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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那晚回到家,我几乎忘了和男友吵架的事,哼着小调儿给自己热了碗黑米粥,突然脑子里蹦出破烂王掏出猫粪蛋蛋的样子,“咯咯咯”忍不住笑了出来。反正睡不着,就帮老头子研究复读机。我很久没有用这玩意了,还记得初中的时候被老妈逼着学英语有过一个,早不知扔哪了。我把床头的闹钟拆了,拿出里面的五号电池,给复读机换了一下,再一个钮一个钮的按着听。复读机太老了,上边印的字都磨没了,但箭头还是看得清的,尤其那长长的接收线,看起来真让人怀念。我用贴纸给每个按钮写上用途,还专门记了几个自认为破烂王愿意听的频率,好让他用起来方便。

自打我教会破烂王用复读机之后,他就常听收音,复读机一有问题就找我,大多是电池没电了。没电了他就翻垃圾箱找人家扔的废旧电池,一找到五号电池他就收起来。那电池能用多长时间啊,但他是定舍不得去买新的用的,我老听他跟那些老头老太说有不要的五号电池就一定要给他。我干脆买了一打五号电池,隔几天就往那垃圾箱里偷偷撂一个,破烂王翻垃圾很仔细,我很放心他一定能捡到。确实如此,自从我扔电池之后,每天都能从他那小破屋里传来收音机的声音。我知道他这个人自尊心强的很,最讨厌别人施舍他,他曾做过要饭的,这事儿还是个老头子告诉我的。

说起这个事情真的让人很不愉快。我最讨厌那些老头老太围在一起嚼谁家的舌头根子。但这又常是大多数老人们爱做的事情,尤其这个小区的老头老太都很团结,自己的子女大多不在身边,除了能够相互说说话还能怎么样呢?不说你家我家的事,又能说什么呢?

那天我下班回来得早,正赶上一群老头老太坐在弄堂里乘凉。那几天是上海短暂秋季中的一天,酷暑刚刚过去,天气凉丝丝的刚好,全上海的人都会把握这几日珍贵的天气,因为指不定第二天就要穿上棉袄防寒啦。我走进大铁门老远就看见那些老人盯着我看。我没看见破烂王,想着他是去收垃圾了。被那老头老太的眼睛盯的发毛,我微微颔首就转弯打算回去,但是一个老太太用古怪的声音把我叫了过去,她把手放在脸颊跟前偷摸招招手的样子像极了松鼠。

“小姑娘,你多大呀?”

我估计又是想扯扯闲话开开玩笑,就礼貌的做了回答。在小区快两年了,不少老太都说要给我介绍男友来着。

“我记得你有男朋友来着,那小伙子呢?我最近都没看到他。”果不其然。

“最近都挺忙呵。”我笑笑。

其实自打上次吵架之后,我们就远了很多,一直不痛不痒的交往着,有时几周才见一次。我预感我俩是不会长久了,但男友似乎没什么反应,虽然不密切,但每次打电话都和没事人一样聊些我不感兴趣的话题。其实男友就这个社会标准而言还是不错的。他的工作要比我好很多,路子也很广。我们是大学同学,他是个男女老少通吃的好学生。他不是最优秀的,但是他很不错,认识他的人都是这么说的。按照男友的解释,他之所以看上我是觉得我很特别,我说那是,你看惯了满园鲜花,突然瞅见一颗大白菜,你自然觉得特别。“我就喜欢大白菜!”我是因为这句话答应他的。我们算是相处时间很长的大学情侣了,而且进了社会这么久,也没有什么感情上的复杂问题,我不吃醋,他也不好色,至少不当着我的面好色。尤其他已经在一家小有名气的公司当上了主管,每月有近八千的收入,却依旧和我这个每月拿着四千不到的女人相处着,真的很不容易。他接触的环境里,一定有很多穿着时尚、优雅端庄的风情女子,但他非说和我在一起很舒服,从没对这段感情提出什么异议。他对很多事物都能扯些什么,股票啦、服饰啦、法国啦、西餐啦。跟他出去吃什么、看什么,他都能说些看似专业的见解出来,其实我不太乐意常听这些的。我一直讲究内心最本质的体验和由心而生的求知欲望。我吃个比萨干嘛非得知道这个奶酪用法文怎么念、而且一定要搭配什么红酒呢?我要真的把各类红酒各都倒一小杯让你尝尝,你若都能品出来我称你是专业的,你又做不到。所以不久之后,我就和他约法三章,第一:别没事老蹦英语。第二:在网上发的照片里不能有我。第三:嫌我土,麻烦第一时间告诉我。他基本都遵守了,所以他一直觉得自己在这段感情里付出的更多,“我为你改变了很多”他是这么说的,我则不以为然。

但他的忍耐力终归有限的,我想,我们的问题不是身价而是世界的不同。

一个老头子颇有言外之意的话将我拉回了现实,“小姑娘,不要随便和人打交道啊。”

我自然知道他指的是破烂王。

为了缓解尴尬,一个老太太笑嘻嘻的夸了我句:“小姑娘长得挺漂亮的,呵呵呵。”我笑笑不语,人家定是嫌人家捡破烂的低贱,我也理解,想着他们说痛快了就行了,有些事情也很难和有些人去争。

“小姑娘,你做什么的?”

“我啊,普通职员呗。”

“我看你挺好的,你和那收破烂的很熟啊?”

“嗯,算不上熟,他人挺好的。”

“啧啧啧……”那给我忠告的老头子摇摇头说,“他那屋子根本不是他租的,物业赶过他好几次,他死赖在那不走的,我们都看到好几次了。”

我不再吱声,我想着平时看他们几个聊的挺好的啊。

“他用的那水还是公共的,这些钱他都不付的!”

破烂王常用小区浇花用的一个管道接水洗漱,那水管就在小区大门旁,每天进出这么些人,这个应该没人不知道的,但其他老人像是才听过似的表现出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一个个皱着本就布满皱纹的脸颊和鼻子,相互摆手低语。

我略带偏心的打哈哈:“人家天天收破烂不容易,这么大年纪一个人干体力活,罢了罢了,他也用不了多少钱,下次要居委会谁去做做工作就行了。”

一个老太不乐意了:“噢!我们这些年纪大的过日子就容易啦?我从没不交水费啊?我看他每天垃圾捡得挺多的嘛,我上次还给他这么大的空瓶子呢!”老太太边比划边和身边的一老太说。那老太也不示弱,说自己给了破烂王好几个纸箱子。

“你们心眼儿真好。”我笑笑。不过我真没耐心了,我对不乖的小孩和没趣的老人最没耐心了。孩子乃生命之源,老者乃生命之尾,源头有灵性为妙,尾头越通透越好。灵性是大自然的,通透是一辈子的。这样的小孩儿和老人我都是遇到过的,喜欢的不得了,小的,就和他们玩的欢,老的,我巴不得认人家做师傅。

像是看出了我些许没有完全隐藏好的不耐烦,一老头儿神神秘秘的跟我说:“人家是叫花子,你知道不?”见我略显惊讶,他很满意地将身子往后一仰,挺胸抬头地看着我:“你看,不知道吧。”旁边的老太赶紧搭腔:“小姑娘,你一个好好的女孩子,不要老跟要饭的在一起,别人看见了怎么想?”

那别人不就是你们吗?我满脸不开心,“破烂王要过饭?你们怎么知道的?”

“他自己告诉我们哒!”老头指着空气中的一点,压着声音喊着,“你看他现在捡破烂,他以前就是个要饭的!”

“是啊,估计是要不到饭才捡破烂的。”

“那不一定,没准现在还要,我们不知道而已,你说他捡破烂能捡多少钱,现在的菜多贵啊,那西葫芦,我早上一问,又涨了五毛钱!”

“真的?这么贵!我上次就买了一小块肉,他就跟我要九块八,肯定是秤有问题,我就不客气,和那人理论……”老人们像是捡到了新玩具一样,扔了旧的,把玩新的去了。

老人和小孩真是一个样的。我又好气又好笑,转身准备离开,正看见不远处破烂王一只黑搓搓的后脚跟正闪进屋子,伴随着一声关门声。

我第一次替破烂王感到惋惜,如果说破烂王真要过饭,倒也没什么惊奇,有些人一辈子就是这么过来的,反正他从没问我要过饭,自己捡垃圾好好活着,本来跟我关系就不大。只是他若真是自己亲口告诉人家的,他一定是信任人家才讲的。在这住了这么些年,每天和这些老头老太聊天,他还真以为找到伴儿了?他性子这么倔,不爱受人施舍,估计就是要饭的时候留下的心理阴影,这么想来,他是自己救了自己的,挺好呀。在回家的路上,我自以为是的这么分析着,还打算下次就要当着老头老太的面和破烂王套近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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