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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索密斯这时候可说是一生中从没有这样尴尬过,脑子里充满过去的影子,面对着这两个他一生惟一爱过的两个女子-他的离婚妻和继妻的女儿-索密斯并不感觉害怕,害怕的倒是这个侄女珍。她说不定会不知轻重地胡闹一通-说不定给这两个孩子介绍-她什么事都做得出来。那块糖吃得太急了,黏着他的假牙床。他一面用指头挖那块糖,一面瞄自己女儿。芙蕾神情恍惚地嚼着,可是眼睛却盯着那个男孩子看。他的福尔赛世家顽强性格在心里说:“只要露一点声色,你就完蛋了!”他死命用手指去挖。假牙床!佐里恩不知道可用这个?这个女人不知道可用这个!过去她一丝不挂自己是看过的。而且她也知道,尽管她可以那样恬静,那样神态自若地坐在那里,好像从没有做过他妻子似的,但是这件事情是不容被抹煞的。他的福尔赛世家血液里生出一种酸溜溜的感觉;一种和快感只有差之毫厘的微妙痛苦。只要珍不突如其来地大煞风景!那个男孩子正在讲话。

“当然,珍姑,”-原来他称呼自己的异母姊“姑姑”,真的吗?哼,她足足准有50岁!-“珍姑,你鼓励他们是很好的。不过-糟糕透了!”索密斯偷瞥了一眼。伊莲的骇异的眼睛正凝望着自己的孩子。她-她对波辛尼-对这孩子的父亲-对这个孩子-都有这种情意呢!他碰一下芙蕾的胳臂,说道:

“你吃完了没有?”

“等等,爹,我还要吃一块。”

她非得吃出病不行呢!他上柜台那边去付账,当他重新转过身时,他看见芙蕾靠近门口站着,拿着一块显然刚由那个男孩子递给她的手帕。

“F·F·,”他听见自己女儿说。“芙蕾·福尔赛-正是我的。多谢多谢。”

天哪!刚才在画廊里告诉她的把戏,她已经学会了-小鬼!

“福尔赛吗?怎么-我也姓这个。也许我们是一家人呢。”

“是吗!一定是一家人。再没有别家姓福尔赛的。我住在麦波杜伦;你呢?”

“我住罗宾山。”

两个人一问一答非常之快,索密斯还没有来得及干涉时,谈话已经结束了。他看见伊莲脸上充满惊讶的神情,便微微摇一下头,挽起芙蕾的胳臂。

“走吧!”他说。

芙蕾没有动。

“你听见吗,爹?我们是同姓-奇怪不奇怪?难道我们是远房亲戚吗?”

“什么?”他说。“福尔赛?也许是远房本家。”

“我叫佐里恩,先生。简称佐恩。”

“哦!哦!”索密斯说。“是的,远房本家。好吗!你很不错。再见!”

他继续离去。

“谢谢你,”芙蕾说。“再见!”

“再见!”他听见那个男孩子也回了一句法文。

小精灵般的芙蕾·福尔赛。

索密斯从糖果店里出来,第一个冲动是向女儿发脾气:“把手帕丢掉!”而她的回答很可能是:“我偏要当着你面前把它捡起来!”所以他的第二个冲动是不必打草惊蛇。可是她是准会向他提出质疑的。索密斯斜睨了女儿一眼,发现她也同样斜睨着自己。她轻声说:

“为什么你不喜欢那些亲戚,爹?”

索密斯的嘴角一翘。

“你怎么会有这样想法?”

“一看就知道,”她说了一句法文。

“一看就知道!”这是什么话!

索密斯虽然讨了一个法国老婆已有二十年,但是对于法国语言仍旧缺乏好感。这件事太戏剧性,而且总使他脑子里联想起家庭中那许多微妙的嘲讽。

“怎么会一看就知道?”他问。

“你一定认识她们,然而你一点不露出来。我看见她们看你呢。”

“那个男孩子我从来没有见过,”索密斯说了一句实话。

“是的,其他的人你却见过的,亲爱的。”

索密斯又看她一眼。她耳朵里听到些什么呢?是她姑姑威尼弗烈德,还是伊莫金,还是瓦尔·达耳提跟他的妻子在谈论吗?在家里,这件往日的丑事一直小心瞒着她,威尼弗烈德还警告他好多次,说无论如何不能有一点风声传到她耳朵里。到现在为止,她只知道,而且只应当知道,他从前并没有结过婚。她的褐色眼珠里那种南方的犀利眼光常使他见了害怕,现在又和他的眼光碰上,可是却显出十足的无知。

“是这样,”他说,“你祖父和他的哥哥不和。所以两家不来往。”

“多么富有传奇性呀!”

“她这句话什么意思,”索密斯想。这话在他听来既放肆又可怕-就好像她说的是“多有趣呀!”

“而且两家以后也仍旧不来往,”他又接上一句,可是立刻懊悔起来,这话说得带有挑战的意味。芙蕾在微笑。在这种年代,年轻人都以一意孤行引为得意,对任何值得尊重的成见都不理会,他的话恰恰会激起她的任性。接着,他想起伊莲脸上的神情,又放下心来。

“为什么不和?”他听见芙蕾问。

“为了一幢房子。对你说来是古老的故事了。你祖父就在你出生的那一天死的。他活到90岁。”

“90岁?除掉缙绅录所载的人以外,难道还有许多福尔赛家人吗?”

“我不知道,”索密斯说,“他们现在全都散开住了。老一辈子全死光了,只剩下倜摩西。”

芙蕾拍起手来。

“倜摩西吗?多有意思啊!”

“有什么意思?”索密斯说。他很不高兴芙蕾会觉得倜摩西有意思-这对他的族人是一种侮辱。这个新一代对任何坚固顽强的事物都要加以嘲弄。“你去看看他-老家伙说不定有什么预言要宣告呢。”哼!倜摩西要是看见自己侄孙子、侄孙女所处时代的英国这般嘈杂,他准会骂出来。索密斯不由自主地向伊希姆俱乐部望了一眼,对了-乔治仍旧在拱窗里,手里仍旧拿着那张粉红报纸。

“罗宾山在哪儿,爹?”

罗宾山!罗宾山!当初那出悲剧发生的中心!她要知道罗宾山做什么?

“在塞莱,”他咕哝着,“离里奇蒙不远。怎么?”

“那幢房子在那边吗?”

“什么房子?”

“引起他们闹得不和的那一幢。”

“对的。可是这一切跟你有什么关系?我们明天回家了-你还是想想你做衣服的事情吧。”

“上帝保佑!全都想过了。家族之累世宿仇,是吗?就像《圣经》或者马克·吐温小说里写的-真有意思。你在这场争吵中怎么办的,爹?”

“这个不要你操心。”

“不要操心!可是如果我照目前的情形继续下去的话?”

“哪个说要你继续下去?”

“你,亲爱的。”

“我?我说这事情跟你毫不相干。”

“我也正是这样想,你知道,那就行了。”

她真是利嘴,他对付不了,安妮特有时候说她是个小精灵,正是如此。现在只有先转移她的注意力。

“这一家有一块蔷薇花针织,”他说,在一家商店前面站住,“我想你也许会喜欢。”

索密斯替她付钱买下针织,两个人又向前走去,芙蕾说:

“你不觉得那个男孩子的母亲是像她这样年纪的女子里最美的了?”索密斯打了个寒战。真是怪事,这样死缠着不放。

“我好像没有注意到她。”

“亲爱的,我看见你的眼角在瞄她呢。”

“我觉得,你什么都看见-而且好像看见的还不止这些。”

“她丈夫是什么样子?如果你们的父亲是兄弟,他应该是你的另一个堂兄弟了。”

“死了,我听说是。”索密斯说,忽然气愤起来。“我有二十年没有见到他了。”

“他是做什么的?”

“画家。”

“这太妙了。”

“你如果不想惹我生气的话,最好把这些人忘掉,”这样一句话已经到了索密斯嘴边,可是又被他咽下去-千万不能让她看出自己的心情。

“他曾经侮辱过我,”他说。

芙蕾一双骨碌碌的眼睛盯着他的脸望。

“我懂了!你还没有报复他,所以现在还耿耿于怀。可怜的老爹!你让我来试一下!”

这简直像睡在黑暗里,有一个蚊子在脸上飞来飞去一样。芙蕾这样的执拗,在他还是第一次看见,所以两个人到达旅馆时,他表情冷酷地说:

“我总是尽量容忍。不要再让这些人了。我上楼去,到晚饭时才下来。”

“我在这里坐坐。”

索密斯临走前把躺在椅子上的芙蕾看了一眼-眼睛里又是恨,又是喜欢-就走进电梯和安妮特住的双套房。他站在起居室的窗子前面-窗子正俯视海德公园-用一只捐头敲着玻璃。他的心情既混乱又暴躁,而且烦闷。岁月和新培养的兴趣为他敷治好的旧日创伤现在又在隐隐作痛了,中间夹着不快和焦虑,还有那块不消化的果仁糖也在胸口作怪。安妮特回来没有呢?这并不是说在这种为难的时候她对自己有什么帮助。过去只要她问起自己第一次结婚的事情,他总是叫她不要哕唆,她对这件事全然不清楚,只知道这是他一生中最热情的一次,而他和自己结婚不过是为了有一个家庭所做的权宜之计。她对这件事好像一直怀恨在心,而且时常用来挟制他。他倾听一下。门内传来一点声响,一个女人走动时的轻微簌簌声。她是在里面。他敲一敲门。

“谁?”

“我,”索密斯说。

她刚在换衣服,现在还没有完全换好,镜子前面是一副令人悸动的美丽身体。她的胳臂、肩膀、头发-颜色比他第一次看见她时已经深得多了-颈子的线条、衣服的光彩、乌睫毛的灰青眼睛,看上去都有一种雍容华贵的派头-敢说她到了40岁远还和过去一样漂亮。她是一笔很不错的财产,一个顶好的管家婆,一个相当懂事和慈爱的母亲。只要她对他们之间的关系不要公然地加以怀疑!她对他没有真感情,他对她也同样没有,可是索密斯有一种英国人的通病,总是不痛快她对他们的结合从不虚情假意地粉饰一下。他和她这个国家的无数男女一样,主张结婚应当建筑在互爱的基础上,但是如果结婚后发现双方并没有爱情,或者从来没有真正爱过-这显然不是建筑在爱情的基础上-那也不能说穿。事实是如此,爱情却不是如此-但是事实既然存在,你就只能这样下去!这样,你就两面都讲得过去,而且不会像法国人那样变得满腹牢骚,只图眼前,做出伤风败俗的事来。还有,为了财产的利益着想,也必须如此。她知道两个人之间没有爱情,这件事他也知道,而且双方都心照不宣,可是他仍旧指望她不要在谈话或者行动中承认有这种情况存在,他而且永远不能理解她骂英国人假道学是什么意思。他说:

“下星期你将在‘栖园’请些什么客人?”

安妮特照样用口红淡淡地涂着嘴唇-他总是不愿意她搽口红。

“你妹妹威尼弗烈德和卡迪更一家,”她拿起一支细睫毛笔,“还有普罗斯伯·普罗芳德。”

“那个比利时家伙?请他做什么?”

安妮特懒洋洋地掉过头来,在一边睫毛上点一下,说道:

“他逗得威尼弗烈德很高兴。”

“我倒想有个人能逗逗芙蕾,她太不稳定了。”

“不稳定?”安妮特重复一下。“你难道第一次看见她这样吗,朋友?她生来就不稳定,正如你说的。”

她难道永远不能去掉这种矫揉造作的卷舌音吗?

他碰一碰她脱下来的衣服,问道:

“你下午干什么去了?”

安妮特看看镜子里的他。她刚才涂得鲜红的嘴唇笑了,又丰润,又带有讽刺。

“自得其乐。”她说。

“哦,”索密斯怏快不乐地说。“做马路巡阅使去了,我想是的。”

这句话是他用来形容女子莫名其妙地进进出出商店的情形。“芙蕾的夏装买好了没有?”

“你倒不关心我自己的买好了没有。”

“我问不问反正对你都无所谓。”

“说得好。她买好了,我也买好了-可是价钱贵得厉害。”

“哼!”索密斯说。“那个普罗芳德在英国干什么?”

安妮特抬起她才画过的眉毛。

“他喜欢开游艇玩。”

“哼!他是个乏味的人,”索密斯说。

“有时候,”安妮特回答,从她的脸色看出她在暗笑。“不过有时候也很有意思。”

“他有一点黑人的血统。”

安妮特直起身子。

“黑人血统?”她说,“这是什么意思?他母亲是亚美尼亚人。”

“那么,就这样吧,”索密斯咕哝着,“他懂不懂画呢?”

“他什么都懂-他是见过世面的。”

“你给芙蕾找个客人。我要让她散散心。她星期六又要上瓦尔·达耳提和他太太家去,我不赞成。”

“为什么?”

要解释清楚这个理由,非得牵涉到家族历史不可,所以索密斯只说:

“吊儿郎当的。太不像话了。”

“我喜欢那个小瓦尔太太,又安静,又聪明。”

“我对她一点不了解,除了……这件衣服很新呢。”索密斯从床上拿起一件时装。

安妮特从他手里拿过来。

“你替我扣上,好吗?”她说。

索密斯给她扣上。他从她身后望见镜子里安妮特脸上的表情,有点好笑,又有点轻蔑,那意思等于说:“谢谢!这种事情你永远做不好的!”是的,感谢上帝,他幸而并不是法国人!他给她扣好衣服后摔一下手,同时说:“这儿开得太低了,”说完就走到门口,打算避开她到楼下找芙蕾。

安妮特停一下手里的粉扑儿,意想不到地突然说:

“你真粗鄙!”

这句话他懂得-这是有理由的。她第一次用这句话时,他还当做她是说“你真是个开小店的”!后来弄清楚了,简直有点令人啼笑皆非。他对这句话很气愤-他并不粗鄙!他如果粗鄙的话,隔壁房间那个家伙,早上漱口的时候总是发出那么难听的声音,又该怎么说呢?还有楼下大厅里面那些入,一开口总是鼓足嗓子使全世界都听得见,自认为这就是教养,这又怎么说呢?满口的胡说八道!说她的后颈开得太低了,就是粗鄙!本来是粗鄙!他话也不答就走了出去。

他从另外一头走进楼下大厅,一眼就看见芙蕾还是坐在原来地方,腿跷着,一只穿着丝袜和灰色鞋子的脚缓缓荡着,足见她正在遐想。一双眼睛也看得出来-她的眼睛有时候就显出这种迷惘的神情,后来,忽然问她又会如梦方醒,重又像猴子一样活泼,一样不安静。她懂得那样多,自信心那样强,而年纪还不到19岁。那个可恶的新名词怎么一回事?奇装异服、举止轻浮的疯姐儿!嘁嘁喳喳的,露出大腿来-不成体统的年轻女人!糟糕到简直是魔鬼,最好的也只是个泥塑的天使。芙蕾决不是疯姐儿,决不是那种满嘴俚语、没有教养的女子。然而她执拗得令人不敢苟同,而且那样豪兴,就是要享受一下生活。享受一下?这句话并不使索密斯产生清教徒的罪恶感,但却产生和他自己气质相近的忧虑。他一直担心明天会享受不了这么多,以致今天不敢享受。现在看见女儿这样今日不知明日事,他觉得简直可怕。她坐在椅子上那个派头就说明这一点-她像在做梦。他自己从来不做梦-做梦是做不出名堂来的,不知道她是谁的遗传!肯定不是遗传自安妮特!不过安妮特做女孩子时,在他缠着她的那些日子里,也曾有过一种花枝招展的神气。现在可没有了!

芙蕾从椅子上站起来-举动敏捷但不端重,一屁股坐到一张书桌前面,急急忙忙拿起信纸和笔就写,好像信没有写好以前连呼吸都来不及似的。忽然间她看见了索密斯,脸上急切的失魂落魄神情消失了。她微笑地向索密斯飞一个吻,做出一副好看的样子,仿佛有点迷惑,又有点厌烦。

哼!她真是个“小精灵!”-“小精灵!”

在罗宾山。

佐里恩·福尔赛在罗宾山度过自己孩子的19岁生日,静静地在做着自己的事情。他因为心脏不好,现在做什么事情都是静静地做,他跟他家所有的人一样,就是不喜欢去想死亡的问题。这种心理,他一直到两年前才知道。那一天晚上他上医生那里去检查某些症状时,医生告诉他的话是:

“随时随地,只要一紧张过度,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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