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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富贾,可为吾友乎?

陆辰走出村子,按照记忆往最近的城镇走去。

半路遇上一个老伯赶着驴车,陆辰便搭了顺风车,一边捂着鼻子忍受难闻的气味一边心里吐槽古代运输工具的落后。

到了快傍晚的时候,终于到了镇子,陆辰谢了老伯,站在镇子上,突然有点茫然。

此时一声不合时宜的“轱辘”声惊醒了陆辰,才想起来一天没吃了,便走到一处卖包子的跟前。

有时候,奇高的智商可能也会代表另一点—奇低的情商。

“卖包子—小儿饿乎?”卖包子的中年男人问道。

陆辰点点头,比了个一,伸手去掏银子。。。。。。

掏银子。。。。。。

陆辰顿时风中凌乱了!

陆辰在现代,那真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主,出门都是有保镖跟着的,哪里知道带钱!

这时候,周王室势力渐弱,列国各自为政,经济也自成体系,所以各国自行铸造货币,相互流通,形成了多币制和多币型长期共存并用的特殊局面。

而秦国,使用的货币,叫做圜钱,也称圜金、环钱,是一种铜币,圆型,中央有一个圆孔。钱上铸有文字。一说由纺轮演变而来;或由璧环演变而来,是方孔钱的前身。

陆辰沉默了一会,中年人的笑脸慢慢僵硬。

陆辰再次看了一眼包子,默默转身走了。

天渐渐黑了。

陆辰蹲在墙角跟,旁边躺着几个叫花子。

来来往往的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陆辰,毕竟一个穿着整齐长相不俗一身清贵的少年蹲在乞丐窝里,是谁都要看两眼。

陆辰看着人来人往的人流,在想如果去当小二会怎么样,还没注意到自己已经受到了关注。

角落里,一个乞丐一脸谄媚地对身边一个男子献媚。

“看,就是那小儿,独身一天。”

那男子身材高大,浓眉大眼,鼻梁高挺,只是脸上快被胡子遮住,怀里抱着一把剑,是这一带的游侠之首,名叫魁,好男色。

此时看着陆辰的神色欣喜。

而怀有这般心思的人并不止他一个,角落里零零散散坐着的几个游侠都看似无意实则密切注视着这里,魁还没有出手,其他人不敢逾越。

这般姿容的小儿可未曾见过,若是。。。。。。

但是看那小儿气质。。。。。。魁皱了皱眉,不似一般人家。

“果真独身?”

乞丐猛点头,“果真!果真!”

魁舒展了眉毛,看看天色,若是天黑那小儿还是不动就直接掳回去。

陆辰终于迟钝地感到有灼热的目光留在自己身上,抬头看见了魁。

不屑地转开脸,被那一脸胡子恶心到了。。。。。。

魁被刚开始陆辰迷蒙的眼神萌到了,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看到人家一脸嫌恶地转开脸,不禁怒火上心头,但是更多了一份慎重。

平常人家的孩子哪里会有这种眼神。

陆辰看看天色,刚准备站起来去酒楼什么的地方去碰碰运气的时候,几骑精骑飞驰而来,“刷---”地展开一张竹简贴在墙上,前面摆上案桌,铺好垫子。

人们三三两两的远远看着,陆辰却脚步一顿,转身走过去。

远处,魁见了,也脚步一抬靠近。

陆辰在竹简下面站定,抬头边看边念。

“今寡人苦于长平战之激烈,日不能思,夜不能寐,唯念我秦军将士伤亡之痛。每每思及,痛彻心扉,唯恐伤亡甚多,伤我百姓。亡一人,伤一家。亡一家,伤一族。寡人痛矣!然战争不停,百姓何以安居乐业?战事不消,夫妻何以共剪西窗?一土不守,何以守家?一城不守,何以守国?思今之计,唯有再增援兵,助我秦军。届时士气大增,破邯郸指日可待!望我秦族百姓不忘兄弟,助阵杀敌!寡人感念之恩矣!”

简单了说,就是一篇征兵告示。

公元前257年,长平之战的最后一年。

陆辰啃啃手指头,长平之战秦国惨败。

要不。。。。。。还是去当小二吧?

魁听到陆辰念那告示,神色一变,小儿果真非常人!

那旁边两个将士原本见是一个孩子准备赶到一边去,没想到居然认字。

这告示是要读的,百姓可没人识字,但是他们也不识字,识字的还没来呢,准备等会念,没想到居然有人识字,还是个孩子,不过这气质,怕是哪家权贵?

“兀那小儿,识字耶?”

陆辰转头看去,一个年轻士兵,内心鄙视。

老子都念出来了还能不识字吗?

正待要回答,就听背后又是一声,声音温润,“甚事?”

陆辰回头一看,一个身穿深蓝锦衣的清俊少年站在身后,眉目深邃,鼻梁高挺,俊美逼人。

公子离。

这是两人跨越千年的初次相遇。

那年轻士兵跑过来,“公子,这小儿认得榜上文字,小的正在盘问。”

“哦?识字?”

王离走到陆辰跟前,微微俯身,摸着矮冬瓜的头,“你是何出身,缘何识字?”

矮冬瓜一听那小兵叫公子,顿时感觉眼前少年就是一个金主,兴奋地一把抱住王离大腿,45度抬头仰望,摆出最萌的表情。

“富贾,可为吾友乎?”

(土豪我们做朋友吧!)

王离不解地抬眉,“小儿何出此言,我实非商贾。”

商贾有公子我这样的气质吗?

陆辰摇摇头,不松手,一双孔雀眼熠熠生辉,“可否留我做小弟?”

王离再次尴尬上脸,白净的脸皮略微有点发红,“家中弟妹已多。”

弟妹多?

陆辰眼睛更亮,果然是大户人家的!说不定是哪个王孙,这条大腿果然粗!

“无妨无妨,留我做书童就好。”陆辰一脸“有我这样的做你书童是你的福气”傲娇表情。

陆辰长得可爱,此时眼睛闪闪的样子瞬间萌到了王离,王离不禁柔声道:“小儿胆大,又能识字,想来家世不凡,何故做人仆从?”

仆从?

陆辰不乐意了,老子主动给你当师爷你还不要,还嫌老子是仆从?

矮冬瓜一脸黑线,拍掉头上的爪子,双手环胸,“千金难买爷高兴,你奈我何?”

旁边小兵看不下去,“小儿猖狂!”

王离却生了兴趣,只觉得这小儿倒是有趣,如此胆大妄为。

“你家在何处,怎的乱跑?”

陆辰扁扁嘴,“无处可去。”

王离惊讶了一瞬,“怎的。。。。。。”

陆辰不想跟个古人咬文嚼字,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既然征兵,报名就是。”

[为方便,之后使用白话文]

王离看她小胳膊小腿,不禁失笑,“打仗不是儿戏,你这小身板估计还没上战场就先阵亡了。”

“干你何事?”

王离犹豫,这孩子他很喜欢,若是做了自己书童自然是好,可惜他此番也是要上阵杀敌,长平苦战已久,他能否平安回来还是两说,自己一旦战死,这孩子该何去何从?

若是当兵。。。。。。她虽年少,留在军中自己也可多加照拂,等长大一些立了功勋,日后不愁生活。

思及此,便走到案几后坐下,微微一拦袖子,拿过竹简毛笔,“叫什么名字?”

王离看着眼前小小少年一双熠熠生辉的孔雀眼,不禁有点期待再次见到她。

不是他心善,而是他也还年少,平日所见皆是权贵,那些少年少女皆是目中无人,残暴噬杀之辈,实非他所喜。

所有人都是喜欢长得漂亮的孩子的,他当然也不例外。

头一次遇到这般可爱清越的孩子,不由便会上心。

陆辰挑眉,“日月星辰的辰。”

王离眼睛一亮,“好名字!可有姓氏?”

陆辰微微沉思了一瞬间,摇摇头。

这个时代,子民以国为姓,氏随国主,一个人姓什么就暴露了他是哪国人。

陆这个姓,在这个年代刚出现不久,起源地是齐国齐宣王的小儿子通的封地陆乡,现在齐国君主是齐宣王的曾孙齐王建,这个姓并不多见,还是隐瞒为好。

王离见陆辰不说也不再问,毕竟姓氏不是随便能有的,将辰字写在了竹简的第一行。

陆辰看看王离写的字,挑眉。

倒是一手好字。

随后就有兵士带着陆辰去了另一边,陆辰看着手里的两个馒头内牛满面。

兵可得馒头!

当兵有馒头!

就这样,陆辰为了两个馒头就把自己卖了。

此时人们哪里知道,随着那“辰”一字落下,新的时代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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