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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斩手示众

于是就这样,所有人都留在了客栈中过夜。早早回房休息的朱雀与桑,根本就没能知道楼下发生了什么事。桑进入客房中没过多久便睡了过去,这里不是动荡的客船,四周也没有一望无际的海水,所以桑睡得分外踏实。

次日天明,所有人用过早餐后结算了全部费用,便开始赶路。去往小镇漪垃锞的路程说是只有二三里,但途中山道漫回曲折,一众人虽未疾行,却也仍花费了些许时辰才看到人烟。

南洲的山野多花草而少林木,尤其是临近沿海的这片区域就更是如此。行走于山间小径,入目最多的,就是漫野四维粉艳艳的藤蔓花枝,清风来去间,荡起粉幻如潮。

南洲此行的主要目的,就是除去铿跌神教中那所谓的两个神使。裹角部用心昭然若揭,邪教能在南洲肆无忌惮,教中信徒恣意妄为,很大程度上都在于背后鼓动者的心理暗示,得神使庇佑既是得了天下,下层信众被怂恿蛊惑得盲目而极端。如果那两个神使当真是邪器所化,则必须尽早除去,否则被芽兽掌控之后,再图下手就将难上加难,川胁对冥伶需要依仗邪器复生的推测有理有据,也不容人不予信服。

如果说那两个神使与邪器毫无瓜葛,也需要尽早铲除,纵观中洲四方的所有洲土,东洲的沦陷早已成了无力回天的定局,拘尾会对那里所进行的控制,也最多是减缓妖党的进军速度而已,收复失地,是个天真到无药可救的幼稚想法。西洲的匪患,两宗室总坛的高层直到现在也是难窥其理,在西洲,裹角部远比拘尾会发展得更加壮大,现在裹角部西洲的枢机垮了,势弱的拘尾会没了遮阴大树,多方联合的沙匪大军自西向东席卷而来,两宗室皆是无力招架。至于北洲,那是个恶寒贫瘠之地,战略意义微乎甚微,虽谈不上可有可无,但当真丢了北洲,却也没人会感到心疼。

不过南洲就不同了,只要釜底抽薪诛灭了神使,南洲大乱则可不攻自破,南洲地域狭长资源充沛,如果将来人类与妖物发生了世界大战,中洲则毫无疑问的会成为主战场,妖物之所攻,人类之所守,尽在天中。真到那时,南洲既可以做为人类阵营的战略后方,又可以呈掎角之势与中洲相互守望。

因此,裹角部铲除异己势力就变得名正言顺,就变得师出有名,就变得大义凛然。

一路上,剑少还是不怎么说话,但却比前些天好了许多,最起码别人和他交谈时,他也会答上几句。桑的状态大好,这十余天病怏怏的姿态一扫而空,与大家说说笑笑,冲淡了赶路的无聊。

“小队长。”蜜儿摘了一把野花,递到了剑少面前,“还记得从前我们刚刚相遇时,你就送了花给我。虽说你送的花卖相不怎么样,而且我也没有收下,但那好歹也算我来到这个世界中第一束花。”

“嗯!”剑少瓮声瓮气的回应了一声,然后将蜜儿送来的野花塞进了口袋。

“你就是个收破烂儿的。”蜜儿斜瞥着他说。

“嗯!”剑少从口袋里抓出了一把咸菜扔在路旁。

“你怎么还有咸菜啊,吃早餐时装起来的对不对?”蜜儿撇着嘴说。

“是!”剑少继续掏着咸菜说。

走在前面的水主,不无忧虑的转过头来,她不知道剑少还会将这种状态持续多久。同样都是痛彻心扉,水主能把伤痛封锁在心里,但剑少却做不到。

大韵添油加醋的将昨天那些骗子的事说给了桑听,桑听后,默默转头看向剑少,却也什么都没有多说。水货之所以生命力顽强,完全得益于人们对于行货的想往。

蜜儿仍在和剑少没话找话的闲聊,这是撷电为她布置的任务,这一行所有人中,只有她和剑少的年纪相近,而且关系又比较要好。只不过,蜜儿安慰人的本事平平,聊了半天,也没能将剑少的魂儿给勾回来。

途经了几户山间人家,多是在山中逍遥避世的隐者,而并非是赖山而生的猎户,这从他们考究的屋楼建筑上就能看得明白。南洲人待客妥帖,山中隐士就更加温文尔雅,一行人上前讨了几杯清水,主人家和蔼热情,大开中门引进上堂,好是一番谈笑。

世人多称南洲人为蛮子,并非是说他们横蛮无理,南洲人说话语速缓平,谈吐详尽,尤其是碰到了洲外来客,总要将过长的句子重复几次,生怕人家听不分明,说他们蛮,说的就是那股执着。天下大多的人都是这样,越是待人温柔,便越是容易钻牛角尖,温柔,并不是人云亦云,并不是唯唯诺诺。

延至山脚下,大家看到了一座被捣毁多时的拘尾会分坛神庙,神庙的院墙房舍坍塌破落,庙中路径荒草丛生,残垣断壁上尽是满满的朱漆涂鸦,除了“信铿跌得永生”之类的标语,便是些诋毁符道众的刻薄之词。庙****坛前的粗木横梁上,悬着两具早已被风吹干的尸体,尸体干枯脱水得辨别不出男女,从他们破败的祭祀袍上看,一个应该是分坛的祭司长,另一个是下位祭司,他们都被斩断了半只右掌,看得出,临死之前也受了一番折磨。

埋葬了两具尸体之后,所有人继续赶路,路途中没了谈笑,人人都觉得胸口窒闷。

在晌午之前,大家走进了小镇漪垃锞。说是小镇,但镇子的规模却并不算小,穿过高大城门复行数十步,石砖铺就的甬道豁然开朗,四辆马车跑起来并行不悖,镇中楼宇高阁连绵不尽,这个所谓的小镇,已经与鸱殁忽中的二线城市相差无几。

小镇中的建筑材质多为木竹,所以两座建筑间都修筑着隔火土墙。看这条街上开门营业的商铺酒家,也知道该是个繁花地段,但时至晌午的天气并没有多么炎热,可街上的行人却是寥寥无几,纵使见到几个零星的路人,也都各个形色匆忙。

一行人找了个不大的服饰店面,人人都换上了本地衣装,为防惹人起疑,几个大祭司也都穿上了鞋袜。也不知是公费还是自费,这一路上的所有花销,好像都是由朱雀承担的。

走进一家酒居,迎客的几个侍应居然都窝在墙角打盹儿,喊了三声才有人跑过来接待。

矮小的侍应抄起布巾,将光滑的石磨桌面擦得崭亮。“几位吃点儿耸么呀?”侍应问。

大家伙儿一听他这口音,连忙细致的将他打量了一番,发现他不高也不瘦,才稍感安心。

朱雀看着墙上的水牌要了几个菜肴,只是在昨天听了一遍,朱雀就将所有人的饮食喜好记了个大概。

“还要劳烦准备些耐久的干粮,我们还有好一阵路要赶。”朱雀接着对侍应说,“不知咱们镇上,在哪里能够雇到远行的车辆?”

“您这几位要去耸么地界儿啊?”侍应欠着身,压低声音说道,“现在这世道乱,人人自危户户提防,揍是(就是)有天大的事儿,也不敢出远门儿,您这一伙人里头确是有两个精壮把式,但毕竟带着老老小小还有女人,未必能护得万全。算我多句嘴,没有那天塌地陷的事儿,最好不要出远门儿,就算要走,也不能一家子全都上路!”

朱雀笑着点头,对于这个年轻侍应的热心,他算是领情了。

“远的不说,揍说咱们这小镇吧!那一帮一帮‘铿跌卫队’跟疯狗似的,被他们抓着,不管你是耸么人都落不得好……”

侍应的话还没说完,一个裘衣笔挺的中年人就走到他的身后踹了一脚,“啰嗦什么,这桌客人的餐点你可传给厨下了么?”中年人捻着颚下的三缕长须和声训道,听着他的口音,竟像是个中洲人氏。

侍应咧嘴一笑,便朝着炉灶间小跑了过去。这时候有其他侍应为桌上拿了热茶,中年人亲自为所有人的杯中斟满。

“即使穿着南洲服饰,在下也看得出来,各位都是中土同乡!”中年人笑着叠手拜会一周,“小姓舱警,单名一个崆字,本为中洲突赂蔻人,多年前因些许事由,辗转来到南洲定居。”

“他乡遇故真乃幸甚!”朱雀忙回礼说,“舱警先生看来也非凡人,在异地外洲竟也能将生意做得这般精彩!”

“哪里哪里,勉强糊口度日而已,万说不得什么精彩!”舱警神态自若的打量了一下满桌众人,笑着问道,“却不知老先生这一行人,是要去往何方?”

朱雀压了下遮蔽着自己所有头发的方帽,款款说道:“说来惭愧,我们这是两家子人,在过海时偶遇,所去之处又离得极近,故此便结伴而行。我是陪着犬子来赴南洲故人当年的指腹之盟!”

说到这儿,朱雀将目光放在了桑的身上,桑淡然一笑,起身向舱警见礼。

“而这一家的小姐弟俩,是跨海寻父来的!”朱雀将手向剑少和蜜儿身上一指说道。

说实话,朱雀的这种说法看似胡诌闲扯,实际上却是滴水不漏,若说这么许多人是一大家子,未免牵强而又不切实际,但现在他说成了是两家人,而且又没有进行细致的解释,这就给了旁人很大的猜测空间,能够让人越发猜测,便越是觉得合理。

“哎呀!”舱警对着朱雀感叹了一声,“老先生携公子远渡重洋来赴婚约,当真是仁义之至,令在下好生敬仰。这两位贤姐弟小小年龄,却又能万里寻父,更是让人感慨动容。”

舱警笑吟吟的看着蜜儿对自己恬淡露笑,又看着剑少对自己翻起白眼。剑少和蜜儿在眉目间确实有些相似之处,这大概由于他们都是地球小孩的关系,但蜜儿的长发是蓬松而有型的,剑少的头发却柔顺得很。舱警看着蜜儿的头发顿了一顿,然后暗自点点头,“哦!一定是这孩子随她妈!”他在心里想道。

“不知各位所去之处,到底是哪里?”舱警捻着黑亮的长须,对朱雀问道。

“要去之处还真不算近,对了,敢问您一句,这镇上哪里能够雇得着远行车马?”朱雀打了句马虎眼。

舱警略一沉吟,低垂双目道:“这镇中的远行车马倒是有的,只是,以当下这番时候,未必有人肯出车赴远。”

“这位店主,恕老身冒问一句,当今南洲究竟是怎么了?为何光天化日,街上的行人如此寥寥?”御火轻抚袍袖,对着舱警问道。

舱警又是片刻沉吟,然后畅然笑道:“南洲事,只言片语说不明朗,各位权且当做是遭了匪患兵变却也罢了。就是匪患兵变,却也不过如斯,您看我这上下三层的酒居,五天了,您各位是我唯一的客人。”

御火黯然摇头,这一个中洲老乡,还没有他手下的侍应说话爽利。不过这也怪不得他,人在他乡,事事都需慎之又慎,想他一个外来人,能在这里寻到立足之处,这份慎紧是必不可少的,言多语失祸从口出,这么浅显的道理谁都明白,但能做到时刻慎言的人却并不多见。

这时候,酒居外面突然响起了一阵嘈杂人声,舱警连忙对着两旁侍应递了个眼色,那两个侍应便跑到窗边,将朱雀等人这一侧的所有窗子全部关好,以镜膜镶嵌的窗子,也都纷纷放下了竹帘。

桌上的人们正疑惑间,却听到外面的嘈杂声越来越近。虽然放下了竹帘,但外面的事情,还是能够看到一些,竹帘上的间隙并不算大,但也遮不下所有视线。

外面街道上奔跑着两个南洲人,他们如同刚刚挣脱了陷阱的惊兽般亡命脱逃,后面是一帮白衣白氅头带红绸的人正在竭力追赶。前面两人刚刚跑过了这间酒居的正门时,一道白光“唰”的一下在他们身前闪过,这两个人便同时“噗通”一声栽倒在了地上,一个死死搂着自己的一条腿满脸痛苦,像是骨折了,另一个则被地上的方砖磕得满脸开花。

刚刚那道白光悠的一闪停住形骸,竟然是一个身高体健的白衣大汉。后面那些白衣人怒骂叫嚣着追赶上来,二话不说,对着地上呻吟的两个人好一通拳打脚踢。

白衣大汉扬手制止住围殴的人团,对两个痛哭流涕的人喝道:“说,你们其他人都藏在哪里,早些开口,免得皮肉恁般受罪!”

“您饶命,我们不是祭司,我们可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腿骨折的男子哭叫着大声讨饶。

“不打自招,谁问你们是不是祭司了?我再问一遍,你们其他人都藏在哪里!”白衣大汉冷冷的看着他说。

“没有什么其他人啊,我家就住在这镇子上,家里只有一个瘫病的老父,除此外在没有旁的亲眷,您这么问我,让我恁样答复啊?”男子泣不成声的说道。

“还敢嘴硬!”白衣大汉掼起一只大脚,“喀拉”一声踢在了男子的肩膀上,直踢得他个肩膀完全塌陷,让他像条狗一般的仰天悲鸣,撕破喉咙的叫喊声,引得所有白衣人开怀大笑。

“不是祭司,你怎么就不穿鞋袜,不是异教徒,你怎么看见我们掉头就跑!你这伢子还尚且年轻,别因为魔教的蛊惑而断送小命!”白衣大汉用脚背挑着男子血迹斑斑的脸说。

“我……,我的鞋子,在跑动中丢了,我是穿了鞋才出门的呀!”男子气若游丝的解释着。

白衣大汉翻转脚踝踩着他的头的说:“还敢嘴硬!”然后他猛的将目光转向了旁边那个摔破了脸的男子,另外这个男子比较聪明,虽然也受了很重的伤,但他既没有像同伴那样大声喊叫,又没有在挨打之后做出较大的动作,竟然轻而易举的让所有人都忽略了他。

白衣大汉朝他走近,一言不发便抬脚踩向他血淋淋的面孔。大汉怒了,他受不了对自己耍小聪明的人。

“我说我说!我知道!”男子一手捂着自己受伤的脸,另一只手横挡在额头之前。

白衣大汉收回了脚,立着眉头说:“你知道什么?”

“他就是个祭司,是个修习符术的祭司,我亲眼看过他施展符术!”他指着自己奄奄一息的同伴,斩钉截铁的说,“我恨透这般假仁假义的邪魔外道了!”

他的同伴用一双泛着死灰的眼睛紧紧盯住他,想说些什么话,却又从嘴里咳出了一口血沫子来。所有其他白衣人,就像猎人猎得了膘肥体壮的肉兽一样欢呼着,他们跃跃欲试的拿出绳索刀具,将一息尚存的骨折男子锁住四肢。

白衣大汉一脚踢在摔破脸的男子身上,发出“喀拉拉”的肋骨断折声来,男子死死咬紧牙关,硬是一声不吭。

“明知道他是祭司,为甚不来举报,我看你也是他的同党!说,其他人藏在哪里!”大汉蔑笑着问道。

男子的眼珠骨碌碌乱转间,突然听到了同伴痛不欲生的绝命惨叫声,他侧目一看,惊悚的发现,同伴被生生砍断了右手的半只手掌,断掌处鲜血喷溅,直叫他看得几欲作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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