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懒”,指的乃是在家庭教育中,出现家长心理层面上的怠惰现象。
众所周知,教育孩子是一项非常复杂、需要耗费极大精力的工作,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在这个过程中,任何企图少付出精力的行为,都可以视为心理上的怠惰。
对于家长来说,体罚是最简单的形式,甚至于不必亲自动手,就可以在孩子身上发生作用,基于心理上的这种怠惰,使得我们的家长越来越热衷于使用暴力,而不是心平气和的说服教育,更不是长期的关注、关心与关爱。
三大特征的第二点是“贪”,在于我们的家长往往过于贪功好利,换句话说,这一特征也可以称之为“急”。
我们在前面说过,教育孩子需要支付极大的精力、时间与财富,举凡想要通过一两次体罚,就使孩子建立起良好习惯的家长,无不犯了“贪功好利”的毛病。其结果往往形同于拔苗助长,非但起不到作用,反而恶化了情况。
三大特征的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于许多家长的蒙昧。
我们知道,教育孩子的过程,是一个伴随孩子健康成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家长同样要经历一次心灵上的历练,在孩子的学习过程中,我们的家长同样要完成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过程,唯此,才能在观念与知识上跟得孩子成长的步伐。
然而,我们看到的是,在许多家庭中,家长们下班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机,随后便是四处应酬;在许多家庭中,我们看不到一架书柜与书桌,有的只是麻将桌和数不清的饭局、酒局。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我们的家长完全停止了自我教育的过程,这也就意味着他们将自己封闭在新世界之外,既不可能了解任何新知识,也不可能了解任何新技能,由此造成的认知不全,在很大程度上是导致代沟的最重要原因。
由于这种认知上的欠缺,使得家长在对孩子进行教育的过程中,总是无法与新观念取得契合。而当这种落伍与脱节被赋予权威性的时候,一个所谓“不听话”的孩子就此诞生了,对其进行体罚,也就成为了家长们疏导忧患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