同时也深藏感激:真是个难得的好女人啊,他需要她在时她就在,他需要她不在时她就不在。若不是她的如此贤达,他怎么可能会光明正大顺理成章从容不迫地去领略人间的无限春色?在尝尽了一个单身成功男人的甜蜜和苦恼之后,他把寻寻觅觅的目光定格在了魏申申身上,并不单单是因为申申的美,他接触的姑娘里,比申申年轻也美的有的是,究竟是什么吸引了他他说不清,只觉着跟她在一起有意思,有趣,有一种精神上的快乐。事实是,与众多漂亮女子的接触已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他以前偏低的审美口味,正如美食可造就美食家一样,只有终年吃窝头咸菜的人才会只对着粉条炖猪肉流口水——他现在已然不是只知道以色取人的普通男子芸芸众生了。比如,木头美人他就不喜欢,再美,只要是木头,就难打动他;再如,趋炎附势的女子他也不喜欢,不仅是不喜欢,还有些许排斥心理。她们不仅打动不了他的心,甚至打动不了他的性,他在她们面前从生理上先就没有了反应。申申使他着迷。她可以使他心跳加速神经颤栗血液奔腾生命之根坚挺。一句话,使他心动。他无比珍惜申申给予他的这种感觉,就好比一个食欲被过多过滥的美食破坏了的人渴望食欲一样,这感觉使他觉着生命中还有着某种期盼,某种乐趣,他因之对申申爱到了极点。有一次我亲眼目睹,申申喝酒喝多了,吐了,情急之下,陆成功伸出手去一捧一捧去接她的呕吐物,令我肃然。他想跟她结婚。说到底,这是一个受着五十年代教育长大的人,从根子上说,相对传统。申申对他的结婚建议却不怎么起劲儿,来往归来往,一直不肯给他一个准信儿。她无法忘记胖子,无法忘记同胖子一起度过的年轻浪漫高雅的共同岁月。最后这个“高雅”不是申申的词儿,是我总结出来的。申申有舞台情结,或曰艺术情结,优裕了的物质生活使她这情结越深,物质文明本来一直就是精神文明的温床和发酵剂。

陆成功的车是一辆宝石蓝的雪铁龙跑车。那时北京的私家好车还不多,因而雪铁龙流线型的姣好身姿在那些方头方脑的车里就比较抢眼,令陆成功自豪。申申常当面嘲笑他的自豪——不仅是车——令陆成功越发的自惭形秽无所适从。祖祖辈辈多少辈子了都是苦出身,直到他这一茬儿才算翻过了身来,也就是刚刚在物质上翻了身,其它方面都还没来得及配套。十八岁的儿子早在一年前就送到法国去了,也许将来他的儿子,有老子的金钱奠基,会是一个比较全面的贵族。而他到目前为止,还只是有钱而已。为此,他尽力了,尽力想使自己做好,服饰整洁,早晚沐浴,谈吐文明,没有脏字,尤其是在申申面前,适当时候,还会反攻为守。比如申申说:“北京的天气真他妈讨厌!”他会当即正色道:“申申,以后不要‘他妈’‘他妈’的说话。不好,啊!”弄得申申说不出道不出心里头腻歪得要命,却又离不开他,她习惯了他给她带来的物质上的方便,那方便对她受了重创而又空虚的心是一种填补。精神和物质有时是可以相互替代的。

申申不赞成我和彭湛。“怎么能找外地的?分居的婚姻是畸形的婚姻。”这不是问题。按我现在的条件,他马上可以随军来京。于是申申又说,“工作不理想。”工作也可以换;再就是“结过婚,还有孩子”了。这个问题的障碍只在我,我若不在乎,这个问题就不成问题。最后申申说他“长得也一般。”她看过我们在云南的合影,对此我更是一笑置之:长得一般,男人长得好有什么用?才华才是男人的立身之本,彭湛是有才华的。

陆成功在前面开车,申申和我坐在车后座上嘀嘀咕咕,任其一人在前面冷冷清清当专职司机,叫我心生感慨:什么叫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这就是。申申为了胖子义无反顾,陆成功为了申申甘做奴仆,也许还有什么人正为了这个陆成功痛不欲生。人总是爱追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这正是一切悲剧的根源。我庆幸自己不是悲剧中人,庆幸遇上了彭湛。我们一见如故一拍即合。怀着这样的深情厚爱听别人对他的诋毁——“诋毁”言重了,“否定”吧——就好比一个钢盔铁甲武装到牙齿的人,刀枪不入。凭着申申对我的了解,她当然地感觉到了,于是叹口气,退而求其次道:“该说的我都说了,听不听在你。别跟他说啊,破坏我和他的关系对你没什么好处!”我说:“怎么会,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这样说时我是真诚的,事后却还是告诉了彭湛,此乃所有恋爱中的女人男人易犯的错误,重色轻友,总认为自己正经历的爱情是永恒的爱情。以至于从此彭湛提起申申来深恶痛绝,令我后悔不迭,这是后话。

得知我要结婚,单位领导很高兴,我是他们的老大难,“高不成,低不就”,他们总这样半开玩笑地批评我。但即使这样他们也没有把我草率嫁出去了事,仍很负责任地按照程序给彭湛所在单位发了外调函。光我说不行,还得有组织证明他是好人,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和军官结婚的。单位里平时和我关系一般的人也送来了结婚礼物,脸盆呀,暖壶呀,床单枕巾呀什么的,好多都送重了,都没地方搁都是负担了,但我仍很高兴,礼轻情意在。那些日子是我最幸福的日子。那几天天气也好,春天,而没有风,阳光明媚,到处是黄茸茸的绿,空气中弥漫着微醺的暖香,我日日马不停蹄东奔西跑,查体,采购,开各种信,“两眼一睁,忙到熄灯”,却不觉累。深夜,都躺到床上了,仍然是神采奕奕,身体里仿佛装上了一部永动马达,这部马达的动力是幸福。彭湛的爱情使我幸福,即将做新娘使我幸福。但是,对我冲击最大的似乎还不是这些,而是,从此后,我就有一个我的家了。有家的人也许可以想到没有家的人的孤独,但不见得会知道深藏在他们心底的自卑。那些日子,我昂首挺胸阔步在院里走进走出,所有见到我的人都说:“嗬,几天没见怎么变漂亮了?”

……波音747终于结束了它漫长的降落过程,在机轮接触到坚实地面的那一瞬间,心脏在我的胸腔里訇然起跳!

——没有拥抱,甚至没有握手,他一手接去了我的东西,一手攥住了我的上半截胳膊,紧紧地攥着,走。我跟着他走,全身都感受到了他攥在我胳膊上的那只手的热量。我跟着他走出机场,走向一辆桑塔纳轿车。是他们单位的车,他开来的。

东西放在后座,我们俩坐在前面,汽车向市区驶去。“该带的东西都带了吗?”他问。“带了。”我按一下腿上的褐色小皮包。都没有多说,都知道“该带的东西”指什么。他在电话里一再嘱咐过的,婚前体检表,单位介绍信,照片。结过一次婚,到底不一样的。“我们先去办手续。”我扭脸看他,多少有些意外。本以为怎么也得先让我去家里坐坐,歇歇,洗把脸。他解释说:“顺路。”其实这时我已想到了这个,同时想到的,还有一个也许是自作多情的想法:他愿意我早一点属于他。其实我也是。成熟男女间的爱情与少男少女重要的一点不同就是,注重形式,深知被年轻人们称为“那张纸儿”所代表的东西的重要。我们拿到了“那张纸儿”,红色的铜版纸,八开,由中间折叠起来,里面有我和他的照片及简介。整个过程简单得让我觉着不真实。就那么三言两语,叭叭地盖上两个章,就算完了,一件终身大事。

从街道办事处出来已是中午,他说现在我们干什么呢?我说你说。他说我们吃饭去好不好?我说好。从下飞机见到他的那一刻起,从他攥着我的胳膊让我跟着他走的那一刻起,我的心突然就变得安静了,异常安静。多少年了,我一直是独往独来,大事小事我说了就算,错了对了我一个人承担,我累了,也倦了,一直很渴望着有那么一个人,能让我甘心情愿地跟着他走,我什么都不要想,只要跟着他走。我将会是一个很好的妻子,我的身上有着我母亲的遗传。

他带我去了一家清真小面馆,铺面不大,但很干净。吃的是牛肉拉面。一人一大碗,面上头堆着绿绿的香菜和煮得烂烂的牛肉,汤很浓,热热的,辣辣的,非常香,我都吃撑了。结账时,两个人才花了两元八毛钱。他付的账,我连掏钱的动作都没做,我们是一家人了,我可以什么都不用管,这种感觉真好。心中也曾闪过一个念头:这就是我们的结婚宴了吗?如是,是不是过于简单了?这时,听到他说:“明天晚上,‘白天鹅’,几个朋友一块,聚一聚。他们都想见一见你。”韩琳,你就什么都不要想了,一切听从他的安排!

从清真小面馆出来,他又带我去参观兰州市容。白塔寺,皋兰山,黄河母亲,还去了甘肃博物馆。比起北京,兰州安静干净,人少,车少,树多。总的来说,给我的印象不错,可我仍提不起情绪。我刚下飞机,有些疲倦,有些累,不愿意这样跑来跑去,想尽快能到一个类似家的地方,静下来坐会儿,可能的话,躺一躺;内心深处的一个想法是,我千里迢迢从北京赶来,不是为了兰州,是为了你。我们云南一别,再见面时就已成为了夫妻,有多少话要说多少事该商量啊——感情方面的事且先不提——让我看兰州,什么时候不可以?从博物馆出来又去了黄河边后,在他问我还想不想去玉泉山看看时,我直率地说了,不想去,我累了。他说不去也好,他也累了,因为今天我的到来,他昨天晚上几乎一夜没睡。我说那咱们赶快回家。他一言不发看着我们面前滔滔流过的黄河水,过了一会儿,才说,她在家里。

我们的新婚之夜是在别人的家里别人的床上度过的,是他的一个朋友。和我们合住这套两居单元的是这位朋友的妹妹,三十多了还未嫁人,令我一见她就有一种莫名的愧疚。彭湛拿不出钱来住宾馆,我要拿钱他又不肯,他们家的钱全部攥在了他前妻的手里,终于,我开始愤怒。

“你没做错什么不必这么软弱!”

“你很在意我没有钱吗?”

我烦恼地摆手。从小到大我就没在意过钱。小时候有父母,当兵后一直过着供给、半供给制的生活,可以说,钱在我的概念里,从来就不算什么。我在意的是理,是情。他现在是我的丈夫了,凭什么要被人这样的欺负!他误解了我的沉默,开始说打算停薪留职办公司、趁相对年轻闯一闯。听到这里我心里一动,说:

“那么干脆,去北京!”

“怎么去?”

“随军。”

他摇头:“我从小在这里长大,地熟人熟——到北京我能干什么?”

不仅因为这个,还因为你那男人该死的自尊!我生硬地道:“那我们就一直这么分居着?”

他小心翼翼看我的脸:“你来兰州好不好?……明天,明天我们回家,看看我们的房子,那么大的一栋房子,还有一个小院儿。”

我说:“好。”

这样说不是苟且敷衍,而真的觉着这是一个新思路,对于一个想居家过日子的女人来说,小环境比大环境更重要。当年母亲不就是随着父亲的每一个新的任命,去不管任何的地方?

这时他又说:“你不必马上来,等我先干一段打下一定基础,我不想让你跟我一块吃苦。”

说这些话时我们刚同他的朋友们吃饭回来,他喝了酒,在我们所住的朋友家唯一的长沙发上躺下了,我坐在长沙发上,他枕着我的腿。他喝得有些多了,他一喝多脸会发白,本来肤色偏黑这时就成了青石色,眉目也因此显得清晰清秀了些。我用食指划着他的额头告诉他我不怕吃苦。他说他知道,从在北京站见到我的第一眼时他就知道。说完他合上了眼睛,似是睡了。我低头端详着怀中的这张脸,眼睛、鼻梁、有些爆皮儿的嘴唇。突然,他睁开了眼睛,望着我:“她说,如果我一定要跟你,就永远不要想再见到儿子。”我眼瞅着怀中脸上的那双眼睛一点点变红,湿润,在盈盈欲滴的那一瞬间,他把它们合上了,于是,泪水就流下来了,顺着外眼角流过太阳穴,流进了两鬓。我轻轻擦去那泪,轻轻摇晃着身子,低吟浅唱般道:“好啦好啦,睡吧睡吧。”他睡了,我一动不动坐在沙发上看着他睡,在我怀里他睡得很熟,像个孩子。我想,我会尽我的全力,让这个受了这么多折磨、磨难的男人,得到他所应当得到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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