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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四月晴天

冬天的寒气已经退去,春天却意外地失约,久久未感受到那种久违了的温暖,那种一伸手就感觉指尖被晒透的感觉。倏忽间,一种淡淡的香气轻轻地飘进鼻孔,刺动了久已麻木的感觉线,一种好像很熟悉的情绪在慢慢地晕开。校园里周而复始响起的铃声成为了这片宁静之地的标志,耳畔响起的这串悠长婉转的声音,总是能让人想起很多很多的事情,或喜或悲,令人唏嘘。

汪子涵坐在长椅上,看着校园里熙熙攘攘的人群,一身素雅打扮的她如同校园里最美丽的画,吸引了无数路人瞩目。四年过去了,再回到这里,一切如故,好像时间在这片嫩绿的海洋里失去了意义,周围经过的青涩面孔,好像昨天的自己一样,青涩、无知、激情,让人羡慕不已。

学校的大门上,一条大大的横幅悬挂其上:欢迎XX大学校友校庆日回校!

“老远就看到你在这里坐着了。”老同学陆明走了过来,汪子涵转头看着陆明,几年不见,他的脸上已经褪去了曾经的青涩,布满了世故沧桑的痕迹。回想过去的他,还真是令人不禁有些叹息。

“好久没见了,听说你现在混得不错啊。”

“怎么说呢,艰难求生吧。”

“说话的风格还是和以前一样,总是拐弯抹角的。”

“真情实感啦,不带虚的。”

汪子涵点了点头。

两个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聊着毕业之后各自的去向,聊工作生活的种种艰辛和不易,聊亲情友情爱情的各种纠葛。四月的学校里,微凉的空气里有一种淡淡的青草气息,很香很好闻,犹如从梦境里飘散出来一样。

陆明突然问道:“最近和苏城联系吗?”

汪子涵一愣,嘴角微翘的说:“之前还有他的消息,只是最近没怎么联系了,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

“现在还会想他吗?”

“怎么说呢……”

陆明感叹道:“我明白了。你,真的挺累的。”

汪子涵抬起头,眼睛看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在那个深冬的大雪天里,天空飘洒下来的白雪慢慢的覆盖了悠长的小路,而路的尽头,汪子涵和苏城面面相对。

“一定要走吗?”汪子涵略带哭腔的看着苏城,而苏城则转过脸去,不敢看汪子涵的眼泪。

“嗯。”

“就不能留下吗?!”汪子涵哭着喊道,声音嘶哑而绝望:“我愿意去改变,只要你留下来!只要你愿意……”

“……抱歉。也许,我们就不应该选择开始。”苏城转过身,轻轻地抱了汪子涵一下然后转身离开,他的力量很轻,轻的她几乎快要感受不到。然后他转身走开,脚踩在雪上发出细碎的声响。

雪越来越大,渐渐地掩盖了苏城的脚印,汪子涵如同雕塑一般站在雪地里,一动不动,眼睛痴痴地望着苏城消失的方向……

陆明说:“其实,分开了也挺好的,也许你们一开始就注定了日后的陌路。”

汪子涵微笑道:“不过是个人选择而已,没有对错。”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你就知道他最后是要走的,而你又不能跟着他一起出国,那为什么还要开始呢?”

汪子涵笑道:“感情这种事里,哪里有那么多的理性啊,喜欢就是喜欢,喜欢上了自然会奋不顾身,也许仅仅是一刻的拥有,那也足够。”

陆明说:“你啊,还是跟上学的时候样,典型的小说看多了,说话都酸酸的,你要是早出生,哪里还有琼瑶什么事啊。”

“我也是这么觉得。”

苏城以前就因为这件事说过汪子涵:“你一天到晚的看这些东西有什么意思啊,一种情感反反复复的写来写去,都写了几千年了,还没看腻啊。”

汪子涵反驳道:“人类的真情实感,是永远的话题,你这样的脑子不会懂得,要不你也试着看看?”

“我才没那么无聊呢。”他轻轻地弹了她的头一下,说:“你在学习上要是有这个毅力,就不用挂科了。”

不久之后,在一次替苏城收拾书包的时候,汪子涵居然发现了一本明晓溪的小说,书是新买的,却被翻的有些旧了。

当天晚上,她抱着一本厚厚的宏观经济学坐到了在图书馆里奋战的苏城旁边。

苏城看着汪子涵看书看得快要睡着的样子,说:“看不进去就不要勉强啦,反正你们专业也不考这个。”

“要你管啊,好好看书!”

陆明说:“其实,如果他不出国的话,还真是个很好地选择,长得帅,又特别的有才。”

汪子涵打趣道:“我们班的大才子居然夸苏城有才啦。”

“实话实说,否则你也不会喜欢上他。”

汪子涵捋了一下头发说:“好吧,又被你说中了,一开始确实是倾慕他的才华,后来慢慢熟悉了,就喜欢上他这个人了。”

陆明掰着指头说道:“也不尽然啊,他也有各种各样令人发指的恶性,比如冷酷、不近人情、孤僻、恃才傲物……”

“是,你说的都对,可是有一点,他真诚,从来不说假话。”汪子涵说:“所以在他身边特别的有安全感,可以绝对的信任。”

陆明挠头道:“你还真相信他啊,要知道男人没有不说谎的。”

“他不会。”汪子涵说;“希望他在国外能过得好吧。”

“单相思真的好吗,你到现在可都没有个男朋友呢,家里人估计现在都已经疯了吧。”

汪子涵歪着头,说:“慢慢找就好了。”

“四年了,奥运会都办过一届了。”

陆明轻轻地一叹,而此刻,他的心里无比的纠结。

沉默很久之后,他尽量轻地说:“他在外面已经结婚了,上个月。”

说出口的那一瞬间,陆明就后悔了,他分明看到汪子涵的眼睛里泪水在慢慢涌出。但是下一秒,他就不这么想了。

“他没有什么要说的吗。”

“他……什么都没说。”

汪子涵的眼睛里眼泪翻腾,陆明拍了拍汪子涵的肩膀说:“现在呢,还是赶紧找一个吧,我们都不年轻了。”

说完,陆明起身离开,汪子涵流泪的样子他实在不忍心再看下去了,每一秒都无比痛苦,痛的撕心裂肺,要不是苏城拜托,他也绝对不会说那些话的……

一个月前

“你他妈的算是男人就自己说,我可不去干这种破事。”陆明把手里的杯子狠狠地砸在桌子上,水四溅而出。

苏城说:“算了,见面不如不见。只会徒然伤心。”

“你忍得住吗?”陆明说:“这几年你一直在努力,就这么放弃了吗?起码说明一下吧。”

苏城摸了摸桌子上的病历:“没有希望了。不见面,对我好,对她也好。就让她恨我吧,这样她就能离开了。”

陆明盯着苏城的脸,慢慢的说:“恨比爱更容易让人记住。”

苏城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浑身上下头透出一股无奈和颓废:“你总是一针见血,很讨厌。”

陆明回想着那天和苏城见面的场景,心里不禁掠过一阵凄凉。

穿过嬉闹的人群,穿过一片小小的竹林,走过拐角,就来到了那个小小的石桌前。时光经年,石桌上已经被学校的情侣刻满了各种爱情宣言,连桌面都缺了一角。

“怎么走到这里了?”陆明重重的一叹。

他的手放到石桌上,丝丝凉意渗入手指,如同昨日时光一般。

“天气渐好,夏意渐浓,这样的天气真好。”陆明的耳边响起了一个声音,他猛地一转头,却没有看到一个人,只有穿过竹林的清风静静地走过。

“我就知道,你会来这里的。”看着对面的来人,陆明的脸色慢慢的阴沉了下去。

“刘粤。”

“是啊,我猜到你肯定会来这里的。”刘粤说:“毕竟,这是你和安熙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

刘粤笑道:“不好意思啊哥们,我有些嘴臭这你知道。虽然我们当年是情敌,但是毕竟最后是你追到了安熙不是吗。都这么多年了,别这个表情好不好。多年不见了,作为同学,我们还是坐坐吧。”

两人面对面坐下之后,久久无语。

最后还是刘粤先开口:“安熙,她真的很好。”

“这不用你说。”陆明打断了他。

刘粤无奈的耸了耸肩:“我知道,她的事对你打击很大,要不是那次车祸,或许你们毕业之后就已经结婚了。”

看到陆明默不作声,刘粤继续说道:“那个时候的安熙,不管在哪里总是能成为所有人的小太阳,一靠近她就觉得温暖。”

他顿了一下说:“哥们,说实话,我很羡慕你,而且羡慕你的人不单单是我。”

许久之后,陆明才回道:“是,那个时候的她,确实如此。”

陆明回想着那时的安熙,聪明、漂亮、温柔、可爱……陆明脑子里那些形容女孩子的褒义词几乎都能放到安熙身上。

第一次遇见安熙是个早晨,他跑步经过这里,无意间看到了一个人趴在这张桌子上,准确的说,是一个女孩子,一动不动的趴在石桌上,好像连呼吸都没有。

“那个,同学,你没事吧?”陆明好奇的走了上去,拍了拍她,她没动。

陆明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就说:“那个,同学,你说句话行不行?”

还是没动静。

陆明觉得浑身上下都在冒凉气,他用力地摇晃她,还一只手拿出手机准备打电话。

就在这时,她突然地哇的一声坐了起来,吓了他一大跳,陆明直接吓得做到了地上。

她幸灾乐祸的笑了笑说:“不好意思啊,一整个早上,就你中招了。”

陆明愤怒的喊道:“喂!这样好玩吗?利用别人的好心开玩笑,你有意思吗你!我还真以为你出什么事情了。”说完,陆明愤愤的就走了,留下她一个人在那里发呆。

第二天,陆明刚刚下课,就在教室门口看到了她。她看到陆明之后,直接快步走了上来,一脸笑靥的说:“你好,陆明同学,我叫安熙,现在是你的女朋友。”

安熙刚说完的那一刻,陆明以为自己的脑子出问题了,而周围安静得落针可闻,三秒后所有人就开始起哄尖叫,跟炸了锅一样,暴起的声波瞬间掀翻了教室的房顶。

往后的日子里,安熙就像是一块粘在陆明鞋底的口香糖一样甩也甩不掉,天天跟着陆明,和他一起上课、吃饭、泡图书馆,就连陆明去学校的澡堂洗澡都跟着,烦的陆明简直要自杀。

“我说,大小姐什么时候能放过我啊,大不了我请你吃一顿饭你放过我算了。”

安熙轻轻的拍着他的头说:“这位小帅哥,我郑重的通知你,我认准你了,你就老老实实地从了吧。”

安熙说完之后恣意的笑着,完全不顾陆明的脸上已经黑线密布。

说心里话,安熙还是很好看的,一头短发显得她格外的清丽又略微有点俏皮,笑起来的时候她的嘴角会有浅浅的酒窝。

最后,陆明还是从了,虽然在众兄弟的眼里这家伙是明显的身在福中不知福。

当时其实有很多人在追安熙,而刘粤则是追的最狠的一个,那时几乎天天都在安熙的宿舍楼下宿营,最后安熙实在是烦不胜烦了,就用三大桶凉水给浇跑了,那可是十月底啊。

陆明记得当他问安熙为什么选择的人是他的时候,安熙神秘的一笑:“其实吧,我就是觉得你傻,好控制,所以才喜欢你。”

然后安熙搂着他的脖子说:“好啦,我们该去上课了,回答这么无聊的问题我的脑细胞瞬间死了一片,你今天晚上要给我买零食补脑子哦。”说完她抱着书跑出去很远,然后跳转身来对还呆在原地的陆明喊道:“快走啦!你再不走我就跑啦!”

陆明觉得,那时候阳光底下喊话的她,美的让人窒息。

刘粤笑着说:“唉,可惜了。记得那个时候,看到安熙跟你表白,我的心碎了一地,回宿舍哭了整整一个晚上呢。”

陆明说:“……应该不止你一个吧。”

“说实话,我当时真的想不明白安熙怎么会看上你,我当时追了她整整一年她都没松口呢。”

“所以你就找我单挑啊,还差点被学校处分。”

刘粤略带歉意的说:“当时不是年轻气盛嘛,再说也是爱的昏了头,抱歉抱歉。”他接着说:“不过,我到现在还记得,那个时候安熙拉你去蹦极,看到你吓得你魂飞魄散的样子,我有多爽你知道吗。”

陆明想到当时自己被吓得躺在地上的样子,自己也不禁笑了起来,记得自己狠狠地抓着栏杆,嘴里高喊:“安熙!你这是要害死我啊!我要跟你分手!”

安熙则抓着他的脚不停地拽他,嘴里喊道:“那就当这是分手礼物,你给我下来!”

“听说你们班的人说在祭扫安熙的时候,发现你醉着躺在了安熙的墓上。”

“是。”

那天在安熙的墓前,陆明第一次喝酒,一瓶接一瓶,直到班里的同学把他背走。

那个时候汪子涵也刚刚和苏城分开,有时候他们两个会并肩坐在学校操场的观众台上,什么都不说,就是安静的看着太阳落下。

汪子涵悲伤的感慨道:“我们最珍视的东西最后往往都抓不住。”陆明没有接话,只是抬头看着西边落下的夕阳,想着那个如阳光般温暖的人。

刘粤看到陆明黯然神伤的表情,也不想再说下去了,有些话,不说也明白。他说:“不好意思,我先走了。”

刘粤起身刚走出竹林,刚走出去,一个人就迎面走来。他笑着迎了上去:“你还真的在这里啊,我们班的穆大美女。”

刘粤打量着这个当年无数男生的梦中情人,即使是看过这张脸无数次,每次看到她的时候,还是会有一种惊艳的感觉。

穆咏兰转过身来:“是啊,真不意外。”她轻走过来道:“来到这里,不觉得伤感啊,安熙。”

刘粤面色一凝:“你还真是直接啊。”

穆咏兰轻轻一笑说:“不好意思啊。”

刘粤看到穆咏兰脸上淡淡的泪痕,说:“你这么多年,还没忘了那个和尚啊。”

当年穆咏兰的男朋友成众,因为每天作息极为规律,并且从来不吃荤腥,所以被班里的人取了和尚这个绰号,那时候刘粤打趣道:“哥们,你要是现在剃了光头,直接进少林寺没问题。”换来了成众整整一个星期的白眼。

穆咏兰轻轻地笑起来,虽然看得出很勉强:“我,跟你一样。”

“唉,这倒是,今天的空气可真是悲伤啊。”刘粤说:“我想成众那个小子,估计早就结婚了吧。”

穆咏兰说:“毕业之后第二年他就结婚了。”

“其实,你们两个真是一个特别奇怪的组合。”刘粤说:“一个富家女,一个山区凤凰男,背景,身份,家庭,甚至连爱好和性格都没有一样搭界的,你们是怎么揉在一起的啊,采访你一下。”

穆咏兰说:“你就当我的脑子当时死机了就是了。”

“就因为校辩论会上的惊鸿一瞥?”

“是啊,那一眼已是足够。当时就他最能跟我抬杠,我也是第一次碰到如此厉害的对手。”

刘粤笑起来说:“我明白了,惺惺相惜。”

“有点吧。但后来就不是了。”

“后来?”

穆咏兰说:“也许是被他的特别吸引了吧,你知道他的,在一般人眼里就是个怪物,平常男生喜欢的东西,他一点都没兴趣,他喜欢的全是一些符号学之类的特别奇怪的东西,不过,就因为这样他反而格外的有魅力。”

刘粤说:“这倒也是,穆大美女的眼光就是不一样。”

“你说我们两个差距大,我承认,家里给我们两个的压力也不小。其实我们两个也都坚持过,记得大三暑假,我带着他回家,家里就对他看不上眼,觉得就是个穷小子。”

“要是我是你父母,多半也是如此。”

穆咏兰说:“我知道。记得当时成众特别有骨气的对我爸爸说:你可以否定我的过去,但没办法否定我的未来。”

“……是他的风格。”

穆咏兰没有说下去了。

刘粤说:“其实,他是个异常骄傲却又极度自卑的人,那些所谓的奇怪爱好只是他保护自己的一种伪装,你带他回家,只是放大了他的自卑而已。”

“我也是后知后觉。”

“可是太晚了。”

暑假过去,大四那年一开始,穆咏兰就觉得成众在躲着自己,每次约他的时候总是说自己很忙,不是在写论文就是在搞项目,要不就是累了要休息。其实,穆咏兰的心里多多少少已经有了些预感,只是不愿意去戳破,两个人就这样保持着这样的不远不近的距离。

有一天,穆咏兰把成众堵在了宿舍楼下。

穆咏兰摸着成众被风吹的发红的脸说:“都好几天不见面了,想不想我啊。”

成众沉声道:“没事,还好。”

“不要勉强自己啦,你太累了。”穆咏兰注意到成众那有些深的黑眼圈了,她牵起成众冰冷的手,用力地搓。

成众轻轻地挣脱开,平静的说:“没事,这是我自己的事情而已。我只有我自己,我只能靠自己。”

“什么意思?”

“不用问了,兰,你应该能明白。”成众说:“不好意思,我要去准备论文了。”

“成众,你给我说清楚!那我是你的什么!”

成众没有回答,脚步更快了。

之后很久,两个人都没有再见面了。

毕业那天,穆咏兰对成众说:“我很爱你。”

成众对穆咏兰说:“我不敢爱你。”

“吃饭的时候,你们的那个场面其实我注意到了,很多人都注意到了,只是都装作忙着干别的,生怕冷了场。”刘粤说:“也许,这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美丽的错误。”

“我也这么觉得。”

“你觉得你和安熙也是这样吗?”

刘粤一愣,然后大笑道:“好啦,别开玩笑了,那只是我单相思而已,一开始我以为就我自己知道,毕业之后才发现原来班里的人早就知道了,都只是不认戳破而已。”

穆咏兰说道:“有些自以为只有自己知道的秘密,其实所有人都知道。”

“而有些秘密,只有在失去之后才能知道。”

穆咏兰嗯了一声。

刘粤说:“其实分开也好,成众是个好人,但是没有牵起另外一只手一直走下去的勇气,他太怯懦了,生活把他扭曲的太厉害了。”

穆咏兰说:“对了,我要结婚了,三个月之后,到时候要来哦。”

刘粤拱手道:“真的啊!那恭喜你啊。”

穆咏兰停了一会,然后说:“我给他打电话通知了。”

刘粤颇为玩味的盯着穆咏兰:“他怎么说的。”

“……当年非常抱歉,现在衷心祝福你。谢谢。”

“也只能如此啦。”刘粤说:“最爱的人,还是深埋于心,相忘江湖比较好。”

刘粤望着穆咏兰离开的背影,不禁有些神伤。

毕业的散伙饭上,成众搂着刘粤的脖子醉醺醺的说:“哥们,你知道吗,老子的心都死了,我真的想爱她啊,真的想,可是我能怎么样!我是个穷小子,穷的什么都没有只有我自己,我能怎么样啊!啊!你说啊!”

“长痛不如短痛,如此结束,对谁都好。慢慢的你就忘了。”

“哥们,忘不了的。”成众说:“哥们真的不想忘啊!”

那天晚上,刘粤背着成众回去,一路上成众的嘴里不停地念叨着穆咏兰的名字,还一个劲的说抱歉。

“现实真的挺残酷的。”刘粤深深的一叹。

和刘粤分开之后,穆咏兰独自找了个地方坐下,深呼吸平复自己的情绪。

校园的空气里,总是弥散着一点粉红色。一对情侣从她眼前走过,女生的头偎依在男生的肩头,双手紧紧握住。可在穆咏兰眼里,那一双紧握的手,都是一泊晶莹的眼泪,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落下。

“穆大美女。”

身后传来的声音让穆咏兰一楞,紧接着她就笑了:“是王子源吧。”

王子源笑嘻嘻的走过来坐下:“是我,你也回来啦。”

“是啊,难得校庆,老师通知咱们都会来一下,我最近也比较有空,就来了。”

王子源伸了个懒腰道:“好高兴啊今天,遇到了好多的熟人,恍然之间好像感觉咱们又回到了过去呢,不得不说上学的时光还真是让人怀念啊。”

穆咏兰笑着说:“我今天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在悲秋伤怀,要么感慨时光流逝,要么在回忆失去的爱情,或者其他的什么,就你好像跟没事人一样。”

“过去就已经过去了,还感伤个屁啊。”

“希萌也是吗?”

王子源的面色一怔,许久之后才说:“唉,你还是说到她了,果然女人还是不能太聪明啊。”

“抱歉啊。”

“没事啦。”

王子源颇为无奈的说:“过去的事情,怎么躲都躲不掉,他就像是潜藏在记忆仓库里的小怪兽,默默地伏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不知道哪天它就会突然地跳出来,狠狠地给你一下子。”

穆咏兰说:“学生时代的爱情总是美好的,就像那些恶俗的青春爱情小说里的一样,只是多半都是拙劣的仿制品,而你们两个的爱情,应该就是正正当当的真品了。毕竟你们两个是从高中时候就确定关系的情侣,而且你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一副羡煞旁人的恩爱模样。”

王子源说:“你这么一说,我还真觉得是。”

“你们两个成天都黏在一起,上课,吃饭,出去玩,就没见到你一个人走的时候,话说你们两个当时有没有考虑到别人的感受啊,好腻的感觉。”

“当时真没觉得,就是自然而然的这么做了。”

穆咏兰点了点头,然后颇为向往的说:“自然而然,好向往的感觉,那是习惯了一个人是自己身体一部分才会发生的事情。”

上学的时候,几乎每天能看到希萌和王子源成双入对的样子,感觉他们两个好像是牵着手出生的一样。王子源在打球,希萌肯定会在一边助威,而希萌在上课的时候睡觉则一定是睡在王子源的腿上。那时候,同学们都打趣道:“你们两个干脆打碎了搅上水重新捏在一起算了。”

和其他人的爱情相比,他们两个的感情略显平淡,没有那么多山盟海誓,也没有多少的浪漫时刻,两个人连情话都很少说,有的只是那种点点滴滴的细小幸福。不过,王子源说他特别知足,见惯了周围同学们的分分合合之后,他更是格外的珍惜这一份感情。

穆咏兰疑惑的问道:“记得你那时候说的特别的幸福,可最后你们怎么分手了?”

王子源颓然俯下身看着前:“我的错。”

“什么错?”

“一个人喝惯了水,突然给你一杯烈酒,多半都会迷失在酒中的。”

“传言是真的啊。”穆咏兰恍然道:“那个方媛。”

王子源点了点头。

“我一直以为是某些人嘴长造的谣呢。”穆咏兰接着说:“能说说她的事情吗?”

王子源笑着说:“你这是在揭我的伤疤啊。”

“四年了还没好?”

“估计这辈子够呛了,碎的镜子,再怎么拼回去也会有裂痕的。”

“我们从生下来的那天起就在时光的荆棘丛里穿行,每走一步都会留下血淋淋的伤痕,一直到我们老去的那天,成为我们身上无法抹去的皱纹。”

“这句话倒是同意。”

王子源的思绪被拉回到了过去……

在一年学校的消夏晚会上,王子源认识了一个女孩子,方媛,一个真正点燃他激情的女孩子。

和希萌不一样,方媛是一个热情如火的女孩子,性感、热情、大胆而又不做作的性格让沉浸于平凡感情中的王子源觉得格外的新鲜。

晚会上,王子源问方媛道:“你以后有什么打算啊。”

方媛脱口而出:“流浪。”

王子源一愣,流浪,这个词他连写都没写过几次。

“你可真有勇气啊。”

方媛说:“我讨厌被拘束,我只是想做我自己。”

那时候,王子源觉得,方媛浑身上下都在散发着光。

在方媛的影响下,王子源开始听摇滚乐,读凯亚鲁克,看希区柯克,以及其他的种种之前他嗤之以鼻称之为‘精神垃圾’的东西,而在这不知不觉之间,他和希萌之间的距离也越拉越远。

那个夜晚,他和方媛牵着手走在一起,他倾听着方媛分享她的生活,却迎头碰到了希萌,希萌含着眼泪高声喊出的“我们分手吧”,让他觉得自己的什么地方特别的疼。昏暗的路灯之下,他看到的是希萌滑落的眼泪和孤寂的背影。

而他,没有追上去,因为他真心的觉得,自己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人。

对王子源来说,方媛就像是海洛因,一旦吸上,就永远无法戒除,在每个灯红酒绿的夜晚里,他和方媛疯狂的对舞,激烈的亲吻,做着各种之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各种神魂颠倒,如痴如醉,这个世界在他的眼里渐渐地变得模糊起来,慢慢的,就连方媛在他的眼里都不是那么清晰了。

“谢谢你,你让我真的知道了什么是活着。”王子源对方媛说。

方媛灿然笑道:“我们总要在生活里寻找到最真实的自己不是吗。”

王子源重重的点点头。

虽然王子源很喜欢方媛,虽然方媛就在他身边,但是他总是觉得她离自己很远很远,超过天涯和海角的距离。方媛是一只高飞在天空之上的鸟,飞的那么高,你可以仰望,却无法把她放进你的鸟笼里。

之后,王子源经常会看到方媛和其他的男生厮混在一起,也为此打了好几次架,也背了处分,险些被学校开除。

方媛面色阴沉的说:“……你是不是疯了!”

王子源喊道:“我就是疯了,因为你!”

“你又不是我的谁。”

“方媛,作我女朋友好吗?”

方媛的脸色特别的难看,最后她说:“以后不要来找我了。我们不合适,你想要一个笼中鸟,而我无法为你折断自己的翅膀。”

那天晚上,倍感挫折和羞辱的王子源坐在路边喝了很多很多,酒瓶子倒了一地,直到最后不省人事躺倒在街头。朦胧之间,他觉得自己被谁背了起来,那个肩膀,很瘦弱,很矮小,无意中散发出来的气息却是如此熟悉。

直到第二天晚上王子源才醒了过来。同宿舍的哥们笑着说:“哥们,大半夜喝醉酒居然还有美女背你回来,你真是修了八辈子的福气啊。”

王子源知道是谁,就没有继续问,只是觉得满心的愧疚和自责。

其实,分手之后两个人平时还是经常碰面的,毕竟两个人都拿着一样的课程表,只是两人都刻意保持着距离,以免尴尬。慢慢的希萌变得会打扮了,原本素面朝天的她现在也是光彩夺目的小美人一个了,而王子源也把所有的时间都砸在了学习和打工上,眉宇之间也透出了一丝丝成熟的味道。

醉酒之后的某天,两个人面对面相遇,气氛略微尴尬。

“那天,谢谢你了。”

“不用。”

“我们,好久没见了。”

希萌微微一笑:“嗯。”

“我只想说,对不起。”

“不用。”希萌说:“感情里,只有喜不喜欢,没有对不对得起。还是要谢谢你,那时候对我很好。”

希萌的淡泊和平静,以及那一句谢谢,如同利刃,刺穿了他的心。

没过多久,希萌就申请到了公派留学生资格,走之前的那天夜里,希萌给王子源打了个电话。

“我要走了。”

“……那就请不要想起我了。”王子源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轻松一些:“不要总是想着一个负心汉,那样你的新生活怎么开始啊。”

希萌沉默良久之后说:“王子源,我从来没有怪过你,现在也不恨你,只是曾经因为你伤心过。”

挂了电话之后,王子源狠狠地把手机摔在了地上,手机碎的七零八落。

“感情里,只有喜不喜欢,没有对不对得起。”王子源说道:“这句话是我这辈子听到的最残酷的话了。”

穆咏兰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王子源说:“不太恰当吧。”

沉默一会之后,王子源说:“方媛毕业之后家里给她安排了工作,然后相亲找了个公务员老公,今年年初的时候结婚了。”

穆咏兰问道:“那你呢,还是单身一个?”

王子源耸耸肩道:“是啊,报应吧。”

“据我所说,她也是。”

“那又如何。”王子源笑道:“她是个温柔的人,却不是一个轻易回头的人。”

两人沉默以对,许久之后穆咏兰才幽幽的说:“我们的青春,好像都挺感伤的啊。总是有着这样那样的遗憾和不舍,而时间却不许我们停下脚步去捡拾四散的碎片。”

“也好,这样我们就能轻装上路了。”

两人看着从眼前走过的男男女女,仿佛是在看另一个版本的自己,匆匆而来,匆匆而去,留不下一点痕迹,能带走的只有伤痕。

一只鸽子从两人之间飞过,清白的羽毛乘风挥动,展翅飞往最高最远的地方。伴着林间的清风,耳畔轻轻地响起了的铃声,那铃声悠扬伸长,好像从过去的时光里传来的一样,回荡在耳边,慢慢的消散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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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讲到宗教时,曾说:“大凡人类奉拜相同的神和信仰相同的祖宗,也可以结合成一个民族”,根据这个道理来看我们中华民族,我们中国固有的宗教是道教,道教崇奉的是“虚无自然元始天尊(王)”,相当于一般人通常所称的上帝,这就是中国人所奉拜的相同的神。而我们信仰相同的祖宗就是黄帝,大家都知道我们都是黄帝的子孙,因此道教是我们大部份中国人所信奉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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