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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智读英雄偶像让阳光洒满人生(4)

那时候,刘德华一直想学唱歌,但发出的声音像唱大戏一样,经常被人嘲笑,但发哥的这一句"记得,努力什么都有"让他没有放弃。他常常在拍戏的间隙,偷偷地躲在面包车里练声、填词。从那时候开始,他努力在不同的领域学习,比如唱歌、骑马、学英文。他一直精神抖擞地挑战着自己的极限,给人的印象始终是一个工作狂。当初唱歌被人批评走调,他便拼命练唱歌,后来连续得了几届最受欢迎男歌手奖,甚至问鼎金像奖。四十几岁的刘德华不服老,不愿意歇着,不愿当"被青春拒绝的硬通货"。他说,这都是因为自己牢牢记住了发哥的那句话"记得,努力什么都有"。

少年苏轼对诗

苏轼于1036年出生在四川眉山县的一个书香门第。父亲苏洵是北宋著名的文学家,家中藏书很多;母亲也很有文化修养。他家素有"门前万竿竹、堂上四库书"的美誉。

在苏轼还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教他认字读书,还常给他讲故事。稍懂事的时候,父亲便成了他最好的老师,给他讲经论道。因此,苏轼七岁就精读"四书五经";八岁开始学诗,对欧阳修、范仲淹的文章十分崇拜;十岁能文,并且出口成章,多次得到亲朋好友们的夸奖。

有一次,在花园里,父亲吟了两句诗:"轻风细柳,淡月梅花。"苏轼赞美道:"父亲,这真是好诗呀!"父亲说:"轼儿,这算不得好诗,要是在每句中加上一个字,那才会变成好诗呢!你想想,加上什么样的字好呢?"苏轼想了一下,说:"前一句加上一个"摇"字,后一句加上一个"映"字,就成了:"轻风摇细柳,淡月映梅花"。"父亲摇摇头,说:"太一般了,不好。"苏轼又想了想,很快说:"有了,改成"轻风舞细柳,淡月隐梅花"。""意思是出来了,不过用字太熟,也不好。"苏轼又说:"父亲,那你说用什么字好呢?"父亲沉思了片刻,说:"这样吧,你晚上睡觉时好好想想,再想不出来,明天要打你屁股啦!"这天晚上,苏轼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思索着,一夜无眠。天一亮,苏轼就爬起来,跑到父亲的房间里对父亲说:"父亲,那两个字我想出来了。一个是"扶"字,一个是"失"字,改为:"轻风扶细柳,淡月失梅花。""父亲高兴地说:"妙!这"扶"字不只写了杨柳柔弱的姿态,还写出了轻风绵绵的情意;这"失"字更妙,写出了梅花、月色融为一体、没法分辨的情景。"得到了父亲的夸奖,苏轼心里美滋滋的。

怪才音乐人

有一个年轻人,自小父母离异,母亲一个人含辛茹苦把他带大。

上小学时,年轻人对音乐情有独钟,表现出了惊人的天赋。望子成龙的母亲东拼西凑,攒钱为他买了一架钢琴。年轻人一边"玩"着琴,一边挖掘着音乐潜力,慢慢积聚着自己的音乐资本。

高中毕业后,年轻人没有考上大学,只好到餐馆当了一个服务生。他被老板暴骂过,被克扣过薪水。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被台湾乐坛伯乐吴宗宪相中,进入吴宗宪的公司做音乐制片助理。期间,他不停地写歌,结果都被吴宗宪搁置一旁,有的甚至被当面扔进纸篓。年轻人没有泄气,继续创作。吴宗宪被他的执著感动了,答应找歌手唱他的歌。但是,许多大牌歌手都不愿意唱他写的歌,觉得他写的歌太稀奇古怪。可年轻人仍一如既往,默默地进行着自己的创作。

有一天,吴宗宪抛给年轻人一个机会:10天,写50首歌,然后挑选10首,自己唱,出专辑。年轻人废寝忘食,没日没夜,绞尽脑汁,拼命写歌。终于,他的第一张专辑问世后,立即轰动了歌坛。紧接着,第二张专辑又风靡流行。

从此,他成了被无数歌迷狂热崇拜的当红明星。或许,爱好音乐的朋友已经知道这个故事的主角了。他就是两岸三地当前最受欢迎的歌手之一——周杰伦。

沿着心灵的召唤前进

美国西部的一个乡村,有一位清贫的农家少年。每当闲暇的时间,他总要拿出祖父在他8岁那年送他的生日礼物——一幅已被磨得卷边的世界地图。

他年轻的目光一遍遍浏览着地图上标注的城市,飘逸的思绪亦随之纵横驰骋,渴望抵达的翅膀,在幻想的风景中自由翱翔……15岁那年,这位少年写下了他气势不凡的计划——《一生的志愿》:

"要到尼罗河、亚马孙河和刚果河探险;要登上珠穆朗玛峰、乞力马扎罗山和麦金利峰;驾驭大象、骆驼、鸵鸟和野马;探访马可·波罗和亚力山大一世走过的道路;主演一部《人猿泰山》那样的电影;驾驶飞行器起飞降落;读完莎士比亚、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谱一部乐曲;写一本书;游览全世界的每一个国家;参观月球;拥有一项发明专利;给非洲的孩子筹集100万美元捐款……"他洋洋洒洒地一口气列举了127项人生的宏伟志愿,不要说实现它们,就是看一看,就足够让人望而生畏了。难怪许多人看过他设定的这些远大目标后,都一笑置之。所有人都认为:那不过是一个孩子天真的梦想而已,随着时光的流逝,很快就会烟消云散。

然而,少年的心却被他那庞大的《一生的志愿》鼓荡得风帆劲起,他的脑海里一次次地浮现出自己漂流在尼罗河上的情景,梦中一次次闪现出他登上乞力马扎罗山顶峰的豪迈,甚至在放牧归来的路上,他也会沉浸在与那些著名人物交流的遐想之中……没错,他的全部心思都已被自己《一生的志愿》紧紧地牵引着,并让他从此开始了将梦想转变为现实的漫漫征程。

毫无疑问,那是一场壮丽的人生跋涉,也是一场异常艰难、简直无法想象的生命之旅。他一路豪情壮志,一路风霜雪雨,硬是把一个个近乎空想的夙愿,变成了一个个活生生的现实,他也因此一次次地品味到了搏击与成功的喜悦。44年后,他终于实现了《一生的志愿》中的106个愿望。

他就是上个世纪著名的探险家约翰·戈达德。

有人惊讶地追问他:是凭借着怎样的力量,把那么多的艰辛都踩在了脚下,把那么多的险境都变成了登攀的基石?他微笑着如此回答:"我总是让心灵先到达那个地方,随后,周身就有了一股神奇的力量。接下来,就只需沿着心灵的召唤前进。"他倒在了"自由世界"的土地上

我们现在恐怕难以想象,仅仅是因为在公共汽车上拒绝让座,就会遭逮捕。可是这是一件真实的事情,它发生在美国蒙哥马利市的一辆公共汽车上。1955年12月1日,黑人女裁缝罗莎·帕克斯太太就是因为自己工作了一天实在太疲劳了,而没有给站在她身边的一个白人男子让座,就遭到了警察的逮捕。不管罗莎怎么拼命叫喊,她还是被判处了14天监禁并被罚款14美元,理由是罗莎蔑视蒙哥马利市关于公共汽车上实行种族隔离制的法令。

罗莎的事件很快传遍了美国。广大黑人群众义愤填膺,组织了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他们的领导者是一位26岁的年轻牧师,名叫马丁·路德·金。金牧师站在人群中挥舞着拳头,神情激昂地对黑人群众说:"黑人兄弟们,难道我们生来就是卑贱者吗?我们的善良、忍让只是助长了白人种族主义者的邪恶。我们要抗议,要斗争,要夺回本属于我们的人权和自由!"金牧师的演说大大地激励了黑人群众,他们高喊"抵制种族主义"、"还我们尊严"的口号,在市政府门前的广场上游行示威。为了使斗争取得成效,金牧师号召黑人拒绝乘坐公共汽车。这一建议立即得到了广大黑人群众的一致赞同。拒乘公交车的抵制运动坚持了整整381天,公共汽车公司损失惨重,都快要倒闭了。最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在公共汽车上实行种族隔离为"违反宪法"的行为。斗争胜利了,黑人们兴高采烈,扬眉吐气地回到了公共汽车上。

虽然斗争取得了辉煌胜利,但马丁·路德·金成了种族主义分子的眼中钉。金牧师从黑人居住区演讲回来,常常会在自己的寓所附近发现恐吓信,有时甚至还有地雷,他的家人还经常接到恐吓电话。面对这一切,金牧师毫不退缩,他对他的妻子和孩子说:"不战胜种族主义,黑人就永远得不到真正的自由。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肯定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为了争取这一天的到来,哪怕是死去也是值得的。"金牧师先后14次被当局以莫须有的罪名逮捕,几乎坐遍了美国南方所有的监牢。1968年,种族主义者雇佣狙击手暗杀金牧师。马丁·路德·金倒在了号称为"自由世界"的国土上,那一年他年仅39岁。

马丁·路德·金一生为黑人的权力和自由呐喊、斗争,他赢得了全世界人民的理解和支持。更重要的是,马丁·路德·金代表了一种精神,他那"让自由回响"的号召,直到今天仍在激励着世人不断前进。

辉煌的一刻

汤米·史密斯出生在美国加州一个贫穷的黑人家庭。像其他黑人孩子一样,汤米经常赤着脚在棉花地里帮父母摘棉花,干够了活儿才能上学、玩耍。

像汤米一样的黑人孩子常被有恶意的白人称为"小黑鬼"。汤米是一个非常敏感的孩子,童年的经历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盼望着有一天能出人头地,不再受人歧视。

这一天终于到来了。1968年,汤米作为加州大学的田径选手被选入国家队,代表美国参加在墨西哥举行的奥运会。在奥运会上跑出好成绩,拿到奖牌,这是摆脱贫穷并出人头地的最佳机会。

1968年是动荡的一年。这一年的4月4日,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被暗杀。6月5日,同情民权运动、主张结束越战的总统候选人罗伯特·肯尼迪被刺杀。美国各地争取自由平等的民权运动此起彼伏。种种思潮也在叩击着黑人奥运选手的心,他们想集体抵制奥运会,以此抗议美国社会普遍存在的种族歧视。这下急坏了美国奥委会的官员,他们马上请来在1936年柏林奥运会上取得四枚金牌的大名鼎鼎的黑人运动员杰西·欧文斯,让他去劝说年轻人不要轻举妄动,自毁前程。

终于,黑人运动员们放弃了抵制奥运会的念头。正如欧文斯所说的,他们付不起放弃参加奥运会的代价,这是能够使他们个人和家庭生活改观的唯一机会。但是,他们又一致决定,每个人可以用自己认为的合适方式,表达对改变黑人地位的愿望。

奥运会比赛开始了。黑人运动员鲍伯·比蒙首先创造了一项新的世界跳远纪录——8。9米,这一纪录整整保持了23年。

轮到汤米的200米跑了。枪声一响,汤米像一头黑豹一般冲向终点,从起跑到加速,到最后冲刺,他的每一个动作都近乎完美。全场观众屏息注视,19。8秒!又一个新的世界纪录诞生,观众沸腾了。获得铜牌的是汤米的队友,来自纽约的约翰·卡罗斯。

在登上领奖台之前,汤米把一副事先准备好的黑色皮手套取了出来,他把左手那一只交给卡罗斯,并对这位兄弟般的队友说:"看着我,我怎么做,你也怎么做。"他们登上了领奖台,胸前挂着金光闪闪的奖牌。看台上的观众齐声欢呼。升国旗的时刻到了,欢呼声逐渐沉寂下来。当美国国旗在国歌声中冉冉升起的那一刻,只见汤米缓缓地,却是坚定地举起了他那戴着黑色皮手套、紧握拳头的右臂!卡罗斯跟着也毫不迟疑地举起了他戴着黑手套的左拳。

全场观众愣住了!美国奥委会和国际奥委会的官员惊呆了!汤米和卡罗斯在他们事业的最顶峰时,选择了这样一种特殊的方式来表达维护黑人权利的抗争。他们的行为触动了所有人的心。虽然时间只有短短两分钟,但这两分钟,是汤米和卡罗斯人生最辉煌的一刻。

为了这一瞬间的表达,汤米和卡罗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美国奥委会命令汤米和卡罗斯立即回国,并终身不得参加奥运会。他们又回到了社会的底层,失业、饥饿时常威胁着他们,他们的家人也跟着一起吃苦,深深地感受到了世态炎凉。

现在,美国黑人的地位已经大大提高,这中间,有汤米和卡罗斯作出的那一份贡献。1996年,奥运会在美国亚特兰大市举行,美国奥委会专门请出51岁的汤米参加传递奥运火炬的荣誉接力跑,以此来表达对他当年的行动的理解和支持。汤米说:"我只是做了千百万人应该做的事情:为争取人权而努力。""喊"出来的成功

李阳小时候可是个内向、胆小的孩子,不敢见客人,不敢接电话,不敢看电影,不敢与同学交往,甚至身体受到伤害也不敢大声喊痛。

在大学,李阳的胆小和内向让自己遇到了危机,英语考试两个学期接连不及格,再有四个月,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日子就要到了。他发誓:"不能让自己这样继续下去了!"于是,李阳邀请了一位英语成绩好的同学结伴学英语,坚持每天中午到学校的烈士亭,顶着寒风,扯着嗓子喊英语句子。十多天后,在学校英语角,同学们都称赞他说:"李阳,你的英语听起来好多了!"他受到很大的鼓舞,增强了学好英语的信心。

在以后的四个月里,除了坚持在亭子里喊英语外,不管是在宿舍里还是在食堂里,李阳得空总是从身上掏出写有英语句子的纸条来念叨。四个月后,李阳只用50分钟就做完了国家四级英语考试的试卷,成绩是全校第二名!

"喊"出来的成功,为李阳树立了自信,也让同学们惊异。李阳为了让同学分享"喊"英语的经验,还开了一次演讲会。

大学毕业后,在办公室、在宿舍,甚至在马路上,李阳只要得空就拿出卡片念英语,每天还坚持在办公室的九层楼顶喊英语,被人看作"疯子"。

1992年,李阳从上千名竞聘者中脱颖而出,成了广东人民广播电台英语播音员,此后又在电视台当英语新闻节目主持人,有时还应邀当英语翻译。

为了推广自己学英语的经验,李阳成立了"李阳·克立兹文化传播公司",发行了"疯狂英语"教学磁带。

李阳说,"疯狂"就是百分之百的投入!忘我,忘物,忘时!排除一切杂念,克服胆怯、树立信心!打破传统、突破极限、竭尽全力地开发自己的潜能。

李阳用其独创的方法练就了一口连美国人都难以分辨的地道美语,他的名字和他所独创的"疯狂英语"一样,已经风靡全国。

拐个弯,成功就在面前

人类第一次打破百米径赛10秒大关是在1968年的墨西哥奥运会上。

美国选手吉·海因斯第一个撞线后,转身去看计时牌。当指示灯打出9。95的字样时,他摊开双手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话。由于当时他的身边没有话筒,尽管有好几亿观众收看了电视转播,但谁也不知道,在这美妙的瞬间,海因斯向人们传达了怎样的一句不同凡响的话。

直到16年后的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前夕,一位名叫戴维·帕尔的记者在回放奥运会资料片时,发现了这个被漏掉的新闻点,于是,他很快找到了海因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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