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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谎言和真相

至今我仍然会读少数的经典读物,我最偏爱的也是让我收获最多的作者是普鲁塔克。我最初的读物和最终的读物都会是他的作品。普鲁塔克基本上是唯一一个让我每一次阅读都有新的收获的作者。前天,我刚在他的伦理学著作中读到了一篇名为《如何汲取敌人的长处》的专题论文。与此同时,我在作者赠送的书籍中偶然发现了一本罗西耶神甫的日志,标题下面有一句用拉丁文批注的题词:

Vitam vero impendent.[1]

Rosier

这又是我熟悉的良莠不齐,吹毛求疵的套路。我才明白在彬彬有礼的态度背后,他对我的态度并不是我面前时的那个样子。这是出于何种原因呢?我做了什么以至于他要如此嘲讽我?为了将从普鲁塔克那里学来的教训充分学习利用起来,我决定在下一次漫步时深刻地检讨一下自己曾经对谎言的看法:听从德尔菲神庙中“认识你自己”这句神谕,并不像自己在《忏悔录》中表述的那般轻而易举。

我在第二天散步时开始对这个问题冥思苦想。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在很久之前说过的一个拙劣的谎话,因为这个谎言的存在让我的一生都活得充满罪恶感,时至今日依旧会让我这颗在尘世浸染已久的心灵无法释怀。说出这个谎言时就已经犯下了大错,如果随后还有蝴蝶效应产生,那事情就会变得更加严重。即便如此,歉疚还是每天愈加残酷地折磨着我。但说起撒谎的原因,不过是因为羞于启齿,天知道我根本不想伤害任何人:我没有控制住我的羞涩而让谎话脱口而出,如果那时有任何办法可以帮我不再羞怯,即使将我身体掏空我也没有任何怨言。对于这种冲动我无法言明,但在聊起这件事时,当初的感觉又紧紧地包围着我:在那一刻,因为腼腆听不到任何内心的诉求。

这次事件只给我留下了悲惨的记忆,还种下了根深蒂固的悔恨,我为了不再让自己的心灵再次被谎言伤害,余生的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我当之无愧地接受了别人给我的题铭。即便是在根据罗西耶神甫的题词开始更严苛的自我反省时,我都坚定地认为那句话就是为我而存在的。

在我更严谨地审视自我时,我惊讶地发觉有那么多仅仅凭着我主观判断的事情,竟然被我当作大实话说了出去;当时我还因为自己的这份对真相的热情而洋洋自得,自豪地宣称为了找出真相我可以将自己的安全、利益和人品尽数奉献,在这个世界上恐怕再也找不到像我一样公正无私的人了。

最让我吃惊的是,回想起我所编造的任何谎言,我的内心竟是如此坦荡。我是那么讨厌矫揉造作之徒,憎恶到无可比拟,即便有人在我身上加以百般酷刑都不愿说谎以躲避过错的我,到底是在怎样一个难以置信的言不由衷的环境里,才会那样流畅地说出不必要也没有好处的谎话,到底是什么样的无法言喻的矛盾竟然让我——因为一次谎言而内疚了50年的我——没有丝毫的悔改之意呢?对自己的过失我都是铭记于心;我的行为始终都遵循道德本能的指导,最初的贞洁都由良知牢牢地守护着,尽管偶尔也会有私心作祟。软弱可以作为被冲动驱使的借口——毕竟良知在这样的情形下依旧坚守着底线,可为何总是在一些无关痛痒并且没有借口的小事上失去了坚守之心呢?我发现这一点存在的问题关乎着我能否正确认识自己的价值。在我绞尽脑汁做了充分考量后,终于给了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

我曾经在一本哲学书上读过:说谎,就是隐瞒一桩原本理应说明的真相。如此说来,对于一件不应说出的真相保持沉默并不算说谎;那么同一时间段,不说出事实,反而说出跟事实相差甚远的另一面算不算说谎呢?若根据上文判断,此人定是在说谎。这就像将假钱送给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这对拿到钱的人构成了欺骗,但并不能判定送钱的人为盗窃。

如此一来,就出现了两个新的有待研究的重要问题。第一个问题:如果说出真相并不是我们应尽的义务,那么我们该如何选择说出真相的时间?第二个问题:善意的谎言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我清楚地知道第二个问题的答案;书本里的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书中的道德即使不容侵犯对于作者也无关紧要;社会中的答案是肯定的,因为纸上谈兵在实践中就是长篇大论的笑话。我们用适合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让权威自相矛盾去吧!

万贯财产最无价的是通用又抽象的真理,没有它,人们就有眼无珠,它是理性的点睛之笔。人们只有在这样的真理中才能学会为人处世,才能变成自己想要的样子,才会去做自己分内之事,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特殊又具体的真相是财富也是罪恶,但其实更多的时间里它是一件无足挂齿的小事。对于人类来说,如果只是想获得幸福而去了解一些意义重大的事并不常见,但不论多少,这都是私有财产,他有权力宣扬自己的所有物,这份财富旁人无法夺走,但拿走它也算不上罪大恶极,因为它也是来自于所有人共同享有的一部分,共享和交流并不会让财产所有者有任何损失。

那些在面对知识的传播和实践的指导上都没有发挥任何作用的真相怎么能理所当然地称作财富呢?它们距离财富还差得远哪。既然所有权建立的基础是看它的实用性,那些毫无用途的东西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所有权了。人们可以要求获得土地,即便土地寸草不生但至少有所依,任谁也不会对一个无关紧要可有可无,且真假难辨毫无用处的事实产生兴趣。在道德和物质层面,所有东西都有它的价值。一无是处的东西不会有任何义务。一件事物得有用或有潜力可用,才能够产生与其对应的义务。这样说来,那些涉及正义的真相就理应被公开;如果都将“真相”公布在那些无人在意,即便知道了也无关痛痒的事物上,就是对这个词神圣意义的亵渎。那些毫无用处的真相完全没有公开的必要,人们在这些真相前保持沉默也就情有可原了。

但值得玩味的是,这般平淡无奇的真相是不是真的在任何境地都毫无用处?这又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以后我会详细叙述。接下来,我们继续讨论另外的问题。

“不说真话”和“说假话”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它们唯一的相同点就是毫无作用。既然真相都无关紧要,反之谬误亦然。相同情况下,说出与真相完全相反的话,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真相本身毫无意义,又何必在乎谬误是不是更糟糕呢?凭空判断海底沙子的颜色是白色还是红色与直接坦言相告不知道难道不都是一样毫无意义吗?如若你随口说出的真相会伤害他人,这才是不公平,所以,没有伤害别人时就没有所谓的公平与否。

对上述问题如此简明扼要的结论并没有让我得出可以运用到实践中的体会,为了使答案更清晰,我要做一些必要的说明,来应对人在现实中面对的种种可能。如果一定要依靠真相的依据来判断真相的有用性,那我又该如何来判断这种有用性呢?对这个人有利的事肯定会伤害到另一个人,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更是不可能相提并论。这样的情况又该如何处理呢?是否只用考虑面前人的利益其他可以毋庸担忧呢?像这种只能一方受益的情况我该保持沉默还是实话实说呢?我们在发表自己的言论时是否应该以公共利益或平均分配的正义作为标杆呢?如果是这样,我又如何能确定自己对任何事物都有全面的了解,进而能公平地运用我已经掌握的学识呢?另外,我们在考量自己对别人应承担的义务时,是否可以胸有成竹地保证我们考虑了应当为自己和真理本身承担的义务呢?如果我说过的谎话并没有对他人造成任何影响,那么我是否就可以认为这种行为也没有影响自己呢?永远公正就表明永远清白纯洁吗?

独自一人思索总是会让思绪凌乱,但那又怎样,寻找正义的真相本就是凶险的,我们还是诚实地面对各种无法预知的危险吧!如果人们的言行与责任之内的事或坚信的规律背道而驰,谎言很难有公平可言,谬论永远也是欺诈行为:而人们坦诚相告,无论真相公之于世后会有何后果,说实话的人都是无可非议的,因为他们没有任何私心杂念。

但这种观念只是将问题片面化,并没有完全解决问题。因为一切的根源在于我们是否应该从内心坦诚如一,而不是只明白说真话的好处。而我思索过的定义给了我否定的答案。我们首先要弄清楚该说真话的场合以及不说谎话的前提下蒙混过关的场合——而这些场合在现实中十分常见。因而,找出合适的场合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可要去哪里找出这个根本呢?又能如何证明这个根本万无一失呢?我早已找到了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以解决所有类似的道德问题,听从内心的声音而不要被理性的规矩束缚。内心的反省总是对我以诚相告:迄今为止,它是我内心仍然值得信任和委以重任的一片净土,尽管有时它还是无法引导或压制自己冲动的情绪,但当我回忆起当时的情景,道德本能依然掌控着我。于是,我就像在末日审判般通过各种回忆对自己进行了严苛的审讯。

如果根据言论结果来批判言论本质,得到的答案往往是不真实的。因为这些效果总是深藏不露,很难轻易察觉,还会因场地的不同而产生无穷无尽的难以预料的变化。我们只能凭借说话人的意图来评价别人的言论是善意还是恶意。如果是蓄意已久的欺骗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说谎,欺骗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伤害别人,有时反而是为了保护对方。但是,说了谎话后又要为其开脱,除了要证明没有故意伤害的企图外,还要证实这个谎言不会给当事者甚至旁观者带来任何的困扰和损害。这一点很难确定,也鲜少有人可以确定。为了一己之利说谎是欺诈,为行他人之便说谎是舞弊,而故意损害他人之利说谎就是恶意诽谤——这也是所有谎言里最不可恕的一种。不会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损害的谎言谈不上说谎——最多算虚构。

道德故事和寓言故事就是打着道德教育目的的虚构。他们用直截了当的语言和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形式来表达有意义的真理,这样的情况就无须挖空心思地装点和编造谎言,因为编出来的谎言也只是为真相做外衣。讲述寓言故事的人可以说从任何角度看都不能被称作撒谎者。

另外,还有一部分故事和小说,这是供大众消遣时光的毫无意义的虚构,之中没有任何深刻道理,纯属娱乐。这些与道德无关的小说和故事的借鉴评价就只能通过揣摩作者的思想,假如作者确信无疑地将这个故事当作真实发生过的来讲述,那无法否认这就是谎言。可有人去和这些谎言辩驳,又有人站出来严厉指责过这些编撰谎言的人吗?例如《尼德的神殿》可能有某种道德目的,但因为个中情节过于丰富,画面充满情色意味,便腐蚀了这个目的。这本书是如何被作者披上了这样一层装腔作势的外衣呢?他假称这个作品翻译自一部古希腊手稿,还将发现这部手稿的过程讲得细致入微、精彩绝伦,让人们坚定不移地深信它的真实性。如果连这种都不是名副其实的谎言,那我就要好好请教一番,什么才是说谎呢?可匪夷所思的是,作者就背着这个谎言招摇过市,可曾有人挺身而出去讨伐他,并指控他欺世盗名和坑蒙拐骗的罪行呢?

或许有人会说,这不过是打趣的行径罢了,尽管作者信誓旦旦却没有抱着让全部人都信任他的希望,虽然事实上确实没什么人相信,公众一开始就认定他就是这部作品的作者,而他声称只是译者的行为纯粹是多此一举。我认为这种没有任何目的的玩笑是一种无知而愚昧的表现;即便这个谎言并没有让任何人信服,但改变不了他说了谎话的事实;有必要的话,我们要区分受过教育、有文化、有判断能力的群众与容易听信他人的普通群众,因人而异。对于后者,他们会毫不犹豫地相信一位严肃的作者真诚描述的与手稿相关的故事,如果现代作品对他们笑靥如花他们可能会犹豫,但披着古典外衣的笑容会让他们深信不疑。

区别是否在书中有所体现不重要,诚实的人心里自有一杆秤,他们始终都不会让自己的心备受煎熬。对于他们来说,不论是为了一己之私而说的谎话还是为损害他人利益而撒谎都是欺诈,尽管前者罪行较轻。扰乱了社会秩序和公正就会让人获得原本不能得到的好处。而将一件可能带来或赞美或责怪或控诉或逃避的行为强加于自己或别人头上,这就是不公平的。一切破坏公平或与真相背道而驰的事物,不管它存在的方式是什么,都逃脱不了它是谎言的事实。一切不符合真相的但不会因此影响公正判断的事物都属于虚构。如果有人认为单纯的虚构也是不可原谅的谎言,我佩服这样的人,因为他有比我更崇高和正义的良知。

被人们称作“善意的谎言”的同样也是谎言,无论如何,因顾及自己的利益或想着他人的利益去损害别人应得的一切,都是不公平的。对人进行不符实际的赞扬或责怪都是在撒谎。只要不是因为想象而对捏造的事实所蕴含的客观道理添加自以为是的评价,随便说什么都不是撒谎;错误的评判在事实面前不敢造次,但在伦理道德上却依然是谎言制造者,可道德真理比起事实和真相不是更应该得到尊重吗?

我见识过那些被人们称为诚实的人,可那些人的诚实却早在荒废度日的闲暇中灰飞烟灭:必须严谨地说出事件三要素,眼里容不得任何沙子,不能对细枝末节有任何浮华的装点,更不能有一点添油加醋的嫌疑。只要不威胁他们的切身利益,他们的陈述绝对忠诚可信,可一旦与他们自身有多少触及或者谈论到他们息息相关的事时,他们会竭尽所能掩饰,然后将有利于自己的那面光明正大地呈现在人们面前;如果谎言会帮助他们但他们自己又不能亲口承认,他们也会千方百计地暗度陈仓,泰然自若地让所有人听之信之,同时又不会让别人起疑心。这就是他们狡猾的地方,此时诚实早就不知被他们抛于何方了。

而我认为诚实的人与他们大相径庭。上一类只注重徒有其表的诚实之人,与我承认的诚实之人截然相反。如果编造的事情不会对任何人造成损失或影响,他们完全不在意将编造的事情拿来开玩笑。但是任何背离公平和真理给人带来所得所失,使人得到尊敬或受到轻视、得到赞扬或指责,诚实之人永远不会为之波动分毫,这样的言论他们是不屑于发表或书写的。即便一切与他们的切身利益相冲突,他们也会永远保持这份诚信,坚如磐石。在无关紧要的谈话中根本听不到他们对诚实的夸夸其谈;他们真实所以他们不会去欺骗任何人,对于指责和夸奖的真相他们都一视同仁坦坦荡荡,他们是绝对不会为了一己之利或者打击别人获利而去欺骗的。他们与前一种人最大的区别就是:社会上的诚实之人一朝遇上需要付出代价的事就没有诚实可言;而我所说的诚实之人在需要他们为真理做出牺牲时则会义无反顾。

人们或许会疑惑,既然我力推的诚实之人都对真理怀有无限热爱,为什么有时候还是会对真理的存在置若罔闻呢?这份热爱是否因掺了杂质已经变了味呢?不,这份热爱或许有时看起来难以置信,那正是这份纯真而真诚的爱,因热爱公正才散发出来的现象,这怎么会显得虚伪呢?他们认为正义和真理是两个可以友好相处的友人。他们崇敬的真理绝不仅仅限制在无关紧要的事实和名词,而是要将每个人应得的荣誉或谴责,赞美或刁难真正地物归原主,他们公正的内心决不允许虚伪,更不允许与人作对,也不愿因有失公正而伤害到别人;他们的良心阻止他们的虚伪,更不会让他们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强行霸占。他们将自己的尊严视为珍宝,不愿拱手相送的无价之物;如果因为侵占别人的财物而失去或者玷污了自己的尊严,他们会觉得丧失了最宝贵的财物。因而有时他们会在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上信誓旦旦地告知所有人假的真相,且毫无察觉自己在撒谎,但他们永远不会因为他人或自己的得失撒谎。在所有与历史真相、言谈举止、公平和社交关系有关的知识上,他们会竭尽所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免遭流言蜚语的困扰。如果《尼德的神殿》是一部有意义的作品,那么与古希腊手稿有关的故事就是不足挂齿的虚构;如果作品本身有害,那么这个弥天大谎就理应受到严惩。

这便是我的良心在谎言和真相上遵守的规则。我的心灵会下意识地实行这些规则,不管理性后知后觉的命令,道德本能才是唯一让我行动的准则。当年那件让玛丽雍[2]成为受害者的谎言让我罪孽深重,玛丽雍的谎言也好,有损他人利益和名声的谎言也罢,无论它们以何种方式出现,都让我这一辈子一旦听到“谎言”二字就避如洪水猛兽。我不愿意在我排斥的事情里计较得失,所以我将它们推而广之,也不愿意在“有害的谎言”和“善意的谎言”间划清界限。这两种谎言都是让人深恶痛绝的,我是不会允许自己犯这两种不可饶恕的错误的。在这方面就像在其他方面一样,我的行为准则被我的脾性所控制,再确切一点,是完全影响了我的习惯。规则在我的眼里是不存在的,我的行事准则除了会尊重天性,其他的都是虚幻的。我从不会在我的脑海里将我即将要说的谎话排练一次,我也从来没有为自己的利益撒过谎;但在与人交谈中,有时为了让自己摆脱尴尬的境地,为了我那可笑的羞耻心,我总是会在关乎自身或细枝末节的事上撒谎,这种时候我思绪变得迟钝,谈吐不再妙趣横生,为了让自己有话可说而不得不借助虚构的手法。可真的该好好说话时我又不知该如何风趣地表达,只好说些奇闻逸事以作谈资,避免冷场。在编造这些奇闻趣事时,我也尽量不要让它听起来像是凭空捏造的。也就是说,不要因此而破坏了公平或既定的真理,尽量在不影响到所有人或自己的地方谈论。我内心是希望可以借故事的道德真理来弥补事实和真相的空缺,希望人类与生俱来的美好情感都可以由此表达出来,让听众从中受益,总的来说,就是让它成为德育故事。但这样做需要我最缺乏的精神力量。要在口若悬河的废话连篇里呈现故事的意义也需要精湛的技巧。我的思维跟不上这种讲故事的步调,使得我总是不假思索就脱口而出,因此我总是说出一些内心难以容忍,心灵鄙视的愚蠢至极的语言——这些话语未经判断就已经被人们听取,我就再也来不及对它们进行修饰了。

同样的,还是在这种最初的、难以抗拒的脾性的鬼使神差中,在难以预料的紧急时刻,羞涩和内敛总是让我不经思考地说出与自己真实意愿相悖的谎言,从某种程度而言,为了可以当场做出回应,我不得不违心地说出这些谎话。玛丽雍事件,对那位姑娘的内疚之心让我一直背负着深深的罪恶。我对那位可怜的姑娘存有的深刻印象让我再也不会说出可能会伤害他人的谎言,但不排除我还是会违背良心和原则而说出一些为了化解尴尬只牵涉到自己的谎言。

我向天起誓,如果在化解了尴尬后可以立即将真相告知,也不会因自己的反复无常给自己带来新的羞耻感,那我一定会诚心诚意收回说过的谎言,可一想到自己承认的羞耻,就让我望而却步:我对自己犯的错深感内疚,却不能鼓起勇气去弥补过失。接下来表述的这个例子可以更好地证明,利益和自尊心不足以成为撒谎的理由,嫉妒或恶意的捏造更让我不耻,但尴尬和羞涩却会让我的谎言脱口而出,即便很容易被人发现我在撒谎,尽管这样做毫无意义。

不久之前,福尔基耶先生不顾我的推辞,盛情邀请我和妻子参加在餐馆老板瓦卡森夫人家举行的野餐,此行还有福尔基耶的朋友贝努瓦,瓦卡森夫人和她的两个女儿与我们共进午餐。席间,瓦卡森夫人的大女儿,一位身材在年龄的照拂下已经发福的已婚妇女,竟然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没有丝毫顾虑地询问我是否育有子女。我的脸霎时红到耳根,随后回答说自己未曾有这样的幸运。她居心叵测地微笑着,不怀好意地看了看我身边的人——那眼神并不是意味不明,我明了其中深意。

首先,这并不是我最满意的答案,虽然我希望别人都相信我所说的答案。当时对方向我提出这个问题时,我就非常确定对方的观点不会因为我的否认就改变,他们一直期待着我的否认,甚至那样问我的目的就是为了看我在谎话里陷入窘迫的境地,我灵敏的感官早就有所察觉了。年轻女子向垂垂老矣之人问这种问题本就是不够严谨的。想明白之后,我其实不用说谎,更不用因为承认了事实而害羞,反而可以对开玩笑的人置之不理,好好给她一顿教训,让她知道在这种场面问这种问题有多么不合时宜。但我却没有那样做,该说的话一句都没说,说出口的都是毫无意义的。可以确定的是,我的回答并不是成熟的判断或主要意愿的体现,只是在尴尬局促中毫无意识下的产物。原来的我从来不知尴尬为何物,那时候有错就坦然承认,毫不知羞,因为那时内心深处给予我的坚定,让我十分确定在以后的生活中我有偿还这些错误的能力。可是那些恶毒的言行让我伤心气愤,我与最初的样子渐行渐远,越来越糟的处境让我变得越来越内向羞涩,让我为这些内向羞涩说了不少的谎言。

在写作《忏悔录》时,我对谎言的厌恶已经登峰造极,因为写作的过程中,连空气都想诱惑我说谎,犹如在强对流天气中一切都身不由己,稍有不慎我就可能编造出谎言。但我不想对我承受的一切守口如瓶或瞒天过海,恰恰相反,费解的或许是对一切虚构事物都反感的精神力作用,我笔下的谎言走向了不同的方向:我开始极其严苛地控诉自己的罪过,而不是一再纵容为自己开脱的行为。我的良知告诉我,即便有一天我走上审判台,他们的审判也不会像现在这般严厉。是的,我为自己崇高的灵魂感到骄傲,我自豪地认为,我在这部作品里倾注了无可比拟的信仰、真诚和坦率,我认为没有人可以到达我的境界。我感觉善战胜了恶,我要将一切公之于众,我也确实这样做了。

我从来没有知无不言,有时对于环境和情势总是夸夸其谈,反而对事实说得少了。这种谎言不是意志主导下的产物,更像是因为激动狂放的想象力而引发的。它应该还不够格被称为谎言,因为我的添油加醋没有一页是真正意义上的谎言。写《忏悔录》时我已经垂垂老矣,我将此书作为回忆录来写,我厌倦了生活中蜻蜓点水般却又从内心觉得毫无意义的空洞享受。在回忆的过程中我时常忘记要回忆的内容,又或者只记得其中的一鳞半爪,于是只好凭借想象的细节来填补这些记忆空白,使其变得完整,我可以担保这增加的内容绝对属实。沉浸在对幸福时刻的回忆里我是十分享受的,有时情不自禁地会因为温馨的怀念而对回忆进行美化修饰。对于已经忘记的事物,我写下的是记忆里它们本来是,或许是的那个样子,它们绝对是与我的印象一致的。有时我会为了让真相更具吸引力而加以渲染,但我从来不会用谎言掩饰自己的罪过,或者将一些不存在的德行强加于身。

有时候在没有经过仔细思虑就描绘自己的形象时,我会下意识地隐藏起自己丑陋的一面。即便如此,这样的隐瞒也通过另外的不合情理的掩饰让善良的沉默得到了补偿。我可以理解人们对我的质疑,这是我天性中最不可思议的一点,不论这一点多么难以置信,它确实与我共存了这么多年:我谈论最多的是我卑鄙可耻的一面,但善良可爱的那一面却很少提及。大部分时候,我都不想提到自己良善的一面,因为不想在好的方面言过其实,也是避免将《忏悔录》写成赞歌。我在讲述自己的青年时期时没有大肆宣扬自己的天赋异禀,甚至刻意省略了能够充分证明自己很优秀的事例。写到这里,我脑海中浮现了两件童年时期发生的小事,写作时也曾蹦出来提醒过我,但由于刚刚说的特殊原因,我打消了要将它们记录下来的想法。

那时我几乎每个周末都是和姑父法奇先生一家共同度过的。他住在日内瓦的帕基区,经营着一家印花棉布小工厂。有一天我跑到轧光机房的晾干棚里,好奇地看着那个圆滚滚的铸铁勇士。它浑身金光闪闪,我的全部注意力都被它牢牢地吸引住了。我想象着自己的小手和它触碰的美妙感受,于是就这样做了,我满心欢喜地抚摸着光滑如绸缎的滚筒表面,这时小法奇在轮机前将滚轮转动了八分之一圈,这小小的转动恰好将我最长的手指指尖咬得紧紧的,这一下来得猝不及防,我的指甲也紧紧地粘在了滚筒上。我放声哭喊起来,似乎天都要塌下来似的。小法奇眼疾手快地用最快的速度将滚轮回归原位,可我的指甲已经剥落了,手指变得血肉模糊。小法奇被这样的惨状和我的哭声吓坏了,他跑过来抱着我,用比我还凄惨的声音恳求我哭得小声一点,不然他就完了。我当时疼痛难忍,可看到他楚楚可怜的样子,我还是忍住了哭声。他带着我到蓄水池边帮我洗干净了手指,并用苔藓止了血。他泪眼汪汪地哀求我不要告他的状,我答应了并遵守着这个承诺。后来伤好了,疤痕却一直未消失,可过去的20年依然没有一个人知道为什么我的手指上会有那么难看的两个疤。这个创伤让我在床上静养了三个多星期,两个多月我都没法使用这只手,我一直跟人说这是被掉下来的大石头砸到了才会如此。

这难道不是宽宏大量的谎言吗?

难道还有比这更美妙的真相值得我们温柔以待吗?

就当时的情景而言,这个事故让我苦不堪言。因为当时恰逢市民军事演练时期,我和同龄的孩子也组成了一支小队,我原本可以身着制服和他们一道跟着本区的连队演练。每次一听到连队从我窗前经过的鼓声,我的心就已经飞出了窗外;一想到我的三个小伙伴雄赳赳气昂昂地在连队训练,可我却是这个病怏怏的样子,我就心如刀割。

另一个故事和这个如出一辙,只是年岁增长了一些。

那时,我和一个名叫普兰斯的伙伴在普兰帕莱打槌球。一言不合我们就起了争执,难以一决高下就打了起来。打斗时,他用槌球棒朝着我那颗光秃秃的脑袋结结实实地打了一棍子。这稳准狠的一棒让我深知,如果他再用点力我的脑袋肯定会支离破碎。当我躺在地上,鲜血从我的头发里汩汩流出时,我看到了那个男孩惊慌失措的模样,那是我从未见过的人们见到鲜血流出时的模样。他以为他那一棒子结束了我的生命,他冲到我身边紧紧地抱着我,声嘶力竭地大哭起来,悲恸的样子让我也使出全身力气抱住了他,我也不禁泪流满面失声痛哭,那是一种除了感动以外的复杂情绪。当我们的情绪都稳定下来,他自告奋勇地要给我止血,可我们的手帕都被鲜血浸湿了,血还是没有止住。他把我带回距此不远的母亲家中——一个带花园的房子。善良的夫人看到这样的我差点哭晕了,但她还是强装镇定地给我处理好了伤口,并敷上了在烧酒里浸泡过的百合花瓣——一种我们当地特有的特效药。那次受伤之后,那对母子的眼泪在我的心头落了根,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视夫人为母亲,视那孩子为兄弟,在终于难以相见之后才渐渐忘却了他们。

我一直将这两件意外封存于内心。这样的事在我后来的生命里屡次可见,可我并不打算在《忏悔录》中提起,因为我不想在书中大肆宣扬我良善的一面。当我说出与真相不符的话,都是一些不足挂齿的小事——交谈时的尴尬,写作的乐趣,从来都无关自身利益,无关是否给他人带来利益或损害。阅读《忏悔录》时仍保有公正客观态度的人,如果这样的人真的存在,那么我在书中袒露的内容则更让人有难以忍受的羞耻。我既然从未犯过这种错,又何谈要在书中有所提及呢?

从以上所思考的内容里我得出以下结论:我信仰的诚实最重要的依据是正直公正的思想观念,与事物本身的现实性没有任何关系。我的良知决定我在现实生活中的行为准则,无关真与假的抽象概念;我讲的故事不在少数,但谎话却很少。我坚守这些原则做事,得罪了不少人,但我问心无愧,我从未给自己谋取过任何不属于自身的福利。我固执地以为,只有这样的诚实才无愧于美德的称号。否则,诚实就是一个华而不实的抽象概念,是好是坏无从定义。

虽然我意识到以上种种分辩很难让我的心灵认同且让我信心十足地保证我的所作所为无可非议。我认真地思考了自己应对他人背负的责任,但我考虑过自己该对自己付出的责任吗?只有先公正地对待自己才能公正地对待别人,这是身为正直之人,有自尊之心的人该授予自己的敬意。我觉得言语不够风趣时就选择用无害的虚构加以渲染,这种做法大错特错,我怎么可以为了逗他人开心而贬低自己呢?当我仅仅满足于写作的快乐却被这种感觉牵制时,为本身就真实的故事添油加醋时,这种做法更是错得离谱。事实的真相本身就具有了震撼力,再加以虚构的故事只是画蛇添足,反而成了扭曲事实。

但我做过的最不可饶恕的事情就是将“献身真理”作为我的座右铭。在这句格言的监督之下,我在有关诚实和真相的问题面前必须比任何人都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我要为之奉献出我的利益和兴趣,我的软弱和羞怯也要倾囊相授。这需要我有多么大的勇气和力量才能在任何场地中保持诚实啊!作为一个一心要为真理而奉献的人,永远不能写下或说出任何捏造的故事。就该如此,既然我选择了这则格言,就该为此骄傲,就该为这些要做出的牺牲做好心理准备;既然选择了这则格言用于警醒自己,就要时时督促自己遵循这个道理。我的谎言都是因为软弱,从来都不是虚伪之下的产物,但这也不能成为我逃避的借口。既然灵魂不够坚强,不能让自己摆脱罪恶,那就不要再对高尚的美德夸夸其谈了,那就是轻率和傲慢了。

这就是我对这个问题思考出来的结论。如果没有罗西耶神甫的启发,我可能永远不会思及于此。毋庸置疑,现在再用这些启发思维为时已晚,但还是可以用它们来纠正我的错误,并将已经偏离轨道的意志拉回现实;从这一刻起,我可以自己做主。因而,如同在其他形形色色中的事件一样,梭伦的准则适用于每一个阶段的人。活到老学到老,任何时候开始学习都来得及,即便是要向你的对手学习,也要学习对方的睿智、诚恳和谦虚,不要自视过高。

注释:

[1]这是拉丁文,意思是致献身真理之人——罗西耶。

[2]Marion,她是一名女仆,在《忏悔录》中被卢梭诬陷为窃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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