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力量发展现代传媒业、出版发行业、文娱演艺业、文化旅游业四大重点产业。加快以兰州为中心的文化产业密集区和以千里丝绸之路为主线的文化产业带建设。推进全省县以上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加快民族民间文化产业开发。培育一批文化产业集聚区和基地。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预算资金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促进资金,增强导向作用。抓好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建立我省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
三、试点工作
按照中央的要求,根据我省实际,我省的文化体制改革先确定一些条件好的市和文化单位作为试点,然后逐步稳妥地展开。从2006年6月开始,利用两年时间,重点抓好试点单位和试点市的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和积累经验,然后在全省全面推开文化体制改革工作。
兰州市、嘉峪关市为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市。甘肃省图书馆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甘肃省新华书店和省新闻出版局所属国有印刷企业为文化企业改制试点。甘肃日报集团将印务中心剥离、甘肃广电总台(集团)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剥离,作为新闻媒体宣传和经营业务“两分开”试点。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作为组建集团整体转制的试点。已经组建的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甘肃广播电影电视总台(集团),进一步理顺体制,转换机制,实现规范化运作。省陇剧院、秦剧团为实行资源整合试点,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转变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
试点单位的主要任务是:
1.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推进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管理机制、分配和激励机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创新服务方式,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加大投入,改进和完善财政扶持方式,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文化企业。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用工制度,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创新经营体制。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做好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工作,以产权为纽带整合资源,组建公司。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推进股份制试点,理顺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3.新闻媒体剥离企业。对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进行科学划分,逐步将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等经营部分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实现宣传与经营两分开。继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实行严格的成本核算和目标责任制。做好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明确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主体。有条件的要积极进行股份制试点。
4.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整体转制为企业。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合理界定产权归属,做好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工作。实行资产授权经营,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转制为企业后尽快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实行企业财务、税收、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快推进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对非内容环节进行股份制改造,妥善进行人员身份置换。创新经营方式,鼓励进行跨地区和多媒体经营,实现跨越式发展。
5.文艺院团。遵行文艺规律,运用市场机制,积极促进文艺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重组、联合、兼并,进行结构性调整。体现民族特色和省级水准的艺术院团,改革投入方式,实行项目资助,把资金投入和创作成果、演出场次挂钩。一般性文艺院团,在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确保正确导向的基础上,逐步转制为企业。
6.综合试点市。完善文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逐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管办分离,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新型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整合现有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有关行政执法队伍,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探索建立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塑造合格市场主体。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所属新闻媒体宣传与经营“两分开”,做大做强主流媒体。进一步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体系,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参与文化事业,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四、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把文化体制改革纳人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调查研究、统筹协调、具体指导,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顺利实施。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了加强对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省委决定成立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省委副书记陈学亨同志任组长,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励小捷同志和副省长李膺同志任副组长,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的主要负责同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省工商局和省地税局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省直宣传文化部门和各市州都要成立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指导和协调改革工作。试点单位的改革由主管行政部门负责指导,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
文化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上来。党政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相互协调、积极配合,为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力的支持,尤其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本方案所列出的相关政策,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要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文化战线广大干部职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投身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和市,要切实组织好试点工作。要精心制定改革方案,反复论证,广泛听取意见,使改革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相关部门和市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具体指导改革工作。在改革的过程中,要及时掌握动态,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改革顺利进行。要认真总结试点单位的经验,运用多种形式加以推广。
未列入省上试点的市州和部门,要按照中央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确定自己的试点单位,进行改革试点。面上的改革也要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从看准了的问题人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改起,先易后难,逐步推进。
要严格工作纪律。文化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出台重大改革措施,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为了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同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文化体制改革涉及的劳动人事、社会保障、财政投入、税收优惠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我省也出台了一系列文化经济政策,如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出版物增值税先征后返、对省级专业艺术院团实施演出补贴、发行部门税前提取图书网点建设费等。对于中央、省上已经和将要出台的各项政策,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切实加以落实。
为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公益性文化事业健康发展,确保转企改制稳妥进行,为改革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省委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紧与有关地区和部门协商,尽快制定支持和保障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吸引社会资金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投入文化产业、转制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养老和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改制企业职工身份置换、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税收优惠、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和授权经营、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中的机构编制、工商管理以及培养、培训和引进文化人才等方面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