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菜回来在小区单元门口很巧地遇到了邻居陈润之,天已经完全黑了,他背着个大背包,好像刚出了趟远门。
陈润之见她两手提着满满的菜,很家常的跟她打招呼:“买这么多菜?”
冉冉平时吃得简单,但今天高兴,就多买了些。她说过要请他吃饭,择日不如撞日,于是便说:“你还没吃饭吧?今天正巧这么多菜,一起吃吧。”
陈润之和她一块上楼,很自然地笑着答道:“好啊。”
他真的很饿。
到了三楼,冉冉掏钥匙开门,陈润之先去自家放了行李,冉冉家里没有男拖鞋,好在她备了鞋套。
陈润之进来的时候稍稍打量了一下房子,和他家一样的格局,一百二十多平的三房两厅,厨房、餐厅、客厅相连,餐厅放着一张小小的木餐桌,客厅很大,只有一把摇椅,装修再简单不过,显得空旷而冷清。
他走到客厅,摇椅上放着一本崭新的书,封面上印着《无人生还》。他拿起来随手翻了两页,带着点奇怪地问:“你喜欢看侦探小说?”
“是啊。”冉冉在厨房里应。
客厅连电视都没有,陈润之颇为无聊,于是不远不近地问道:“要不要帮忙?”
“不用。”冉冉遥遥地说了一声。来者是客,她哪好意思要他帮忙。她平时最常用的是电脑,放在房间里,此时当然也不好要他去房间上网打发时间。
他也没坚持,在摇椅里坐了下来,无所事事地看起了小说。
冉冉虽然家境普通,但是家中独女,以前在家也没怎么做过家务。工作之后什么都要靠自己,她便渐渐学会了做饭,但自认厨艺不精。
不过陶小宛总说她太过谦虚。
今天买的都是她平时爱吃的菜,做起来就不一样了。她先把莲藕洗净,削皮切块和排骨一起放进砂钵,加醋炖汤,然后驾轻就熟开火烧水,用水果刀在西红柿顶端轻划小十字花刀,放入开水中翻滚一下,然后捞出来迅速用凉水冷却,这样西红柿的皮就可以轻易撕掉了。
一切准备好后她把火开到最大,热锅凉油,将加了盐和料酒的鸡蛋下锅,蛋液凝固的时候香味飘散开来,再把切块的西红柿下锅翻炒,加入一勺番茄沙司和糖,将盛出的鸡蛋一同下锅翻炒,起锅前再淋一点明油。
她做这些的时候动作流畅,一举一动如行云流水。看着味道充分综合又菜色分明的西红柿炒蛋出炉,她心中也不免小小的得意了一下。
最后陈润之走过来的时候就看到一桌色彩分明的菜,绿油油的菜心,红黄相间的西红柿炒蛋,还有红烧肉烧鹌鹑蛋和莲藕排骨汤。虽然都是家常菜,看起来也还算丰盛。
他洗了手在餐桌前坐下,一点不客气地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肉软香滑,鸡蛋也很香嫩,吃完他不吝赞美道:“厨艺不错!”
冉冉在他对面坐下,微微一笑,“过奖了,家常菜而已,如果觉得好吃就多吃点。”
陈润之笑着点头,又伸手去夹菜,看起来吃得很香。
“我这几天都没怎么好好吃过一顿像样的饭,真的很饿,一定会非常捧场。”
好几天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冉冉疑惑地问:“为什么?你去哪了?”
“我出野外去了。”
冉冉有点明白了,“你做野外勘探?”
陈润之边吃边点头。
冉冉眼神顿时透出羡慕,和她枯燥乏味的办公室工作相比,这工作看起来太有趣了。她好奇地问:“在野外是不是很好玩?”
陈润之夹菜的手一顿,微微皱了一下眉,有点无语的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