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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维尼卢梭三更半夜就爬起来去重新发明电灯泡了。

其实不过是在地下室里就着煤气灯和蜡烛瞎忙活而已—挺滑稽的,是吧?—他就这样围着一圈圈铂线、钛线、镍线和铜线,像模像样地干了半天,直到右手的每一根手指都被烤得体无完肤才善罢甘休。只是弄出来的东西持续照明都不超过十一秒钟,要不然就是忽明忽灭,或者干脆直接爆掉了。

上个星期,维尼把爱迪生试验过的八十四种灯丝全都试验了一遍,每一步都完全仿照爱迪生的步骤—给每一样材料重新切割、固定、通电、再断开。这些实验都在一个复制的爱迪生时代的真空管里进行,这还是他特地向蒙特利尔一家奇怪的公司定制的。但到目前为止,他也没有完成爱迪生实验的十分之一,而且他已经感到挫败和绝望了。他把钨丝固定在管子里,封上口,又把它连接到电池上并打开开关。电灯亮了,但没过几秒钟就开始忽闪忽灭,最后还是爆掉了。维尼扯掉护目镜,无奈地再一次拿起东西打扫残局。

爱迪生和他的助手们尝试过一千两百种材料—包括胡须、纸牌和钓鱼线—直到最后才找到一种真正合适的灯丝。一千两百种啊。

维尼越尝试爱迪生所走过的道路,就越感惊讶。他想知道,一个人究竟有着怎样顽强执拗的性子,才能把每天所面临的无数次失败和打击,转化为前进的动力呢?

爱迪生发明灯泡的时候才三十二岁。才他妈的三十二岁啊,还没有维尼一半大呢!维尼仔细看过他那张肖像,画上的他表情无比坚定—他就是那个具有远见卓识的巫师,是他照亮了现代世界;但也是个史无前例的卑鄙小人,他将所有功劳独揽于一身。而维尼的想法越来越倾向于后者。没有哪个人能单独发明音乐和动画产业,拉线娃娃和另外一千多项发明创造也就无从谈起。如果没有爱迪生,这一切还要多久才能实现呢?这个问题值得思考一番。如果把这个该死的美国佬踢出历史,那么像他这样研究出灯泡、创造了奇迹、开启电力革命的人,可能还要等到下一代才能出现吧。唱片业呢?可能要更久吧。

而完成这件事的爱迪生既没有受到过任何教育,耳朵也几乎听不见,还半途辍学了。他甚至不够世故,所以意识不到他所设想的、将要和助手从事的事业,是多么的难以企及。这可能就是爱迪生式的遗传基因吧,可能也是所有的科学巨匠都具有的厚积薄发的能量吧—而且都是典型的美国式的!爱迪生、福特、盖茨,哪个不是如此呢?这些人表面看起来都不是那么聪明,大概只有靠近一点才能发现他们是多么的与众不同吧,是不是呢?可能不光美国人如此,全世界大部分发明家都应该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非凡黑马吧。这是维尼做了一上午实验所总结出来的道理。没有启蒙,没有荣耀,没有天机,只有金属和留在嘴里的余味。经过这些将他的耐心消磨殆尽的无数次尝试之后,这便是他所学会的一切。维尼把钨丝从单子上画掉后,突然觉得筋疲力尽。

去他妈的爱迪生。

他拖着沉重的步子向楼上走去,腰间传来一阵阵剧痛,爬上楼后才发现早上的阳光是如此的刺眼。他服了十一粒药丸又煮了一个鸡蛋,然后把电视打开转到CBC台①,记得上次有个节目还没有看完,这个半点会播出下半集,结果他看到的是新闻。太无耻了!看完后他想道,如果这回他有接到电话,他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那些妄想狂是对的!他也是这么对他们说的。或许他还可以提一下前天晚上接到的范德库尔那个孩子发来的反常信息。说不定皇家骑警队会认为这很有趣呢。现在不是他们何时过来的问题,他心里喊了一声。啊,他们已经来了!

可为什么他的电话到现在都还没有响呢?他不停地给大学里的朋友和《温哥华太阳报》打电话,都没有人接。他又发了十三封邮件,然后坐在那里焦急地等着,几秒钟不到就把邮箱刷新一次。可是除了一个住房贷款推销广告和信用卡的诈骗邮件外,他什么都没有收到。他又给大女儿妮可打了一个电话,可是她正忙着接待客户。周围一片寂静,此时厨房的时钟滴答声听着也分外诡异。他只好去研磨速溶咖啡豆,希望能打破这种寂静,并又连着喝了两杯双人份的咖啡。他反复重播这则新闻,声音放得很大,希望能帮自己找到置身其中的感觉。他又跑到泥泞的廊檐上,来回踱着步子,手里还抓着昨天剩下的一半大麻,表情一阵抽搐,那模样好像脸上的骨头被韧带绑得太紧似的。

① 加拿大广播公司。

他上上下下摸着衣服的口袋,找着打火机。忽然,他听到有人在动花园浇水用的水管,抬头一看,原来布兰登范德库尔的父亲又在刷洗他那辆大卡车呢,好像如果任由这辆蓝色福特车变脏了,就跟整夜把国旗挂在户外一样,都不是美国人的风格。

诺姆的身躯看着比以前更加庞大,胸膛好似有一米厚,脑袋也像一块大石头。这让维尼想起了某位苏联的领导人。而所有这些却让这位奶牛场主更喜欢自己那只有毛病的左腿。维尼一步步小心翼翼地走下门廊前光溜溜的台阶,开始冲着水沟那边喊去。

诺姆不确定除了自己的名字外,他还听到了什么,无非是什么“美国人”以及一些脏话吧。他大概知道是谁在喊自己,所以故意不去理睬。可是那边仍旧不肯罢休,还在那里不依不饶地喊着。

倒霉的是,诺姆在车道上刚好能听到维尼在廊檐下的大喊大叫。那个教授住的地方和他隔着边境公路、水沟还有零号大道,尽管如此,他仍旧是距离诺姆最近的邻居—如果他们也算是邻居的话。他们两人的家,原本中间只隔着一条边界线而已,后来几个加拿大人把附近的土地出让了,结果诺姆农场的前面就变成了一个小型郊区。不要理会那个教授,他心里想道,无视他。可最后,诺姆还是极不情愿地关上水管,转过身去对着水沟另一边。他转身的动作十分僵硬,仿佛自己的腿已经被钉在了桩子上。他的眼睛瞟向别处,那模样看着非常困倦无力,就像昨夜喝了一杯咖啡到凌晨三点还没睡着一样。“你今天又要说我们什么,维尼?”

“你没听到我在说什么吗?”维尼用一个冲浪板形的打火机点着了那根短粗的手卷烟,“你当然没有听见。反正你总是对的,不用知道我在说什么,是吧?好啊,你家的缉毒官昨晚跑到温哥华去了,他说阿姆斯特丹咖啡馆的主人做的生意不干净。对,他就是这么说的:不干净!加拿大广播公司都播报出来了!”

“不然呢,那他应该怎么说?”诺姆漫不经心地答道,故意把音调拖得很长,心想这个话题肯定只是铺垫,下面的讨论应该更加火暴。

“你还没闹明白是吧?”维尼歪着脑袋,他的脖子还没有诺姆的手腕粗呢,他又往左边挪了挪,想借着太阳光看清楚诺姆的眼睛,“你的口气好像我们的土地也是你们的一样!”

诺姆仔细瞅着维尼那乱七八糟的新胡子。一个礼拜前,他留着马克思式的山羊胡;再往前一个月,他的胡子还刮得干干净净。天知道他多么希望这个教授退休以后还能过着和以前一样的生活,可现在的他就像一个上了年纪又不停换装的亡命之徒。他身上没有一个地方还像维尼卢梭了。他的事大家都听说过了—靠着教授的工资夜夜醉生梦死,喝着五十美元一瓶的红酒,醉醺醺地进到他那个温室里。莫非维尼在里面种植土豆?他这个教授可不是一般难搞,反正诺姆是对付不了。和两年前他扔下的那颗“原子弹”相比,星期天时他在门口插的古巴和伊朗国旗都只是让人讨厌的小儿科而已,算不上大刺激。“美国政府执行血腥的外交政策直接导致无辜的美国人丧生!”说了这些话,他非但不道歉,还对每个打来电话的好事记者都重复一遍—血腥啊!血腥!因此,德克霍夫曼干脆也写了一个牌子—“卢梭是恐怖分子”。当然,卢梭也不甘示弱,在门外挂了一面国旗,让它在狂风中飘了好几天,直到后来大家才认出来那原来是面格林纳达①的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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