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躬行实践,引领学生走进新课程
这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仅要求教师真正确立起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体现素质教育精神的教育观、学生观、教学观、考试观、评价观等教育理念,主动做好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教育教学的研究者、课程的建设开发者、社区型的开放的教师等自身角色的转化,还要有积极践行新课程理念的行为。如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把课堂还给学生,尊重赞赏每一位学生并主动帮助引导学生设计恰当的学习活动和形成有效的学习方式,教师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团结互助等。可以说,教师在新课程实施中的“以身作则”,势必会给学生以积极的教育影响,加深学生对新课程的理解和认同,从而积极参与到新课程实践中来。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指出:要“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作为学生的学业评价无论在功能和价值上,还是在学科内容、呈现方式以及对考试结果的处理上,都要力争体现新课标所倡导的“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评价理念和工作思路,形成适合本校学生的学业评价内容、形式、手段,以利于新课程的深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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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管理情、理、法初探
班级管理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学生的健全发展,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素质教育实施的质量。班主任作为班级的组织者和策划者,对班级工作负有义不容辞的管理重任。因此,要真正优质高效地做好班级管理,班主任就应当抓住情、理、法互动这一关键。
一、情——班级管理的前提
青少年学生活泼、好动,有着极其丰富的情感,对他们的管理必须先要激其情。“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情是学生接受管理教育的前提。当班主任以真挚的爱,用情激励、温暖、鞭策学生,给他们以亲近感、信任感、期望感时,学生会以自己特有的敏感,经过自己的观察和体验,看出老师的善意和对自己的真诚关爱,于是就会产生“动情效应”,就会对老师产生强烈的依恋仰慕心理而“亲其师,信其道”,并会主动敞开自己的心扉,自觉愉快地听从和接受班主任的管理。心理学研究同样表明:只有心心相印、情感交融的管理教育,才会引起学生感情上的共鸣。因此,班主任在班级工作中应做到情感管理,对学生首先要具有深厚理智的“教育爱”“理智爱”,而不是无原则的迁就和溺爱,要给他们以无私的爱心感化:思想上关心学生进步,引导他们学会做事;学习上细心指导,引导他们学会学习;生活上热心照顾,引导他们学会生存;遇到困难耐心帮助,引导他们学会共处。
二、理——班级管理的基础
青少年学生是单纯幼稚的,班主任要善于利用科学的道理和富有说服力的典型事实,针对他们的具体问题,由事入理,由浅入深地进行正面管理,力求以理服人,调动学生的内在积极因素,使其明辨是非、善恶,提高思想道德认识,增进思辨能力,引导他们不断进步。对学生进行“理”的管理,班主任应当做到:
1.要有针对性,有的放矢
班主任要结合学生具体问题摆正事实讲清道理,以激起学生思想内部矛盾斗争,使其服理,力戒枯燥、乏味、无的放矢式的空洞说教。
2.要有真实性,生动有趣
班主任讲道理时所列举的事例,一定要真实可靠富有感情,符合学生的客观实际以便真正触动其心灵,引导他们进行科学分析,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
3.要善抓最佳时机
班主任抓住时机施“理”,能达事半功倍之效。因为只有在学生内心产生需要时,才容易被接受。
4.要有信心和耐心
要真正使学生服理,往往需要多次反复做工作才能奏效。所以,班主任一方面要有足够的信心,相信学生能够通情达理地接受管理。另一方面还要有耐心,要允许学生有自己不同的见解,要允许学生思想行为出现反复,反复说理要讲究循序渐进。
三、法——班级管理的保证
“法”,即班级的规章制度,是班级管理的有效手段。传统的班级管理由于管理无规章或制度不明,致使班级管理随机应付或有始无终,学生常常无所适从。“法”能使班级管理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能从制度上防止班主任一抓就紧,一放就松的管理上的冷热病。但制度毕竟体现了学校教育的意志,表现为对学生思想和行为的一种约束,所以执行中必须考虑到学生对制度的理解和接受程度,不可把“法”当做制裁学生的“紧箍咒”。那么,班主任究竟如何才能利用好班规班纪做到“依法治班”呢?
首先,要制定符合实际、简单易行的班规班纪并通过班规班纪的制定来提高学生的认识。制定班规时,应实行广泛的民主,组织学生反复讨论、修改,由他们自己讨论制定,以使班规能真正反映师生的共同意志。只有学生愿意接受且愿意服从的制度才会发挥其良好的管理效益,而教师规定必须服从的“法则”,则往往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抵触甚至反抗。另外,班规应体现出科学、合理与具体,要符合学生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其次,要持之以恒地落实班规。制定一个好的班规,仅仅是一个好的开端,关键是要把它落到实处。一方面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另一方面可以实行值日班长负责制或班干部轮流值周负责制,进行定期检查以监督班规班纪的落实,从而通过班级活动,把学生遵规守纪内化为他们的自觉行动,提高其自我管理水平。
四、情、理、法互动——班级管理的关键
班级管理情、理、法三方面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是相互配合、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不可将之分割开来而孤立、单纯地强调某一个方面。
1.情与理的互动
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要科学地处理好“情”与“理”的辩证关系,既不要“有理无情”,也不要“以情代理”。如果“有理无情”,班主任不仅很难走进学生的心里去把握他们的思想脉搏而开展有的放矢的管理,而且也极易造成学生的逆反心理,产生抵触和对抗情绪;如果“以情代理”的话,则容易造成对学生的“非理智之爱”,导致他们思想的虚空、松懈及其行为的随意、放纵,有碍学生及班级发展。因此,班主任应当将情与理有机地“化合”,力求做到情中有理,理中含情,情理互动。只有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启发学生的自觉性,才有说服力,才能使学生感到情深而意切,真正乐于接受班主任的管理。
2.情与法的互动
学生作为班级一员须受班级纪律约束,但“法”只能规范学生的行为,无法走进学生的心灵,只能治表而不能治里;如果只有情,那么班级管理就会缺乏力度,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放纵和随意。因此,在班级管理中,班主任必须要做到人文关怀与纪律约束相结合,只有情与法的互动与交融,才能感化学生的心灵,才能规范学生的言行,才能达到表里兼治的目的。
3.理与法的互动
班主任对班级学生的管理既要坚持正面施“理”引导,启发学生自觉,同时又要凭借必要的规章制度去严格要求他们,约束其行为,从而使学生的思想行为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大量的班主任工作实践也都证明,仅有“理”教而无必要的管理制度去引导、约束学生的思想行为,则难以保证教育和管理的实际效果,甚至可能落空。故,二者必须有机结合,相辅相成。执行制度和纪律,必须伴之以说理教育,坚持表扬为主,批评为辅。通过理与法的互动交融,使学生明白事理,在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过程中提高理解能力,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控制不良行为,接受各种管理制度的约束,并逐步养成自觉遵守各种管理制度的良好行为习惯,最终实现由“他律”向“自律”的升华。
综上所述,班主任在班级管理实践中只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寓情、理于“法”之中,真正达到情、理、法的合理交融与完美互动,就必定会促进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以及班级管理质量的提高,推动整个班级的发展。
(拙作发表于《教学与管理》2005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