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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功名利禄篇(2)

乾隆皇帝那时每年都要南巡,每次南巡都由盐商出钱为他建造行宫。这是一笔非常大的开支,而且每年的费用都在增长,因此,造成以后征缴困难的情况出现。这时,高恒想出一个办法,他替盐政上书说:如果每年从盐税中预提四十万两作为皇帝南巡的费用,这样就不会再出现征缴困难的情况了。很明显,这笔钱是为皇帝享乐用的,乾隆当然也就顺水推舟同意了这个意见。但在这之外,高恒向盐商收公使钱,就是让盐商每四百斤盐出银三两交给政府,但是这笔钱根本没有上交到部里,而是装进了高恒自己的腰包。

后来,两淮盐政尤拔世上书揭发了这件事情。乾隆非常气愤,立即罢免了高恒的官,并且将高恒交给刑部调查,结果证实了高恒的违法行为,乾隆帝定了他的罪。

当时,高恒的儿子高朴时任山东漕政官,但他并没有因为父亲犯罪而受到牵连,相反,在乾隆三十七年(公元1772年)还被提升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乾隆皇帝当时还召见他,给他以勉励。

高朴只贪图安逸,在其位不谋其政,吏部上书要求撤他的职,但是乾隆帝不同意,还让吏部对他宽大些。乾隆皇帝有一个专门记载大臣功过的笔记本,太监高云从无意中把这件事情泄露出去了。高朴听说后便奏了高云从一本。乾隆皇帝因此便更加喜欢高朴。有人揭发高朴的不轨行为时,乾隆帝也总是偏袒他。

因为有乾隆帝的偏袒,高朴更加不顾法纪,贪婪无忌。

一次,高朴去叶尔羌(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办事,得知距叶尔羌四百里的密尔岱山产玉,但该山早已被封禁。于是,他就上书乾隆,请求每年开采一次,很快得到批准。于是,高朴便役使众多回民采玉,开采出来的玉也不交回政府部门,而是卖掉,把钱归为己有。后来,有人向乾隆揭发此事,乾隆派人调查,结果确实如此,因此下令抄了他的家。从他的家中不但抄得了他私藏的金玉,而且还抄出了他私藏的黄金五百余两,银约两万两。

这次,乾隆帝丝毫没有顾及高朴是贵妃的侄子,派人把高朴带到殿上问:“皇后的兄弟犯法,该怎样处置?”高朴怎么会不明白皇上的意思,他知道有人以他的姑姑慧贤贵妃的名义替他说情,所以,现在皇上是在告诉他,无论是谁犯法都要依律处置。

最终,贪婪成性的高朴被判处了死刑。

功名随世转 气节载千年

【原文】

事业文章随身销毁,而精神万古如新;功名富贵逐世转移,而气节千载一日。君子信不以彼易此也。

【释义】

无论是事业还是文章,都会随着人的死亡而消失,只有伟大的精神才能够万古长存;无论是功名利禄还是奢华生活,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转变,只有忠臣义士的气节才能够永存人间。由此可见,但凡是有才德的君子,都不可能放弃能够永垂青史的气节,而去换取会随着人的死亡而消失的东西。

【解读】

在封建社会,忠君与爱国的内涵密不可分,尤其在民族矛盾尖锐、国难当头的时候,忠君与爱国更是表现得尤为突出。于谦很仰慕苏武、文天祥等民族英雄,书斋里曾悬挂文天祥的画像,并写了“殉国忘身,舍生取义,气吞寰宇,诚感天地”等词句颂扬文天祥。历史往往如此,一个王朝的覆灭,幕前总是站着一个昏聩的统治者,一群卖国求荣的奸臣,几个铮铮铁骨的忠良之士:屈原为昏庸的楚怀王自投汨罗江,他对面站着卑鄙的上官大夫;岳飞为南宋王朝呕心沥血,也难抵秦桧的恶意陷害;文天祥有心报国,可权奸贾似道一手遮天。这其中正义与邪恶,忠诚与背叛的较量,实际是精神境界的较量,于谦也不例外。明英宗是一个没主见的君主,继位之初,明朝政治渐趋黑暗,官僚中正邪两派的斗争尤为激烈。英宗年幼荒嬉,没有主见,也无志向,宦官王振专政,擅权纳贿,骄橫日甚。

当时,于谦任山西巡抚,朝廷上下一片黑暗,一心为国的于谦忧心忡忡,为明朝的命运担忧。他每次进京奏事,总是不带任何礼品赠送权贵。有人劝他多带点著名土产,而于谦“独不持土物贿当路”。他对阉宦的作威作福本来就是极其痛恨,因此他笑着举起衣袖说:“带有清风!”并且还作了一首《入京诗》来讽刺这些劝他的人:

手帕蘑菇及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

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这首诗在当时广泛流传,成为一时佳话。这就是秉性刚直、不阿权贵的于谦。

于谦作风清廉刚直,在百姓中声望很高,但却引起朝廷宠贵的不满,太监王振更是嫉恨于谦,总想寻找机会来打击他。

王振大权独揽,不仅控制了不少朝臣,同时也操纵了皇帝,跋扈专断。他又勾结奸臣,树立党羽,手下的爪牙遍布各地,到处欺压人民,谁要惹了他,就会遭他的毒手。一般昏庸腐败的大臣,不仅不敢触犯他,反而对他邀媚逢迎,有的称他“翁父”,向他跪拜,其权势真是炙手可热。

正统十一年(公元1446年),于谦到京师奏事,举荐参政王孙来、孙原贞任晋豫巡抚,王振就唆使他的走狗通政使李锡弹劾于谦,诬蔑他“因长期不升官心怀怨恨,随意荐举私人自代,不合大臣的体统”。于是把于谦关进监狱,由三法司锦衣卫审讯。于谦受尽折磨,并判了死刑。这是王振向于谦下毒手的开端。当时山西、河南的百姓听到于谦被诬陷下狱的消息,都纷纷到京师,上书申请释放于谦。王振虽然专横,也知道群情愤激,众怨难犯,只好将坐牢3个月的于谦释放,并降官为大理寺少卿。可是山西、河南的百姓仍然不满意,又集合了1万多人,伏阙上书,请求命于谦再巡抚河南、山西。同时,明朝皇族河南、山西的藩王周王、晋王也请求还让于谦做河南、山西巡抚,明朝政府只得让于谦官复原职。

官职的存与不存,在这里似乎无关紧要,单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于谦刚直不阿的个性和他宁折不弯的气节。

由于于谦政绩卓著,英宗将他调至京城任兵部侍郎。虽然明王朝一蹶不振,如破屋漏船,但以于谦为首的正直朝臣仍苦心孤诣地要重振朝纲。就在明王朝衰败的同时,瓦剌贵族迅速崛起,多次发兵挑衅,对明王朝构成了极大的威胁。软弱无能的明英宗在宦官王振的挟持下,发兵50万亲征。朝中不少大臣极谏不可亲征,他不听,并命兵部侍郎于谦代理兵部事务,守卫北京城。英宗这次亲征,由于指挥不当,十五路大军全部溃败,英宗做了瓦剌的俘虏。英宗被俘的消息传到北京后,顿时朝野一片混乱,北京城人心惶惶,于谦挺身而出,拥立英宗的弟弟朱祁钰为皇帝,是为代宗,稳定了大局。这就是明朝历史上所谓的“土木之变”。

英宗被俘后,瓦剌军直驱北京。留守北京的于谦组织军民坚决抵抗。瓦剌军抵达北京城下,于谦临危不乱,力挽狂澜,率兵出城迎敌,然后派骑兵在郊外埋伏出击,连北京西郊的居民多登屋掷砖瓦助战。瓦剌军屡战不利,被迫退却,明军乘胜追击,杀死瓦剌军数万人,取得北京保卫战的决定性胜利。战后,明朝论功行赏,升于谦为少保,总督军务。于谦说:

“四郊多垒,卿大夫之耻也,敢邀功赏哉,固辞不允。”于谦此话,表明他保卫国家的赤诚之心。

此时于谦的“忠心”已不是对一个君主的愚忠,而是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效忠,在他心目中的忠字,是忠于国家,不是“臣事君以忠”,并不是因为瓦剌手里有英宗而放弃抵抗,去追随英宗,英宗虽被俘虏,但江山还在,明朝还在,刚直的个性,没有让他随英宗而去,而是另立新君,誓死保卫国家。他深知,自己背负着明王朝的命运。

京师保卫战取得胜利之后,明朝的边防在于谦的整顿下,日益严密,瓦剌以武力进攻不能取胜,而诱降、反问等手段也不能得逞。此时,英宗在瓦剌手中,已失去了任何的诱惑作用,也先决定把英宗送归回朝。代宗不愿接英宗回朝,怕影响自己的皇位。于谦认为,英宗在瓦剌手中,毕竟对明朝不利,如果瓦剌送英宗回来不是诡计,对明朝来说也是一件好事,毕竟没有把柄在瓦剌手中。于谦便对代宗解释说:“天位已定,宁复有他,愿理当速逢迎耳,万一彼果怀诈,我有辞矣。”代宗同意了于谦的意见,派人去把英宗接了回来,但为了提防他复辟,就把他软禁在南宫,切断了他与外面的联系。

景泰八年(公元1456年)正月,代宗病重不能临朝。石亨、徐有贞勾结太监曹吉祥等,在夜里秘密将英宗拥上皇位,当时正是正月十七日,天方破晓,百官都在朝房内等候皇帝临朝。即入朝,听到南宫大殿上呼噪声,都不知何故?徐有贞大声说:“太上皇帝复位矣,趋入贺。”百官震骇,各就班列。英宗在殿上宣告复位,命百官“任事如故”。英宗复辟成功后,废掉代宗,没过几天代宗就死在西宫。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夺门之变”。英宗复辟成功后,当即传旨逮捕于谦。

英宗为什么要马上就逮捕于谦呢?原来英宗被俘以后,希望明朝和瓦剌讲和,能把自己赎回来。于谦坚决进行抗击瓦剌的斗争,使他在瓦剌吃了不少苦头,因此他对于谦恨之人骨。于是他复辟之后,马上下令逮捕于谦,其实,于谦此次被捕与复辟的主谋人徐有贞和石亨也有着重要关系。

徐有贞是副都御史,因在瓦剌入侵时,倡议南迁,被于谦所驱斥,为舆论所讥笑,后来他想当国子监祭酒,也没有得到于谦的支持,所以一直仇恨于谦。石亨在北京保卫战中立了功,景泰三年(公元1452年)任京营总兵官提督十团营,佩镇朔大将军印,职任极重,但骄纵枉法,结党营私。于谦屡次对石亨的罪行加以奏劾,石亨本来嫉妒于谦的才智和地位在己之上,至此更积恨在心。

徐有贞、石亨因为复辟有功,得到英宗的信任,掌了大权。于是,英宗、石亨、徐有贞等首先诬陷于谦、王文等欲谋迎立襄王朱赡的儿子做皇帝。石亨扬言:“虽无显迹,其意则有。”廷审时,徐有贞当众喝令法司把于谦等严刑拷打。王文不堪怨怼,激辩不止。于谦笑道:“亨等意耳,辩何益?”遂被判处谋逆罪,死刑。抄没家产时,发现于谦“家无余货,萧然仅书籍耳!”独有正室稍微严密,查抄者以为内中所藏的一定是金银财物,即将房门打开一看,原来里面珍藏的是代宗赏赐给他的“蟒衣剑器”等物。于谦的清廉忠正更得到证明。于谦被杀时,英宗尚犹豫说:“于谦,实在是有功!”徐有贞秘密进言道:“不杀于谦,此举(夺门)为无名!”遂下毒手。

于谦遇害时,已是60岁的白发老人,史称“行路嗟叹,天下冤之。”京城百姓无不失声痛哭,切齿痛骂奸佞小人。不论男女老少,“论公事业则颜开,谈公怨怼则色变”。就连出自曹吉祥部下的指挥朵儿,也携酒前往祭奠,虽遭曹吉祥毒打,但次日祭奠如故。由此可见,于谦光明磊落的一生形成了多么强大的民族感召力。

于谦死了,但他留给了后人许多东西,尤其是他刚直不阿,宁折不弯的人格更是光照古今。

一个人,如果在任何时候、任何提防、任何处境下,都能够保持自己高风亮节的品德,不为权势地位所诱惑或束缚,那么,这个人的精神,就能永垂青史。

1644年,李自成农民军攻入北京,明王朝灭亡。不久后,明朝的文武大臣在南京立明神宗之孙福王朱由崧为帝,改当年为弘光元年,历史上把这个南明小朝廷称为弘光朝。弘光朝以兵部尚书史可法督师扬州。

史可法字宪之,1628年,考取进士。自此历官员外郎、郎中、右金都御史、户部侍郎、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史可法为官“廉信,与下均劳苦”;“军行,士不饱不先食,未授衣不先御,以故得士死力”。

在李自成进军北京时,史可法得到崇祯吊死煤山的消息后,同南京诸臣议立明室之后,福王立可法任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仍掌兵部事。史可法建议福王“素服郊次,发师北征。”福王对此只是唯唯应付,不作肯定答复。在奸贼马士英入阁后,便极力排挤史可法到扬州督师。

史可法负责督江北四镇督镇,福王加他为太子太保、改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淮扬各镇均受史可法节制。那时四镇总兵刘泽清、高杰、刘良佐、黄得功互有矛盾,其中有三镇争着要驻于扬州。为此,高杰兵攻扬州,刘泽清亦大掠淮上。史可法前往调节,最终黄得功、刘泽清、刘良佐均表示听命,而高杰素惮史可法,也表示服从,就这样史可法安定了扬州,随即开府于扬州,并不时出巡各镇。

自此以后,四镇每发生冲突,史可法都设法进行调解,劝他们赴国难、保国土,不要再自相残害。在史可法的感召下,高杰大为感悟,奉守史可法约束。史可法在扬州,“行不张盖,食不重味,夏不机,冬不裘,寝不解衣”,力结四镇,共保国土。

这样,军事防御力量逐渐增强,在南京的马士英则连军饷也不给予,到1645年1月,史可法所部各镇军队,都因缺饷而饥饿。马士英又设法夺史可法的兵权,任命卫胤文为兵部右侍郎,到扬州总督军队。2月,史可法从徐州回来,到扬州之前,黄得功发兵袭击卫胤文于扬州,使扬州震惊。史可法再次派人调解,黄得功退兵。但是大将高杰在此次事件中被杀害,史可法保卫江南的实力因此削弱。

同年4月20日,清朝大将多铎率兵攻至扬州。史可法调各镇兵保卫扬州,各镇竟无一出援。为此总兵官刘肇基要求背城决战。史可法持重,希望有取万全之策,害怕有所闪失,反而不好,所以,否决了背城决战。这时,清军驻于扬州外之斑竹园,多铎派人招降史可法,遭到史可法严词巨绝。史可法说道:我是大明宰相,大明朝没有投降的宰相,只有与城池共存亡的大臣。21日,扬州城内有人动摇,总兵本栖凤、监军副使高岐凤率本部出降,扬州城的防御力量更加单薄了。但是,史可法仍坚守城池,他安排文武官员分段守城,自己则守卫最险要的旧城西门。其实,他十分清楚扬州城势孤力弱,守城只能有死无生,于是,他写信向母亲诀别,又给妻子写了遗书,表明自己要以死报国,并希望“死,葬我高皇帝陵侧”,表明他誓死效忠明王朝。24日,清军发动攻城,用巨炮轰击扬州城的西北,城终于被攻破,史可法见城已破,悲愤之极,便拔刀“自刎不殊”。其部将便保护史可法从小东门出城,结果为清军大队所截,史可法等均被俘,见此情景,史可法神情自若地说:“我史督师也。”多铎听说抓获了史可法,使派人前往劝降。

史可法坚贞不屈,他毅然说道:“城亡我亡,即使碎尸万段,也决不后悔。”最后壮烈牺牲。史可法誓死保卫扬州,其事迹感人至深。他忠义奋发、顽强抗敌、视死如归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崇高品格,得到人们的赞扬,而且美名流传至今。

不贪为宝 度越一世

【原文】

人只一念贪私,便销刚为柔,塞智为昏,变恩为惨,染洁为污,坏了一生人品。故古人以不贪为宝,所以度越一世。

【释义】

人,一旦出现一点偏私与贪婪的念头,就很有可能使原本刚直的性格变得很懦弱,使原本聪明的性格被蒙蔽得很昏庸,使原本慈悲的心肠变得很残酷,使原本纯洁的人格变得很污浊,结果毁灭了一辈子的道德。所以古圣贤认为,做人要以“不贪”二字为修身之宝,这样才能超越他人战胜物欲度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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