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2年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始终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并对分配关系和分配政策作了重大的调整,激发了各类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由1978年的316元增加到1996年的4377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年均增长6.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3.6元,增加到1996年的1926元,实际年均增长8.1%。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分配领域的问题十分突出,主要是国民收入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国家所得的比重过低;部分社会成员之间差距悬殊,分配秩序和分配机制不健全的状况非常严重。例如,我国国民生产总值最终分配格局中,个人所得从1978年的51.2%增加到1996年的70.3%,企业所得从1978年的16.1%下降到1996年的14.7%,而国家所得则从1978年的32.7%下降到1996年的15%。又如,不同行业之间职工的工资差距扩大,据有关资料测算,1990年行业之间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704:1,而1995年这种差距扩大到3.9:1。至于工资外的收入数量也很大,1995年全国职工工资外收入相当于工资收入的40%左右,有的甚至超过100%。再如,城镇居民中的最高收入户和最低收入户差距悬殊,根据统计,1990年城镇居民中最高收入户和最低收入户各占10%,人均收入的差距为2.9倍,1995年扩大到3.8倍。一项统计数字表明,目前中国年收入超过5万元的家庭有530万户,平均每百户有两户进入高收入行列,估计全国有3000万人进入富有阶层。(参见《中国劳动报》1998年6月11日)如果不调整完善收入分配结构和方式,贫富差距将有继续拉大的趋势。
三、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在实践中的新的发展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理论高度重视,把它作为邓小平理论科学体系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江泽民说:“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揭示了社金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我国的社会主义在改革开放前所经历的曲折和失误,改革开放以来在前进中遇到的一些困惑,归根到底都在于对这个问题没有完全弄清楚。拨乱反正,全面改革,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封闭半封闭到改革开放,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近20年的历史性转变,就是逐渐搞清楚这个根本问题的进程。这个进程,还将在今后的实践中继续下去。”(《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1页)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江泽民结合实际情况,对社会主义本质理论予以多方面的阐述,使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在实践中获得了新的发展。
(一)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
江泽民十分重视社会主义本质理论中的关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观点,并对此作了深入的阐述。他指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在初级阶段,我们更要自觉地坚定不移地把这个任务放在中心位置。”(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1991年7月2日)他进一步说道,“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打下更加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不但是我国长期的根本任务,而且在我国现阶段具有重要的紧迫的意义。”(同上)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谈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时,把它同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基本特征紧紧地联系起来,进一步深化了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他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就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坚持和完善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9页)这里,江泽民在论述社会主义本质论中关于生产力和共同富裕问题时,提出了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让“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的新观点。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努力推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进入90年代之后,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在80年代以年平均9%以上的增长速度发展的基础上发展的更快了,1992~1996年平均达到12.1%。同期世界经济年均增长约2%,其中发达国家为1.8%,发展中国家为5.4%。国民经济提前5年实现比1980年翻两番的目标,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测算资料,1996年我国GDP在世界各国中的排位已由1991年的第10位上升到第7位。我国综合国力在世界的排位也从80年代的11位进入世界六强。1997年,国内生产总值为74772亿元,比上年又增长8.8%,1998年也将确保8%的增长速度。产业结构也出现了新变化。产业结构是指生产要素在各产业部门间的比例关系和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联系,主要包括三次产业之间的比例关系。产业结构的发展规律和趋势是,三次产业在整个产业结构中的比重,由第一产业占优势比重逐渐向第二、第三产业占优势比重演进。现今世界发达国家的三次产业比重一般为:第一产业1~3%,第二产业30~40%,第三产业50~60%。1978年,我国的三次产业结构分别为:28.1%,48.2%,23.7%;1996年为20.0%,48.9%,31.1%。三次产业结构的上述变化,表明我国的第一产业明显下降,第二产业稳步发展,第三产业快速上升,中国的工业化、现代化、社会化的进程加快发展了。
(二)赋予公有制及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以新的含义
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制度。”“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织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1-23页)
(三)提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制度的具体措施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形式,“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取缔非法收入,对侵吞公有财产和用偷税逃税、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牟取利益的,坚决依法惩处。整顿不合理深入,对凭借行业垄断和某些特殊条件获得个人额外收入的,必须纠正。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开征遗产税等新税种。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同上,第25页)江泽民认为,社会分配不公,是导致两极分化的重要原因。要消除两极分化,就必须消除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他指出,社会分配不公有两种表现,一种是平均主义,另一种是收入差距悬殊。平均主义在分配上不论贡献大小,人人有份,平均发放,使一些人热衷于收入上高攀比,劳动成果低攀比,助长了消费基金膨胀的势头,抑制了生产的发展,是一种不公平的分配方式。这个问题现在并没有完全解决,还需要进一步克服。收入差距悬殊,则是当前主要的一种分配不公表现。本来,改革开放提供了收入拉开差距的机会,“党和政府在分配办法、税收政策、价格政策、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作了必要的限制,经营者只要遵纪守法,也难以暴富。”(江泽民:《认真消除社会分配不公现象》,《求是》1989年第12期)但是,由于有少数人靠偷税漏税、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弄权渎职、贪污受贿、走私贩私等捞取不义之财,产生了收入差距悬殊。江泽民指出,两种分配不公现象也与国家对收入分配有效调控的力度明显不足有关,“在国家直接控制能够达到的范围内,平均主义继续存在,在国家直接控制不能及,而间接控制又未能有效建立的场合中,部分经济活动的收入偏高。”(同上)江泽民提出,为了消除社会分配不公现象,应“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同上),既要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其具体做法是,在国家基本能直接控制收入分配的范围内(如国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等),要实施在宏观控制下的分层管理,着重克服平均主义。在初次分配中,国家对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企业内部实现个人收入同所作贡献联系;在再分配中,要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中劳酬不符,收入偏低的问题,同时,注意调节企业间生产经营的某些条件和机会不均等,以利公平竞争,进一步贯彻按劳分配。在国家难以直接控制收入分配的范围内(包括其他经济成分的收入分配,某些经济活动的收入分‘配等),对少数人非法牟取暴利的问题,必须强化政府的权威和功能,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进行管理和调节。要十分重视廉政制度建设,集中力量,坚决、及时查处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和各种以权谋私,将权力转化为金钱的违法行为。对于一切非法经营活动,都要严加取缔,狠狠打击。凡属非法收入,一概没收,并予以重罚。总之,“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江泽民:《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人民日报》1995年10月9日)
(四)解决地区发展差距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江泽民认为,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中包含的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必须坚持,毫不动摇。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经济都取得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东部地区由于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和有利的地理环境,加上国家政策上的一些支持,发展比中西部地区更快一些。对于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差距扩大问题,必须认真对待,正确处理。江泽民指出,贯彻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实现地区生产力的均衡发展和各地区人民生活的共同富裕,“应当把缩小地区差距作为一条长期坚持的重要方针。”(同上)江泽民提出:“解决地区发展差距,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今后改革和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从’九五‘开始,要更加重视支持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逐步加大解决地区差距继续扩大趋势的力度,积极朝着缩小差距的方向努力。中西部地区,要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优势产品,使资源优势逐步变为经济优势。”(同上)以江泽民为首的党中央作出了明确的部署,主要包括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优先安排资源开发和基础建设项目、鼓励到中西部地区投资、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体系等措施。在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关系上,要求东部地区要继续充分利用有利条件,进一步增强经济活力,在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素质和效益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中央对五个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的基本政策不变,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有些具体办法要有所调整和完善。要把五个经济特区和浦东新区办得更好。进一步发挥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开放地带在改革和发展中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同时,东部地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帮助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五)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我国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是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的关键一步,是党中央、国务院既定的方针。实现这一目标,任务还非常艰巨,时间也非常紧迫。党中央已下定决心,打赢这场攻坚战。为什么要下这样的决心呢?江泽民说:“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的。我们党的宗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和贫穷,最终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一部分人富起来一部分人长期贫困,也不是社会主义。”(同上)全国现在还有几千万人吃不饱饭,“我们作为共产党人,看到群众生活如此困苦,更应寝不安席、食不甘味。”(同上)江泽民指出,使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要“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同上)。由救济式扶贫转向开发式扶贫,是扶贫工作的重大改革,也是扶贫工作的一项基本方针。要“更广泛更深入地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同上)。要“依靠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坚持不懈地苦干实干”(同上)。要“进一步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层层实行责任制”(同上)。
20年来,在中央、地方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国的贫困人口日益减少。中国的贫困人口已从1978年的2.5亿人逐步减少到1992年的8000万人、1995年的6500万人、1996年的5800万人。国家确定了592个国定贫困县,国家将集中扶贫基金,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在2000年将使所有的贫困人口脱贫,解决温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