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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中篇小说 木珍珠(吴克敬)(3)

深冬里的苦楝树,没了他离开时的繁茂,那时满树还都是碧绿的叶子,这时树上的叶子都落没了,光秃秃的,显得特别枯疏,不过呢,苦楝树的果子,像梳理过的干葡萄似的,还都一串一串地悬垂在树枝上,裹着一层茸茸的雪花,看上去倒是十分有味。

还是自家女人的眼睛尖,乌采芹从生产队分割了一吊子猪肉,往家里走着,看见了苦楝树下的孙天欢,把提在手的肥猪肉往雪地一撂,撒开丫子朝他跑了来,跳到苦楝树下,面对面站在他的跟前,把胳膊都伸出来了,要去抱孙天欢,也想要孙天欢来抱她,可是他们的手都僵在了半空里,拉都没拉一下,乌采芹就哇的一声嚎哭了起来。

儿子孙飞龙、女儿孙飞雁,听到他们妈乌采芹的哭声,从家里飞跑出来。

兄妹俩看见了苦楝树下的父母,一对长高了的儿女,跑出头门后,把脚收起来,站在门口,怯生生的,望一眼嚎哭的母亲乌采芹,然后又去望他们久别归来的父亲孙天欢……长兄孙天乐和他的女人万秀娥,在家中听到动静,也脚跟脚地从他们分家后另开的一扇门里,急急地跑了出来。长兄长嫂没有发愣,他们是欢喜的,欢喜孙天欢在过年的前夕,回到家里来了。因此,他们二话不说,一个拉了孙天欢的手,一个拉了乌采芹的手,并且招呼着孙飞龙和孙飞雁,回了他们的家。

坡头村的人,真是眼冒金星了!

年初的一天早晨,孙天欢和乌采芹把自己穿得像二度婚姻的新郎新娘一样,那么的齐整鲜艳,那么的不同寻常;还有他们的儿子孙飞龙、女儿孙飞雁,就更像皇帝的儿女一般,极端的俊朗,极端的秀美……

惹人眼目的衣裳料子是什么?款式又是什么?在坡头村人的生活经验里是没有的,大家一时还说不清,但他们一家四口脚上蹬的鞋子,大家是都知道的,是下乡到村里来的公社干部都不一定能穿的皮鞋哩!

孙天欢和他儿子孙飞龙各是一双黑色三接头的皮鞋,乌采芹和女儿孙飞雁的则是棕红色的皮鞋,因为打了油,走到街巷上来,便都锃光闪亮,仿佛遗落在地上的太阳和月亮一般。

眼红着的坡头村人,是要打问和猜测了。百般地打问,百般地猜测,都没能从孙天欢的嘴里打问出什么,猜测又不着边际,而且是,过去爱显摆的乌采芹,穿着时新好看的衣裳鞋子,从家里出来了,又回去了,大家也想从她的嘴里知道些底细,同样是什么都没得到。

他俩瞒着村里人,倒也情有可原,可他俩也还瞒着大哥孙天乐、大嫂万秀娥,这让大哥大嫂怨声不断,很有些不可思议。然而,待到大年过去不久,家门前的苦楝树再次开满一树紫色花儿的时候,孙天欢就更让大家百般猜测,也更让大哥、大嫂不可思议了。他再一次地走出家门,走过苦楝树,走到坡头村以外的地方去了。

孙天欢到坡头村以外的地方干什么呢?

他是去抢银行吗?

他是去盗宝、贩卖人口吗?

他是……坡头村的人猜测形形色色,每一种猜想出来,不多久立即就会被否定掉,特别是抢银行、盗宝、贩卖人口那样的行径。

大家猜想着,想他们中某个人或许干得出来,但孙天欢干不出来,借他十个胆,他都干不来。那么,他能干什么呢?大家猜想到后来,有了一个统一的看法,坚定地认为,孙天欢在搞投机倒把。

投机倒把,于今天没有问题的,不仅没有什么问题,甚至还要受到人们的敬重,而在那个时候,可就是大罪了,是要与“地、富、反、坏、右”分子同等论处的,逮住了一顿批判是少不了的,严重者,还要法办判刑呢!

坡头村人有了这样的猜测,并产生这样一个共识后,就耐心地等着他,等他再次回到坡头村来,便毫不客气地把他揪出来批斗了。

那次批斗会,我也参加了,会场就设在孙天欢家门前的苦楝树下。

坡头村人群情激愤,高呼着口号,把孙天欢押在苦楝树下,要他交代在外地投机倒把的罪行。

他倒是沉得住气,任凭大家的口号喊破了天,也不承认他搞投机倒把,只说他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宣传员,走到哪里,宣传到哪里。他为自己辩白着,就还弹拨着他的胡琴,现场给大家表演起他自编的一段快板:

火眼金睛孙悟空,

跟随师父取真经,

路上遇到白骨精,

悟空有智又有勇,

敢争敢斗敢交锋,

铁棒在握妖雾除,

扫尽天下害人虫。

批斗会开得很不成功,只有猜想,没有证据,而孙天欢又态度自若,脸不红,心不跳,自编自说了这样一段快板,便使批判会不打而败得稀里哗啦,主持人不说散会,大家已经七零八落地散去了。

批斗会没能阻挡住孙天欢出村乱跑的脚步,倒是我出的一个主意,非常轻松地绊住了他的脚。

我那时候,被抽调到人民公社的机关里,参加了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我提议孙天欢也到宣传队里来,这是因为,我觉得孙天欢的才华,是适合宣传队的,而且也能提高宣传队的宣传水平。我把我的想法,向宣传队的负责人一说,当即让我回到坡头村,协调孙天欢抽调公社宣传队的事宜。结果非常顺利,孙天欢高高兴兴地跟着我,到公社宣传队来了。

在这里,孙天欢可谓如鱼得水,他后台拉得来胡琴,前台唱得了角色,而更重要的是,他还能编新词儿……那个时候,热火朝天正革“文化”命,旧的戏曲本子都不能唱了,八本样板戏都太大,公社一级的宣传队规模小,拿不下来,就只自编自演一些又精又短的小演唱,快板是其中最简便的一个品种,此外就还有三句半和对口相声。

结合当时的形势,孙天欢现蒸现卖,在宣传队编写了十好几个小段子,其中就有那个他在村子里接受批判时说的快板书,他给起了个《扫除一切害人虫》的名称,拿出来正式演出了。

正是这个快板书,在公社所辖的生产队巡回演出,竟然走一处,就能获得一处的欢迎,连演三场几乎是家常便饭。

这样的好处可是不少,使孙天欢不仅浪出了大名声,而且又还饱了他好吃的口福,到哪个村子演出,哪个村子不想着办法给他们做好的吃?割肉烂臊子吃臊子面,发面炸油饼吃油馍馍……很自然地,还要弄几道菜的,有凉有热,再灌几斤散酒,让宣传队的人喝。

孙天欢喝得最愉快,有一次,他一杯一杯地和人碰,把自己碰了一个半醉,拉着我的手,和我转出巡演所到的村子,在荒天世界里瞎逛。他逛着呢,就逛得管不住自己的嘴了,给我说了他一次次走出坡头村的经历。还别说,他真如坡头村人猜测的那样,是在搞投机倒把。他到陕北去,陕北的大红枣儿便宜,他贩在手里,倒运到陕南去,赚一笔差价,又把陕南便宜的木耳、黄花菜贩在手里,倒卖到陕北去,再赚一笔差价……孙天欢说得开心,说着把他投机倒把在陕北陕南的风流韵事也都核桃枣儿倒了出来。

孙天欢满嘴酒气,说:陕北的女子啊,可真是浪!

孙天欢满嘴白沫,说:陕南的女子啊,可真是水!

我辨不清孙天欢嘴里的真假,在他腰上捅了一拳,说:你把你给我说的,敢给乌采芹说吗?

孙天欢躲着我的拳头,说:我给她说了呢。

我吃惊地睁大了眼睛,说:你真敢?

孙天欢说:这有啥敢不敢的?我给她说了,还让他学习人家陕北陕南的女子,要会喊,喊出来才快活。

我截断了孙天欢的话,说:乌采芹喊了吗?可是又喊你日人咧!

孙天欢大笑起来,我跟着也不能自禁地大笑了。我相信孙天欢所说陕北、陕南女子,都不是没有影儿的谎言,他在这方面,确有别人不及的地方。

就说公社组织的宣传队,他来的时间最短,但是宣传队一个叫梁秋燕的小女子,已跟他眉来眼去,让大家议论纷纷。

他给我说了那么多事,我知道他没把我当外人,而我也以为,他是我推荐来宣传队的,我可以不管他投机倒把的路上如何风流,但他在公社宣传队里的风流事,我是一定要管一管的。

我试探着说他了:你给我老实交代,你和梁秋燕怎么回事?

孙天欢的酒一下子醒了大半,说:什么梁秋燕,我……我和她没事。

我警告了他,说:没事就好!

5

日子过得真叫一个快呀!

不是孙天欢把我截拦在他家门前的苦楝树下,给我说他离婚的事,他那些陈年老套子的事情,都已埋进时间的灰烬里,化作了虚无。他一说他离婚的事,就又都复活过来,鲜鲜艳艳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见婚姻说合,见打架拉散。我才不想纠缠在孙天欢离婚的话题里,被他牵着鼻子走,我要找出一句话,把他离婚的话题岔到一边去。

我说:你……还拉胡琴吗?

孙天欢大概没有想到,我会向他没头没脑地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但他很配合地摇了摇头,说:早不扯了。

我不想放弃这话头,就说:多好的手艺啊!怎么能放弃呢?

孙天欢就还摇着头,说:那有用吗?顶得了吃?顶得了喝?

过去,他是多么浪漫的一个人,如今变得这么实际,倒是我吃了一惊,很有些不解地看着他,一时竟然不知怎么继续我们的交谈,然而却又怕被他扯进离婚的话题里,心中慌着,脸上就也慌了起来。不过还好,有人来救我了。

从困境中把我救出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孙天欢的胞兄孙天乐,他悄没声儿的,什么时候站在了我的身后,我一点觉察都没有,直到他出声叫我,我才回头看见了他。

孙天乐说:是治邦吗?

我赶紧应声,说:是我。

孙天乐说:咱村知青,就你还知道回来。

我说:我和人家不一样么,我原本就是咱坡头村人。

孙天乐说:你说得对,你爷爷的坟可不就埋在咱祖坟里。我也老了,也该到祖坟里排队去了。

我得承认,孙天乐说得不错,他看上去的确老了,身子缩得比我返乡插队时几乎矮了半头,脸上没了一点水分,干得像一个蔫核桃,这和拦住我说话的孙天欢,形成了天壤之别,比他小不了几岁的胞弟孙天欢,白白胖胖,头光脸净,倒好像比我返乡插队时相熟的他,还要精神几分,同样又还要风流几分。

孙天乐手里端着个大烟锅,按在嘴里,猛吃了一口,把烟咽进肚子里,憋了一会儿,才让浓得仿佛糨糊似的烟雾,从他的鼻孔里慢慢地嗞出来……他接着说了,说出的话,也像嗞出鼻孔的浓烟一般,把人能呛一个跟斗。

孙天乐说:都是福烧的,不知道自己姓啥叫啥了!

孙天乐这是说他胞弟孙天欢吗?我必须承认,他的话,像刀子一样,直戳戳就是对着孙天欢的。孙天欢也听得懂,他不想听他胞兄孙天乐的指教,拧回头,撂下我们自己走了。

视土地为生命的孙天乐,把他的全部情怀,全都抛洒给了坡头村的土地,因此,还做了几年坡头村的生产队长,直到土地分包大户,他把身上的一切杂事都推了个干干净净,把自己像庄稼一样,种在土地里了,地里种下的是小麦,他就是一棵小麦,地里种下的是玉米,他就是一棵玉米……人不哄地,地不哄人,他这么给村里人说,并且坚信,勤劳可以致富。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对土地极端热爱,也坚信土能生金的庄稼把式,用话把他那个自视为有文化而轻视土地、轻视劳动的胞弟刺走后,他把他的手伸到我的眼前让我看了。

孙天乐说:你看我的手,还像手吗?

我被他这一问,问得眼前直冒火花,心虚心慌得几乎都要站不稳了。

戳在我眼前的那双手,干燥粗粝,像是苦楝树上脱落的一块树皮,胡乱地接在了他的手腕上,变形得十分厉害,骨节大得出奇,厚厚的茧子,就如焊在手上的一颗颗青铜钉帽……我悄悄地把我的手藏到了裤兜里。

这是孙天乐的手呢。他问我了,说:这是为什么?

我想回答他,却无法筹措出一句话来。

孙天乐也不等我措辞,他说:都是勤劳的结果!

我不能自禁地“哦”了一声,虚弱得仿佛突染大病。

孙天乐把他的手抽了回去,继续着他想说的话。他说我算是明白过来了,人世上都说勤劳致富,但你睁眼去看,勤劳的人多了去了。我不勤劳吗?还有坡头村如我一样的人,谁不勤劳呢?再是出门打工的人,像鸟儿一样站在脚手架上,恨不能剁了自己的手,剁了自己的脚,都砌在城市的楼房上,把楼房越砌越高,越砌越漂亮,他们也该是勤劳的人,可我们和他们,谁又致富了呢!我们在土地上像牛一样勤劳,我们没能致富;他们进城打工,他们也没能致富。

返乡插队在坡头村的时候,我所见到的孙天乐,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他就只知道干活,麦收了种秋,秋收了种麦,拉牛犁地,赶马拉车……他有做不完的农活,让我感觉他这个人,把嘴里的话都咽进了肚子,消化后,再经过吸收,以一种神异的方式,传递到他的手上,让他的双手来代替他的嘴巴说话了。

我忘记不了,返乡插队在坡头村最初的日子,我把小麦和韭菜分不开……我就这么懵里懵懂地下地劳动了。

其时正值春季,坡头村的男女老少,干的都是春锄的活,每人一把小锄头,扛到责任田里来,一字儿排开,把麦行里的杂草锄掉,好使麦苗儿在春风的吹拂下,起身摇旗,不受干扰地奉献一季丰收。

这个活儿不重,但却熬人,且有一定的技术性,我混杂在大部队里,刚好与孙天乐比肩,但见他手里的锄头,在泛得虚泡泡的土壤里,仿佛银光闪亮的鱼儿,睁着圆鼓鼓的眼睛,瞄着杂草,又稳又准,一棵一棵,干净利落地就消灭掉了。而我却不能,锄头在我手里,就如一只认生的小鸡,在麦行里乱啄,啄准了草灭草,啄偏了草伤麦,特别是一些与麦苗儿混生着的杂草,我干脆一点办法都没有。听任杂草与麦苗儿共生共存,争夺水分和营养。

孙天乐看见我的作为,他没说我做得不对,只是不断地回过头去,帮我几手。

我看得出来,他帮我的每一手,都是对我锄草动作的一次示范,譬如他把腰下得很深,弯下去的脑袋,几乎贴上了麦苗儿;再譬如杂草麦苗儿混交而生,他就不用锄头,而是伸出手来,拽着杂草拔下来。

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是我们插队知青最需遵守的任务,我跟着孙天乐,在他手把手的影响下,很快就能春锄了。

不善言语的孙天乐,事隔多年,居然这么能说。他不是“人老话多”那样的多话,造物弄人,他是长年累月的劳动,有所思有所想,累积在胸,不吐不畅,才突然倾泻而出的。

果然,在他一阵翻江倒海地倾泻后,迅速沉默下来,不再多言多语,垂头丧气地摸出他的旱烟袋,在烟袋里使劲地挖着,很瓷实地装了一锅烟,咬在嘴上吃了起来。孙天乐吃得一嘴比一嘴紧,从他的鼻腔和嘴巴里喷吐而出的烟雾,像是烧着了一截湿树桩,浓浓地缠绕着他,让我一时看不清他的真面目。

我俩相对无言,透过他烟雾蒸腾的身影,我看得见他的家,以及与他相邻的胞弟孙天欢的家……如果没有相邻,就没有太多比较,相邻在一起,便大不一样,让人看得惊心动魄,甚至想要发出一声慨叹:唉!

孙天乐的家还是我在坡头村返乡插队时的老格局,黄土墙、黄土房,日深年久,比之以前,似乎又颓废了许多。坡头村不独孙天乐的家保留着原来的样子,许许多多的家庭,都保留着原来的样子。唯一不同的是孙天欢,他原来的黄土墙推倒不见了,代之而起的是一座两层的楼房,以及红砖到顶的围墙,这在一片黄土墙、黄土房的坡头村,便有一种鹤立鸡群般的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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