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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穿过你的时光我的手

叶采尘牵着我的小手走过那条弄堂的时候,我才九岁。如今,早已过了十八。

我晃荡着新借来的言情小说对叶采尘说,你看,你看,人家都写了,十七岁之前没有恋爱过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嘿,你小子,终于有不完整的地方了啊。

从小,叶采尘就是我们所有孩子的榜样。每当我们趿拉着自己父母的拖鞋在四合院里鬼哭狼嚎的时候,那些长辈们就会坐在清幽的树下,扯着嗓子喊,你们快回来!看人家采尘怎么不像你们一样?再不回来,打断你们的狗腿儿!

接着,凶神恶煞的父母们就从大院的四面八方涌动出来,一人逮住一个,扬着皮条使劲儿打。顿时,原本欢声笑语的高墙里,成了哀声嚎啕的人间地狱。

每当我母亲扬着皮条蹭蹭下楼的时候,叶采尘就会在青石上向我招手。偶尔,我玩儿得实在尽兴了,未曾注意到他,他就会一骨碌从树下的木凳上爬起来,牵着我的小手朝门外跑。

我和他气喘吁吁地站在大院门外,透过狭长的门缝看里面正在上演的人间悲剧。我每次都能分明地看到,满目凶光的母亲握着细长的皮鞭在一片混乱中搜寻,半晌之后,她不曾发现我的影子,一脸骄傲地朝楼上去了。我站在暗处一面看,一面拍着叶采尘的胸脯说,你小子,对姐姐可真够好的哈!不错,记你一大功!接着,便在叶采尘的额头上重重地敲了一个响栗子。

叶采尘抱着脑袋,缓缓地靠墙蹲下,莫名其妙地看我一眼后,便开骂了。你这个嫁不出去的小泼妇!我救你,你却恩将仇报,你以后一定会被野男人给打死!

每次叶采尘说完这话,我就会扶着冰凉的大门狂笑,笑够了,累了,便朝着他灰尘密布的屁股上大踢一脚,转身闪入门内,一本正经地坐在树下看那些长辈们下棋。

事实并不如叶采尘所说的那样,我不到十五岁便交了第一个男朋友。我至今仍清清楚楚地记得,我的第一个男朋友的模样,以及家庭住址。

之后,我陆陆续续地谈了几次恋爱。而叶采尘,除了保持住他的学习成绩之外,其他地方,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譬如,他说起话来,感觉整个胸膛都在振动,再不像从前那么嗲声嗲气了。譬如,他洁净白皙的脸上再不是那么一马平川了,开始长了几颗痘痘,一些青黑的胡茬。再譬如,他不会牵我的手了,即便前面是车流滚滚的马路,他也仅仅只是用手握住我的自行车龙头。

叶采尘从来不和其他人说我交了男朋友。偶尔,我的母亲会在大院里的树下问他,采尘,你跟阿姨说实话,咱们家梦梦是不是早恋了?怎么每天早上起来都要照半小时镜子?

这个问题,在三年高中生涯里,我的母亲问了不下三百遍。而令人发笑的是,叶采尘每次都是用一种无比镇定的口气来回答她,没有,绝对没有!梦梦可整天和我在一块儿呢!这话儿一说完,母亲原本昏天暗地的脸上,霎时拨云见日,嘿嘿地看着叶采尘笑。我坐在楼上写字,直听得心里发麻。

记得高三的最后一个月,我的母亲进书房嘀咕着问我,梦梦,你说采尘那孩子会不会早恋了?我头也不抬地说,嘿,妈,到底谁是你亲生的啊,这么关心他呢?她忽地站起身来,在我赤裸的胳膊上狠狠地掐上一把,而后咬牙切齿地说,你个死丫头,胡说八道!我是想,像采尘这么优秀的孩子,指不定多少小女生喜欢他呢!

就他?妈呀,我看你是近视了吧?你看他,眼睛小,鼻子小,嘴巴小,全身上下没一个地方是长得有男子气概的,就他那样儿,还想有女生追她啊?要是我,全世界男人死了,我也只能和他做哥们儿。

那个没有凉风的夏夜,有朋友告诉我说,叶采尘站在我们家楼下,无缘无故地哭了起来。我说,怕是给哪个漂亮的纯情女生刺激了吧!

之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叶采尘都没有像从前一样安安静静地站在楼下等我了。直到有一天,我站在学校公布分数的红榜下发愣时,他才上前主动问我,梦梦,你打算报哪个学校?我说,我报哪个学校关你什么事儿!再说了,我和你就不是一条道上的人。

的确,我和叶采尘从始至终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就拿高考分数来说吧,我和他,从小在一个院子里长大,吃同一个食堂的饭菜,在同一片蓝天下成长。但结果,分数却是差了整整两百分。

叶采尘请我喝了一杯大可,我良心不安,把要报考的城市告诉了他。他笑笑说,不错啊,省会城市呢!丫头长大了,知道该往大城市跑了。

结果,一个月后的清晨,大院里的咒骂声将我从梦中惊醒。我踩着新买的高跟鞋,穿着睡衣蹭蹭下楼,看到叶采尘他母亲站在树下,双眼含泪地骂,你这个败家子!全家人为了你,起早贪黑!现在可好了,告诉你填清华北大,清华北大,你自己看看,你这录取通知单上是什么学校?

我从叶采尘他母亲手里接过录取通知单一看,顿时天旋地转。那不就是我将要去的城市吗?

我虽一语不发,心里却是波澜壮阔。那一刻,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东西。但我不敢去想,不敢去揣测。即便,我和他,将要远离大院,孤独地走向同一个城市。

几十个日夜之后,我和叶采尘一同踏上了南下的列车。我与他,就这么鬼使神差地一起长大,一起在同一中学念书,一起奔向同一个城市。只是,我们之间有着太远的距离。

他的父母,是大院里学历最高的知识分子。我的父母不但是农民,而且,还因病早早地去了一位。我与他,一个在南区最好的重点学府,一个在北区最烂的专科院校。

周末,叶采尘骑着脚踏车来北区找我,兴致勃勃地说,嘿,梦梦,你知道吗?林夕出书了!今天,我们一起过去买本看看吧!

我站在楼上,一边晃悠着刚洗完的衣服,一边在电话里对他说,算了吧,你喜欢林夕,我可不喜欢。再者,我都不明白林夕有什么好,不就一词人吗?你至于迷他那么多年?

他迎着呼呼的风,没了生息。那是我生命里第一次拒绝叶采尘的邀请。我是那么地言不由衷,那么地心不甘情不愿。可是,我必须要和他摆明,不能再耗费他的青春。

倘若,换了任何一个男生,我都会毫无顾忌地陪他东来西去。毕竟,对于一个女孩来说,爱情多了,追求自己的人多了,并非一件坏事。可对于他,我却始终狠不下心来。我觉得,在骨子里,我亏欠他一些什么东西。如今,只得用这样的方式来远离他,作为补偿。

如此往复几次后,叶采尘再没来找过我。我时常会站在冰冷的阳台上怀念他,有时,自己都会迷蒙,是不是我曾深深地喜欢过他,要不然,怎么会这么在乎他的幸福?问题就这么一直下去,追问追问,不停地追问,到底还是没有结果。

事实证明,我的做法是对的。半月后,叶采尘发来短信说,他新交了女朋友。我以为,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心怀喜悦地给他打个电话,祝贺他,终于摆脱了单身二十一年的苦难生涯。可实际,我丝毫没有那样的勇气。我斜靠在床沿上,不知该怎么回复这条短信。

许久后,我说,小子,祝贺你啊,好好把握,这可是你的初恋呢。

接着,有两滴温热的泪如锋利的刀一般,顺着我的眼睛朝外流淌,将我的脸庞割得生疼。

半年后,旧城改造。大院四周,被一些穿着警服的工作人员画上了笔直的白线。这些,我是在电话里听母亲说的。

没过多久,母亲给了我一个新住址,黯然地说,大院已经被拆了,我们搬了新家。我仓皇无措地问她,叶采尘家呢?是不是也和我们一起?

她说,没有,他们家买了新房,隔我们家很远很远。顿时,我觉察到了一种破空而来的悲号。我惊觉,我与叶采尘的距离,已不仅仅是一座城池那么遥远。

后来的几年,我虽在恋爱,却在苦苦地等待。我以为,有的时候,爱情就是像我当年看的言情小说里一般,百转千回,他始终会再从南区骑着脚踏车,风尘仆仆地来北区找我。如同当日一般,傻傻地站在楼下。

故事,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当我把三年专科念完,都没有等到叶采尘的消息时,我觉得,我该去为这场荒唐的错误挽回些什么。于是,第一次主动骑着脚踏车,从北区的大街,逛到南区的小道。

叶采尘给我的宿舍地址已经失效。宿管员说,两年前就已经搬走。我细细追问之下,终于打听到了他的下落。当我兴奋不已地骑车穿过教学楼,穿过花园,快要到达他的楼下时,恍然看到一位长发披肩的女孩挽着他的手臂,悠然地从那头走来。

我像一只失魂的仓鼠,背过头,狼狈地在小路上逃窜。我使尽一切办法,尽快地离开地他的视线,不想让他看出,眼前这个风尘仆仆的俗家女子,就是昔日让他甘愿放弃一生前途追随的青梅竹马。

那是我与叶采尘的最后一次见面。几年后,依稀听到有人说,他是我们曾经大院里最有前途的一个,不读研便出了国,迟早功成名就。

我回到小城,落魄地与母亲拥挤在同一个屋檐下。青春像一场闹人的电影。想当年,我是那么风光,一场接一场地恋爱,一个接一个的追求者。如今,却是一寸相思千万缕,人间没个安排处。

前些日子,朋友闹腾着要逛书店,我陪着一块儿去了。偌大的书店里,我心血来潮,一个书架一个书架地挨个儿找林夕的书,忽然想要看看,这是什么样的一个人,能让叶采尘痴心不悔地迷恋那么多年。

暗红的木格书架里,躺着一本《似是故人来》。林夕,著。

我站在下面,抬头仰望书背上,被竖写的林夕两字。恍然,被一股无可抵挡的洪流所吞没。

呵,林夕,梦。林夕,梦。

我伸出手,想要取下这本《似是故人来》,却无由地被时光僵冻了手臂。这傲慢的时光里,有一个面容不清的少年,安静地坐在槐树底下,看我将一场不可再回的短梦逐一挥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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