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小的时候,医生告诉我的父母,他们的女儿天生患有一种心脏病,然而以当时的技术,我不会活到20岁,在过去的时间里,除了我的父母,没人知道这个秘密,所以漫长的少年时代,我一直孤独地活在死亡的阴影里,可是,不知道是因为当初医生的误诊,还是上天的怜悯,我健健康康一直活到现在,直至一年前去医院复查时,我的主治医生怀疑我是否真的得过这种几乎所有患者都只能夭折在青春年少的心脏病。真的与否,我并不介怀了,我还活着,甚至比同龄人更清楚更明白地活着。
我是雪山,今年31岁,这是我和我朋友们的真实故事。
我的家在中国的长江以南黄河以北,一个靠近海岸线不南不北欠发达的小城里;我从小便生长在这个小城的僻静一隅,一个安静少有人居的胡同,有着一个很文艺的名字——落花胡同。
我就这么一直在落花胡同长到了18岁;刘硕,是我人生里的第一个伙伴,从我有记忆开始,我这不长不短的一生里都有他,据说,我俩生在同一家医院,不同间病房,当时,我的妈妈没有奶水,刘硕妈妈奶水过盛,所以我从刘硕那里虎口夺食,没几天,他妈妈把我从4斤3两奶到了8斤半,刘硕妈妈喜欢女孩,常常把刘硕饿着,只喂我去了,据我妈妈说,刘硕妈妈真的和我妈妈讨论过关于换孩子这个问题,后来不了了之,又后来,两家人抽风,还口头订过娃娃亲,当然,随着我们两个一天天长大,两个混世魔王在一块还不得天下大乱的念头深深植入双方父母脑海里,后来再没人提过这件事,再后来,刘硕妈妈不经意提起这件事时,刘硕无语到简直要去跳太平洋自杀,好吧,我也认为,人还是不能**为好。
刘硕父母,以前是本地工厂的工人,后来下海,倒腾破烂发了财,成了别人眼里的暴发户,这一点,在刘硕妈妈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他们吃穿用度,全部都是最好的,房子的装修也是最豪华的,据刘硕吹牛说,他们家连吃饭的筷子都是银的,问他为什么,他说怕别人下毒,图谋他家财产,用银的筷子可以验毒,我经忘记了1993年电视里放得究竟是哪部电视剧,要不然我肯定能查到这个验毒的桥段来自哪里。刘硕的爸爸虽然是别人眼里腰缠万贯的土豪老板,但其实很小气,买半斤豆芽还要别人搭一半把韭菜那种,不过,刘爸爸待我们很好,带着我们下河摸鱼,上山打鸟,从不吝啬给我们买吃的,我们一群玩伴经常没有爸爸陪伴,刘硕爸爸简直就是我们公用的爸爸。
我和刘硕从小一起长大,在没有张年年、许思华以及后来的钟铭之前,我们整日厮混在一起,干尽了所有掏雀巢、捅鸟窝的坏事。可以说,我们两个人的性格形成很大一部很是相互影响的。
张年年和我同龄,八岁那年搬进了落花胡同,她是个美丽的姑娘,是胡同的公主,从八岁那年便是。张年年搬来胡同的那天,引起了小胡同里很大的轰动,一是,她家搬家的阵仗大,很多辆我们见都没见过的轿车停在狭窄的胡同里,依次排开,在那个私家车还很罕见的年代,这对于一个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的小城胡同里的居民们无疑是非常奇特又令人好奇的景观,二是这家人长得都很美,父亲英俊潇洒,双目炯炯有神,肤色黑亮,母亲温文尔雅,记得那年我刚刚在胡同口的小电影院里看过了罗马假日,见到她妈妈的一瞬间,我想到了赫本,这对碧人的身边还藏着个7-8岁的小女孩,玲珑可爱,精灵一般,胡同里的小老百姓一边看,一般窃窃私语,不知为何这家“有钱人”会来这么个偏僻的胡同住。
张年年一家在便在胡同住下了,跟我成了同班同学,成绩优秀,面容姣好,神秘而富有的家境,张年年自然成为全班的焦点,总而言之,张年年与我们这一群光着屁股长大的,每天只知道打纸牌弹弹珠,分不清男孩女孩的混世魔王来说,简直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公主。
我对张年年也没有任何抵抗力。
有一次,当我背着书包在胡同口转弯时遇见了和一只土狗远远对峙的张年年,张年年眼眶含泪,满脸惊恐,听见身后的脚步声,蓦然回头,见我正背着书包兴冲冲往家跑,马上向我投来求救的目光,与生俱来对美的怜爱让我心中涌起一腔热血。我本人平时虽然是个混世魔王,但奈何是个女儿身,但面对如此巨型之土狗也是骇然,然而张年年楚楚可怜,眼角还可见泪痕,看得我心疼,遂心一横,挡到张年年面前,嘴里硬挤出几个字:别怕,有我呢。张年年彼时是个娇滴滴的姑娘家,小声道:小心点。遂想找个石块,对那土狗试探一二,奈何胡同虽小,卫生条件太好,各家把门口的路扫得是一干二净,身边竟然没有可用的石头,心下一横,遂向那土狗大喊:走开,走开!只见那土狗原还是在不远处觅食逡巡,听我这么一喊,竟然抬起头来,目露凶光,对我们跃跃欲试,我一看不好,似乎是激怒的土狗,突然记起口袋里藏着几颗下课赢来的弹珠,遂将其掏出,奋力向那土狗扔去,土狗瞬时受到惊吓,往后一闪,似是更加生气,冲我们狂吠,我一看形势不妙,抓起张年年的袖子便跑,我们一直从久久胡同跑到了落花胡同,有跑到了西凉街,那条土狗也不知何时不再追我们。
从此,我和张年年便建立起了23年的情谊纠缠。
张年年自小生活在B市,平时开心了便满嘴的当地“土著”语言,当然这不能当着她爸爸的面说,是要站墙角挨训的,去过几次她家,张年年的家很漂亮,但却看起来并不奢华,给人一种简单舒服的感觉,每次去她家的时候往往是她妈妈在家,她妈妈姓方,为人很温柔,很贴心,只是很少说话,我们在一边玩她也只是看着我们笑笑,她叫我喊她方姨,一去她家便给我们做点心吃,我这种土狗那里见过什么市面,直到肚子吃得鼓鼓的,嘴里塞满了各种点心,然后才被张年年从客厅拉进楼上的卧室,一起看少女漫画。去了她家次数多了以后,渐渐也知道,她爸爸在B市工作,跟他的爷爷奶奶在一起,很少回家,每次回家都是急急忙忙坐晚上的飞机回来,一早飞回去。至于为何她们为何不继续住在B市,张年年对此也不是很清楚,只说,爷爷希望妈妈能带这她搬出去住。彼时的我非常奇怪,我乡下的奶奶巴不得我每天回家陪他们,为什么张年年的爷爷竟然让张年年和她妈妈搬出去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