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反,扎克伯格的想法是在不捏造事实的实名制的约束下,让社交网络可以更加自由地创新及成长。而且通过Facebook的运营,他逐渐树立了把世界变成一个更美好的地方的宏伟蓝图。
产品或服务创造出来之后销路很好,但事情并没有就此完结。只有经过用户或市场的毁誉褒贬,然后逐步改进,才能变为真正的好东西。
在技术领域,有的派生产品甚至可以左右原产品的生死。典型的例子是“苹果Ⅱ”与史上第一个面向电脑的表格计算软件VisiCalc之间的关系。VisiCalc面世之后,人们认识到以往用来玩的电脑可以用来办公,因此大受市场欢迎,一家大企业的领导甚至说:“VisiCalc比我们公司的财务报表更可信。”两者相得益彰,“苹果Ⅱ”的销售也随之火暴了起来。
相互信任让信息更可靠
“集思广益才能更上一层楼。”
2004年Facebook登场的时候,谷歌还统治着互联网世界。
但仅仅只用了6年,Facebook的访问量就超过了谷歌,称雄天下,之后两雄逐鹿,胜负难分难解。Facebook为什么能够在谷歌帝国之外又建立了一个新的帝国呢?
上网搜索某个词,会出来成百上千甚至上万条结果,但用户必须亲自从中找出答案。这种方式叫作“拉模型”。
谷歌追求的是:把全世界的网页都收集起来,提供用户寻找的答案,可能的话,最好是只提供一个最佳答案。但是,用户无论如何都必须从搜索到的庞大的结果中把自己需要的答案“拉”出来。
这种做法是不切实际的,因此出现了“推模型”,采用的是朋友之间互相提供、互相获得信息的“推”的方式。
这样的话,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最佳答案了。
Facebook就是这种模式,采取的就是“推模型”。对此,扎克伯格讲了开头的话:“集思广益才能更上一层楼。”
在开始搞Facebook之前,扎克伯格就善于集中好朋友们的智慧,集思广益。
在哈佛大学上学时,他几乎没有上过美术史的课,考试之前他急得团团转。这时,他把上课时用到的画全部下载下来,弄成可以加入评论的形式,然后贴到网站上,再把网站链接到大学里的朋友们。这样只用了一两个星期就收集到了很多评论。他仔细消化这些评论之后交出了自己的答卷。
成绩是A。而且,据说这是他以往提交的答卷中最出色的一份,颇受好评。
这种做法是对是错还值得商榷,但是他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通过共享哈佛大学的朋友们的智慧而创造佳绩的典范。
我记得是在东京电视台的节目《坎布里亚宫》中,作家村上龙说过这么一件事。
村上龙的书翻译成韩语之后,译者提出希望他读一读“译者后记”。但是他不懂韩语,正在左右为难时,有个朋友教给他一个简单的办法:只要把“译者后记”用扫描仪扫描之后加上一句“请懂韩语的人士帮忙翻译”,然后发布到自己的博客上就行了。
村上闻听此言,恍然大悟:“时代不同了!”
借助互联网,我们可以把大家的智慧集中起来形成合力作用。这样的话就可以无坚不摧,再也不用像过去那样一个人烦恼了。
谷歌也相信大家的智慧,但是它的想法是“集中最多的链接,找到最佳的答案”,它的答案来自于全世界的网页。
Facebook则把重心放在了将好朋友们的知识集中起来并加以运用上。如果想要什么信息,只要写到自己的网页上就行了,好朋友可以为自己出谋划策。当然,这就需要实名制,因为在这种方式下,靠不住的朋友提供的信息是没有价值的。
谷歌也好,Facebook也好,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前提:集体智慧大于个人智慧。扎克伯格从同一个前提出发,通过“推”而不是“拉”开拓出了自己的“应许之地”,从而成了新的无冕之王。
信息共享让世界更透明
“Facebook的宗旨之一是为大家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大家提高了解自己所处的世界的能力。”
Facebook是哈佛大学的学生们为了乐享同学交流之趣而创建的,所以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有人批评“Facebook不过是用来混时间的”。
的确,这未尝不是混时间,因为挂在Facebook上看自己的朋友是否无恙时,时间就悄悄从指缝中流逝,杳无痕迹。
但是,扎克伯格并不认同这种观点,他认为了解朋友或其他人不是混时间:“Facebook的宗旨之一是为大家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大家提高了解自己所处的世界的能力。”
有句话说得好,“有报纸的独裁国家和没有报纸的民主主义国家,我们选择有报纸的那个国家”,一无所知才是悲剧。
比如,如果对同一所大学里的人都在干什么、现在发生了什么事一无所知的话,就无法作出任何判断,无法采取任何行动。当然,校方也会发布一些信息,但是这些信息往往是单方面的。
更重要的是了解大家都在干什么,而不是校方想干什么。最好是能够了解到那些靠得住的朋友都在干什么。
每个人都来提供这种信息,实现信息共享的话,就可以对学校有更加深入的认识,从而作出正确判断,采取正确行动,度过更加美好的大学生活。走上社会之后也是如此,或者说走上社会之后更是如此。
也就是说,Facebook不是用来混时间的,而是任何人都可以用来更加深入广泛地了解自己所处的世界的重要工具。
扎克伯格起初并不重视Facebook,但是通过Facebook,他把自己的蓝图推到了崇高的地位。
Facebook被赋予了崇高的使命,随着用户人数的增加,其网络效应也逐步显现了出来。
“网络效应”指的是随着利用某一个产品或服务的用户的增加,其产品或服务自身的价值也将提高。
手机就是如此。刚上市时用户很少,手机利用价值也很低,而且可使用的功能贫乏,价格昂贵,基础设施落后。但是随着用户的增加,手机利用价值加速度提高,可使用的功能迅速增加,价格降了下来,基础设施也逐步得到完善。
Facebook也一样。用户从几百万人扩大到几千万人、几亿人之后,信息滚滚而来,共享的信息增加之后就可以更好地了解世界了。
这股力量可以撼动世界!
扎克伯格曾经说过:“SNS的含义好像很混乱。”他指出,Facebook追求的目标迥别于其他SNS。
为数众多的SNS,目的各不相同:有的面向办公,有的应用到了门户网站,其中既有地区性的,也有大企业为内部交流而建的。但是,没有一个人像扎克伯格那样是为了扩大信息共享,增加世界的透明性。
由此我感到,把运气提升为崇高的理想,也是通往成功的道路之一。
看得远,才能走得更远
“我们正在尝试的是把自己的声音传达给每个人。”
关于信息,扎克伯格说:“我们正在尝试的是把自己的声音传达给每个人。大家想一想我们的上几代人,由于不能信息共享,他们没有办法把自己的意见充分地传达出去,但是现在不同了!因为有了SNS及互联网,我们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每个人的声音都可以让大家听见。”
的确,电脑及互联网的出现使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Facebook则进一步推动了这种变化,它为全世界的人搭建了一个可以自由地把问题、建议或者抗议等带进来的平台。只要有人搞一个Facebook集团,大家一呼百应,马上就可以演变成几千人、几万人的声音,马上就可以变成行动。这股力量可以撼动一个企业或者一个国家。
而就在几年之前,这还是绝对不可能的。
例如,当1955年出生的史蒂夫·乔布斯还是孩子的时候,大型媒体只有电视和报纸。
乔布斯曾断言电视是最有害的技术,他说:“我觉得电视是一个阴谋,看电视会让我们成为一个傻瓜。”
可是他却认为电脑是人类创造发明出的最好的东西,并预感电脑可以培养人们的创造能力和思维能力,这也是他着迷于制造电脑的原因。
可以说,如今人们对信息的看法发生了转变。
从前,信息可以垄断,所以如果觉得电视用心险恶的话,唯一的办法就是不看电视,但这样会失去信息。就算不是用心险恶,媒体传达出来的信息也容易伴随着广告,或者被人别有用心地利用以误导大家。
现在不一样了,信息正在逐步伸向每一个人。虽然道路还很漫长,但Facebook的蓝图是让所有的信息平等地传递出去。
在这一点上,谷歌与Facebook是殊途同归。几年前,某家传统媒体的领导曾经攻击谷歌说:“谷歌从传统媒体的怀里抢钱,谋得了巨大的一己之利,这一点我能理解。我不能理解的是,谷歌对社会到底有什么贡献。”
对此,谢尔盖·布林轻松地回答说:“这个问题很简单。只要有完整的信息,谁都可以做出更好的选择。”
这么一来就需要每个人都不能用心险恶。
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曾经提出了信息型组织理论:管弦乐队之所以能够演奏出天籁之音,并不是因为指挥家个人领导有方,而是因为每个人手里都有乐谱。过去,一部分垄断着信息的阶层领导着组织,但是今后必须像管弦乐队那样,每个人都掌握着信息,然后根据信息作出判断并采取行动。这就是“信息型组织”。
过去,领导必须承担所有的责任,但是德鲁克指出在信息型组织中,全员都要对信息负责。
电脑、互联网具有改变世界的力量,如此一来就再也不能为了逃避责任而把错误都往领导身上推了。我们正在走向一个通过信息共享,大家互相信任、共担责任的时代。
至少,扎克伯格看到了那么远。
重要的是保持年轻的感觉
“我曾经有这样一个想法,大家都是和我一样的大学生,所以,我觉得好玩的事,大家也会觉得好玩,我觉得方便的话,大家也会觉得方便的。”
有人说,经验越丰富越难创新。
的确,巨大的历史性转变常常是由年轻人完成的。
扎克伯格似乎也认为Facebook的成功归功于当时自己还是学生,他说:“我曾经有这样一个想法,大家都是和我一样的大学生,所以,我觉得好玩的事,大家也会觉得好玩,我觉得方便的话,大家也会觉得方便的。”
挣得了满桶金之后,扎克伯格并没有把Facebook卖掉,是因为那么做的话就成了交易,就不好玩了。重要的是“好玩”“酷”“大家都觉得方便”“正在改变着某些东西”的感觉。
不久,他从追求好玩、追求酷逐步意识到要改变世界,并开始思考Facebook的实用性及经营模式,但即使如此,他依然保持了最根本的一点:年轻的感觉。
深受扎克伯格尊敬的史蒂夫·乔布斯也是年纪轻轻就事业有成,而且这位领袖一直保持着年轻人的活力。
既不是大学毕业,又没有钱、没有经验的乔布斯在21岁时用区区1000美元的资金成立了一家公司,闯进了巨头IBM一枝独秀的电脑行业,随后创造出了让人们生活为之一变的“电脑市场”,并把公司发展成了上市企业,25岁就获得了超过2亿美元的资产。
没有比这更“帅”的了。苹果树立年轻、帅、开拓者、挑战者的形象是水到渠成的事,苹果以酷制胜的品牌形象也由此深入人心。
顺便提一下,Facebook昔日的竞争对手聚友网的创始人之一汤姆·安德森1985年时年仅14岁,却成功侵入了一家银行的网站,此黑客行为让他一夜成名。他2003年创立聚友网的时候已经是“30后”了,但他在聚友网的简介中却篡改信息,声称自己“20多岁开始创业”。
他这么做,估计是为了企业的品牌形象吧。在技术领域,“20后”创业远比“30后”创业“更酷”。
这是因为年轻就意味着创新。换句话说就是,在技术领域必须不断求变才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